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校园足球等二项专项资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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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校园足球等二项专项资金
2016年市级校园足球等二项专项资金
绩效报告
校园足球发展专项资金150万;
合格学校建设资金200万;
校园足球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黄东红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市文体广新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市文体广新局副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主要负责选派校长、体育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级足球培训及讲座,组队参加省级足球联赛,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
市文体广新局主要负责市级足球比赛的组织和专业技术指导、培训,协同教育部门组队参加省级足球比赛,参与校园足球活动的检查、评比等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11月26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全国电视电话会上要求,要认真贯彻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抓好青少年足球、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指示精神。
2015年2月7日,经国务院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支持。
2016年,省、市预算共安排项目资金349万元,其中省级199万元,市级150万元。
主要用于促进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市级足球试点学校建设,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及基地建设,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及校园足球活动开展,改进和完善体育设施,引进足球师资和专业人才,推进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对照益教通【2015年】53号文件规定的目标任务,项目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特色学校建设。
2015—2017年规划建成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60所、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学校)100所。
经核查,2016年实际完成国家足球特色学校18所,截止2016年底,已完成41所;2016年实际完成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36所,截止2016年底,已完成90所。
按时间进度完成了该项绩效目标。
2、师资配备。
2015—2017年规划:
(1)中心校以上学校至少有1名足球专业教师;
(2)培养100名左右有资质的足球教练员、200名左右有二级资质的足球裁判员;(3)组建10名左右高水平校园足球教练讲师团。
经核查:
(1)全市共有中心校127所,截止2016年底,具有足球专业教师资质的仅有42人,离目标差距较大;
(2)已培养有资质的足球教练员80人(按时间进度完成了该项绩效目标)、有二级资质的足球裁判员仅49人,该项离绩效目标差距较大;(3)已培养高水平校园足球教练20名,但未组建足球教练讲师团。
3、参与人数。
2015—2017年规划:
(1)全面普及校园足球课程,90%以上的在校中小学生参与校园足球活动;
(2)50%以上中小学校将足球纳入体育艺术“2+1”活动;(3)每名中小学生每周不少于1小时的足球运动锻炼,(4)40%以上的中小学校能够基本掌握足球运动技能。
经核查,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有普通中小学校888所,
(1)已开展足球运动的中小学校445所,普及率为50.11%,离目标有一定差距;
(2)已纳入体育艺术“2+1”活动的中小学校179所,仅为中小学校总数的20%,该项离绩效目标差距较大;(3)每周开展不少于1小时足球运动锻炼的的中小学生仅56%,该项离绩效目标差距较大;(4)能够基本掌握足球运动技能的中小学校为31.87%,按时间进度完成了该项绩效目标。
4、场地建设。
2015—2017年规划:
(1)确保每个中心校有一个标准的足球教学场地,完小以上学校均建有满足本校足球教学的场地;
(2)所有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实现训练场地人造草坪覆盖;(3)所有中小学配齐满足教育教学以及开展校内足球运动的必备器材。
经核查,截至2016年底,
(1)已建成了标准足球教练场地的中心校38所,占中心校总数(127所)的30%,建成满足本校足球教学场地的完小73所,占完小总数(398所)的18.3%;
(2)已建成人造草坪覆盖训练场地的足球特色学校37所,占已建成足球特色学校总数(41所)的90%;(3)足球场地、器材基本满足要求的中心学校84所,占中小学总数(888所)的18.88%。
除人造草坪覆盖训练场地的足球特色学校项目按时间进度基本完成绩效目标外,其他项目均未完成。
5、足球联赛。
2015—2017年规划:
(1)构建完善的市级校园足球联赛体系,即小学甲组、乙组、初中组、高中组四级比赛体系;
(2)建设校园足球精英梯队,拥有能够参加省级以上足球比赛的球队4-5支。
经核查,截至2016年底,
(1)已构建较完善的市级校园足球联赛体系,仅市级全年举办足球联赛比赛场次150场;
(2)已建成精英足球队小学组2支(赫山二小、朝阳国际)、初中组3支(海棠、益师、朝阳国际)、高中组2支(市第十三中学、箴言中学)。
基本完成该项绩效目标。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省、市级预算拨付项目资金349万元,各区县(市)资金到位明细如下表:
单位:
万元
序号
拨款年月
拨款单位
省级
市级
合计
1
2016.8
市本级
41
105
146
2
2016.8
赫山区
111
19
130
3
2016.8
资阳区
19
10
29
4
2016.8
大通湖区
12
6
18
5
2016.8
安化县
4
4
6
2016.8
桃江县
4
10
10
7
2016.8
南县
4
4
8
2016.8
沅江市
4
4
合计
199
150
349
该项目实际支出567.04万元,其中:
校园足球活动(比赛、训练等)支出232.83万元、场地建设(维护)及器材购置支出130.56万元、获奖学校奖励资金98.32万元、校园足球培训及宣传费支出88.37万元、调研及督促检查支出9.88万元、保险支出7.08万元等(详见附件1:
2016年度全市校园足球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明细表),超过预算安排资金218.04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单位及学校足球建设情况,项目单位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有关程序审批后,经区县(市)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至各学校,按相关规定使用,暂未发现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
三、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基本规范:
一是制定规划,完善制度。
市委、市政府已将校园足球发展纳入“十三五”重点规划,并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出台了《关于印发益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目单位制定了《2015年-2017年益阳市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意见》、《关于对全市2016年校园足球试点申报学校进行考核评估的通知》等制度。
二是完善标准,加强创建。
按照《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益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学校考核评分细则》要求,开展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市级试点学校创建,推进校园足球发展。
三是组织评估,加强验收。
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市)申报校园足球试点学校进行了考核评估,对特色学校进行了综合认定。
四是加强人员培训。
通过开展国家级特色学校校长、教练员及裁判员等培训,逐步提高我市校园足球发展水平,促进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
五是严格检查,消除隐患。
通过开展校园足球活动风险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六是加强宣传,形成氛围。
组织开展以足球为主题的多种活动,如绘画、征文、啦啦操等比赛活动;利用学校网站、广播站等校内资源,宣传足球文化,开展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组队参加省级比赛和省级以上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开展校园足球体验式活动;主办足球论坛等。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分析我市校园足球发展建设绩效完成情况,了解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及项目实施等是否规范,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管理和项目实施等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和费用开支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益财绩[2017]198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
我公司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收集了有关资料,设计了各种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
(1)召开座谈会。
组织教育、文体等相关部门和学校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
(2)收集核查资料。
收集该项目有关政策文件和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使用和费用报销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
(3)现场查看。
工作组深入市级7个单位和学校开展了实地查看,调查走访。
(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4分,被评为“良”等级(详见附件2:
2016年度校园足球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了我市校园足球发展整体水平提升。
截止2016年底,我市已建成校园足球全国特色学校41所,市级校园足球试点学校90所;已开展足球运动的中小学校445所,达50.11%;每周开展不少于1小时足球运动锻炼的的中小学生达56%;已建成小学、初中、高中组精英足球队7支,举办各类足球比赛150场次。
通过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学校建设,有效带动了全市足球水平提升。
2016年,我市代表队荣获全省校园足球初中总决赛男、女一等奖,代表湖南省参加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荣获西南赛区第一名、全国总决赛第四名。
(二)加大了校园足球设施建设力度。
通过项目建设,全市各类学校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大为改观,73所完小以上学校均建有满足本校足球教学的场地,37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实现训练场地人造草坪覆盖,其中箴言中学被评为省高中较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设基地。
(三)师资力量明显增强。
通过对体育教师等人员培训,全市拥有足球专业资质的教师42人,培养了有资质的足球教练员80人、有二级资质的足球裁判员49人,高水平校园足球教练20人,逐步提高了足球师资水平。
(四)校园足球活动开展逐步规范。
一是将足球课纳入体育课程,全市70%以上的学校已开展足球课,并把足球项目纳入阳光体育运动中;二是大部分学校建设足球队,其中精英队有6支,均能代表我市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三是比赛活动规范。
2016年市级举办足球比赛3次,场数280余场。
每个区县(市)均举办了1次以上比赛,场数超过700场。
另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7次,场数超过70场。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足球场地建设、器材配备、教练培养、人员培训、比赛开展等均需要较多资金,仅一个3—5人标准足球场需要资金近30万元。
目前,项目资金完全依赖财政投入,来源渠道单一,2016年,省、市两级共投入资金仅349万元,其中安化、南县、沅江仅4万元,很难保证足球运动正常开展,更谈不上完成益教通【2015年】53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是场地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校园足球活动开展对场地要求较高,受客观条件限制,大部分学校在场地建设方面仍存在较多困难,一是校园面积有限,周边无发展空间,无法建设足球场地;二是建设资金不足。
即使已建的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其标准场地仅为15%,市级试点学校基本没有标准场地,普通场地也仅为65%,无法满足开训、开赛需要。
三是师资力量有待加强。
目前,全市共有普通中小学校888所,有专业资质的教师仅42、有资质的教练员仅80人、有二级资质裁判员仅49人,离目标要求差距较大。
四是资金分配有待规范。
项目资金分配偏重于市本级及资阳、赫山两区,除桃江安排10万元、大通湖安排6万元外,安化、沅江和南县各安排4万元。
项目单位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标准和申报、评审机制,分配结果也未公开。
且资金拨付滞后,影响了足球活动的开展。
合格学校建设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市教育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学校布局调整,以农村教育为重点,以合格学校建设为突破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目前,该局现有人员编制62人,实有人数65人,内设办公室、督导科等21个科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1399个(其中市级7个),其中小学398所、初中192所、普通高中34所、职业高中21所、特殊教育学校4所、幼儿园750所。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年18号)、《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08]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合格学校建设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67号)等文件精神,为了积极推进我市合格学校建设,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明确市级预算将适当安排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对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进行奖补。
2016年,市级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对当年建成的合格学校进行奖补。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校(园)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16〕47号)要求,截止2020年,我市应建成合格学校787所。
2016年,我市申报合规学校建设44所,实际建成44所,截止2016年,我市共建成合格学校601所,完成了该年度目标任务。
全市合格学校建设情况如下表:
单位:
所
序号
名称
目标任务
实际建成
尚未建成
截止2020年建成数
2016年建成数
截止2016年已建成
2016年建成数
1
市本级
3
3
2
资阳区
63
5
65
5
3
赫山区
120
7
116
7
4
4
沅江市
96
6
89
6
7
5
桃江县
145
5
99
5
46
6
南县
107
5
99
5
8
7
安化县
236
16
113
16
123
8
大通湖区
17
17
合计
787
44
601
44
188
二、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2016年,经项目单位考核评定,市级预算拨付项目资金:
市教育局10万元、赫山区学校7所资金70万元、资阳区学校5所资金40万元、安化县学校16所资金20万元、桃江县学校5所资金20万元、南县学校5所资金20万元、沅江市学校6所资金20万元。
其中用于教学楼、运动场、校园绿化及相关设施等建设支出161.5万元,各类设备设施、器材等购置支出27.5万元,检查、验收等其他支出11万元。
根据各合格学校建设情况,项目单位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有关程序审批后,经区县(市)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至各学校,按相关规定使用,暂未发现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
三、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该项目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
年初,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将合格学校建设名单、建设规划报项目单位,并按要求建立“月报告、季自评、年中检查、年终考核”工作机制。
二是组织培训。
按照“校园规划合理、教育队伍配备规范、教学功能室及设施设备齐全、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等合格学校建设标准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培训。
三是加强检查督促。
项目单位组织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加强对合格学校建设的检查督促,定期召开进度调度会,督促建设项目按期按质完成。
四是严格评估验收。
按照合格学校建设要求,各建设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省、市教育部门组织对合格学校建设进行评估验收。
五是发放项目资金。
经验收合格的学校发放适当的项目资金。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分析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管理等制度,规范项目实施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益财绩[2017]197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按下列步骤开展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
我公司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
(1)召开座谈会。
组织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
(2)收集核查资料。
收集该项目资金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资金使用和费用报销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
(3)现场查看。
进行实地查看,调查走访。
(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91分,被评为“良”等级(附件4:
2016年度合格学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学资源逐步均衡。
2016年,全市新建合格学校校园面积新增5800余㎡,新建校舍3栋、建筑面积1100余㎡;维修改造校舍6栋、建筑面积6200余㎡;维修运动场面积4100余㎡;新建围墙700余米;新增绿化面积1200余㎡;添置食堂等设备设施5套。
同时,按标准配置了一批教育教学、体育、卫生等器材,学校配套设施大为改观,师生学习、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二是学校管理逐步规范,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各学校基本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校务公开,定期召开教代会,实行了民主治校,同时,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多种安全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实行均衡编班,坚持德育为首,积极开展各项德育活动和文体活动,推进素质教育。
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管理,坚持按部颁标准开设课程,加强校本教研与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听课、评课、教学比武等教学教研活动,促进了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在95%以上,体质健康合格率基本达标。
三是基本满足就近入学,逐步化解大班额问题。
老百姓向往优质的教育资源,千方百计把孩子送到城区优质学校就读,是造成大班额的主要原因。
通过合格学校建设,逐步使全市学校人均校舍面积、校园环境、教体设施、课堂教学和师生生活条件逐步达到省优标准,把优质教育资源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2016年建成合格学校新增教学班级82个,净增学位数4360个,逐步化解了市区优质学校大班额问题。
四是提高了合格学校建设的积极性。
通过实施奖补,肯定了合格学校建设取得的成绩,解决了部分学校建设资金缺口,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建设单位的积极性。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
近年来,尽管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教育资金投入,但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要。
由于历年来教育投入有限,部分农村学校校舍破损,设备设施陈旧,功能不全,配置标准不高,新建、改扩建校舍,添置设备设施需要较多资金。
同时,由于当地财力有限,农村地区教师收入普遍偏低,导致教师流失,影响师资队伍稳定。
(二)教师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教师年龄老化,老方法、老套路不能适应新的教学思路,存在年轻教师匮乏的问题,学科结构不合理,农村学校艺体课、英语课教师缺少,体育、美术教学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不足,部分教师不能使用普通话教学。
(三)项目资金分配有待规范。
除项目单位工作经费外,资金分配偏重于资阳、赫山两区,安化、桃江、沅江和南县平均分配,大通湖未列入分配范围。
项目单位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标准和申报、评审机制,分配结果也未公开。
(四)建设单位财务核算有待加强。
建设单位合格学校建设资金未单独列账核算,纳入日常经费统一开支,无法全面、及时、准确反映项目开支情况。
2016年,市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