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附件2 节点完成情况及奖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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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附件2节点完成情况及奖罚
02,,附件2节点完成情况及奖罚
进度节点完成情况及奖罚
(一)路桥工程⑴路桥一合同:
无。
⑶路桥三合同:
①K34+100天桥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5日,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3日,提前3天,予以6000.0奖励。
②路槽交验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10日,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15日,延迟5天,处以25000.0元罚款。
⑷路桥四合同:
①小寨大桥桥面系施工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10日前,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10日,不予奖罚。
⑸路桥五合同:
①原计划6月10日,调整后计划6月30日前完成拼宽桥桥面系,虽因烟海高速“不让上车”的管制未协调完成,但调整节点时间时已考虑客观因素影响,故截止7月5日,延后5天予以2.5万元罚款。
②山东村大桥桥面系施工原计划6月10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7日,提前3天,予以15000.0奖励。
⑹路桥七合同:
①K71+147史家大桥桥面系及护栏计划6月5日前完成,实际按节点时间完成,不予奖罚。
②K75+333松树夼大桥防撞护栏计划5月25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5月14日,提前11天,予以33000.0元奖励。
③K76+627林东中桥剩余护栏计划5月25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4月4日,提前51天,予以153000.0元奖励。
④K77+885十字夼1号大桥桥面系及护栏
计划半幅完成时间为5月20日前,全幅完成时间为5月30日前,实际半幅完成时间为5月16日,全幅完成时间为5月27日,提前3天,予以9000.0元奖励。
⑤K78+695十字夼2号桥桥面系及护栏计划5月30日前完成半幅,6月25日前完成剩余半幅,实际6月16日完成半幅,7月7日完成剩余半幅,延后29天,处以145000.0元罚款。
⑥K79+868.8昌水河大桥左幅桥面系及护栏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10日,右幅桥面系完成时间为6月30日,左幅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5日,右幅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9日,共提前6天,予以30000.0元奖励。
⑦K77+050天桥计划完成时间为5月25日,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11日,延迟17天,处以85000.0罚款。
K78+406天桥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7日,实际完成时间为5月24日,但K78+922天桥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30日,因当地阻工等因素影响,未完成施工,故此两座天桥不予奖罚。
⑧全线矩形边沟在无征迁难点的情况下,基本按节点时间完成,不予奖罚。
⑨全线梯形沟部分受征迁影响,包括征地款未拨付到位等因素影响未完成,其余全部完成,部分提前完成,但不予奖罚。
⑩全线防排水工程在无征迁难点的情况下,基本按节点时间完成,不予奖罚。
⑺路桥八合同:
①全线路槽交验均在调整后节点时限内完成,不予奖罚。
②湖西大桥下部构造计划在6月10日前完成,箱梁___计划在6月30日前完成,下部构造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2日,箱梁___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19日,提前了19天,予以57000.0奖励。
③发城互通跨S306主线桥剩余桥面系及护栏计划在5月20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5月16日,提前4天,予以20000.0元奖励。
④亭子口大桥左幅桥面系及护栏计划在5月31日前完
成,实际完成时间为5月24日,提前7天,予以21000.0元奖励。
⑤儒林大桥桥面系半幅原计划完成时间为4月20日,调整后计划完成时间为5月31日,实际完成时间为5月30日,不予奖罚;全幅桥面系原计划完成时间为5月10日,调整后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15日,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12日,不予奖罚。
⑥富水河1号桥桥面系剩余半幅原计划完成时间为5月31日,调整后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15日,实际完成时间为7月9日,延后24天,但因预制单位负弯矩张拉槽口施工质量较差,影响桥面系施工,故对路桥施工单位予以延期12天,60000.0万元处罚。
⑦万第服务区桥面系及护栏半幅原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10日,调整后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30日,但因给九标预留运梁通道,且当地村民因土地附着物、水井补偿等问题时常阻工,故不予处罚。
⑧K86+874.5天桥原计划5月10日前完成,调整后计划5月31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5月30日,不予奖罚。
K90+265.5天桥完成完成时间为6月25日,截止7月5日尚未完成,延后10天,故予以50000.0元处罚。
⑨全线防排水工程(除H型防护)计划完成时间为5月31日,实际完成时间为5月30日;H型防护计划完成时间6月20日,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15日,提前6天完成,予以18000.0元奖励。
⑼路桥十合同:
①莱阳互通J匝道路槽交验计划5月20日前完成,但J匝道除JK6+700因作为运输通道,JK7+200处因谭家夼村民干扰正常施工以及电力线未及时迁改导致施工困难外,其余区域已完成,故不予奖罚。
莱阳南互通主线及匝道因省道改路及天然气管道迁改未完成,且咸家庄经常性阻工,影响莱阳南互通施工,故不予奖惩。
②莱阳互通JK6+591.5匝道桥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20日,截止7月5日尚未完成,延期15天,予以75000.0元罚款;莱阳南互通CK0+121.21匝道桥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15日,实际完成时间为5月30日,提前16天,予以48000.0元奖励;莱阳南互通EK0+168.95匝道桥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10日,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8日,提前2天,予以6000.0元奖励③莱阳
东连接线分离立交桥面系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10日,实际完成时间为7月4日,延后24天,因龙居旅游高压线迁改影响架梁进度,导致桥面施工滞后,故不予处罚。
④侯家夼大桥桥面系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20日,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30日,延迟10天,予以50000.0元罚款。
⑤蒿埠头大桥桥面系计划完成时间和实际完成时间均在6月30日,不予奖罚。
⑥张家灌大桥桥面系及护栏计划完成时间为7月5日,截止7月5日尚未完成,暂不与处罚。
⑦五龙河大桥桥面系及护栏计划完成时间为7月5日,截止7月5日尚未完成,暂不与处罚。
⑧天然气保护桥下部构造计划完成时间和实际完成时间均为6月20日,故不予奖罚。
⑨莱高路分离立交右幅桥面系及护栏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10日,截止7月5日尚未完成,延期25天,但为路面标预留运输通道调整施工工序,左幅桥面系及护栏计划完成时间和实际完成时间均为6月30日,故不予奖罚。
⑩咸家庄大桥桥面系及护栏按时间节点完成,故不予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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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路分离立交、长江路分离立交桥面系及护栏原计划半幅4月10日完成,后调整为6月20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5月7日;原计划全幅4月20日完成,后调整为7月4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7月5日,故不予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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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15+529车行天桥、K115+954车行天桥、K117+455车行天桥计划完成时间为5月30日,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14日,延后15天,予以75000.0元罚款;K117+986车行天桥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30日,截止7月5日尚未完成,延后5天,予以25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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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线防排水工程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30日,直接7月5日,尚未完成,延后5天,予以25000.0元罚款。
⑽路桥十一合同:
①七星河大桥桥面系及护栏计划完成时间
为5月31日,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10日,因给十合同预留路基上料通道而影响进度,故不予处罚。
②K129+997通道桥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30日,因5月中旬项目部对花圃进行了强拆,但是后期村民一直阻工,一直到6月初,才能正常进行桩基施工,导致节点工期延误,故不予处罚。
③K132+069富山路立交桥除高压电杆影响的20#轴左幅外计划在6月30日前其余工程全部完成,截止7月5日,尚未完成,延后5天,故予以50000.0元罚款。
④K132+6___通道桥计划在6月30日前完成,但金银花地到5月底才拆迁完成,导致通道桥桩基在6月5日才正常施工,导致节点工期延误,故不予处罚。
⑤MK0+700-MK0+964.8段右幅防护工程计划在5月31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4月25日,提前36天;K132+450-134+000段防护工程计划完成时间为5月31日,截止7月5日尚未完成,因K132+6___通道桥阻工未施工完成,导致土方填筑出现断点,防护工程未连成片,节点计划延期,故不予奖罚。
⑥全线防排水工程计划6月30日前完成,因阻工导致2个通道桥未完成,土方填筑出现断点,防护工程未连成片,且朱家埠村民6月底收麦子,多次阻工,导致K130+100—K131+700段右幅排水沟未施工完成。
故不予奖罚。
⑦⑧⑨⑩。
⑾路桥十二合同:
无。
⑿路桥十三合同:
①亭子口大桥剩余63片预制梁板预制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30日前,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17日,提前13天,予以26000.0元奖励。
②万第服务区剩余59片预制梁板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30日前,实际完成时间为7月5日,延后5天,予以25000.0元罚款。
③胡留大桥剩余44片预制梁板计划完成时间为5月31日前,实际完成时间为5月22日,提前9天,予以18000.0
元奖励。
④专用公铁立交剩余43片预制梁板计划完成时间为6月20日前,实际完成时间为4月30日,因施工计划调整等客观原因,此节点不予奖罚。
(二)路面工程⑴路面十四合同:
①路面主线基层施工计划最早完成时间为6月17日,最晚完成时间为7月10日,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27日,故不予奖罚。
②主线柔性基层最晚完成时间为7月31日,尚未施工完成,不予奖罚。
⑵路面十五合同:
考核节点未到。
⑶路面十六合同:
①原计划主线底基层5月31日前完成,调整后为6月20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5月31日,故不予奖罚。
②原计划主线基层6月15日前完成,调整后为7月5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18日,故不予奖罚。
③原计划主线柔性基层6月27日前完成,调整后为7月20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30日,故不予奖罚。
④原计划主线下面层7月10日前完成,调整后为7月30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28日,故不予奖罚。
⑷路面十七合同:
①原计划主线底基层6月15日前完成,调整后为7月18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30日,故不予奖罚。
⑸路面十八合同:
①原计划主线底基层6月11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9日,故不予奖罚。
②原计划主线底基层6月22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16日,故不予奖罚。
③原计划主线柔性基层6月30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29日,故
不予奖罚。
④原计划主线下面层7月2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30日,故不予奖罚。
⑹路面___合同:
考核节点未到。
(三)房建工程⑴房建一合同:
截止7月5日,考核节点未到。
⑵房建二合同:
①发城收费站主体结构计划在5月20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4月24日,不予奖罚。
②郭城收费站主体结构计划在5月10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5月2日,不予奖罚。
③万第收费站主体结构计划在5月25日前完成,截止7月5日尚未完成,延后40天,予以120000.0元罚款。
⑶房建三合同:
①莱阳收费站主体结构计划在5月20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4月18日,不予奖罚。
②莱阳南收费站主体结构计划在5月30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5月15日,不予奖罚。
(四)钢结构工程⑴钢结构一合同:
①泽头收费站所有相关工程施工计划在6月20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14日,故不予奖罚。
②崖子收费站所有相关工程施工计划在6月30日前完成,但因路面单位收费岛施工影响未按时完成,故不予奖罚。
⑵钢结构二合同:
①万第收费站收费天棚计划在6月30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6月30日,不予奖罚。
⑶钢结构三合同:
①莱阳西收费站收费天棚计划在6月10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4月5日,不予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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