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10项作业许可类.docx
《管理制度10项作业许可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制度10项作业许可类.docx(8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管理制度10项作业许可类
一、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的基本要求,以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爆炸及其它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7]469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LNG项目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站场管理部
负责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和协调工作。
2、安全环保部
负责制定、修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参建单位
1、承包商
按规范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负责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落实现场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按规定对临时用电设备和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消除。
2、监理单位
负责审核承包商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审批临时用电许可证,并核实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的监督检查,并保持检验标签的完好、有效。
第三章总体要求
第五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并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监理单位应审核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并由站场管理部审批,作好备案工作。
第六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承包商若从项目现场箱式变(临时变)引出电源至总配电箱时,应到站场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若从现场总配电箱引出电源至下一线配电箱时,应办理《天津LNG工程项目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监理单位电气专业工程师审批。
作业许可证批准后,现场作业负责人应落实作业许可证上各项安全措施,并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的核实,才可进行作业。
第七条临时用电设备的管理
1、入场前检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配电箱和开关箱进场采取准入制。
使用单位应先进行自检合格后,再把配电箱、开关箱向监理单位报检,经监理单位现场检验合格并贴标签,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用电设备则由使用单位自行检验、贴标签,监理单位监督管理。
2、现场检查维护
使用单位应对各种用电设备和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编号,并进行日常的检查维护,每月更换一次用电设备的检验标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填写好检查维护记录(格式自行设计)。
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在使用前,也应检查设备的安全附件或保护装置的完好性,确保使用时的安全。
监理单位应检查现场各种用电设备、配电箱和开关箱的安全使用情况,并保持检验标签完好有效。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临时用电的专项检查,并更换一次配电箱、开关箱的检验标签,作好检查记录。
第四章管理内容
第八条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
2、临时用电线路图纸应单独绘制,须按图施工,必须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并由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检修维护(配电箱及配电线路)作业时,应进行停电作业,并必须挂好接地线,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
当检修维护作业结束送电时,必须由持证电工专人负责,并经作业监护人确认后方能送电。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自行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5、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在现场开始工作前,该证书必须经过监理单位、安全环保部的审查备案。
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6、承包商应安排电工每天将对其所负责的配电、用电设备和线路仔细巡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填好巡查记录。
配电箱、开关箱内张贴日检表并将每天处理的问题记录在日检表中,日检表应附上电工的联系方式。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整洁。
7、现场配电箱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8、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接用其他单位配电箱或开关箱的电源,应提前取得该单位同意,按有关规定进行配送电,配电箱或开关箱仍由原单位负责管理。
9、地下土方开挖应首先检查确认地下是否有带电地下电缆,如有地下电缆应采用人工开挖并有监护人员,如有条件应停电后再开挖。
第九条配电和漏电保护
1、本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由国家许可制造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经常检查保持完好。
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
固定式配电箱应安装平正、固定牢固,中心点距地面的距离应为1.4~1.6米;移动开关箱应固定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距地面的距离应为0.8~1.6米。
3、配电箱应设分断点的总隔离开关和总断路器,用电设备的漏电开关应具有短路和过载保护功能,严禁使用刀闸开关控制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5、配电箱、开关箱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腐蚀性物体。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板上,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7、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8、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并且,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9、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但不得替代电气设备的电源开关。
10、漏电保护器出厂时所带的标签和铭牌应保持完好,清晰可读。
11、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2、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13、手持电动工具宜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进入金属密闭容器内时要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狭窄场所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I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开关箱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均应设置在狭窄场所外面,并对电缆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14、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不得串联。
保护零线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等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和钩挂。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总配电箱处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15、与用电设备相关的铁棚、金属平台或构架等都必须做好接地。
16、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17、电器、用电设备接线端子不得裸露。
第十条电缆、绝缘导线的敷设
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
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民用电线和民用插线座。
3、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并与电缆的选配应符合规范要求。
4、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6、电缆线路宜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7、架空电缆严禁直接架设在脚手架及其它设施上。
8、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
架空线路的线间距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
9、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米,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均匀敷设不小于50毫米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埋地电缆应在地面有明显标志并标示其路径方向。
10、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米高到地下0.2米处,必须加设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1.5倍的防护套管。
电线、电缆过路或可能有机械伤害的地方加套管保护或采取其它可靠的防砸、防碾压措施。
11、电缆的接头必须架设在地面0.5米以上或接线盒内,接线盒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12、电缆不得与电气焊、钢丝绳等绞在一起。
第十一条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
1、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高于周围地面,且具有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等条件。
焊接现场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品。
2、使用电焊机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3、交流弧焊机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应消除可能产生的异常电火花。
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符合5.1.1的要求。
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绝缘电阻不小于规定的标准。
7、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8、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9、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10、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使用夯土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过程应有专人调整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50m。
电缆严禁缠绕、扭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
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绝缘。
11、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
潜水泵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严禁有任何破损和接头,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12、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切断开关电源,在确认断电后上锁。
第十二条照明
1、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2、在坑、洞、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特殊的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必须设有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停电后,便于人员的安全及时撤离。
3、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米。
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小于0.5米,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或是采取隔热措施。
4、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米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5、地下管线(井、沟)、高温、有导电粉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干36V。
6、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7、金属容器内、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8、行灯电源电压不大于36伏,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潮湿环境使用行灯还应保证:
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9、现场严禁使用开启式不防水的碘钨灯。
10、防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灯具。
11、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12、对夜间影响飞机、船舶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第十三条防雷
1、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钢构架、提升架、钢脚手架、塔吊、天车、烟囱等要做防雷接地。
2、避雷针的长度应比被保护物高2-3米。
施工现场所有避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欧姆。
第十四条其它
1、在使用临时用电设施过程中,如果发现任何问题和缺陷应立即切断临时电源并停止使用,直到找到问题或缺陷的原因,并进行必要的整改消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2、当暂停工作或施工人员准备离开现场,作业人员要关闭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
3、在重新送电前,电工应仔细检查确认所有的电气设施、用电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4、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工具和线路必须正确选用,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
5、现场所有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箱、开关箱应正确编号并采取防雨措施。
配电箱的门应关紧上锁;施工现场停止作业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6、用电设备、线路维修时,其在上一级开关箱、配电箱内的接线必须断开,箱体上锁并挂牌禁动,设专人监护。
7、凡在运行时会产生振动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基座和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少于2处。
第十五条检查考核
依据本规定和《HSE考核管理程序》,进行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应记入台帐,进行闭环管理。
第五章附则
本规定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起草部门:
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
本规定解释权归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天津LNG工程项目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文件编号
许可证编号
项目名称:
临时用电申请施工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用电设备及功率
电源接入点
工作电压
作业时间:
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作业人员:
作业内容(必要时附图):
序号
作业条件确认
确认人
1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人员持有有效电工证和天津LNG工程项目经理部出入证?
2
受电线路及相关电气设备安装已按图施工、验收合格、无人作业?
3
线路电压等级、接线符合要求,绝缘测试合格?
4
临时用电必须是否采用五线制?
5
临时用电线路架设高度是否符合要求,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6
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是否有走向标示和安全标示,埋设深度不小于0.7米?
7
配电箱(柜)合格、有防雨措施并编号,门能可靠关闭?
8
配电箱是否设置N线,PE线接线端子或接线板?
是否有相色分别?
面板上是否有送点指示标志?
9
配电箱总开关漏电保护器是否满足动作电流大于30mA,动作时间大于0.1s?
10
电气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
11
行灯电压符合要求、电气元件符合要求?
12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满足要求?
13
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保护符合要求?
14
是否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
15
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原件和线路达到相应防爆等级?
16
补充措施:
作业许可证审批
施工单位审批
监理单位审批
施工单位电气工程师签名/日期:
监理单位电气工程师签名/日期:
施工单位施工经理签字/日期:
送电人签名:
年月日时
受电执行人签名:
年月日时
注:
一式三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送电人各保存一份。
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天津LNG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用火作业,明确用火作业的基本要求,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LNG项目建设期间施工现场的用火作业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安全环保部
负责制定和修订本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在现场开展用火安全监督和检查。
2、生产准备部
在建设期间和投料试车期间涉及生产物料系统用火时,生产准备部负责督促相关单位执行天然气分公司的用火安全管理规定。
3、陆域码头管理部、储罐管理部、站场管理部
负责对分管工程施工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各参建单位职责
1、承包商
负责提出用火作业申请,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落实现场各项安全措施。
2、监理单位
负责审批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检查确认现场各项安全措施。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用火管理界定
本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的用火作业,需办理《天津LNG工程项目用火作业许可证》。
此票一式三联,分别由现场作业人员、承包商、监理单位留存;现场用火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用火作业许可证。
第六条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在有可燃易燃物质的施工区域内的用火作业,由承包商根据用火现场情况,进行风险因素识别并制订用火安全措施,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经监理单位HSE管理人员对用火现场及用火措施检查确认后,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承包商方可进行用火作业;当施工现场发生变化,承包商应停止施工,监理单位HSE管理人员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
用火许可证的用火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2、承包商跨所辖区域动火时,由用火承包商提出申请,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但必须经动火地点所属辖区监理HSE管理人员审查会签,双方共同落实防火措施,各派一名监火人。
3、高处用火必须在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同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进受限空间用火在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同时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具体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第七条用火原则及要求
1、用火必须严格执行用火制度,做到“四不用火”,即:
没有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没有防火措施或用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没有用火监护人不用火;用火部位,时间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不用火。
2、各用火作业承包商均应安排了解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责任心强和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的人为用火监护人。
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用火,防止发生事故。
3、安全环保部、分项目管理部门及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用火现场,如发现违章用火或用火有危险时,可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4、承包商监护人和用火人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用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如用火措施不落实、监火人不在现场,用火人有权拒绝用火。
5、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依据,不得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其保存期限为一年,由申请用火的承包商、监理单位存档保管。
第四章用火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第八条用火单位用火前要对用火现场的移动及固定式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全面检查,确认完好备用。
第九条用火单位在受限空间内施工作业用火,应采用可燃气体分析仪对其内存在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进行检测,其含量必须低于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体积),且受限空间内氧含量19.5~23.5%(体积)。
第十条高处用火(含在多层构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用火)必须采取防止火花溅落措施。
风力五级以上应停止室外的高处用火,六级以上应停止室外一切用火。
第十一条用火点周围半径30米内不准有易燃物泄漏;半径15米内不准有其它可燃物泄漏和暴露;现场的地漏、排水口、各类水封井、阀门井、排气管道等必须封严盖实。
第十二条用火作业结束后或下班前,用火人员要进行详细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第五章监火和动火人的职责
第十三条监火人的职责
监火人对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好及未按规定用火等情况,立即制止用火作业。
监火人对用火现场负责监护,用火作业结束之前,不得擅离现场。
第十四条用火人的职责
用火人做到“四不动火”。
对于强行用火的指令,有权拒绝。
离开用火现场要切断电源不留火种。
第六章附则
本规定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起草部门:
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
本规定解释权归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
1、用火作业许可证
天津LNG工程项目用火作业许可证
记录编号:
许可证编号:
分项目管理部:
用火申请单位:
用火现场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电话:
装置/单元/区域:
设备名称/位号/地点:
用火人员签名:
监火人签名:
用火作业部位及内容:
用火作业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如果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本许可证同时废止。
气体检测
检测人签名:
检测日期/时间:
年月日时分
气体名称:
气体含量:
气体名称:
气体含量:
用火安全措施
确认人
1、用火设备内部的物料清理干净,达到动火条件。
2、与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已断开或已加盲板隔离。
3、用火点周围(下方)已无可燃物。
4、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得脱水作业。
5、高处作业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大于5级风时禁止动火。
6、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
7、乙炔气瓶、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m。
安全附件完好。
8、用火现场备蒸汽带()根,灭火器()个,铁锹()把,防火布()块。
9、有合格的作业通道、应急通道?
10、监火人已到位。
11、其他安全措施:
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用火承包商审核
监理单位审批
承包商施工负责人签名:
日期:
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
承包商HSE负责人签名:
日期:
监理单位HSE主管签名:
日期:
总包商HSE负责人签名:
日期:
受影响区域监理主管签字:
日期:
作业结束验收
作业负责人验收签名:
验收日期/时间:
年月日时分
声明:
我签名表明我已检查作业场所,确认动火作业完毕,未留下火险隐患。
注:
本许可证一式三份,承包商、承包商现场作业负责人及监理单位各一份。
三、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本项目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搭设、使用和拆除的相关安全要求,以加强对脚手架的管理和控制,降低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LNG工程项目现场的所有脚手架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安全环保部
负责制定、修订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陆域码头管理部、储罐管理部、站场管理部
负责对承包商报审的脚手架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检查现场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各参建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
负责脚手架施工方案的审批,并在投用前进行检查确认;负责对施工承包商执行脚手架验收挂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施工承包商
负责脚手架搭设、修改和拆除方案的编写和报批;负责搭设、修改和拆除脚手架,并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在脚手架投用前组织专业人员自检。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五条总体要求
1、脚手架工必须经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特种作业培训,并已取得脚手架专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2、在遇大风、暴雨、雷雨等恶劣天气,任何露天脚手架作业必须停止。
3、脚手架搭设、修改和拆除作业时,应由持证脚手架工完成,确保所有脚手架是以安全的方式搭设并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安全要求。
脚手架工在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五点式、双大钩安全带。
4、脚手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作业场所选择合理的构架形式,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使用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相应气候条件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有足够的面积满足作业、行走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