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国际货运代理与集装箱运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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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国际货运代理与集装箱运输
第二章国际货运代理与集装箱运输
业务基础知识体系
引导案例
案例1:
原告人保公司诉被告华展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损纠纷案(案号:
(2006)×海法初字第×号)。
人保公司的被保险人向华展公司托运货物,华展公司以马士基公司代理人的名义签发了华展公司格式的无船承运人提单。
广州海事法院以为:
华展公司在无马士基公司授权的情形下以马士基公司代理人的名义签发了自己的格式提单,签单行为应视为华展公司自己的行为,因此认定华展公司为无船承运人。
(资料来源: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张敏主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案例2:
原告潮州公司与被告万通公司、赤湾公司海上货物运输货损补偿纠纷案(一审案号:
(1999)广海法汕字第9号;二审案号:
(2000)粤法经二终字第43号;再审案号:
×(2002)粤高法审监民再字第×号)。
潮州公司持有的提单为KOLOceanLines格式的海运提单,由万通公司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Asagentforthecarrier)。
广州海事法院以为:
万通公司签发提单时虽然表示其为承运人的代理人,但并未就提单的来源及承运人的身份作出说明,也未就承运人授权其签发提单提出证据,应认定万通公司为承运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以为:
提单载明货物由赤湾公司所属的“赤湾一号”轮承运,万通公司签发提单时也表示了其为承运人的代理人,应认定万通公司是承运人的代理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维持了广州海事法院一审的裁决。
(资料来源: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张敏主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从上面两个案例能够看出,国际货运代理与集装箱运输业牵涉到许多知识,它们服务于国际贸易、国际运输、国际物流、集装箱与国际多式联运等行业并渗透到几个行业内的每一个领域,成为国际贸易运输与国际集装箱和多式联运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份。
随着国际货运代理业的进展,能够说它已成为社会经济部门中一个独立的行业,它涉及集装箱运输保险、银行、海关、商检、卫生检疫、仓储等诸多社会部门和机构,但却不能为上述任何部门和机构所涵盖。
简言之,国际货运代理与集装箱运输业务立足于服务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业,但不等于货运代理与集装箱运输业务就是各类运输业务本身。
所以,要从事国际货代和集装箱运输业务,除具有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行业的专业知识外,还涉及包括外贸管理、口岸管理,和金融、保险等知识,要求的知识系统和全面和要具有超过外贸和运输行业本身的知识。
本章将讲解与国际货运代理有关的基础知识,为后面各章的具体业务的学习打下基础。
国际货运代理业服务于国际贸易、国际运输业,并渗透到两大行业内的每一个领域,成为国际贸易、运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份。
国际货运代理业是社会经济部门中一个独立的行业,它涉及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运、空运、保险、银行、海关、商检、动物检疫、植物检疫、卫生检疫、口岸、仓储等诸多社会部门和机构,但却不能为上述任何部门和机构所涵盖。
第一节国际贸易合同包括的基础知识
一、履行贸易合同的主要程序
以入口合同为例来讲明贸易合同履行的必要环节:
当入口商签定入口合同后,入口商就要及时履行入口合同。
下面假定我国的入口商以FOB条件与外商成交,如此我国的入口商一般要通过申请开证、租船订舱、入口投保、审单付款、入境报检、入口报关、换单提货和入口索赔等环节。
1.申请开证
按照贸易合同,若付款方式采用信用证,入口商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填写开证申请书,连同合同副本、入口许可证、入口配额证、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和用汇证明等单证向银行提出开证申请,银行经审核同意后,开立信用证(同意给入口商开立信用证的银行被称为开证行)。
须注意的是:
入口商申请开证时,通常要向开证行缴付必然比例的保证金,其金额一般为信用证金额的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几十,一般按照入口商的资信情形而定(固然,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入口商也可免缴保证金)。
2.租船订舱
若这宗贸易采用FOB或FCA的价钱条件成交,按照《2000年通则》(全称是《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入口商应当负责指派船只到装运港接运货物;并给予卖方充分的通知,即告知卖方接运货物船只的船名、航次、船期,以便卖方做好装船预备。
货物装船后,卖方应该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及时投保(这点很重要,若由于卖方疏忽未及时发出装船通知而延误了买方对货物的投保,卖方要承担责任)。
3.入口投保
在常常利用的6种贸易术语即FOB、CFR、CIF、FCA、CPT和CIP中,除CIF和CIP这两种术语外,由入口商办理保险。
在我国入口货物运输保险一般采用预约投保。
所谓预约投保,是指入口商预先与保险公司签定入口预约保险合同。
在保险合同中,预先规定货物投保的险别、保险加成率、保险适用条款、保险费率及赔款的支付办法等。
4.审单付款
当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全套结汇单证后,开证行审核合同规定的由卖方提供的每一个单据,若是单证一致(“单证一致”中“单”是指每一个单证或单据,“证”指信用证)、单单一致(即所有单证之间两两一致),开证行即对外付款。
同时,开证行依照付款当天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向入口方索款交单。
入口商买汇赎单或称付款赎单。
若是单、证不符,应停止对外付款,及时通知出口商修改单证。
因为《UCP500》规定,无论是开证行或保兑行(除开证行外的另一家对卖方收款提供担保的银行)仍是其他指定的银行决定拒收单据,都应在收到单据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信方式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寄单银行,说明银行凭以拒收单据的所有不符点,还须说明单据是不是保留以待交单人处置,或退回交单人。
5.入境报检
凡须法定查验检疫的入境货物,查验检疫局同意报检后,先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据以验放货物(拿到通关单后才可办理入口报关手续:
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然后,经查验检疫机构查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查验检疫情形通知单,不合格的对外签发查验检疫证书,作为有关方面对外索赔的依据。
入境报检应提交的单证:
入口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等有关单证。
下列情形还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1)凡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或其他需审批审核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
(2)品质查验的,还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利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须加附成交样品;以品级或公量计价结算的,应同时申请重量鉴定。
(3)报检入境废物时,应提供国家环保部门签发的入口废物批准证明书和经认可的查验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查验合格证书,和查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出境废旧物品查验检疫预申报证等。
(4)申请残损鉴定的,还应提供理货残损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或海事报告等证明货损情形的有关单证。
(5)申请重(数)量鉴定的,还应提供重(数)量明细单、理货清单等。
(6)货物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其他单位检测的,应随时验收报告或检测结果和重量明细单等。
(7)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需按规定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应提供有效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输出国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正本(半制动物皮张、远洋捕捞的海产品除外);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第二联须经查验检疫机构动检处或植检处审核备案。
(8)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应提供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地域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运输动物过境时,还应提供动物过境许可证。
(9)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输入禁止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必需提供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特许审批证明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10)入境特殊物品的,应提供国家入口批文和有关证明、查验证书等和查验检疫机构卫生处签发的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11)用于展览、工程、科研等临时入境货物报检时,须提供有关部门批件。
若欲对入境货物提前报检,则须办理如下手续。
(1)报检单位在入口货物入境前3天内,在入境口岸查验检疫局办理提前报检手续,交纳查验检疫费,领取入境货物通关单(通关单备注栏中注明“此单为提前报检,3日内有效”字样)、报检单第二联“查验检疫情形联系证明”。
报检单位凭入境货物通关单到现场海关办理有关报关手续。
(2)货物抵达入境口岸现场时,司机持报检单第二联“查验检疫情形联系证明”向现场查验部门办理现场查验手续。
查验合格的,由现场查验部门查验检疫人员在海关报关单上加盖“查验检疫专用章”。
货主凭加盖“查验检疫专用章”的海关报关单通关。
6.入口报关
入口货物抵达后,入口商填写《入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并随附发票、提单及装箱单等单据,经海关查验无误后入口货物才能放行。
入口报关要注意报关期限,不然必需向海关缴纳滞报金。
7.换单提货
海关放行后,入口方凭提单向船公司换取D/O(DeliveryOrder,提货单)提货。
如入口货物运达口岸卸货时发觉欠缺,应及时填制短卸报告交由船方签认,并按照欠缺情形向船方提出保留索赔权的书面声明。
卸货时如发觉残损,货物应寄存于海关指定仓库,待保险公司会同商品查验检疫部门查验后作出处置。
如入口货物有残损,凭商品查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证书对外索赔。
对于合同规定在卸货港查验的货物,或已发觉残损欠缺有异状的货物,或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即将满期的货物等,都需要在口岸进行查验。
8.入口索赔
入口方常因交货期、品质、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而需向有关方面提出索赔,按照造成损失原因的不同,入口索赔的对象主要有卖方、船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必需注意,有时订立的合同中,遗漏了索赔、仲裁等条款,但这不等于说,蒙受损害的一方就不能提出索赔要求。
出口合同履行的程序和入口合同履行相对应,别离为对信用证催证(卖方催促买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信用证)、审证(收到信用证后卖方仔细审核信用证,看是不是与生意合同一致)和改证(若L/C与合同不一致,则要求买方修改L/C);备货和申领出口许可证;租船订舱(在FOB或FCA下,不由卖方租船订舱)和投保(在FOB、FCA、CFR、CPT下,不由卖方投保);出境查验和报关,出口核销和退税。
在上述流程中,货代对专属外贸领域的知识要求作一般了解,而偏重于掌握贸易合同中对运输条款及口岸管理知识和申报操作的掌握。
二、国际贸易合同中常常利用的6种价钱术语
在传统海运(非集装箱运输)中,承运人对货物的交接采用“港至港”(porttoport)原则,即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离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数期间,即常言之“钩到钩原则”(tackletotackle),因此,普遍用于传统非集装箱海运的3种价钱术语为FOB(freeonboard,离岸价)、CIF(cost,insurance,freight,本钱加保险加运费,到岸价)、CFR(=C&F=CNF=CostandFreight,本钱加运费,也为到岸价;在电文顶用N代表and——谐音)。
由于集装箱运输的优越性,它为MTO(多式联运经营人)开展“门到门”(doortodoor=housetohouse)运输提供了条件,其交接地址向起运地与抵达地两头的内陆延伸,因此,MTO对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间为从起运地接收货物时起至目的地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数期间。
在国际贸易的13种价钱术语中,能知足且最适于集装箱货物国际多式联运需要的价钱术语是FCA(原理相当于FOB)、CIP(原理相当于CIF)、CPT(原理相当于CFR)。
在FOB与FCA下,由于均由买方(importer或purchaser或buyer)负责运输,因此应由买方担当托运人(shipper)的角色,由买方与契约承运人(也翻译为合同承运人)(contractcarrier)签定运输合同。
在班轮运输下,两边当事人通常不签订合同而是由承运人签发提单作为两边运输合同的证明,因此,在FOB与FCA下若采用班轮运输应由买方负责租船或订舱。
在CIF与CIP、CFR与CPT下,由于均由卖方(exporter或seller)负责运输,因此应由卖方担当托运人的角色,由卖方与契约承运人签定运输合同,或由卖方负责租船或订舱。
三、国际货物生意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运输主要有海运、铁路运输、航空运输、邮包运办和多式联运等,本部份主要介绍国际货物生意合同中装运条款的内容,这是货代正确办理运输的大体按照。
(一)国际货物生意合同中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
国际货物生意合同中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有:
装运时刻、装运港和目的港、是不是允许分批装运和是不是允许转船等。
如:
ShipmentduringMayfromLondontoShanghai.TheSellershalladvisetheBuyer45daysbeforethemonthofshipmentofthetimethegoodswillbereadyforShipmentandtransshipmentallowed.(5月份装运,由伦敦至上海。
卖方应在装运月份前45天将备妥货物可供装船的时刻通知买方;允许分批和转船)。
又如,DuringMar./Apr.intwoequalshipments,transshipmenttobeallowed.(3/4月份分两次平均装运,允许转运)。
1.装运时刻
国际货物生意合同中常见的装运期的规定方式有:
①明确规定具体的装运期限;②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内装运。
2.装运港和目的港
通常情形下,只规定一个装运地和一个目的地;在大宗商品交易条件下,可酌情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装运地和目的地,并别离列明其名称供选用。
就具体目的地而言,买方在卖方发货前应从可供选择的地址中肯定,并通知卖方安排运输。
在两边洽商暂无法肯定装运港和目的港时,可采用选择口岸的方式。
3.分批装运和转船
分批装运(PartialShipment)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装运。
转船(Transshipment)是指货物没有直达船或一时无适合的船舶运输,而需通过半途港转运。
一般来讲,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对卖方比较主动。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老例》规定,除非信用证有相反规定,可准予分批装运和转船,即,若信用证没有“禁止或不允许分批装运或转船”的规定,则视为允许分批装运或转船。
(二)拟定货物运输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装运期的规定应该明确、具体
《UCP600》第三条“释义”中规定:
不该利用诸如“迅速”、“当即”、“尽快”之类词语,如利用此类词语,银行将不予置理;该条还规定:
“以后”将被理解为不包括所述日期。
2.对目的港的要求
(1)目的港和目的地必需明确具体。
(2)合同中规定以海上运输方式走运的交易,货物运往的目的港无直达班轮或航次很少的,合同中应规定允许转运的条款。
(3)目的港必需是船舶能够停泊的口岸。
对内陆国家的贸易,而又采用CIF或CFR条件的,一般不可同意之内陆城市为目的港。
(4)在规定目的港时,应注意所选择的口岸是不是有重名的问题。
凡是重名的口岸或城市,应加注国名,在同一个国家有同名口岸或城市的,应注明所在国家的部位,以防发生因漏注而错运货物的事故。
第二节国际货代业务与集装箱运输有关的基础知识
集装箱运输是现代交通运输快速进展的代表,相对非集装箱运输而言,集装箱运输在经济性、安全靠得住性、准时性等方面大大提高,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小,而且其综合产业链长,影响范围大,对全世界物流运输的奉献庞大。
集装箱运输是一种先进的现代化运输方式。
因为其能够长期反复利用,在运输中不移动货物即可进行多种运输工具的交替运输,而且能够快速地装卸等特点,对货物的包装和运输都实行统一和简单规范化,减少中间环节,加速商品的流通进程,降低流通费用,节约物流的劳动消耗,从而可实现快速、低耗、高效率及高效益地完成运输生产进程。
与传统的件杂货散运方式相较,它具有运输效率高、经济效益好及服务质量优的特点。
正因如此,集装箱运输模式已成为世界各国保证国际贸易的最佳运输方式。
尤其是通过几十年的进展,随着集装箱运输软硬件成套技术日趋成熟,到20世纪80年代集装箱运输已进入到能够利用海、陆、空等两种以上的运输手腕来完成国际的连贯货物运输,形成能提供优质的国际多式联运的一条龙运输模式。
又由于集装箱运输庞大的规模经济效益优势,使其在全世界取得迅猛进展。
集装箱运输业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我国取得迅速的进展。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融入经济全世界化方面又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我国经济的进展必然也给集装箱运输业带来契机。
一、集装箱的概念
集装箱又称货柜或货箱,其英文为container,按英文的字面含义理解是“容器”,但并非所有的容器都可称做集装箱。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按照保证集装箱在装卸、堆放和运输中的安全需要,在货物集装箱的概念中,提出了作为一种运输工具的货物集装箱所应具有的大体条件。
即是说只有具有这些条件的“容器”才可算做集装箱。
这些大体条件如下。
(1)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利用。
(2)装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的装置,专门是便于从一种运输工具换装到另一种运输工具。
(3)便于货物的装满和卸空。
(4)适于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输送货物,无须半途换装。
(5)内容积为1立方米立方英尺)或1立方米以上。
注:
①以上集装箱的概念中不包括车辆及一般包装。
②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大体上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集装箱的概念。
③简而言之,集装箱是具有必然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利用的大型装货容器。
二、集装箱主要标记
(一)出现次数最多的两行标记
每一个集装箱的6个面上有近10种标记,在这些标记中,出现次数最多且意义最重要的有两行。
举例来讲,CBHU8001214
45G1
CBHU8001214
CN45G1
此两行字符标于柜双侧右上角、后门(前两行)和顶部。
(货柜的前后叫端(end),左右叫侧(side),上下别离叫顶(top)、底(bottom))
1.解读:
第一行 含三个内容
1)箱主代号(ownerNo.或owner’scode)
由4个大写拉丁字母组成且最后一个必是U(它为集装箱这种特殊设备的设备识别码),前 3 个由公司制定,并经国际集装箱局(BIC)注册(一个公司可申请几个箱主代号)。
表2-1中列出了几家公司的箱主代号。
表2-1几家运输公司的箱主代号
公司名称
中远
中海
商船三井
总统轮船
长荣
东方海外
箱主代号
CBHU
CCLU
MOLU
APLU
EMCU
OCLU
注:
①近十几年来,中远曾利用过的箱主代号有HTMU、COSU、NCLU、MINU;中远长租惠航公司曾利用过的箱主代号有FBZU、CBHU、FRSU。
近几年,中远利用的货柜大部份为FLORENS柜(FLORENS为中远控股公司),其箱主代号为CBHU。
②标于货柜上的箱主代号约七成为班轮公司(Liner),三成为租箱公司(containerleasingcompany,这些公司几乎不涉足班轮运输业,而拥有许多货柜专供出租)。
常见的租箱公司有:
TEX;CAI;XTRA;MATSON;INTERPOOL;NIPPON(日本);TIPHOOK;GOLD;TRANSOCEAN;TRANSAMERICA;TRITON;GENSTAR;CRONOS;UCS。
③柜侧面打印的公司名称中有些是竖着写的。
2)顺序号(SerialNo.)
顺序号由公司自定,共6位阿拉伯数字,不足6位以0补齐。
3)查对号或校验码(Checkdigit)
查对号或校验码仅包括一名数,不由箱主公司指定,而是按规定的计算方式算出,用来查验、查对箱主代号、设备识别码与顺序号在数据传输或记录时的正确性与准确性,它与箱主代号、设备识别码和顺序号有直接的关系。
实践中是通过箱主代号、设备识别码和顺序号计算出校对号(或校验码)的,若计算出的校对号与实际记录的校对号一致,则说明箱主代号、设备识别码和顺序号在数据传输或记录时未犯错,不然应从头查对。
查对号位于顺序号以后,在货柜上加方框以夺目(但在单证上不必加方框,箱号的11个字符中最后一个即为查对号)。
查对号的计算方式如下。
第一,将表示箱主代码的4位字母转化成相应的等效数字,字母和等效数字的对应关系见表2-2。
从表中能够看出,去掉了11及其倍数(22、33)的数字,这是因为后面的计算将把11作为模数。
表2-2查对号计算中箱主代码的等效数值
字母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等效数值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3
24
字母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等效数值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4
35
36
37
38
然后,将前4位字母对应的等效数字和后面顺序号的数字采用加权系数法进行计算并求和。
计算公式为
S=
最后,以S除以模数11,取其余数,即得查对号。
举例来讲:
求美国总统轮船公司的集装箱APLU296847的查对号。
第一,上面10个字符(该集装箱的箱主代号及顺序号)对应的等效数值别离是-9-6-8-4-7。
然后求和,
S=10×20+27×21+23×22+32×23+2×24
+9×25+6×26+8×27+4×28+7×29
=10+54+92+256+32+288+384+1024+1024+3584=6748
最后,用6748除以11,取余数,余数为5,即查对号为5。
注:
箱主代号、顺序号、查对号共11个字符统称为箱号,其作用、功能及重要性比如一个人的姓名一样。
2.第二行含两个或三个内容
1)国别代码
国别代码(countrycode)指的是箱主公司所在国家的代码,非强制性的,为自选代号,此刻许多柜上不打此代码。
国别代码以两个或三个英文字母表示。
比如:
以US或USA表示美国(UnitedStatesofAmerica),以GB或GBX表示英国(GB=GreatBritain=UK=UnitedKingdom),以FR或FXX表示法国(France)。
2)尺寸代码
尺寸代码(sizecode)中包括箱子的长度、高度及是不是有鹅颈槽三个信息。
(1)尺寸代码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无论第二位为几,凡第一名为2者,其代表的柜子的长度为20';凡第一名为4者,柜长为40'(注:
表示长度或高度时,'代表英尺,"代表英寸)。
(2)尺寸代码中第二位数字若为0、1,则柜高为8';为2、3,柜高为8'6";为4、5,柜高为9'6"。
(3)尺寸代码为奇数者,有鹅颈槽(goose-necktunnel);为偶数者,无鹅颈槽。
通常长为20′的柜无鹅颈槽,而40′HQ者,大多有。
(goose-neck即鹅颈,是拖车板架上的机构,goose-necktunnel即鹅颈槽,位于货柜底部。
鹅颈与鹅颈槽两者相扣,目的是增大拖车行驶时的安全系数。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在发达国家拖车板架上一般有鹅颈,而大部份进展中国家则无,原因是前者对安全很重视)。
(4)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不利用8'与9'高的柜,因此,几乎见不到尺寸代号为20、21、40、41的柜。
(5)高度为9'6"的柜称为HQ(HighCube)柜,读作['hai'kju:
]。
HQ柜多见于40'柜,而20'柜几乎无HQ,因此实践中极少见到尺寸代号为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