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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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于法学专业)

课程编码:

1102413120

学时:

64学分:

4

开课学期:

第五学期

课程类型:

学科专业基础课

先修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

教学手段:

板演

一、教学目的与任务:

知识产权法是法学本科教育的核心课程之一,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了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概况,了解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理解和领会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精神实质,掌握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并能运用理论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为我国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及加快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作出贡献。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

第一编导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论(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使学生掌握知识产权的定义、对象、性质和构成、了解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历史和现状。

认清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是经济核心的特点,技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知识产权基本特性;创造性智力成果和非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区别;创造性智力成果与工商业标志的区别;知识产权制度发生的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历史条件,以及该制度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相区别的依据

难点:

知识产权的民事属性;无形财产权权能特性;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本质含义

教学方法:

讲授、多媒体教学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及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三、知识产权的特征(在与物权的比较中把握)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二节知识产权法制度的演变

一、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沿革

二、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沿革

思考题:

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的特征。

第二章知识产权法概述(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含义及调整对象,并掌握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和作用

难点: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问题

教学方法:

讲授、多媒体教学

第一节知识产权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渊源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第二节知识产权法的地位和作用

一、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二、知识产权法的作用

第二编著作权法

第一章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著作权、著作权法的概念、性质,著作权与其他民事权利区别,著作权制度沿革,著作权学说的分野,我国著作权法发展历史,理解身边著作人身、财产权纠纷产权内容。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创作作品是著作权产生的前提;著作权的实质意义

难点:

版权和著作权相同内涵;著作权国际化保护的意义

教学方法:

多媒体教学、讲授

一、著作权基本概念

二、著作权与相关权利的关系

思考题:

论述著作权国际化保护的意义

第一章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著作权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著作权制度的起源

二、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

三、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第二章著作权法律关系客体(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作品的内涵学生应全面理解,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之间异同,明确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意义。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作品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作品类型;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难点:

作品的形式特征异同;“法律禁止的作品”

教学方法:

多媒体教学、讨论

第一节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作品的概念:

思想、感情的表达;可复制性;独创性

第二节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一、一般作品

二、特殊作品

第三节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一、违法作品

二、法律及其他官方文件。

三、时事新闻。

四、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思考题:

简述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及其原因。

第三章著作权主体(1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著作权的权属是其核心的问题,学生应掌握创作者、法定作者(法人作品作者)、合作者、编者、制作者、承受者各自内涵的异同。

抓住著作权主体资格的本质。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作者概念和著作权人概念的联系与区别;事实作者和法定作者的区别;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以及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合作作品、委托作品等的权属主体资格;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的法律规定

难点:

作者与著作权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著作品权属原则适用

教学方法:

讲授、多媒体教学

第一节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一、著作权人的概念及分类

二、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三、著作权继受主体

第二节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确认

一、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二、著作权归属的特殊规定

三、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四、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五、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六、影视类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七、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八、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九、原件所有权转移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十、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思考题:

简述作者与著作权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第四章著作权内容(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生掌握著作权内容、具体实质含义,人身权所具有的特征,著作财产权的具体实质的物质性表现形式,即财产内涵的商品关系属性,熟悉著作权人对其作品有权支配、利用、控制的具体方式、表现为人身权和财产权这一著作权制度中的核心部分。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著作人身权的性质以及内容;著作财产权所反映的商品关系属性,区分与物质补偿、物质鼓励、按劳分配等财产关系的差异;著作财产权的具体内容;著作人身权的特征,著作财产权的商品属性

难点:

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使规则

教学方法:

讨论、多媒体教学

第一节著作人身权

一、发表权

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二节著作财产权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其他著作财产权

思考题:

简述著作财产权的具体内容。

第五章著作权限制(1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从法学理念理解著作权限制的缘由,掌握著作权限制的方式。

本章重点在于学习和了解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及保护期限的相关问题。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难点: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教学方法:

讲授、多媒体教学

第一节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一、注册取得制度

二、自动取得制度

第二节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一、著作权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二、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第六章邻接权(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生应明确邻接权所涉及行为的内涵及意义,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著作权和邻接权之间的派生关系,彼此权项异同。

分清表演者权、录制作者权、广播电视组织者权、出版者权的本质。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邻接权制度发生的历史原因和意义;邻接权的概念、内涵,与著作权异同及之间的关系,出版专有权的本质所在;按国际惯例三种情况下的邻接权;专有出版权的性质和意义

难点:

清晰邻接权与著作权内在联系和区别;掌握出版专用权的本质特征

教学方法:

多媒体教学、讲授

第一节邻接权概述

一、邻接权的概念

二、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

第二节邻接权内容

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播放者权

思考题:

简述邻接权与著作权内在联系和区别。

第七章著作权的保护(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生应明确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和责任方式是著作权法律保护核心内容。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讲解著作权侵权行为认定、归纳原则;侵权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认定

难点: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界定及相应法律责任的认定

教学方法:

多媒体教学、讲授

第一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一、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第46条规定的侵权行为(仅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三、第47条规定的侵权行为(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侵权责任)

第二节法律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二、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行政责任

三、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刑事责任

四、执行措施

第三节著作权纠纷的处理

一、调解

二、仲裁

三、诉讼

思考题:

简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界定及相应法律责任的认定。

第三编专利法

第一章专利权法律制度概述(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生掌握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法律制度的特征、学说、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

了解专利制度中的四种“专利”含义、强调熟悉专利制度的“四个”特征,专利制度的理论“四个”学说。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专利权是独占权利;专利权有多种含义;支持或赞同专利法律制度的学说;1474年威尼斯专利法;“六种类型”的专利制度优越;中国近、现代的有关法及立法思想;中国专利法的立法及修改状况

难点:

专利制度特征、体系内容;专利制度的理论学说流派的对比

教学方法:

讲授、多媒体教学

第一节专利、专利权与专利法

一、专利

二、专利权

第二节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一、专利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一)专利制度的概念

(二)专利制度的特征

1.法律保护。

2.科学审查。

3.技术公开。

4.国际交流。

二、专利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一)专利制度的起源

(二)专利制度的发展

第三节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四节专利制度的作用

一、保护和鼓励发明创造

二、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

三、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促进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

思考题:

简述专利制度的作用。

第二章专利权客体(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专利制度意义上的发明创造的实质涵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真实内容、特点及彼此之间的异同点。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发明的概念、特点;专利法保护的各种发明;实用新型的概念、特点;外观设计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功效或作用上的差别;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的各自特征及法律立法宗旨

难点:

发明创造的概念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者之间异同;发明创造概念及特征

教学方法:

讲授、多媒体教学

第一节发明

一、发明的概念和特征

二、发明的分类

第二节实用新型

一、实用新型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二、我国的实用新型制度

第三节外观设计

一、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点

二、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思考题:

简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者之间异同。

第四节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一、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一)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二)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三)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二、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针对人或者动物的诊断、治疗和外科手术方法

三、暂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第三章专利权的主体(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生了解发明人、申请人及专利权人的概念,具体掌握专利归属的原则和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划分标准。

熟悉专利权主体是依法享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人。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概念;发明人的构成要件;先申请人的概念及其法律意义;申请日、发明日等概念;自由发明的概念及其权利归属;职务发明与委托发明的概念、区别及权利归属,详细介绍职务发明和委托发明与自由发明的划分标准;合作发明的概念及权利归属,合作发明的构成条件;专利权及专利申请的转让和继承,以及转让和继承中的有关要式和不要式行为

难点:

几种特殊发明创造主体资格的界定;发明创造人的概念,法律地位、权利

教学方法:

多媒体教学、讨论

第一节概述

一、专利权主体的概念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义务的人。

二、专利权主体与专利申请权主体

联系与区别

三、确定相同发明创造专利权主体的原则

1.先发明原则。

2.先申请原则。

四、专利权的继受主体

第二节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概念和特征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自然人且不受行为能力的限制。

2.发明人或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二、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

第三节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工作单位

一、职务发明创造

(一)职务发明的概念及条件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二、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三、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

第四节外国人

一、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

二、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

思考题:

简述几种特殊发明创造主体资格的界定。

第四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生掌握授予专利权的“形式条件”的基本内容;熟悉“实质条件”的真实内涵,即“三性标准”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条件;理解“消极条件”规定的法律意义。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授予专利权的形式条件内容;专利权实质条件“三性”的相关标准;各国专利法中的有关不授予专利的领域

难点:

授予专利权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性”标准及审查人员审查“掌握标准”分析;消极条件的适用

教学方法:

多媒体教学、讲授

第一节新颖性

一、新颖性的概念

新颖性(novelty)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之前是现有技术中所没有的、未被公知公用的。

二、判断新颖性的标准

(一)公开标准

1.书面公开,

2.使用公开,

3.其他方式的公开。

(二)时间标准

(三)地域标准

三、影响新颖性的抵触申请

四、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五、我国《专利法》对不同专利的新颖性要求

第二节创造性

一、创造性的概念

二、判断创造性的标准

1.判断创造性应参照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

2.判断创造性的人应为发明创造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

3.判断创造性的客观标准,发明应以¡°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新型应以¡°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为标准。

三、我国《专利法》对不同专利的创造性要求

第三节实用性

一、实用性的概念

实用性(practicalutility)又称工业实用性或产业实用性,是发明创造获得专利必须具备的实质条件之一。

二、判断实用性的标准

(一)可实施性

(二)可再现性

(三)有益性

三、我国《专利法》对不同专利的实用性要求

思考题:

简述专利权实质条件“三性”的相关标准。

第五章专利权取得(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专利权具有授权性的特点,不能自动取得。

发明创造人必须依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接受审查。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专利权的取得

难点:

专利审查的内容

教学方法:

多媒体教学、讲授

第一节专利申请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

专利申请的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及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申请阶段应该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书面申请原则

(二)单一性原则

(三)优先权原则

(四)国际申请原则

二、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

(一)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

2.说明书及其摘要。

3.权利要求书。

(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

2.图片或者照片。

3.简要说明。

4.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

三、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

(二)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

(三)专利申请的撤回

四、专利申请受理及申请日、申请号的确定

五、专利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

(一)专利国际申请

(二)国际申请的条件

(三)国际申请的程序

第二节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一、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也称为“形式审查”或“格式审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形式条件进行的审查。

二、早期公开

早期公开,是指经过初步审查,对符合形式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尚未经过实质审查前进行的公开。

三、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也称技术审查,它是对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所进行的审查。

四、授权登记公告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五、复审

复审是指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当事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有关处理决定的请求所进行的审查。

第六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专利权是国家授予专利申请人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垄断性权利。

包括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专利权人的权利

难点:

对专利权限制的理解

教学方法:

多媒体教学、讲授

第一节专利权内容概述

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所拥有的垄断性权利。

专利权的内容是专利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它是指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①专利人身权利,是指与发明人或设计人人身不可分割且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②专利财产权利,是指具有经济内容,能为专利权人带来直接经济或物质利益的权利,一般包括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许可权等。

第二节专利权人的权利

一、制造权

制造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制造相同或相似于专利产品的产品的垄断权。

二、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使用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及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专有权。

三、许诺销售权

许诺销售权是专利权人有明确表示愿意出售具有权利要求书所述技术特征的专利产品以及禁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许诺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

四、销售权

销售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独自销售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权利。

五、进口权

进口权是专利权人享有自己进口或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为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使用等生产经营目的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权利。

六、转让权

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将自己的专利所有权依法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七、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人有权独占实施专利技术,也可把这种实施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由实施专利方支付费用。

八、标记权

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九、署名权

署名权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在专利申请文件和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第三节专利权人的义务

一、缴纳专利年费

二、不得滥用专利权

三、依照国家需要推广应用专利

四、对发明创造人给予奖励

第七章专利管理和专利代理(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专利管理和专利代理的含义及特征,掌握专利管理机构的职能,专利代理的具体任务。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专利管理机关的职能

难点:

专利代理的任务

教学方法:

多媒体教学、讲授

第一节专利管理

一、专利管理及其意义

(一)专利管理

专利管理是指国家专利管理机关采用教育、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管理有关专利事务的活动。

(二)专利管理的意义

1.保障专利制度得到更好地贯彻和落实。

2.切实有效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3.推动专利技术更好地推广和应用。

4.促进社会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二、专利管理机构

(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三、专利管理机关的职能

(一)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

1.调处关于专利申请权的争议和专利权纠纷;

2.调处关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公告后,专利授权前,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费用纠纷;

3.调处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转让纠纷;

4.调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引起的纠纷;

5.调处发明人或设计人与其所在单位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争议;

6.调处专利侵权纠纷以及其他依法应由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争议和纠纷。

(二)专利管理机关的管理职能

(三)促进专利技术实施的职能

第二节专利代理

一、专利代理概述

(一)专利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的法律行为。

特征:

1.专利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办理专利事务。

2.专利代理行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之内。

3.专利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

4.专利代理行为必须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

5.专利代理人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6.专利代理人必须具备专利代理资格。

(二)专利代理的作用

1.有利于保护专利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2.有利于提高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

3.有利于开展许可证贸易。

4.有利于普及专利法律知识。

二、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

我国的专利代理机构包括三种:

(一)办理涉外专利事务的专门代理机构

(二)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代理机构

(三)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律师事务所

三、专利代理人

专利代理人是指具有专利代理资格、可以接受委托从事专利代理活动的人。

依据《专利代理条例》之规定,专利代理人必须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并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件,才可从事专利代理活动。

四、专利代理的任务

(一)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二)代为办理专利申请事务

(三)在专利审批阶段,为获得专利权提供服务

(四)在复审中协助委托人行使权利

(五)专利实施事务代理

(六)代理维护专利权

第八章专利权的保护(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专利权的保护是专利制度的重要内容,学生掌握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方式、判断专利侵权的标准以及专利纠纷的解决办法。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各种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对“权利要求”特征分析的方法以及判定侵权的原则和步骤,其中应特别强调“等同替换”在法律上仍被视作侵权;专利权纠纷的解决

难点:

专利侵权判断标准界定及步骤

教学方法:

多媒体教学、讲授

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及其认定原则

(一)周边限定原则

(二)中心限定原则

(三)折衷原则

二、我国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范围是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外观设计。

2.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范围取决于专利授权时指定的外观设计使用产品的范围。

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仅涉及相同的产品上使用相同的外观设计,而且也包括相同的产品上使用近似的外观设计。

第二节专利侵权行为

一、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1.侵害的对象应是有效的专利。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未经许可实施了他人的专利,并构成侵害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4.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专利侵权行为的种类

(一)直接侵权行为

(二)间接侵权行为

思考题:

简述专利侵权判断标准界定及步骤。

第三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一、诉前禁止令

二、民事保护

(一)民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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