直螺纹加工及连接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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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螺纹加工及连接作业指导书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2、《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03)。
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4、《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
5、套筒材料应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其材质应符合GB699规定。
二、适用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承受动荷作用及各抗震等级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为16~32mm的HRB335、HRB400级(Ⅱ、Ⅲ级)钢筋的连接,尤其适用于要求发挥钢筋强度和延性的重要结构。
三、施工准备
1、参加直螺纹钢筋连接施工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所有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复验报告,套筒应有出厂合格证,两端应有保护盖,套筒表面应有规格标记,进场时质检员应复检合格后方可用到工程上,钢筋直螺纹加工必须有检验记录。
3、钢筋先调直再下料,必须使用无齿锯下料,切口端面与钢筋轴线垂直,不得有马蹄形或挠曲,不得用弯曲机和气割下料。
4、选用的直螺纹钢筋连接套筒(Ф16~Ф32),必须提供所有类型的《钢筋直螺纹接头型式检验报告》。
5、钢筋下料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Ⅰ级接头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当需要在高应力部位设置接头时,在同一连接区段Ⅱ级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Ⅰ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不受限制。
2)接头需要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的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应采用Ⅰ级接头或Ⅱ级接头,且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50%。
3)接头端头距钢筋受弯点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长度。
4)钢筋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50010-2010)中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规定,且不得小于15mm,连接件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小于25mm。
四、钢筋直螺纹加工
1、钢筋下料时不能用热加工方法切断,必须采用无齿锯切割,钢筋端面平整并与钢筋轴线垂直,不得有马蹄形或扭曲,钢筋端部不得有弯曲,出现弯曲时应调直。
2、直径≥16的钢筋采用直螺纹套筒连接。
丝头长度和加工的完整丝扣圈数根据下表和套筒实际长度确定:
规格
剥肋直径
螺纹尺寸
丝头长度
16
15.1±0.2
M16.5×2
22-23
18
16.9±0.2
M19×2.5
27-28
20
18.8±0.2
M21×2.5
30-31
22
20.8±0.2
M23×2.5
32-33
25
23.7±0.2
M26×3
35-36
28
26.6±0.2
M29×3
40-41
32
30.5±0.2
M33×3
45-46
3、加工丝头时,应采用水性润滑液,当气温低于O℃时,应掺人15%~20%亚硝酸钠,不得用机油作润滑液或不加润滑液套丝。
4、操作人员每加工10个丝头用通、止环检查一次,并剔除不合格的丝头。
5、丝头有效螺纹中径的圆柱度(每个螺纹的中径)误差不得超过0.20mm。
6、标准型接头丝头有效螺纹长度应不小于1/2连接套筒长度。
7、加工好的钢筋直螺纹头,由操作人员逐个用牙形规和卡规检查。
对检验不合格的端头,应切断重新加工。
8、经加工班组自检合格的丝头,应由质检员随机抽样检查,以一工作班组生产的丝头为一个检验批,随机抽检10%,且不得少于10个,并填写下表钢筋直螺纹加工检验记录表。
如有一个丝头不合格,即应对该加工批全数检查,不合格丝头应重加工,经再次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钢筋直螺纹加工检验记录
工程名称
结构所在层数
接头数量
抽检数量
构件种类
序号
钢筋规格
螺纹牙形检验
公差尺寸台格
检验结论
注:
1按每批加工钢筋直螺纹丝头数的10%检验;
2.牙形合格、公差尺寸合格的打“√”否则打“×”。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日期:
负责人:
9、丝头加工完毕经检验合格后,要立即带上丝头保护帽或拧上连接套筒,防止装卸钢筋时损坏丝头。
10、套丝机要定期检查、维修,加工一定数量后要进行校核。
11、套筒须有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抽检报告,钢筋套丝加工及接头连接须符合《钢筋直螺纹接头技术规程》。
12、所有钢筋接头的错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及设计要求。
五、钢筋连接施工
5.1、工艺流程
钢筋就位
→
拧下钢筋保护帽
→
接头拧紧
→
作标记
→
施工检验
5.2、操作要点
①钢筋就位:
将丝头检验合格的钢筋(丝扣干净、完好无损)搬运至待连接处。
②接头拧紧:
连接钢筋时,钢筋规格和套筒的规格必须一致,钢筋和套筒的丝扣应干净、完好无损。
接头的连接用力矩扳手进行施工。
将两个钢筋丝头在套筒中间位置相互顶紧,接头拧紧力矩应符合下表规定。
力矩扳手的精度为士5%。
标准型接头连接施工
接头拧紧力矩
钢筋直径(mm)
16~18
20~22
25
28
32
拧紧力矩(N.m)
100
200
250
280
320
③作标记:
经拧紧后的直螺纹接头应作出标记与未拧紧的接头区分开。
④施工检验:
对施工完的接头进行的质量检验,允许外露1个完整丝扣,不宜超过1.5扣。
5.3、现场安装
现场安装分为:
钢筋就位、拧下钢筋丝头保护帽、用螺纹套筒接头连接、作标记、施工检验。
按设计施工图纸将丝头检验合格的钢筋搬运至安装处,先由操作工人检查套筒和钢筋的规格是否一致,钢筋和套筒的丝扣是否干净、完好无损,连接套筒的位置,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经检查无误后拧下钢筋丝头保护帽和套筒保护帽,手工将两待接钢筋的丝头拧入套筒中二、三扣,以钢筋不脱离套筒为准,然后由两名操作工人各持一把力矩扳手,一把咬住钢筋,一把咬住套筒,两把力矩扳手共同用力直到接头拧紧。
对已经拧紧的接头做标记,与未拧紧的接头区分开。
六、质量检验
6.1连接套筒
6.1.1外观质量:
螺纹牙型应饱满,连接套筒表面不得有裂纹,表面及螺纹不得有严重的锈蚀及其他肉眼可见的缺陷。
6.1.2螺纹尺寸的检验:
用专用的螺纹塞规检验,其塞通规应能顺利旋入,塞止规旋入长度不得超过3P。
6.2丝头
6.2.1外观质量:
丝头表面不得有影响接头性能的损坏及锈蚀。
6.2.2外形质量:
丝头有效螺纹数量不得少于设计规定,牙顶宽度大于0.3P的不完整螺纹累计长度不得超过两个螺纹周长;标准型接头的丝头有效长度应不小于1/2连接套筒长度,且允许误差为+2P。
6.2.3丝头尺寸的检验:
用专用的螺纹环规检验,其环通规应能顺利旋入,环止规旋入长度不得超过3P。
6.3钢筋连接接头力学性能
6.3.1钢筋连接完毕后,标准型接头连接套筒外应有外露有效螺纹,且连接套筒单边外露有效螺纹不得超过2P。
6.3.2钢筋接头现场拉伸试验,应符合JGJ107的有关规定。
6.3.3用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中,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应根据JGJ107中有关疲劳性能检验的规定。
七、现场抽样检验
7.1钢筋连接作业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三根。
7.1.2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7.1.33根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应符合下表《接头的抗拉强度》的规定:
对于Ⅰ级接头,试件抗拉强度尚应大于等于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的0.95倍;对于Ⅱ级接头,应大于0.90倍。
接头的抗拉强度
接头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抗拉强度
≥
或1.10≥
≥
1.35≥
注:
——接头试件实际抗拉强度;
——接头试件中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
——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
7.2现场检验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单向拉伸强度试验。
7.3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7.4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7.4.1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表7.1.3中相应等级的要求时,该验收批评为合格。
7.4.2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
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
7.5现场检验连续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试验1次合格率为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以扩大1倍。
7.6外观质量检验的质量要求、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合格标准以及螺纹接头所必须的最小拧紧力矩由各类接头的技术规程确定。
7.7现场截取抽样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允许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搭接连接,或采用焊接及机械连接方法补接。
7.8对抽检不合格的接头验收批,应由建设方会同设计等有关方面研究后提出处理方案。
7.9各规格标准套筒的几何尺寸应满足下表《标准型套筒的几何尺寸》的要求。
标准型套筒的几何尺寸(mm)
序号
规格
套筒长度
套筒外径±0.5
螺纹规格
1
18
45.0±1
27.0
ZLM18.5×2.5
2
20
50.0±1
30.5
ZLM20.5×2.5
3
22
55.0±1
32.5
ZLM22.5×2.5
4
25
60.0±1
37.0
ZLM25.5×3.0
5
28
65.0±1
40.5
ZLM28.5×3.0
6
32
70.1±1
47.0
ZLM32.5×3.0
八、质量保证措施
8.1直螺纹接头处严禁弯曲,如需要弯曲成型必须在接头以外10d处进行。
如需要弯曲钢筋,可以先弯钢筋再连接,接头可选用单向或双向可调接头。
8.2对剥肋滚轧直螺纹机、牙形和螺距等技术参数不一样的接头决不能混用,以免发生质量问题。
8.3不允许使用撕裂、掉牙、牙瘦或钢筋纵肋上无齿形等不合格丝头连接钢筋,对不合格丝头可以去一部分再重新加工出合格丝头。
8.4要求对检验合格的丝头必须一端戴上保护帽,另一端拧紧连接套以防止堆放、吊装、搬运过程中弄脏或破坏钢筋丝头及连接套上的螺纹。
8.5为了防止水泥浆等杂物进入连接套而影响接头的连接质量,一定要坚持取下一个密封盖连接一根钢筋的施工顺序。
8.6若接头有完整丝扣外露,说明有丝扣损坏或有脏物进入接头丝扣或丝头小端直径超差或用了小规格的连接套。
连接套和钢筋之间如有一圈明显的间隙,说明用了大规格连接套,连接了细钢筋。
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排除故障,重新连接钢筋。
如接头已不能重新连接,可采E50型焊条补强,将钢筋与连接套筒焊在一起,焊缝高度≥5mm。
九、安全及文明施工注意事项
9.1剥肋滚轧直螺纹机等用电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9.2高处搭设脚手架或钢筋连接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牢安全带。
9.3原材料或已套好螺纹的半成品运输必须前呼后应、左右照顾、防止碰伤。
9.4运到工地的半成品必须分规格、分部位堆放整齐,标注清楚,防止误用。
9.5夜间施工必须有良好的照明,施工用电必须找专业电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9.6定期把施工(车间)现场的废料或杂物清理到指定地点,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9.7参加钢筋直螺纹连接施工的人员必须培训、考核、持上岗证。
9.8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有关规定。
十、质量记录
《钢筋直螺纹连接作业指导书》的施工工艺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1)钢筋原材质及复试报告;
(2)套筒原材质及复试报告;
(3)钢筋直螺纹加工检验记录;
(4)钢筋直螺纹接头质量检查记录;
(5)钢筋直螺纹接头拉伸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