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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堂饮食制度汇集

中学学生食堂

 

中学

二0一四年春季学期

 

中学学生食堂管理委员会

主任:

(学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副主任:

(分管副校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计划的实施。

(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员:

(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及相关政策、措施、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等工作,执行委员会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协助实施学生食堂管理工作)

各班班主任(协助实施学生食堂管理工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学校总务处,由李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中学

2014年2月15日

 

中学学生食堂就餐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就餐行为,切实实施好我校寄宿生早晚餐工作,使每个学生做到“按时就餐,有序就餐,安静就餐,节约就餐,卫生就餐”,逐步养成文明就餐习惯,特制定本办法。

请遵照执行。

一、就餐时间

1、早餐:

7:

00——7:

25

2、晚餐:

18:

00——18:

30

二、寄宿生早晚餐采用学生到食堂交票用餐。

三、学生就餐要求:

1.不随意换位,不大声讲话,不用筷子敲打餐盘。

2.文明就餐,不能边吃边讲话。

3.节约粮食,杜绝浪费,无特殊原因饭菜要吃完,不偏食、不挑食。

4.保持桌面干净,如不小心将饭菜掉在地上须及时清理,自己的桌面自己清。

5.就餐完毕,有序离开。

五、就餐管理

六、监督检查

1、每天由两名行政领导不定时进食堂检查食堂的一切工作,并了解学生就餐情况,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在值周工作中反馈。

 

学生食堂膳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

负责寄宿生就餐供应的全面工作,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认真实施。

副组长:

协助组长工作,具体负责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食品采购,资金报销。

食堂安全管理员:

负责每周食谱的调配、食品采购,资金报销工作。

学生食堂膳食管理监督小组职责

1、监督学校食堂按相关规定对大宗物品及日常原材料的采购工作;

2、不定期深入食堂检查寄宿生就餐实施情况; 

3、监督学校寄宿生就餐经费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4、监督学校寄宿生就餐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5、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和食堂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对学校寄宿生就餐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食堂安全管理员职责

1、负责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的学习。

合理地配备炊事人员,明确分工,分清责任,促使全体人员各负其责,团结合作。

2、根据季节特点,市场供应情况和学生的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学生合理膳食。

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

3、每周两次对伙食质量进行检查,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4、搞好民主管理伙食,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代表会议征求对伙食的意见,坚持改革,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5、严格食堂卫生制度,监督执行卫生“五四”制,即:

四不:

采购员不进、保管员不收、厨师不做、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四隔离:

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四定: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四勤:

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被换工作服。

防止食物中毒,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6、抓好食堂考勤,做好考勤记录,做到奖惩兑现。

7、负责炊具的购置和维修。

8、组织开饭工作,维持饭场秩序。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采购员职责

1、负责采购学生食堂的食物。

2、办理炊具的添置和维修。

3、认真审核原始单据,自制凭证须有出售人详细地址和姓名,单据须有采购员,验收员及经办人共同签字,以备查验。

4、负责伙食收支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公布食品购货台帐,并报送总务主任和分管校长。

5、负责伙食成本核算,降低成本,改善伙食。

负责寄宿学生经费结算工作。

6、严格现金管理,及时存取,妥善保管,防火防盗。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学生食堂工勤人员职责

1、遵守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每天按学校食谱搭配规定进行食品加工,准时为学生提供早晚餐,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2、持有健康证。

若协议期间患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停止工作,直到疾病痊愈才能重新上岗。

3、注重个人卫生。

工作期间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上岗,并养成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洗澡、勤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保持餐具、厨具和食堂卫生。

餐具厨具必须洗涮干净,定期消毒;用于食品切配的刀、橔、板等器具不能混用;每天要洁净食堂地板、墙壁、门窗玻璃、灶台;餐具厨具不得外借;食堂内的桌椅等物品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食堂内不准摆放垃圾桶,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输送到指定的垃圾池(桶)。

5、认真清点、如实记录好营养办提供入库的肉米油盐等食品并妥善进行保管,未经学校允许,不得私自带走任何食品离开学校食堂。

6、做好食堂防火防盗工作,妥善保管好食堂内物品,每天下班离校前必须关好食堂门窗,防止食堂被盗或破坏事件的发生,因失职造成的损失要负责赔偿。

7、采用新鲜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必须熟透,熟制品、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加工的食品要保证绝对的干净卫生,严防食物中毒;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师生提供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影响健康的食物;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如乙方不按上述规定加工早晚餐而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8、在工作期间,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9、有事必须请假,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离校,不能无故旷工。

10、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食堂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报告食堂管理人员,并配合食堂管理人员及时加以解决。

学生食堂食品储存间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学生食堂食品储存的管理工作,做好食品收发、记收账、结算工作,自觉接受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

2、食品管理员应积极索取相关食品证件,认真登记账目,妥善保管食品,做到账目清晰、帐物相符。

认真对待检查,所采购食品原料不合格的不予入库,索证不完全的应要求相关人员补索相关证件方可准予入库,并将所索证件交营养办主任签字。

所索证件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分类粘贴,装订归档,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3、食品储存管理员有权拒收“三无”产品,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感官异常的食品,过期食品。

严格执行食堂进出货制度,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库时应登记,货物必须过秤验收。

严禁劣质食品进食堂,确保食品优质、卫生、实惠。

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向主管负责人汇报,不得隐瞒事实,对可疑货品及时退换。

4、食品管理员应将每天的菜谱进行公示,并与工作人员同进出。

5、保持食品储存间内外环境的整洁,及时进行食品储存间的通风和防潮。

负责食品储存间内所有物品的保管和使用登记,建立健全食品使用登记台帐。

对食品储存间的食品进行分类分架存放,进行标识。

不得将主、副食品及原料和杂物混放,要分门别类存放。

6、食品管理员如因监管不力,出现食物中毒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追究和承担相应责任。

7、做好食堂主、副食品供食计划,每天所需的食品及早订出计划,通知采购及时购买,防止出现缺货,影响食堂供应。

8、学习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的基本知识,了解相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

9、完成学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和总务主任交给的其他工作。

学生食堂粗加工间岗位职责

1、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2、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

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清洗外壳,必须时进行消毒处理。

4、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或使用。

肉类加工:

加工肉类首先注意肉类新鲜度,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的禽畜肉不得采用。

海鲜类不要与禽肉类混合清洗。

禽、畜、鱼类品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加工好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秽、无异味。

砧板要求做到“三洁”(砧板面、砧板底、砧板边保持光洁),下班后应刮洗清洁后竖放。

蔬菜加工:

蔬菜瓜果进货后必须分类放在蔬菜架上,不得随地堆放。

蔬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二洁、三切。

洗涤蔬菜要有足量清洁水清洗,洗涤后的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昆虫等。

腐烂的蔬菜、瓜果不得食用。

5、工用具(菜架、容器)必须洁净,不得积污。

下班后必须清洗水池、地面,保持沟渠畅通。

6、清洗加工好的食品原料必须用食品容器或塑料袋盛装,放置在货架上,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学生食堂切、配菜间岗位职责

一、认真检查食品及原料质量,腐败变质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切配。

二、绞肉机、切菜机等各种加工机械设备用完后内外冲洗干净。

三、肉、菜、水产品刀案专用,水池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区分,不得混放混用。

四、工具、容器、水池清洁,刀不锈、案板不霉,加工台面整洁无杂物、抹布干净无油污。

五、切配水产品及肉制品的刀、案板,用后必须彻底洗刷干净,确保使用安全。

六、切、配菜结束,拖清地面,工具用具洗净。

七、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学生食堂烧、煮、烹调岗位职责

1、烹调前检查食品、调味品质量,做到“七不加工”(腐败变质不加工、发霉生虫不加工、掺杂掺假不加工、未净未泡不加工、高危食品不加工、过期不加工、“三无”食品不加工)。

2、食品以及隔顿食品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

在停电、停气、停油等特殊情况下如果改变加热方式,要特别提高警惕。

3、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60度,高于10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就确认食品未变质。

4、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5、当天餐当天处理,不隔夜,不外购熟食。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6、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刷干净。

7、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首饰、不留长发、工作帽前沿遮发,穿着干净工作服,不带病上岗,上岗不吸烟),个人物品摆放到更衣室,不得乱摆乱放。

学生食堂备餐间岗位职责

1、备餐前关闭打菜间窗口,做到防蝇,防尘,防鼠,防人为投毒。

2、备餐时进行二次更衣,肥皂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

3、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4、备餐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

5、不用手直接接解入口食品,不使用末经消毒的餐具用具,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6、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7、备餐间除餐具用具保洁柜和留样专柜外,不摆放其它无关杂物,不摆放备餐以外的食品。

8、每餐结束后,将地面,备餐台清扫洗刷干净,做到及时清运及时清场。

9、供餐结束后,在无人情况下对备餐间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并做好备餐间空气消毒台帐。

10、若由备餐原因引起食品安全问题,备餐员承担责任。

学生食堂清洗、消毒、保洁间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遵循以下程序:

一刷洗、二除油、三冲洗、四消毒、五保洁。

二、将洁净的餐具放进保洁柜。

三、爱护餐具,清洗过程勿摔勿扔。

四、保证清洗间的环境卫生,冲刷地面和明沟,去除一切垃圾。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对象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2、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学期一聘,学期初,学校和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3、食堂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有疾控中心发放的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

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被换工作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从业人员不得穿拖鞋上岗,不得戴首饰上岗。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上班后,由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四、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

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学生食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二、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明确食堂专职管理人员。

三、学校食堂必须配备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消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的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卫生防控工作。

四、学校食堂必须具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仓储、原料处理、加工、供应及就餐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

五、建立食堂卫生清扫制度,每周大清扫一次,每日清扫数次,确保餐厅、厨房、保管室等无蚊蝇、无灰尘、无蛛网、无垃圾。

保持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六、食堂各种餐具和盛装食品的盆、碗要经常洗涮,摆放有序,符合卫生要求。

所有机械、电器及时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七、确保食堂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八、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九、加强食堂、餐厅文化建设,营造饮食文化、卫生文化的浓厚氛围,引导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节约的良好习惯,不乱丢杂物和纸屑。

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学生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并做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

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

水池内外,排污地沟是否堵塞。

灶台操作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

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区吸烟,有无在操作间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带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正规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

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

6、餐具用具是否彻底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的存放保洁。

学生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实行专人负责。

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致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2、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

3、负责陪学生就餐的老师要知道食品卫生安全,班上要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4、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乡人民政府、教育局和疾控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抢救。

5、粗加工区、操作间,备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6、食品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的消毒和保洁工作,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7、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学生食堂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小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运行,严禁在校园内供应“三无”食品。

三、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必须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等可能对学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严格检查食品、半成品的质量,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

六、食品加工要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加工未洗净的原料。

七、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加工食物的刀、案、容器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保持清洁,定位存放。

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熟食间内必须配备空调或紫外线灭菌灯。

八、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不得供给凉菜、生拌菜、隔夜饭菜。

九、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学生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每周1-2次对食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食堂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学生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校长是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责任追究。

(一)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节轻重给予检讨、批评、党政纪处分或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等处分,若造成严重事故致人残废或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未落实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

2.未按规定投入经费维修或更新食堂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

3.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采购食品把关不严,进货台帐不健全的;

4.未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未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信息的;

5.未检查各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的;

6.未对食堂进行常规检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或进行常规检查但没有及时反馈整改要求的;

7.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

8.未及时检查各部门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不能及时得到处理解决的;

9.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施救致使事态扩大的。

10.在食物中毒事件处理过程中拖拉、逃避等导致事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的。

(二)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食堂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分,若造成严重事故致人残废或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未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未调离食堂工作岗位的;

3.操作过程中流程不合理,不规范使用设施设备,导致事故发生的;

4.因进货源头或进货原料不合格导致事故发生的;

5.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规范操作使食品受污染引发事故的;

6.未做好其它相关食品卫生工作导致食品受污染引发事故的;

7.经学校管理人员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

8.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全力配合进行调查处理的。

学生就餐资金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资金管理必须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按照“非营利性”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学校寄宿生就餐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寄宿生就餐食品的购置费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

3、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大型设备设施购置和炊具添置的经费、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不计入寄宿生就餐资金。

4、学校食堂所有的原材料或物资采购遵循三定原则,即:

定品牌、定地点、定价格,并由二人以上参与、专人验收、主管领导审核。

食物采购后,依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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