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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机电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篇 矿井机电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1月

 

主  编:

周连杰

编写人员:

张 利、姚福海、周明江、李宝庆

审定人员:

解振永、陈子春、孙邦兴、王 剑、刘德兴、赵宝亭、沈树国、刘向昕

 

目录

第一章采煤机司机操作规程3

第二章乳化液泵站司机操作规程7

第三章综掘机司机操作规程12

第四章提升机司机17

第五章主通风机司机29

第六章主排水泵司机36

第七章空气压缩机司机41

第八章矿井维修电工47

第九章矿井维修钳工55

第十章井下配电工58

第十一章电气试验工63

第十二章防爆检查员70

第十三章矿灯工72

第十四章采掘电钳工78

 

第一章采煤机司机操作规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1条采煤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否则不得操作采煤机。

第2条采煤机所有电气、液压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特殊情况下应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绝对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操作采煤机,但无保护运行的时间不得超过十天。

第3条坚持巡回检查,严禁带病运行。

第4条不准用采煤机牵拉、推顶、托吊其它物件。

第5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开机割煤:

1.无冷却水或水量、水压达不到要求。

2.遇有坚硬夹层超过采煤机截割硬度指标。

3.刮板输送机出现急弯。

4.采高低于“作业规程”要求。

5.上顶支护不好时,金属网未吊挂时。

6.随机瓦斯探头报警时。

第6条对违章指挥,采煤机司机有权拒绝执行,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

第二节开机准备

第7条检查采煤机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滚筒截齿是否齐全、锋利;行走轮是否良好,调高千斤顶销轴及挡板是否齐全。

第8条检查各操作手把、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牵引手把打在零位,滚筒离合器手把在离合位置。

第9条检查滚筒内外喷雾是否畅通无阻,冷却水是否有渗漏现象。

检查随机瓦斯探头的完好。

第10条检查油标指示装置是否正常,油位是否合适。

对周围现场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第11条检查随机电缆托移链是否完好,电缆卡子坚固是否合适,严禁电缆受力运行。

第12条在检查机器特别是滚筒时,必须将电机隔离开关手把、截割部离合器手把打在零位,截割部滚筒放在底板上并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13条检查无误后,清除机道障碍物,通知人员离开并发出开车信号,按动启动按钮,牵引电机有电,点动截煤电机,待电机接近停转时,挂上滚筒离合器,开机试运转,注意监听各部位运转声响是否正常,各种信号、保护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在确认采煤机完好时,方可牵引割煤。

第三节开机运行

第14条开启水门,启动电机并选择牵引速度。

第15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切实掌握好采高,随时注意顶、底和煤层的变化情况,底板割平并随时注意滚筒前金属网的吊挂情况。

第16条司机发现截齿短缺要及时补齐,不准在少截齿的情况下工作。

第17条采煤机割煤时司机要随时注意观察压力表、温度表、真空表以及其它各种指示信号,发现不正常指示时,要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严禁强行开机。

第18条专人随机清理电缆槽,随时注意观察跟机电缆、管,不得使水管、电缆承受自重以外的张力,避免砸、压、卡、挤坏。

第19条采煤机不得带负荷启动,也不准在过载情况下强行割煤,如发现过载要仔细分析原因,必要时滚筒脱离、退出截口,停机检查。

第20条发现操作手把不灵或动作有误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严禁乱敲、乱砸、强行使用。

第21条牵引速度要由小到大,逐渐变化,严禁猛增猛减。

第22条在割煤过程中,采煤机司机始终观察煤帮及支架架间支护情况。

第四节停机

第23条一般应选择顶板完整、无淋水的位置停机,采煤机停止运转后,司机必须将所有的操作手把、隔离开关手把打在中位或断开位置上。

停机后将机身上的煤清理干净,以便机组散热。

并为检修班留好检修条件。

第24条非特殊情况下,不准使用隔离开关手把停机,正常情况下停机要先停牵引、后停截煤电机,再停机组开关,同时关闭冷却水路。

第25条临时停机时,在电机隔离开关未停,滚筒离合器未脱离的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岗位,其它各手把应恢复到零位。

第26条停机后如司机要暂时离开,必须将隔离开关打在断开位置,滚筒离合器手把打在脱离位置上。

第27条采煤机必须在空载情况下停机。

第28条长时间停机、检修、交接班时,要把滚筒放在地板上,对采煤机组停止供电。

并定期试车。

第29条采煤机在工作面停用期间,要定期对采煤机供电,空转运行,以排除采煤机的受潮影响。

 

第二章乳化液泵站司机操作规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1条乳化液泵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否则不得操作乳化液泵。

第2条乳化液泵站应配备两泵一箱,乳化液泵和乳化箱均应水平安装,乳化液箱位置应高于泵体100mm以上,在正常情况下,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第3条电气设备应安装在无淋水和干燥、安全地点,如果不能避开淋水时,要妥善遮盖。

第4条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再送电开泵。

第5条有自动配液装置的泵站,要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

第6条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送液、回液畅通。

第7条司机要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修:

(1)、坚持每班擦洗一次油污、脏物。

(2)、保持过滤器清洁,堵塞、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3)、高、低压压力控制装置的性能由专管人员每周鉴定一次。

(4)、坚持定期清洗过滤器。

(5)、乳化液箱至少每月清洗一次。

(6)、各种保护装置由专管人员定期检查一次。

(7)、水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节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8条准备

(1)、常用工具:

扳手、钳子、有关监测仪器等。

(2)、必要的备品、备件:

铁丝、擦布、油桶、管接头、密封圈、U形管、高低压胶管、注液枪等。

(3)、油脂:

润滑油、乳化油等。

第9条检查与处理

司机接班后,把控制开关把手扳到断电位置并锁好,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况及有无淋水。

(2)、泵站外观及环境清洁卫生情况。

(3)、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牢固。

响声是否正常。

运转是否平稳。

(4)、减速器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规定。

各部润滑是否良好。

(5)、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及阀组接头连接是否牢靠、有无漏液。

(6)、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液阀、手动卸载阀及工作面回液阀是否在开启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的位置,各种压力表是否齐全完好。

(7)、乳化液有无松动、析皂、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用折射仪检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

(一般为3%-5%)。

(8)、乳化液箱和减速器上的呼吸器是否畅通。

(9)、检查箱中注水后清洁度,注水必须通过过滤网,过滤网的过滤等级符合要求。

(10)、电气设备无失爆,电缆吊挂整齐。

第10条经常检查吸、排液阀的压紧螺栓是否松动,拧紧力矩符合规定,此项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第11条检查吸、排液阀的性能,平时应观察阀组动作的节奏声和压力表指针的摆动情况,如发现不正常,应及时处理。

第12条检查曲轴箱的油位和润滑油池的油量,必要时加以补充。

第13条检查控制按钮、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第14条每月检查一次蓄能器内的储气压力,以正确发挥蓄能器的作用。

第15条当工作泵的环境温度≤0℃时,停泵后必须将吸液腔内乳化液放尽,避免冻裂事故。

第三节操作及注意事项

第16条泵在初次使用前,应加入N168机油;润滑油的油位应不低于油标玻璃的红线、不高于绿线,检查各机件有无损坏,各连接管道有无渗漏现象;吸、排液软管是否折叠、挤卡;各紧固螺栓有无松动,特别是滑块锁紧螺套,不应松动。

第17条在确认无故障后,松开吸液腔的放气螺堵,把吸液腔的空气放尽,待观察到有液体流出后再拧紧放气螺堵。

点动电机,观察电机转向与所示箭头方向是否相同,如方向不符,应纠正电机接线后,重新启动电机。

第18条泵起动后应密切注意运转情况,并空转5-10分钟。

泵应没有异常噪声、抖动,各联接处应无渗漏等现象。

还应检查泵头吸、排液阀的压紧螺堵,泵头与箱体的联接螺栓等应无松动后,方可正常工作。

第19条运转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各种仪表显示情况。

(2)、机器声音是否正常。

(3)、机器的温度是否超限。

(4)、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5)、柱塞是否润滑,密封是否良好。

(6)、乳化液箱内乳化液面是否有污染物,乳化液浓度是否符合标准。

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工作面联系,停泵处理。

第20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停泵:

(1)、异声异味。

(2)、温度超过规定。

(3)、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

(4)、乳化液箱中液面低于规定位置而自动配液装置仍未起动。

(5)、控制阀失效。

(6)、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

(7)、管路破裂、脱开。

第21条停泵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打开手动卸载阀,使泵空载运行。

(2)、关闭高压供液阀和泵的吸液门。

 

第三章综掘机司机操作规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1条掘进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否则不得操作掘进机。

第2条开机前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

第3条掘进机司机必须熟悉掘进机的结构及工作原理,了解设备性能,液压系统的构造,并能正确、迅速地判断以及处理一般故障。

第4条严禁无冷却喷雾、无照明开机。

第5条班中需更换或补充截齿时,必须将截割头放到底板上,断开掘进机电气控制回路,断开掘进机隔离开关,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

第6条切割完成支护时,必须将铲板落到底板上,将电气控制回路断开,断开掘进机上的隔离开关。

第7条掘进机截割过程中,遇有矸石硬度超过掘进机许用硬度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掘进机不受损伤。

第8条必须保证掘进机所有电气、液压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第9条巷道中有淋水时,必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电控箱、接线腔、电气控制操作台、液压油箱等进水受潮。

第10条在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紧急停车手段,使机器停机。

第11条保持掘进机的完好状况,不准带病运转。

对掘进机进行检修时,必须将截割头和鏟煤板放到底板上,切断掘进机的供电电源后,方可进行检修。

第12条迎头瓦斯超限或通风不良时严禁开机。

第13条掘进机司机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

第二节开机前的一般检查

第14条必须保证迎头通风良好,风源充足,转载运输设备正常,巷道支护良好。

第15条掘进机各部件是否齐全、完整坚固、电气设备性能良好无失爆。

第16条各电气按钮是否灵敏可靠,液压系统管路、各控制阀、马达、油泵、油缸等是否完好和有无漏油现象。

加油时使用过滤网和专用油桶。

第17条液压箱、各齿轮箱有无缺油和油脂变质现象。

第18条截齿是否齐全完好。

第19条刮板输送机的刮板链条是否完好、张紧适宜,有无断裂、弯曲、链条错牙、跳链、缺少螺栓等现象。

第20条电缆是否有承受张力、绝缘层被损坏和漏电等现象。

第21条喷水管路是否畅通无阻,有无漏水现象。

第22条检查各电气操作开关,液压操作手柄,使其处于预备开机的正常状态,一般情况,紧急停止按钮处在停止状态,液压操作手柄处在中立位置或零位状态。

第23条检查后部胶带、输送机机尾是否受力受压。

第三节起动及运转

第24条起动时,必须提前3min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启动掘进机。

第25条不准带负荷启动,不准过负荷运转。

第26条掘进机运转过程中,截割臂、装载部附近不准有人。

第27条保证截割过的底板平整。

第28条调整速度时,必须注意机器的平稳,由慢到快,不能冲击。

掘进机后退时将铲板抬起。

第29条截割头降落在最低位置时,必须将铲板落下或停止耙爪运转,防止耙爪与截割臂相互干涉。

第30条行走时,要注意扫清机体两侧的浮煤,以防抬高机体,降低断面高度。

第31条行走时如履带松弛,发出不正常的声响,必须及时张紧履带,防止履带受损。

第32条开机截割时必须首先开启冷却喷雾,严禁不开冷却喷雾截割。

第33条司机进行截割操作时,要防止掘进机误割前探梁、碰倒棚腿或棚梁。

第34条司机必须集中精力,时刻观察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并按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时支护,不准空顶作业。

第35条司机在掘进机运转过程中,必须注意掘进机运转情况,发现声音异常现象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与维修工联系,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开机。

第36条司机要控制好巷道截割面,防止割顶割底。

第37条由专人监护电缆、水管,不得承受自重以外的张力,以防止电缆、水管拉脱、拉坏和被挤伤。

第38条发现操作手柄、按钮失灵时,必须停机检查处理,严禁乱敲乱砸,强行使用。

第39条发现运转部位受阻时,必须停机检查原因,严禁反复用正反转撞击。

第40条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停机、停电,以防事态扩大。

第41条当油温超过70℃时,必须停机冷却,待冷却后再开机使用。

第42条遇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开机:

(1)、瓦斯超限时;

(2)、喷雾冷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

(3)、油位低于油箱油标指示范围时;

(4)、切割减速箱与截割头、工作臂,切割机构与转座以及其它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松动时;

(5)、电气闭锁和防爆性能遭到破坏时。

第四节停机

第43条停机前将刮板输送机和转载机上的煤(岩)运输干净。

第44条将所有控制阀和操作手柄位置置于零位或空档。

第45条班中临时停机,各种开关手柄必须恢复到停止位置。

在未断开电气控制回路开关的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第46条交接班或停机时间较长时,必须将掘进机开至安全无淋水地带,并将截割头和鏟煤板放到底板上,切断掘进机隔离开关及掘进机供电电源,关闭水闸门。

 

第四章提升机司机

第一节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以下提升机司机的运行操作:

1、地面主、副、风井提升机司机。

2、凿井和矸石山提升机司机。

3、井下主生产暗井的固定提升机司机。

4、直径1.6米及以上其他提升机司机。

第二节上岗条件

第2条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司机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以及供电系统、信号联系方式。

第4条生产或凿井用每一主要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两人(不包括实习司机),司机不许连班作业。

第5条实习司机进行实习操作应有有关部门批准,并制定专人监护。

实习司机实习期至少为六个月,实习期满后经指导司机书面推荐,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司机考核。

第三节安全规定

第6条司机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司机上岗前严禁喝酒,接班后严禁睡觉、看书、打闹,提升机运转期间严禁使用手机。

2、禁止超负荷运行(电流不超限)。

3、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使用保险闸。

4、停车期间,司机离开司机台时必须做到:

1、将保险闸手把移至施闸位置。

2、主令控制器锁在中间“0”位。

5、在运行中禁止调整制动闸。

6、事故停车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运行中中途发生事故后,故障原因未查清或消除前,禁止恢复运行。

原因查清但故障未能立即全部处理完毕,而已能暂时恢复运行时,可将提升容器升降至终点位置完成本勾提升行程后,停车继续处理。

2、因限速器、闸系统失灵停车时,在故障未彻底消除前,严禁提升人员和物料。

3、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如果遭受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遭受烈拉力的一段钢丝绳和连接装置,如发现损坏或伸长0.5%以上时必须更换,未经检查,不准恢复运行。

4、因电源无电停车时,应立即断开总开关并将主令控制器手把放至中间“0”位。

5、过卷停车时,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师未到现场切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严禁恢复提升。

6、在处理事故期间,司机仍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开车房。

7、检修后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试车,要作过卷、松绳保护试验。

8、斜井钢丝绳松乱时,禁止手拉足蹬,应用器具处理。

9、斜井矿车落辙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10、在设备检修及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检修需要动车时,须由专人指挥。

11、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会同维修工认真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2、不得随意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13、操作高压电气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执行双人操作。

14、维修人员接近或进入转动部件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滚筒,切断电源,并在闸把上挂“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牌,工作完毕后,应缓慢启动。

15、操作滚筒离合时,应严格遵守离合的“分”、“合”操作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7条凿井绞车司机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绞车司机应在吊桶或物料穿过的吊盘、井内固定盘、转水站、吊泵等位置处,在深度指示器及滚筒上做出标记。

绞车运行要根据信号在以上位置减速通过或停车。

2、绞车司机应在深度指示器及滚筒上,随工作面的延深及时更改停车标记。

并在交接班时,将吊桶到井底的标记交代给接班司机。

3、当采用双滚筒双勾提升时,以在井下的勾(桶)所发送的信号,为绞车运行信号。

绞车司机应根据工作面的延深,及时打离合调整两勾到工作面的位置,并在深度指示器及滚筒上做出标记。

4、司机在没接到工作面要勾的信号时,必须将吊桶或物料停留在自由站位置。

自由站的设置:

1、当采用长绳悬吊抓岩机时:

在工作盘以下2-3米。

2、当采用中心回转抓岩机时:

在保护盘盘以上2-3米。

5、当井筒内接风、水管路及风筒时,绞车司机与井口信号工要联系好,按规定信号行车。

并要保持有电话联系。

第8条司机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以及有关的其他制度,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操作准备

第9条值班司机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须是交接双方亲自在现场进行,不得托人或以电话形式代理交接班。

2、交班司机应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经过,建议下班应注意的事项。

3、双方会同提升1-2勾(由接班司机操作),接班人必须详细检查上班使用机器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异状。

4、双方同意后,在交接簿上进行交接签字。

未经签字,交接班无效。

第10条司机接班后应做必要的检查和准备工作,要求做到:

1、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联接件应齐全、牢固。

2、减速器的温度、声音无异常,联轴节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

3、轴承润滑油油质清洁、油量适当,油环转动灵活、平稳,强迫润滑系统的泵站、管路完好可靠。

4、各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可靠;声光和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5、离合器油缸和盘式制动器不得漏油。

6、各种仪表指示应准确。

7、信号系统应正常。

8、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

9、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经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第五节操作顺序

第11条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

1、提升机除声光信号系统外,在司机和井口信号工之间应有直通电话或传话筒。

2、司机不得无信号动车。

3、当司机所收信号不清楚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信号工联系,要求重发信号,在进行操作。

4、司机接到信号因故未能及时执行时,应通知信号工,申请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5、非占罐期间,司机不可无信号自行动车。

需动车时应通知信号工,先发送所需信号。

6、占罐期间,经事先一次通知信号工发出所需信号后,可随意作多次不到井口的升降运行,等提升完毕后再通知信号工。

7、运行中出现不正常信号或提升机主要零部件、仪器仪表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12条提升机启动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顺序送上高低压柜、控制柜、操作台电源。

2、启动辅助设备:

1、液压站或制动油泵。

2、冷却水泵或风机。

3、润滑油泵。

4、启动直流发电机组或给可控硅柜送电(直流提升机)

5、做好动力制动直流电源的供电准备(对动力制动系统)

6、启动低频机组或给可控硅柜送电(对低频制动系统)

3、观察电压表、风压表或油压表、电流表、速度表及系统各种指示信号是否正常。

4、将司机台各转换开关置于预定运行方式所需位置。

第13条提升速度严格按各提升机速度图和规定要求执行,一般不违反以下规定:

1、提升人员速度:

1、立井用罐笼升降人员的加、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75米/秒2,其最大速度不得超过下式求得数值,但最大不得超过12米/秒。

式中:

V-最大提升速度(米/秒)

H-提升高度(米)

2、立井中用吊桶升降人员的最大速度,在使用钢丝绳罐道时不得超过上式求得值的二分之一,无罐道时不得超过1米/秒。

2、升降物料的速度:

1、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不得超过下式求得数值:

式中:

V-最大提升速度(米/秒)

H-提升高度(米)

2、立井中用吊桶升降物料的最大速度,在使用钢丝绳罐道时不得超过上式求得值的三分之二,无罐道时不得超过2米/秒。

3、斜井升降人员或用矿车升降物料时,最大速度不得超过5米/秒。

升降人员的加、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5米/秒2。

用箕斗升降物料时,最大速度不得超过7米/秒。

当铺设固定道床并采用大于或等于38公斤/米钢轨时,速度不得超过9米/秒。

4、特殊吊运速度:

a、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罐笼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运送其他火药时,不得超过4米/秒。

吊桶升降速度,无论运送何种火药都不得超过1米/秒。

b、吊运大型特殊设备时的速度,根据具体情况由现场负责人与司机临时商量决定,但一般不超过1米/秒。

c、人工验绳速度不大于0.3米/秒。

d、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人员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其提升容器运行速度一般为0.3-0.5米/秒。

第六节正常操作

第14条提升机的启动与运行:

1、接到开车信号后,松开保险闸。

2、根据信号及深度指示器所显示的容器位置,确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闸,操作主令控制器或速度给定旋扭启动提升机,使提升机均匀加速至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

3、提升机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下情况:

1、电流表、电压表、油压表或风压表、速度表等指示仪表的指示是否正常。

2、深度指示器的指针指示是否正常。

3、信号盘的信号变化情况是否正常。

4、各运转部位有无异响、异震。

5、各种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第15条提升机正常减速与停车

1、根据深度指示器指示位置或警铃示警及时减速:

1、将主令控制器拉(或推)至“0”位。

2、用工作闸点动施闸,按要求及时准确减速。

3、对有动力制动或低频制动的提升机使制动电源正常投入,确保提升机正确减速。

2、根据终点信号,及时用工作间准确停车。

第16条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的事故停车。

1.运行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立即断电停车:

(1)电流过大,加速太慢,启动不起来。

(2)运转部位发出异响。

(3)出现情况不明的意外信号。

(4)过减速点不能正常减速。

(5)出现其他必须立即停车的不正常现象。

2.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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