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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自查内容

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

过程控制和产品安全性能检验

为规范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国家质监总局先后颁布了国质检锅字[2003]194号文件(附件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以下简称“许可条件”),TSGZ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和TSGZ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

这是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的基本规范和依据。

“许可条件”规定了制造许可的总要求、资源条件和产品安全质量要求(第一、二、五章)。

“基本要求”规定了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明确了质量体系的基本要素和控制要求。

“评审细则”规定了鉴定评审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评审要求、试制产品的数量及安全性能抽查检验的要求。

锅炉制造单位应按“基本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质量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组织,配备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编制质量体系文件。

“基本要求”规定了根据锅炉产品安全特性及质量控制需要设置的18个基本要素,涵盖了锅炉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支持、控制的过程。

产品设计控制、材料、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控制、焊接(热处理)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包括无损检测、理化检验、产品检验与试验等)是验证和评价锅炉制造单位质量体系实施的有效性和产品安全性能的符合性的重要内容,是体系管理和支持下过程控制的体现和效果反映。

本文就这些重点要素的鉴定评审,依据锅炉制造安全技术法规、标准的要求,结合锅炉制造单位生产管理、工艺水平、设备、检验和试验能力,以及在评审中发现的典型或共性的问题,探讨评审的重点和注意的问题。

一、设计控制:

设计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见“基本要求”附件5《设计控制》。

包括设计过程的控制(输入、输出、验证等)、设计修改和外来设计文件的控制。

重点对设计文件满足安全技术法规、标准的有效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

1、锅炉设计不要求单独取得设计资格,设计文件需经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TSGG1001-2004《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进行鉴定(以下简称“鉴定规则”)。

2、设计文件上应加盖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专用章,(须盖章的设计文件见“鉴定规则”第十六条规定。

)并提供设计文件鉴定报告。

3、对引进的已通过鉴定的设计文件应保留原设计单位信息(如标题栏),并加盖引进单位的印记,在当地鉴定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由备案机构在相关图纸上加盖设计文件鉴定专用章(“鉴定规则”第十七章)。

4、锅炉部件设计或修理改造中的设计同样使用“鉴定规则”,对A级锅炉部件制造单位,大部分单位无独立设计能力,部件生产的设计文件由主机厂来图加工,或根据使用单位的修理改造方案进行制造。

应加强外来设计文件的控制,对其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核,必要时还应进行标准化审查、工艺性审查和不改变主体结构情况下的图纸整顿。

有些为维修提供的图样、设计文件陈旧、结构与技术要求与法律法规、标准不一致,没有进行更新,原则上这样的设计文件应重新设计并鉴定。

5、已通过鉴定的设计文件需进行修改时,其更改后的锅炉型号和设计图号应保持不变。

设计修改应按体系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修改手续,永久修改应更改底图,临时修改应下发临时更改通知单,并及时换发、收回图样,对于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修改,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

6、锅炉设计修改(包括材料代用由“鉴定规则”第十八条规定情况时应对更改后的设计文件重新进行鉴定)。

7、当有关安全技术法规及相关标准更改时,制造单位应当在进行制造前对已通过鉴定的设计文件做相应的修改,并应符合“鉴定规则”第十八条规定。

8、锅炉产品结构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四章等安全技术法规的要求。

由于设计文件已通过鉴定,评审对设计文件不再进行详细审查。

设计文件鉴定是指锅炉设计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一般不包括锅炉的制造工艺、使用性能、经济性能、环保性能等有关内容。

评审中应依据规范和专业标准的规定,审查产品设计在制造过程中由于工艺、制造原因造成的结构上不符合法规、标准规定的问题。

评审中发现的实例在产品安全性能抽查检验一节中予以叙述。

9、关于锅炉的能效指标问题,今年元月1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将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创新、提高能效指标重点写进了“条例”。

锅炉的能效指标、能耗状况也是特种设备监察和监督的重点,故产品设计性能、节能指标的测试和鉴定报告亦是设计评审的内容,具体评价内容待有关技术法规出台,有一点肯定的是能耗大,污染严重已经淘汰的产品今后不再允许生产制造。

二、材料、零部件控制

材料是锅炉用主要材料,锅炉钢板、钢管、受力结构件所用型钢、圆钢、结构钢板和焊接材料等。

零部件是外购(外协)的锅炉锻件、封头、管板、炉胆、u型下脚圈等压制受压元件,下降管等管子及管件以及外购(配套)的阀门、仪表等安全附件。

应从供方(分包方)选择、评价、采购、入厂验收、保管、及使用诸环节予以控制。

1、供方(分包方)的选择及控制:

(1)制造单位技术部门应根据设计图样制定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汇总)表,制定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件明细表。

采购部门、生产部门据此编制采购计划、外协生产计划。

(2)供方(分包方)选择及评价:

择优选择供方和分包方,按供方与分包方控制程序组织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对其进行考察,对法规、规范有行政许可规定的供方(分包方)应确定其资质的有效性,对其生产能力、装备水平、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并予以保持。

根据采购计划、外协计划与其签订采购(外协)合同,建立合格供方(分包方)名录,定期进行考评。

2、材料零部件的验收控制:

验收是通过验证和(或)检验对采购(外协加工)的材料、零部件予以确认、接收。

制造单位应根据JB/T3375-2002“锅炉用材料入厂验收规则”等标准,制定本企业“材料、零部件入厂验收细则”。

(1)对入厂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材料标志进行验证,(JB/T3375-2002第5条)并做好验收记录。

质量保证书内容应齐全、完整、清晰并与材料实物相符,内容应符合相应标准(GB/T247、GB/T2101、GB/T2102等)或订货合同的要求,并加盖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

现在部分锅炉制造单位所购材料由非材料制造单位(材料经销商等)提供,供货单位应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货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签章的有效复印件。

(事实上有些个体经销商没有检验部门,管理上存在问题,应尽可能避免从这些管理不规范的供货单位采购。

)如果在锅炉制造单位带料加工,或者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之间调拨材料,供货(带料)一方对材料已经进行验收合格,除提供同上要求的质量证明书或复印件外,如还提供材料入厂验收证明(包括理化检验证明或检验报告),则可不再进行理化复验。

在质量稳定的前提下,技术法规、标准逐步放宽了对材料入厂检验的要求,例“锅规”修订稿规定对于B级或以下锅炉用材料有完整质量书且与实物相符,可免于理化复验。

不复验不等于放松验收控制,验证显得就更为重要。

须理化

复验时

(2)材料入厂验收的程序,见图1,每个过程均应有相应的记录,并可追踪。

图1.材料入厂验收程序

(3)材料入厂检验项目、数量、方法、合格标准(包括进口材料)按JB/T3375-2002标准、材料产品标准和(或)订货合同要求。

除化学成分分析以炉(罐)号为单元外,其他检验项目均以批为单元,组批规则按材料产品标准的规定。

根据产品在设计和制造上的需要,确定入厂检验的补充要求和附加要求项目(JB/T3375-2002,第4、3条)并应在订货合同中提出要求。

例锅炉钢板的常温冲击试验,时效冲击试验,锅炉钢管的压扁试验、弯曲试验和GB5310的高压锅炉钢管的超声波检验(壁厚>30mm时),冲击试验(壁厚≥12mm时)以及实际晶粒度、显微组织、脱碳层(外径φ≤76mm的冷拔(轧)管子)的检验。

这些附加检验项目应根据产品在设计和制造上的需要来确定。

用于锅炉焊接的焊条可免做低温冲击试验。

(4)对于外购(外协)的配套件、阀门仪表、安全附件、受压元件的验收程序基本与材料验收相同。

验证内容包括合格证、相应的材质证明、检验记录以及外观质量、包装和标志等。

需解体进行验证的阀门抽样进行解体检验。

对外协和外购的受压元件、锻件进行检验,锻件应按JB/T9626-1999“锅炉锻件技术条件(表1)”提供试件检查报告。

3、材料、零部件的保管、发放和使用控制:

(1)材料、零部件验收合格,凭“验收合格(入库)通知单”入库。

存放在材料库、配套库、半成品库、仓库管理人员应建帐,按材料零部件分类、分区进行存放,库房和场地条件应符合“许可条件”要求。

对于锅炉钢板及外径φ≥159的钢管应逐张、逐根做出钢印标记。

外购、外协受压元件应有钢印标志移植及零件编号标志。

其余材料及焊材可采用挂牌、油漆笔、标签等形式予以标识,标识内容至少应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标准号、炉批号、材料生产单位、检验编号、入库日期及存放数量。

(可随发放而变动。

(2)领用材料零部件凭领料单领取,仓库管理人员按领料单进行发放,材料检验员到场监督。

领料单至少应有材料用途(指产品或部件名称、编号,以便于追溯)、材料牌号、规格、标准号、检验编号、数量、领料人、发放人及检验员确认签字。

仓库管理人员同时做好发放记录,变更挂牌标识上的库存数量,应做到卡(领料单)、帐(保管帐)、物(实物及标识)三者内容、数量一致、相符。

焊材发放时应按规定进行烘焙、保温,焊条放入焊条保温筒内发放。

(3)材料在使用过程中,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下料、分割或加工(弯制、冲压等)后的标记移植,工序检验人员随时做好材料使用记录。

余料、废料应按规定退库,集中管理。

材料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或混淆无法辨认品种(例合金钢材料)时应暂停使用,通知检验部门进行必要的检验与识别无误后方能使用。

4、材料代用:

用于锅炉受压元件的金属材料应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三章规定选用。

凡锅炉使用的材料材质、标准、规格与设计图样及工艺文件要求不一致时,均需按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1)受压元件代用的钢板、钢管、元钢应采用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相近的锅炉用钢材。

(2)锅炉受压元件和重要的承载元件的材料代用应满足强度和结构上的要求,必要时应重新对原设计进行强度校核。

(3)受压元件使用国外材料代用时,钢号应是国外锅炉用钢标准所列钢号或者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焊接性能与国内允许用于锅炉的钢材相类似,并列入钢材标准的钢号或成熟的锅炉用钢钢号。

(4)材料代用由供应部门提出并填写“材料代用单”,经设计、工艺、材料、焊接责任工程师会签,质保工程师批准方可代用。

(5)采用没有列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钢材代用时(包括国外材料),应由技术部提出技术依据,并报设计图样鉴定单位审批后,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6)受压元件材料的代用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除按(4)条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外,应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还应报原图样鉴定单位备案。

A、用强度低的材料代强度高的材料。

B、用厚度小的材料代用厚度大的材料(用于额定蒸汽压力≤1.6Mpa锅炉上的受热面管子除外)。

C、代用的钢管公称外径不同于原来的受热面管子公称外径。

(7)材料代用后,设计、工艺、焊接责任人员根据代用后的材料,提出相应修改要求,需要时编制设计、工艺修改通知单。

(8)材料代用单位进行编号,各责任人员应按程序签署代用意见,签字手续应齐全,并存入锅炉质量档案。

材料代用发生的质量记录,如强度校核、设计、工艺修改单,上报审批、备案资料等应归档保存。

三、作业(工艺)控制

工艺工作是锅炉制造单位的基础工作,工艺水平、工艺装备水平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所在,加强工艺管理,严格工艺纪律,提高工艺水平,是稳定和提高锅炉制造质量的“突破口”。

锅炉制造业根据企业多年的管理经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艺管理模式,原机械部、锅炉归口所均编制了工艺管理标准和工艺管理指导性技术文件。

国家行业部委撤销、改制以后,工艺管理的重视程度有所减弱,新取证的锅炉制造单位或转产改建的锅炉制造单位,工艺管理基础薄弱,无专业的工艺人员,管理流于形式,工艺文件操作性极差,故评审人员应对此要求进行重点评审。

为规范和统一工艺控制的内容和要求,首先要了解工艺和工艺管理的基本术语和概念。

1、基本术语及工艺文件的完整性:

(1)根据GB4863“机械制造工艺基本术语”,工艺的概念是:

使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为产品的方法和过程。

制造工艺就是制造方法和过程的总称。

工艺方法包括冲压、冷作、焊接、热处理、机械加工、装配等冷热加工方法。

工艺过程则是采用这些方法来改变生产对象(材料、半成品)的形状、尺寸、相对位置和性质,使其成为成品或半成品的过程。

指导工人操作和用于生产、工艺管理等的各种技术文件,统称工艺文件。

常用工艺文件参照JB/T9165.1-1998“工艺文件的完整性”。

(2)用于生产和工艺管理的工艺文件称为管理用工艺文件,其内容和格式见JB/T9165.3“管理用工艺文件格式”。

用于指导操作人员操作的工艺(作业)文件是工艺规程,(见JB/T9165.2“工艺规程格式”)。

工艺规程是规定产品或零部件制造工艺过程和操作方法等的工艺文件,工艺规程的类型包括专用工艺规程、通用(典型和成组)工艺规程和标准工艺规程。

工艺规程的主要文件形式如下:

a、工艺守则:

某一专业(工种)所通用的一种基本操作规程(通用操作要求。

b、工艺过程卡:

以工序为单元,简要说明产品或零部件的加工(装配)过程。

c、工艺卡:

以工序为单元,详细说明产品或零部件在某一工艺阶段中的工序号、工序名称、工序内容、工艺参数、操作要求以及采用的设备和工艺装备等。

d、工序卡:

在工艺过程卡或工艺卡的基础上,按每道工序所编制,一般应有工序简图并详细说明该工序的每个工步的加工(或装配)内容、工艺参数、操作要求以及采用的设备和工艺装备等。

e、操作指导卡(作业指导书):

用于指导工序质量控制点上的工人操作。

f、检验卡:

根据产品标准、图样、技术要求和工艺规范对产品及零部件的质量特性的检测内容、手段做出要求。

以上针对每一个产品和零部件所设计的工艺规程(卡)称专用工艺规程,(卡)为具有相似结构和工艺特征的一组零部件所设计的工艺规程(卡)称为典型工艺规程(卡),已纳入标准的工艺规程称为标准工艺规程。

2、工艺制定原则和工艺文件要求:

锅炉制造单位应根据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的特性,依据安全技术法规和专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能力,设计工艺方案,确定工艺水平等级。

工艺水平的等级取决于产品的质量特性、生产批量、工艺设备、工装设备、加工方法、检验的难易程度及加工质量的稳定程度。

应尽可能采用先进的工艺装备和工艺方法(例精密的切割设备、多轴钻孔设备、数控机床、自动跟踪、自动焊接机床等),同时还应考虑成本、生产周期、能耗和环境保护等因素。

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满足产品安全质量特性和生产要求的先进、通用、标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艺。

(1)用于指导操作人员操作的工艺规程应齐全、完整、统一、满足生产要求,其内容应具体、清晰、正确。

工艺文件的种类、内容多少应根据企业生产、工艺条件和产品需要进行制定。

不一定强调复杂、繁锁,避免照抄照搬、脱离实际、应付评审,无操作性可言。

有的就过于简单,缺少工艺技术内容,无指导作用,操作人员凭经验、习惯小作坊式生产。

一般来讲,根据锅炉产品及零部件的工艺条件和生产需要,企业制定以下工艺规程:

a、通用工艺手则:

根据产品和零部件的专业加工方法和检验试验要求(例划线、下料、气割、封头、炉胆压制、冷卷、锅筒划线、焊接(各种焊接方法)、返修、热处理、集箱收口、钻孔、胀接、筑炉、油漆包装及压力试验、无损检测等)结合本单位产品需要制定通用工艺手则,可参照原上海锅炉研究所编制的“工业锅炉通用工艺手则”进行编制。

工艺手则亦可代替或补充相应的工艺卡片。

b、对立式锅炉、厂内组装锅炉和散装出厂的锅炉锅筒、集箱、蛇形管、膜式水冷壁等结构相似的产品和部件制造典型工艺规程(工艺卡)。

c、针对锅炉主要变压部件编制工艺过程卡(工艺卡)和受压部件的专用工艺卡(如焊接、焊接返修、热处理、无损检测等)。

d、根据关键工序及工序控制点的需要编制工序卡(或作业指导书)。

e、相同原则、根据需要制定检验与试验工艺规程(检验工艺卡)。

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只是锅炉制造单位工艺文件常用的种类和格式,其内容是编制通用的、典型的还是专用的,简单的(工艺过程卡)还是详细的(工艺卡、过程卡),既作为指导工人操作用,在生产过程中又做为操作、检验流转用的工艺卡(流转卡、工艺卡),应当根据生产的具体需要来制定。

工艺规程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地改进,采用更为先进的新方法、新工艺。

(2)锅炉制造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和工艺管理。

为此根据企业的规模、生产和管理需要制定管理用工艺文件(例产品工艺性审查、标准化审查记录、工艺路线表、质量控制点明细表、外协、配套件明细表、工艺装配明细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工时消耗工艺定额表、工艺验证书等)。

(3)工艺文件的格式应规范,每个工艺文件均应有文件编号,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校对、会签、审核、批准。

工艺文件编号方法和格式可参照JB/T9166.3“工艺文件编号方法”、JB/T9165.2“工艺规程格式”、JB/T9165“管理用工艺文件格式”。

3、工艺实施及工艺监督管理:

工艺文件制定以后应发至操作者,实施前应进行工艺交底,掌握和熟悉工艺要求,如有疑义,应及时提出。

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工艺,严格工艺纪律,不得擅自违犯和改变工艺要求,及时在相关流转卡做好操作记录。

应加强生产现场的工艺管理和工艺纪律管理,按照规定要求定期进行工艺纪律检查并保存记录进行考核。

在设置的关键工序、工序控制点,工艺人员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工艺指导,检验人员应监督工艺实施,并在流转卡等记录上签字、确认。

工艺修改应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对重大的工艺变更必要时应进行必要的工艺试验和论证。

4、关于工序控制点的管理:

“基本要求”2.4条“质量计划”中“要求根据各质量控制系统要求,设置控制环节、控制点”。

这里是指的各要素的控制点的内容和要求,与实际意义上的工序控制点不尽相同。

原80年代风靡世界一时的全面质量管理(TQC)非常强调工序控制,按照工序能力,工序能力系数等通过质量分析表、工序质量控制图按每个特征值(人、机、料、法、环等)波动因素对产品零部件的质量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对工序能力系数较低、质量不稳定、多次出现不合格的工序,设置产品和零部件的质量控制点,编制包括名称、控制项目、控制标准和技术要求在内的质量控制点明细表,并在工艺过程卡(工艺卡)中相应工序标注。

有的还需编制质量控制点作业指导书。

现行的ISO质量保证体系与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概念还是有区别的。

锅炉制造单位沿袭了原来的一套提法,设置大范围的质量控制点,又延伸设置了审核点、检查点、见证点、停止点等,到处是点,五花八门,概念不清,似是而非,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只是见点签字而已。

因此,应根据锅炉产品安全特性、有关安全技术法规,标准的要求和产品零部件制造过程中的实际状况,锅炉安全监督检验中的要求等(也不是将“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中的“A类和B类”项目直接设置为控制点、停止点)来确定设置原则,抓住关键和重点,满足控制要求。

设置后,管理不能流于形式,真正进行控制。

因为这些措施均是控制质量的一些手段而已,设置了无法控制,走形式、过场,浪费人力、物力而又与初衷不符。

5、工装的管理:

工艺装备是产品制造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工具的总称,包括刀具、夹具、模具、量具、检具、辅具、钳工工具和工位器具等。

制造单位无论规模大小、产品繁杂、技术程度、工艺装备情况如何,都应当设计和制造(或采购)一定的工装,提高工装系数,提高工艺水平。

企业应制定工装设计、制造、检验、验证、保管、使用、维修、报废的管理规定,建立工装台帐,必要时设立工装库专人进行管理。

保留工装设计任务书,设计图样、使用说明书、工装制造检验记录、工艺验证书、定期检验、修理记录等文件和资料。

现场使用的工装设备应处于正常状态、编号清晰、须进行定期检定的应有检定证书及标识。

工艺装备的水平亦代表企业的工艺水平和制造水平、工艺装备的设计、验证、参考JB/T9167.1~9167.5“工艺装备设计管理导则”。

四、焊接与热处理控制:

焊接是锅炉制造重要的工艺方法和过程,焊接质量直接影响锅炉产品的安全性能。

为改变焊接结构的组织和性能,消除焊接应力,焊后需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焊后热处理。

除此以外,根据冷、热成形对零部件变形区材料性能的影响以及该元件使用条件选择适当的热处理。

锅炉制造现应用到的主要是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这是两个连续的工艺过程,“基本要求”将焊接、热处理做为两个独立的基本要素进行控制,现放在一起进行讲述。

1、为规范统一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中对焊接、热处理控制(如焊工考试项目、焊接工艺评定重要因素、焊接方法和工艺参数)的专业要求,首先明确以下名词术语:

(1)焊接名词术语:

坡口形式、接头形式、焊缝形式见GB3375“焊接名词术语”。

a、坡口:

根据设计或工艺需要,在焊件的待焊部位加工的一定几何形状的沟槽。

(蒸规第49条对坡口的加工要求)

b、焊接接头:

用焊接方法连接的接头,包括焊缝、熔合区和热影响区。

对接接头:

两焊件端面相对平行的接头。

(蒸规第47条要求必须采用)

交接接头:

两焊件端面间构成大于30°、小于135°夹角的接头。

T型接头:

一焊件之端面与另一焊件表面构成直角或近似直角的接头。

(蒸规第48条要求采用)

搭接接头:

两焊件部分重叠构成的接头。

c、焊缝:

焊件经焊接后所形成的结合部分。

对接焊缝:

在焊件的坡口面间或一焊件的坡口面与另一焊件表面间焊接的焊缝。

角焊缝:

沿两直交或近直交焊件的交线所焊接的焊缝。

d、焊缝金属:

构成焊缝的金属,一般有熔化的母材和填充金属凝固后形成的那部分金属。

熔敷金属:

完全由填充金属熔化后所形成的焊缝金属。

e、焊道:

每一次熔敷所形成的一条单道焊道。

(焊考规“表5焊接要求代号”指的是每面坡口内焊道。

焊层:

多层焊接时的每一个分层。

每个焊层可由一条焊道或几条并排相搭的焊道所组成。

f、电极:

电弧焊时,用来传导电流、产生电弧的金属棒(丝)或者石墨、钨棒。

熔化电极:

焊接时,不断熔化并做为填充金属的电极。

非熔化电极:

焊接时,不熔化不做为填充金属的电极。

g、焊接方法(涉及焊工考试项目)

手工焊:

用手工完成全部焊接操作的焊接方法。

(填充金属也可以由焊机送给)

自动焊:

用自动焊接装备完成全部焊接操作的焊接方法(无需操作工调节、控制)

半自动焊:

用手工操作完成焊接热源的移动,而送丝、送气等则由相应的机械化装备完成的焊接方法。

(半自动焊操作焊工属于手工焊工考试)

机械化焊(机动焊):

焊机在操作工观察和操纵下进行焊接。

(如埋弧焊)

气体保护电弧焊:

用外加气体(如CO2、Ar等惰性气体)做为电弧介质并保护电弧和焊接区的电弧焊,简称气体保护焊。

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焊:

使用钨极或活化钨(钍钨、铈钨等)电极(非熔化极)的惰性气体保护焊。

(简称TIG焊)

熔化极惰性气体保护焊:

使用熔化电极的惰性气体保护焊。

(简称MIG焊)(熔化极)

(2)A级锅炉部件锅炉省煤器、过热器、再热器、蛇形管生产要求的(2005.203号文件)自动热丝TIG或TIG加MIG焊接设备,是指采用自动的非熔化极(氩)气体保护焊(TIG)或者采用TIG封底加熔化极(Ar+CO2)气体保护焊焊接的自动焊接设备。

采用热丝TIG焊或TIG+MIG焊接可用于厚度小于12mm的管子对接,而冷丝TIG焊只可用于3.5~6mm管子对接。

这是因为热丝TIG具有相当于MIG的焊接熔敷效率,比冷丝TIG提高效率3-4倍,且具有无气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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