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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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
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
ZhejiangBIMGuide
Version
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前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和《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要求,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BIM)技术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全面提高浙江省建设、设计、施工、业主、物业和咨询服务等单位的BIM技术应用能力,规范BIM技术应用环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国内外BIM标准规范和应用经验,在总结浙江省BIM技术应用现状、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本导则的编制。
本导则共分4章1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是:
总则,基本规定,BIM应用实施的组织管理,BIM技术应用点等。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
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邮编:
31002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浙大精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殷农王大伟金睿黄志斌牛寿雁卢志宏
项志峰李志磊董松苗张长容陈晶陈健
黄争舸屠剑飞曾庆路谢晋晓杜艳静沈益锋
胡迪马建勇廖雪姣胡俊文朱欢丽胡迅
廉俊常波吴朴
主要审查人:
楼文娟赵宇宏何关培杨键蒋金生过俊
杨琦罗海涛
1总则
1.0.1为指导和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中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动工程建设信息化技术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投资效益,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建设工程BIM技术的应用。
1.0.3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除应遵循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以下简称BIM)是指建设工程的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等信息的数字化集成。
BIM技术是指基于BIM的数字化承载和可视化表达等的成套技术。
2.0.2BIM技术可应用于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改建及拆除等各方面,实现建筑全生命期内各参与方在同一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共享,为产业链贯通、工业化建造和建筑创作提供技术保障;支持对工程环境、能耗、经济、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分析、检查和模拟,为项目全过程的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支持各专业协同工作、项目的虚拟建造和精细化管理,为建筑业的提质增效、节能环保创造条件。
2.0.3BIM技术应用模式可分为全生命期应用和阶段性应用:
1全生命期应用:
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生命期BIM技术应用。
全生命期包括策划与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营及拆除等阶段。
2阶段性应用:
选择工程项目全生命期中某些阶段应用BIM技术。
2.0.4BIM实施应遵循下列原则:
1参与方职责范围一致性原则:
项目BIM技术实施过程中,各参与方对BIM模型及BIM应用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应与各参与方合同规定的项目承包范围和承包任务一致。
2软件版本及接口一致性原则:
项目实施过程中软件版本及不同专业软件的传递数据接口应满足数据交换的需求,以保证最终BIM模型数据的正确性及完整性。
3BIM模型维护与实际同步原则:
项目BIM应用在实施过程中,应与项目的实施进度保持同步。
过程中的BIM模型和相关成果应及时按规定节点更新,以确保BIM模型和相关成果的一致性。
2.0.5BIM应用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下列全部或部分BIM技术应用:
1工程设计:
应用3D可视化设计、性能模拟分析、成本分析等手段,提高建设、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单位信息沟通的水平;优化设计,减少差错,提高建筑性能和设计质量;应用BIM协同各专业设计,避免专业与系统间的错漏碰缺,减少工程频繁变更等问题。
2工程施工:
应用基于4D(3D+时间)的BIM模型,开展项目现场施工方案模拟、进度模拟和资源管理,提高工程的施工效率,提高施工工序安排的合理性;应用基于5D(3D+时间+成本)的BIM模型,进行工程算量和计价,增加工程投资的透明度,控制项目投资。
应用基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BIM模型,对施工现场的基坑、脚手架、模板、大型机械等进行方案优化、模拟施工、材料管理,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
3运营管理:
在建筑设施、空间和应急等管理运营过程中,调用BIM模型中的建筑信息和运维信息,并在管理过程中,对不足的信息加以补充,以实现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项目运营和维护管理水平的目标。
4城市管理:
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应用BIM模型实现城市建筑信息数据存储、利用与补充,将其作为城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基础信息库,为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2.0.6BIM应用模式确定后,应用单位可选择符合需求的BIM技术应用点组织实施。
BIM技术应用点应符合本导则第4章的规定,BIM模型深度应符合浙江省标准的要求。
鼓励应用单位增加本导则以外的应用内容。
3BIM实施的组织管理
3.1BIM实施模式和组织架构
3.1.1BIM实施模式分为建设单位(业主)BIM实施模式和承包商BIM实施模式:
1建设单位(业主)BIM实施模式:
由建设单位主导,选择适当的BIM技术应用模式,各参与方协同采用BIM技术,完成项目的BIM技术应用。
2承包商BIM实施模式:
由项目各相关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应用BIM技术,完成自身承担的项目建设内容,辅助项目建设与管理,以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3BIM实施模式宜采用基于全生命期BIM技术应用模式下的建设单位(业主)主导的实施模式,以利于协调各参与方在项目全生命期内协同应用BIM技术,充分发挥BIM技术的最大效益和价值。
3.1.2建设单位(业主)BIM实施模式下的组织架构
1建设单位应首先确定BIM应用策略,确定BIM总协调方;BIM总协调方应按本导则第3章的规定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2建设单位宜建立BIM项目协同平台,项目各参与方应根据各自预设权限及标准在该协同平台下进行项目数据提交、更新、下载和管理等。
3BIM总协调方可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建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应为有类似BIM项目经验的设计、施工或咨询机构)承担。
4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应用模式,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实施。
5典型建设单位(业主)BIM实施模式的组织架构见图3.1.2
3.1.3承包商BIM实施模式下的组织架构
1承包商应首先确定BIM应用策略,并按本导则第3章的规定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2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应用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应有类似BIM项目经验)实施。
3承包商BIM实施模式宜采用多方实施的阶段性BIM技术应用模式,各自承担自身工作内容;也可采用一方实施的阶段性BIM技术应用模式,完成自身工作内容。
4典型承包商BIM实施模式的组织架构见图3.1.3。
图3.1.2典型建设单位(业主)BIM实施模式的架构图
图3.1.3典型承包商BIM实施模式的架构图
注:
虚线框为自主加入的相关方,他们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应用BIM技术(各单位是以阶段性BIM技术应用模式进行工作的)。
如果所有各方都参加,内容同全生命期BIM技术应用模式,各参与方构建的BIM模型应符合接口一致性原则。
由于少了建设单位(业主)的主导,后者仍然有别于建设单位(业主)BIM实施管理模式。
3.2BIM技术实施流程
3.2.1建设工程项目BIM技术应用步骤可按图3.2.1执行。
图3.2.1BIM技术应用步骤图
3.2.2典型建设工程项目BIM实施步骤可参照图3.2.2执行。
3.2.3BIM技术应用步骤图和典型BIM实施步骤图表达了通用性步骤,相关参与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
3.3各参与方的职责
3.3.1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策划项目BIM实施策略,确定项目的BIM应用目标、应用要求,并落实相关费用;
2委托工程项目的BIM总协调方。
BIM总协调方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第三方咨询机构;
3按《项目BIM应用方案》与各参与方签订合同;
4接收通过审查的BIM交付模型和成果档案。
3.3.2BIM总协调方应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项目BIM应用方案》,并组织管理和贯彻实施;
2BIM成果的收集、整合与发布,并对项目各参与方提供BIM技术支持;审查各阶段项目参与方提交的BIM成果并提出审查意见,协助建设单位进行BIM成果归档;
3根据建设单位BIM应用的实际情况,可协助其开通和辅助管理维护BIM项目协同平台;
4组织开展对各参与方的BIM工作流程的培训;
图3.2.2:
典型项目BIM实施步骤图
注:
1如图3.2.2示,在建设单位BIM实施模式下,采用全生命期应用模式,并由BIM总协调方负责落实项目各阶段BIM技术的应用,进行项目全过程的BIM管理。
2在承包商BIM实施模式下,可根据需要选取图3.2.2中部分过程组织实施。
5监督、协调及管理各分包单位的BIM实施质量及进度,并对项目范围内最终的BIM成果负责。
3.3.3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审阅BIM模型,提出审阅意见;
2配合BIM总协调方,对BIM交付模型的正确性及可实施性提出审查意见。
3.3.4设计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配置BIM团队,并根据《项目BIM应用方案》的要求提供BIM成果,提高项目设计质量和效率;
2采用BIM技术在设计阶段建立BIM模型,根据《项目BIM应用方案》编写《项目设计BIM实施方案》,并完成《项目设计BIM实施方案》制定的各应用点。
《项目设计BIM实施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
1)BIM软件及版本;
2)设计阶段BIM应用目的;
3)设计阶段BIM应用范围;
4)BIM工作内容;
5)各专业模型内容;
6)各阶段模型深度要求;
7)BIM模型属性要求;
8)BIM模型组织方式;
9)建模规则与信息要求;
10)协同工作分工;
11)成果交付格式及内容。
3设计单位项目BIM负责人负责内外部的总体沟通与协调,组织设计阶段BIM的实施工作,根据合同要求提交BIM工作成果,并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
4接受BIM总协调方的监督,对总协调方提出的交付成果审查意见及时整改落实;
5设计单位应结合BIM技术进行技术交底。
3.3.5施工总承包应履行下列职责:
1配置BIM团队,并根据《项目BIM应用方案》的要求提供BIM成果,利用BIM技术进行节点组织控制管理,提高项目施工质量和效率;
2接收设计BIM模型,并基于该模型,完善施工BIM模型,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更新,保持适用性;
3根据《项目BIM应用方案》编写《项目施工BIM实施方案》,并完成《项目施工BIM实施方案》制定的各应用点。
《项目施工BIM实施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
1)项目施工阶段BIM实施目标;
2)各参与方的BIM实施职责及团队配置要求;
3)施工阶段BIM实施计划;
4)施工阶段各参与方项目协同权限分配及协同机制;
5)软件版本及数据格式的统一;
6)项目BIM实施应用管理办法;
7)信息录入标准;
8)项目成果交付要求;
9)审核/确认:
BIM成功和数据的审核/确认流程。
4施工单位项目BIM负责人负责内外部的总体沟通与协调,组织施工阶段BIM的实施工作,根据合同要求提交BIM工作成果,并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
5接受BIM总协调方的监督,对总协调方提出的交付成果审查意见及时整改落实;
6根据合同确定的工作内容,统筹协调各分包单位施工BIM模型,将各分包单位的交付模型整合到施工总承包的施工BIM交付模型中;
7利用BIM技术辅助现场管理施工,安排施工顺序节点,保障施工流水合理,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项工程目标。
3.3.6专业分包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配置BIM团队,并根据《项目BIM应用方案》和《项目施工BIM实施方案》的要求,提供BIM成果,并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
2接收施工总承包的施工BIM模型,并基于该模型,完善分包施工BIM模型,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更新,保持适用性;
3根据《项目BIM应用方案》和《项目施工BIM实施方案》编写《分包项目施工BIM实施方案》,并完成《分包项目施工BIM实施方案》制定的各应用点;
4分包单位项目BIM负责人负责内外部的总体沟通与协调,组织分包施工BIM的实施工作;
5接受BIM总协调方和施工总承包方的监督,并对其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时整改落实;
6利用BIM技术辅助现场管理施工,安排施工顺序节点,保障施工流水合理,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项工程目标。
3.3.7造价咨询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采用BIM应用软件对工程量进行统计;
2采用BIM技术辅助进行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3根据合同要求提交BIM工作成果,并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
3.3.8运营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采用BIM模型及相关成果进行日常管理,并对BIM模型进行深化、更新和维护,保持适用性;
2宜在设计和施工阶段提前配合BIM总协调方,确定BIM数据交付要求及数据格式,并在设计BIM交付模型及竣工BIM交付模型交付时配合BIM总协调方审核交付模型,提出审核意见;
3搭建基于BIM的项目运维管理平台;
4接收竣工BIM交付模型,并基于该模型,完善运营BIM模型,并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
5根据需要协助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城市的数字化城市平台提供项目模型。
4BIM技术应用点
4.1一般规定
4.1.1BIM技术应用点应按策划与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营及拆除等阶段分别确定。
4.1.2BIM技术应用点的选择应综合考虑不同应用点的普及程度、成本收益和工程特点等方面的因素。
4.1.3BIM技术应用点可按表4.1.3选取。
表4.1.3BIM技术应用点
阶段划分
阶段描述
基本应用
策划与规划设计
策划与规划是项目的起始阶段。
对于单体项目称为策划,对于群体项目称为规划。
主要目的是根据建设单位的投资与需求意向,研究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提出合理的建设规模,确定项目规划设计的条件。
项目场址比选
概念模型构建
建设条件分析
方案设计
主要目的是为后续设计阶段提供依据及指导性的文件。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根据设计条件,建立设计目标与设计环境的基本关系,提出空间建构设想、创意表达形式及结构方式等初步解决方法和方案。
场地分析
建筑性能模拟分析
设计方案比选
面积明细表统计
初步设计
主要目的是通过深化方案设计,论证工程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拟定设计原则、设计标准、设计方案和重大技术问题以及基础形式,详细考虑和研究各专业的设计方案,协调各专业设计的技术矛盾,并合理地确定技术经济指标。
各专业模型构建
建筑结构平面、立面、剖面检查
面积明细表统计
工程量统计
施工图设计
本阶段的主要目的是为施工安装、工程预算、设备及构件的安放、制作等提供完整的模型和图纸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根据已批准的设计方案编制可供施工和安装的设计文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措施、工艺做法、用料等问题。
各专业模型构建
冲突检测及三维管线综合
竖向净空优化
虚拟仿真漫游
辅助施工图设计
面积明细表统计
工程量统计
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开始到项目竣工为止,在实际项目过程中,各个分部分项交叉进行,BIM应用贯穿其中,主要应用包括现场数据采集、图纸会审、施工深化设计、施工方案模拟及构件预制加工、施工放样、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设备和材料管理等方面。
施工数据采集
冲突检测及三维管线综合
竖向净空优化
虚拟仿真漫游
图纸会审
施工深化设计
施工方案模拟
施工计划模拟
构件预制加工
施工放样
工程量统计
设备与材料管理
质量与安全管理
竣工模型构建
运营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目的是管理建筑设施设备,保证建筑项目的功能、性能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
改造工程也在本阶段。
现场3D数据采集和集成
设备设施运维管理
子项改造管理
拆除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合理的拆除方案,妥善处理建筑材料设施设备,力求拆除的可再生利用。
拆除施工模拟
工程量统计
注:
1本表所列项目为目前各阶段常用的应用点,可根据BIM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实际增减。
2部分应用点不仅适用于本表所列阶段,也可适用于其他阶段。
例如:
1)建筑和结构专业模型构建以及面积明细表统计在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均有应用;
2)机电专业模型在初步设计阶段有局部应用,但主要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
3)冲突检测及三维管线综合、竖向净空优化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均有应用;
4)工程量统计在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均有应用。
4.2项目场址比选
4.2.1项目场址比选主要用于策划与规划阶段。
主要内容包括:
1优先选用数字城市基础信息,建立场地BIM模型。
借助软件分析项目选址的各项因素,如交通的便捷性、公共设施服务半径等。
2根据分析结果,评估项目选址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判断是否需要调整项目选址。
4.2.2项目场址比选主要成果应包括:
1包含场地区域位置、指北针、风玫瑰、经纬度等信息的场地BIM模型。
2基于场地BIM模型的各项分析成果,包含总用地面积,开发强度,容积率控制等。
4.3概念模型构建
4.3.1概念模型构建主要用于策划与规划阶段。
应建立项目三维概念模型,依据模型分析判断项目与周边城市空间、群体建筑各单体间的适宜性,以及建筑的体量大小、高度和形体关系,并运用软件进行初步的日照和通风模拟分析,形成最终成果。
4.3.2概念模型构建主要内容包括:
1分析用地的各项规划指标,确定构建三维概念模型的各项形体参数和主要造型材料参数。
2建立三维概念模型。
3根据概念模型进行外部空间环境的分析。
4.3.3概念模型构建主要成果包括:
1三维体量模型。
模型包括建筑各项空间尺寸信息、外部表皮材质信息等。
2相关分析图表与报告等。
4.4建设条件分析
4.4.1建设条件分析主要用于策划与规划阶段。
要求运用三维模型,形成相应的图表与建设条件指标,作为项目进一步设计的依据。
4.4.2建设条件分析应用点主要内容包括:
1完善模型并从模型中形成相应建设条件。
2将概念模型相应内容纳入到策划书或规划报告中。
4.4.3建设条件分析应用点主要成果包括:
1项目策划书暨规划报告。
策划或规划文件相应数据与模型信息保持一致,策划书应满足建设单位项目前期申报的深度要求,规划报告应满足委托单位审批要求。
2项目三维模型,模型应反映建筑的基本外部特性及空间尺寸、朝向、位置,并指导后续设计。
4.5场地分析
4.5.1场地分析应用点主要用于方案设计阶段。
应建立三维场地模型,运用各类分析软件,分析建筑场地的主要影响因素,并提供可视化的模拟分析数据,以作为评估设计方案选项的依据。
4.5.2场地分析应用点主要内容包括:
1收集准确的测量勘察数据。
2建立场地模型,模拟分析场地数据,如坡度、方向、高程、纵横断面、填挖方、等高线等。
3根据分析结果,评估场地设计方案或工程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4.5.3场地分析应用点主要成果应包括:
1场地模型;
2场地分析报告。
4.6建筑性能模拟分析
4.6.1建设性能模拟分析应用点主要用于方案设计阶段。
应建立建筑信息模型,运用专业的性能分析软件,对建筑物的可视度、采光、通风、人员疏散、结构、能耗排放等进行模拟分析,以提高建筑项目的性能、质量、安全和合理性。
4.6.2建设性能模拟分析应用点主要内容包括:
1收集准确的数据。
2建立各类分析所需的模型。
3分别获得单项分析数据,综合各项结果调整模型,寻求建筑综合性能平衡点。
4根据分析结果,调整设计方案,选择能够最大化提高建筑物性能的方案。
4.6.3建设性能模拟分析应用点主要成果应包括:
1专项分析模型,其深度应满足该分析项目的数据要求。
2模拟分析报告,报告应体现建筑信息模型图像及分析数据结果。
4.7设计方案比选
4.7.1设计方案比选应用点主要用于方案设计阶段。
要求运用BIM软件,生成设计方案的多个模型,通过分析和比选得到最佳的设计方案。
充分运用三维场景的可视化功能,实现项目设计方案决策的直观和高效。
4.7.2设计方案比选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收集准确的数据。
2搭建包含方案的完整设计信息的BIM模型。
确保二维设计图纸与模型一致。
3比选各备选方案模型的可行性、功能性、美观性和经济性等指标,形成最优的设计方案及模型。
4.7.3设计方案比选的主要成果应包括:
1方案比选说明。
2设计方案模型。
4.8各专业模型构建
4.8.1本应用点主要应用于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其中,机电专业模型在初步设计阶段有相应的局部应用,但主要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
4.8.2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及成果:
1应用单位根据项目应用方案构建样板文件,包括统一的文字样式、字体大小、标注样式、线型等。
2模型构建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收集准确的数据。
2)根据设计方案模型或二维设计图建立相应的BIM模型。
3)检查并确保建筑专业模型中平面、立面、剖面的视图表达的统一性及专业设计的完整性、正确性;检查并确保结构专业模型中主要检查构件的尺寸和标注的统一性。
4)在平面、立面、剖面的视图上添加关联标注,使模型深度和二维设计深度保持一致。
3模型成果应包括:
建筑、结构专业模型,其模型深度和构件要求详见浙江省《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中相应设计阶段的建筑、结构专业模型内容及其基本信息要求。
4.8.3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及成果:
1各专业模型构建宜在初步设计模型或二维设计图的基础上,使其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深度,并便于在三维模型的状态下各专业协同工作;为后续模型出图、深化设计、冲突检测及三维管线综合等提供模型工作依据。
2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
1)收集准确的数据。
2)将初步设计阶段的各专业模型深化成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并对模型文件统一命名。
3)根据项目设计进度按期提交BIM模型,并根据设计协调意见调整、完善各专业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