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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管道安全操作规程.docx

工业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

CZ-GC-07288

工业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Safetyoperationproceduresforindustrialpipelines

(操作规程)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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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备注:

安全操作规程是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

忽视操作规程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给公司和员工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的会危及生命安全,造成终身无法弥补遗憾。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中输送介质为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工业管道。

  2、工作标准

  2.1-般规定

  2.1.1工业管道的检修必须经车间领导批准和得到运行班长的许可,并应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

工作人员应熟悉管道系统的连接方式及各阀门和配件的用途和检修方法。

  2.1.2在许可开始检修前,运行人员应做好一切必要的切换工作,并保证检修的前一段管道可靠地与其他部分隔断,放去内部的汽、水、油或天然气。

各有关阀门应关好,加盲板,电动阀门应切断电源,并将这些操作通知值班室,记录在值班日志中。

  2.1.3检修人员只有在接到运行值班人员关于许可工作通知后方可进行工作,开始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会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需检修一段管道确已可靠地与运行系统隔断,没有汽、水、油或天然气流入的可能。

  2.1.4在汽水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和运行中管道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

两个串联之间的疏水阀应予以打开,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疏水门应上锁或挂警示牌。

  2.1.5管道检修工作前,检修管段的疏水阀门必须打开,以防阀门不严时漏泄的水或蒸汽积聚在检修的管道内,拧松管道或阀门法兰盘螺丝时,须先将法兰盘离身体远的一半螺丝松开,后略松近身体一半的螺丝,使存留的汽水从里面的缝隙排出,以防尚未放尽的汽水烫伤工作人员。

附近如有电气设备,应加以遮挡以防汽水喷到上面。

如管道上没有疏水阀,则应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技工进行拧螺丝正作。

  2.1.6检修工作完毕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应会同运行值班人员检查工作确已完结,加装的堵板已经拆除,管道已恢复常态,工作现场已清理完毕,所有检修人员已经离开后,才可取下警告牌和铰链,排除堵板时必须将堵板另一侧积存的汽水放尽。

  2.1.7检修后,检修系统与运行连接时,联络阀门应缓慢开启,一般先开2扣,至检修系统水充满后在全开阀门,以防止因阀门开的过快使系统压力回零造成系统瘫痪。

  2.1.8安装法兰和阀门的螺丝时,应用撬棒校正螺丝孔,不准用手指伸入螺丝孔内触摸,以防轧伤手指。

  2.1.9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带压力紧阀门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以消除轻微漏泄,但必须经车间领导批准并取得值长同意,并由车间领导指定熟练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

在工作中还要特别注意操作方法的正确性。

(如螺丝不要紧的过度,紧度要均匀,注意操作位置,防止汽水烫伤等)。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抢修工作时,应向主管领导请示,经主管领导同意并采取好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2地下管道的检修

  2.2.1在地下附件室内对设备进行操作、巡检、维护或检修工作不得少于二人。

  2.2.2开闭地下维护室的人孔盖,必须使用适当的工具,不准用手直接开闭。

  2.2.3打开地下附件室人孔进行工作时,必须在打开人孔周围设置遮拦,夜间还应在遮拦上悬挂红灯。

  2.2.4在进入有水的地下附件室及沟道内进行操作或检修,工作人员应穿橡胶鞋。

  2.2.5在地下附件室及沟道内工作,禁止使用燃油灯照明,可用12-36V的行灯,在有害气体的地下维护室内及沟道内工作,应使用携带式的防爆电灯或矿工用的蓄电池灯。

  2.2.6地下附件室及沟道内应保持清洁,出入口不准堆积任何物品。

  2.2.7在地下附件室及沟道内使用汽油机或柴油机时,应把汽油机或柴油机的排气管接到外面,并有良好通风,否则不准使用。

  2.2.8进入有害或油度高的地下附件室之前,应打开附件室的两个人孔。

并在每个人孔上面放置通风筒或导风板,其中一个正对来风方向,另一个正对去风方向,以加强通风。

  2.2.9在地下附件室内进行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用仪器检查室内有无有害气体,禁止用燃烧的火柴投进附件室内检查,以防止发生爆炸。

在有害气体的附件室内不准吸烟。

  2.2.10在有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的地下附件室或沟道内工作,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及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掌握在上面监护人手中,如果监护人必须进到附件室作救护,应先带上防毒面具和系上安全带,并应有其他人员在上面监护。

  2.2.11在有害气体的地下附件室内工作,工作人员应轮班倒换工作,地下附件室和沟道内温度大于50℃时不准进入工作。

在40-50℃温度内工作,应适当轮换工作和休息。

  2.3天然气管道

  2.3.1一般规定

  2.3.1.1天然气管网的检修和维护,应由专职人员进行。

其人员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管网抢修和维护所用的器材和设备的防爆等级应为ia级或S级,作业工具采用防爆工具。

  2.3.1.2燃气管网检修和维护的管理部门应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燃气管网的重要设备、重要部位、应设有识别标志。

  3.3.1.3在带气管网上作业或在沟槽、井室、地沟、夜间或暗处作业时,都不得少于三人轮换作业,其中二人作业,一人监护。

  2.3.1.4在夜间、暗处或漏气严重的场合带气检修管道时,要求用防爆灯或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照明,不得使用碘钨灯之类的高温强光灯具。

  2.3.1.5在天然气外网带气作业前,必须准确划分安全与危险区域,区域划分要根据风向、风速、漏气量。

上风距漏气点lOm以外为安全区,下风头距漏点40m以外为安全区。

如风向经常变动时,天然气可能波及范围应扩大成圆,其半径不小于40m。

在危险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逗留及设置明火。

  2.3.1.6管网的检修与维护应制订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紧急情况应做应急处理,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3.1.7燃气管道的动火作业应建立分级审批制度,由动火作业单位填写动火作业报告和动火作业方案,并向安全管理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3.1.8管网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指挥工作,并应设有安全员。

  2.3.1.9管网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作业者必须配置相应的通讯设备、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2.3.2停气与降压

  2.3.2.1停气与降压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停气与降压作业前应事先通知用户。

  b)停气与降压作业时间宜避开用气高峰和雷雨天气。

  c)停气与降压作业中,当采用旁通管供气时,应在作业前装好,并按有关规定检验。

  d)当采用关闭阀门停气时,应事先进行启闭实验。

  2.3.2.2停气与降压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停气作业时应能可靠地切断气源,并将作业管段内的燃气安全排放。

  b)降压作业应有专人控制压力,管内燃气压力不宜小于500Pa,严禁管内产生负压。

  2.3.3动火

  2.3.3.1运行中的燃气管网需动火作业时,应有安全技术等部门配合与监护。

  2.3.3.2动火作业,应划出作业区,设置护栏,作业区应保持空气流通,无燃气聚积。

  2.3.3.3停气动火作业前,应置换作业管段内的燃气,并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管内混合气体中的可燃气体含量,经连续做三次(每次间隔5min),测定无可燃气体后,方可动火作业。

  b)燃气管内有燃气杂质时应充入惰性气体,进行隔离。

  c)停气动火操作过程中,遇有漏气或窜气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待消除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进行。

  d)作业中断,或连续作业时间较长,均应重新测定管内燃气含量,符合本条第一、二款时,方可继续作业。

  2.3.3.4带气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管道和设备处在室外空旷处,确认不会发生燃气聚积时,方可带气动火作业。

  b)带气动火作业时,管内必须保持正压,其压力控制在500-800Pa。

  c)动火作业引燃的火焰,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方法随时将其扑灭。

  d)新旧钢管连接动火作业时,应先采取措施使新旧管道电位平衡。

  2.3.4通气

  2.3.4.1恢复供气应事先通知用户,涉及到用户的停气、降压工程不应夜间恢复供气。

  2.3.4.2管道和设备在停气作业完成后,应检查、置换合格,方可恢复供气。

  2.3.4.3管道和设备抢修或维修作业后,应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气。

通气作业必须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2.3.4.4置换作业时,设置临时放散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a)放散点数量与位置应根据现场条件确定,但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点;

  b)放散点应避开居民住宅、明火,高压架空线等场所,当无法避开居民住宅等场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c)放散管应高出地面2m以上。

  2.3.4.5用燃气直接置换空气时,其置换时的燃气压力宜小于5000Pa。

  2.3.4.6置换前,应在起点段安装压力表,在末端放散管上安装取样管。

  2.3.4.7置换放散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压力及取样检测。

  2.3.4.8管道通气后,应对新通气管线进行全线检查。

  2.3.5抢修

  2.3.5.1抢修人员应佩带职责标志,到达作业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漏泄程度定警戒区,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应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3.5.2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对中毒和烧伤人员必须及时救护。

  2.3.5.3作业现场经测分泄漏的燃气与空气混合气体达到以下浓度时应划分污染区:

  a)燃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或超过爆炸下限的20%。

  b)混合气体中一氧化碳浓度大于0.05%。

  2.3.5.4在污染区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除抢修人员、消防人员、救护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污染区。

  b)进入污染区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作业时应有人监护,严禁单独操作。

  c)污染区内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如录音机、对讲机、电子照相机、碘钨灯等。

  d)污染区作业时应进行强制通风,清除积聚燃气,严禁产生火花现象。

  2.3.5.5管道及设备修复后,应做全面检查与清扫,防止燃气窜入夹层、窖井、烟道和底下设施等不易察觉的场所。

  2.3.5.6事故未查清,隐患未消除的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2.3.6泄漏抢修

  2.3.6.1抢修人员进入泄漏现场后,应立即控制气源,驱散积聚燃气,严禁启动电器开关,在室内应开启门窗,加强通风,地下管泄漏时可挖成钻孔,散发积聚在地下的燃气,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通风。

  2.3.6.2地下泄漏点开挖作业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抢修人员应查阅管道资料,确定开挖点,当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周围建筑物时应及时消除;

  b)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地质设置支撑,并设专人监护操作人员,深度超过2m时应设便于上下的梯子或坡道;

  c)开挖修漏作业时,应配置防护面罩,消防器材。

  2.3.6.3燃气管道的泄漏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

  2.3.6.4抢修中如无法有效消除漏气现象或切断气源,应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2.3.6.5抢修恢复供气后,应进行复查,确认不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抢修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2.3.6.6地下室和地下燃气设备的泄漏检修应符合本规程3.7有关规定。

  2.3.6.7管道带气开孔时,检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管道带气开孔时宜用粘土或其它填料嵌填切割线缝,以减少燃气泄出;

  b)拆装盲板时,应在降压或停气后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护面具,系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

  2.3.6.8发生火灾与爆炸处理

  a)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燃气管道和设备的安全时,应会同消防部门共同抢救。

  b)燃气火灾的抢救工作,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制火势,并防止管内产生负压。

  c)火势得到控制后,应迅速扑灭火焰,加强现场通风,并按3.5条有关规定进行检修。

  d)燃气管道及设备发生爆炸后,抢修人员应迅速控制气源,防止产生灾害,保护事故现场。

  e)火灾与爆炸灾情缓解后,应对管道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杜绝隐患。

  2.3.7维护

  2.3.7.1对天燃气管网的维护,应制定管道和设备巡检周期和维修制度。

  2.3.7.2城镇燃气管网的巡查和维护周期,应根据管材工作压力、防腐等级、连接形式、使用年限和周围环境(人口密度、地质、道路情况、季节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

  2.3.7.3进入调压室、阀井等燃气设备场所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打开门窗通风或用机械通风,排除积存混合气体;

  b)进入调压室、阀井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在确认有毒气体的浓度在允许范围内方可进入;

  c)进入地下调压室、阀井作业时,应系安全带,并应有专人监护,进入泄漏地下调压室、阀井时必须戴防护面具,并应采取安全措施;

  d)作业人员应转换操作;

  e)维修调压室内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2.3.7.4燃气管道和设备维修时,应设置护栏和标志。

  2.3.8管道附件和设备维修

  2.3.8.1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校验,对易损部件应按时进行更换保养。

  2.3.8.2补偿器接口定期严密性检查、注油、更换填料、排放积水及补偿量调整。

  2.3.8.3应定期校验安全阀,定期检查水封式安全装置。

  2.3.9我厂天然气有关技术参数

  2.3.9.1天然气热值33480_40000kj/m?

(8000_10000大卡)

  2.3.9.2天然气着火温度540℃。

  2.3.9.3天然气爆炸极限:

上限15,下限5。

  2.3.9.4天然气末站进出压力O.1MPa。

  2.3.9.5天然气调压站送出压力1OOOmm水柱。

  2.3.9.6一号罐天然气储量35万m?

,储罐送出压力330mm水柱。

  2.3.9.7二号罐天然气储量54万m?

,储罐送出压力288mm水柱。

  2.4氧气管道

  2.4.1氧气管道的布置及敷设原则

  2.4.1.1氧气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必要时也可采用不通行地沟敷设,和直接埋地敷设。

  2.4.1.2输送干燥气体和不做水压试验的管道,可以无坡敷设,输送含湿气的气体或需做水压试验的管道应大于或等于0.003的坡度,在管道最低处设排水装置。

  2.4.1.3氧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连接处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法兰或螺纹连接处应采用一氧化铅水玻璃或聚氯乙烯薄膜作为填料,严禁用涂铅红的麻或棉丝或其它含油脂的材料。

  2.4.1.4氧气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厂区管网可在管道分支处,无分支管道每80-1OOm处以及进出车间建筑物处设一接地装置,直接埋地之前及出地后各接地一次,车间内部管道可与本车间的静电干线连接,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OΩ,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有跨接导线,对有阴极保护的管道不做接地。

  2.4.1.5氧气管道的弯头、分岔头不应安装在阀门的下游,阀门的下游侧宜有长度不小于5倍管外径的直管段。

  2.4.2氧气架空管道

  2.4.2.1氧气管道与其它各种管道架敷设时,氧气管道宜布置在其它管道外侧,并宜布置在油管道的上方。

  2.4.2.2除氧气管道专用导电线路外,其它导电线路不应与氧气管道敷设在同一支架上。

  2.4.2.3含湿氧气管道在寒冷地区可能造成冻塞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2.4.3厂区管道埋地敷设或采取不通行地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2.4.3.1埋地深度一般情况管顶距地面不小于0.7m,含湿气体应敷设在冻土层以下,并宜在最低点设排水装置。

  2.4.3.2埋地管道应采取适当防腐措施。

  2.4.3.3氧气管道采用不通行地沟敷设时,沟上应有防止可燃物、火花及雨水侵入的非燃烧体盖板,严禁各种导电线路与氧气管道敷设在同一地沟内,当氧气管道与其它不燃气体同沟敷设时,氧气管道应敷设在上方,地沟应能排积水。

  2.4.3.4埋地或不通行地沟的氧气管道上不宜装设阀门或法兰接头。

  2.4.3.5车间内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车间的氧气主管,应在车间人口处便于操作,检修的地方安装切断阀放散管,放散管应伸出墙外并高于操作面4m以上的空旷无明火的地方。

  b)通经氧气压缩机的氧气管道以及装有压力表、流量调节线的氧气管道上,应靠近设备入口处或压力流量调节阀的上侧装设过滤器。

  c)主要大用户车间的氧气主管道,宜装流量记录,累计仪表。

  d)通过高温作业及火焰区域的氧气管道应增设隔热措施,保证管壁温度不超过60℃。

  e)穿过墙壁、楼板的管道,应敷设在套管内,并用石棉或其它不燃材料将管两端间隙填实。

  f)氧气管道不应穿过生活间、办公室,并不宜穿过不用氧气的房间,当必须穿过时,则在该房间管段上不应有法兰或螺纹连接口。

  g)氧气管道及其附件阀门等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脱油,脱油用的溶剂可采用四氯化碳、二氯乙烷或精镏乙醇,脱油时必须遵守防毒、防火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则和劳动保护条件。

  2.5蒸汽管道

  2.5.1蒸汽管道设计及施工

  2.5.1.1蒸汽管道应能满足工艺设计参数,无泄漏点。

  2.5.l.2蒸汽阀门编号及开关方向标志齐全、清晰。

阀门编号规范,并和图纸一致。

  2.5.1.3蒸汽阀门的布置应便于操作和检修。

  2.5.1.4蒸汽管道的低点应安装放水装置。

  2.5.1.5蒸汽管道材质、壁厚及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阀门、膨胀节等管道附件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管道安装完成后,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做探伤及打压试验。

  2.5.1.6蒸汽管道保温层应完好无损,且热补偿装置应符合有关要求,防止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烫伤事故。

  2.5.2蒸汽管道检修

  2.5.2.1蒸汽管道的检修工作,必须经车间领导批准和得到运行班长的许可,并应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

工作人员应熟悉管道系统的连接方式及各阀门和配件的用途和检修方法。

  2.5.2.2在许可开始检修前,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作好一切必要的切换工作,保证检修的一段管道可靠地与其他部分隔断,放去内部的汽、水。

各有关阀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对电动阀门还应切断电源,并将这些操作以及发出许可工作的通知,详细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中。

  2.5.2.3检修人员只有在接到运行值班人员关于许可工作的通知以后,始可进行工作。

开始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会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需检修的一段管道确已可靠地与运行中的管道隔断,没有汽、水流入的可能。

  2.5.2.4在蒸汽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和运行中的管段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阀门之间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予打开。

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

  2.5.2.5管道检修工作前,检修管段的疏水门必须打开,以防止阀门不严密时漏泄蒸汽积聚在检修的管道内。

拧松管道或阀门的法兰盘螺丝时,须先把法兰盘上离身体远的一半螺丝松开,再略松靠近身体一半的螺丝,使存留的汽、水从对面缝隙排出,以防尚未放尽的汽、水烫伤工作人员。

附近如有电器设备,应加以遮挡以防汽、水喷到上面。

如果管道上没有疏水门,则须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技工进行松螺丝工作。

如果检修的管段上没有法兰盘而需要用气割或电焊等方法进行检修时,应开启该管段上的疏水门,必要时应小心地慢慢松开疏水门上的法兰,证实内部确无压力或存水后,方可进行气割或焊接工作。

  2.5.2.6检修工作完毕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应会同运行值班人员检查工作确已完结,加装的堵板已经拆除,管道已恢复常态,工作场所已经清理完毕,所有检修人员已经离开,然后才可取下警告牌和锁链。

拆除堵板时,必须先把堵板的另一侧积存的汽、水放尽。

  2.5.2.7不准在有压力的蒸汽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带压力紧阀门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以消除轻微的漏泄,但必须经车间领导批准并取得上级领导同意,并由车间指定熟练的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

在工作中还要特别注意操作方法的正确性(如螺丝不要紧得过度,紧度要均匀,注意操作位置,防止汽、水烫伤等)。

  2.5.2.8安装蒸汽管道法兰和阀门的螺丝时,应用撬棒校正螺丝孔,不准用手指伸入螺丝孔内触摸,以防轧伤手指。

  2.5.3蒸汽管道的运行操作

  2.5.3.1蒸汽管道启动时要依次开启管路上的疏水阀门进行疏水、排污。

  2.5.3.2暖管过程要缓慢控制温升,并检查各支点的管道膨胀情况,检查焊口、法兰等处有无漏泄。

  2.5.3.3随着温度的升高,排净疏水后,关闭各疏水阀门。

  2.5.3.4缓慢开启蒸汽门,升压至正常压力。

  2.5.3.5升压至正常压力后,要再次检查蒸汽管道各处有无漏泄及各支点的膨胀情况。

  2.5.3.6对于运行中的蒸汽管道要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5.3.7对于室外蒸汽管道,冬季停止运行后要及时放掉疏水,防止冻坏管道及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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