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方案精.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3178973 上传时间:2023-05-15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28.7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监理方案精.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安全监理方案精.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安全监理方案精.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安全监理方案精.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安全监理方案精.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监理方案精.docx

《安全监理方案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监理方案精.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监理方案精.docx

安全监理方案精

上海鼎业民防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监30-□□□

虹桥北11#地块万树南住宅17-02标段工程

 

安全监理方案

自2013年5月01日

至2015年12月30日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目录

1.工程项目概况…………………………………………………1

2.安全监理工作依据……………………………………………1

3.安全监理工作目标……………………………………………2

4.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2

5.安全监理工作程序……………………………………………3

6.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4

7.安全监理工作制度……………………………………………7

8.安全监理主要措施……………………………………………17

9.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18

10.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19

11.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一览表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计划………………………………………………………20

12.初步认定的需办理验收手续的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

设设施一览表…………………………………………………21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虹桥万树南住宅项目17-02标段工程

建设地址: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以西、兴虹路以南、申滨路以东;

建设单位:

上海万树置业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设计单位:

上海原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上海家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安全监督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本项目17-02地块由21#楼~26#楼、32#~36#楼、43#楼及3号地库B区组成:

南住宅17-02标段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38906.83㎡,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33186.22,住宅建筑面积32925.34m2。

共含10个单位工程,各单位工程简况见下表;工程设计标高+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65M,室内外高差0.300M。

南住宅17-02标段工程概况:

序号

单位工程

类别

结构类型

地下层数

地上层数

建筑高度

建筑面积

地下

地上

1

21#楼

住宅

框架剪力墙

1

11

32.80m

256.83㎡

2263.7㎡

2

22#楼

住宅

框架剪力墙

1

10

29.90m

526.44㎡

4104.5㎡

3

23#楼

住宅

框架剪力墙

1

10

29.90m

758.96㎡

6148.39㎡

4

24#楼

住宅

框架剪力墙

1

5

15.40m

722.2㎡

2740.93㎡

5

25#楼

住宅

框架剪力墙

1

4

12.5m

366.52㎡

1153.57㎡

6

26#楼

住宅

框架剪力墙

1

11

32.8m

100.93㎡

2275.3㎡

7

32#楼

住宅

框架剪力墙

1

5

15.40m

722.2㎡

2740.93㎡

8

33#楼

住宅

框架剪力墙

1

5

15.40m

722.2㎡

2740.93㎡

9

34#楼

住宅

框架剪力墙

1

5

15.40m

722.2㎡

2740.93㎡

10

35#楼

住宅

框架剪力墙

1

5

15.40m

722.2㎡

2740.93㎡

11

36#楼(43#)

住宅

框架剪力墙

1

11

34.40m

99.93㎡

3275.29㎡

12

40#

其他

框架剪力墙

1

5.8m

123.34㎡

13

43#

其他

框架剪力墙

1

5.8m

137.48㎡

12

3#地库B区

住宅

框架

1

3.20(层高)m

小计

5720.61㎡

33186.22㎡

合计

38906.83㎡

本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包含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等10个分部工程。

地质情况:

经本次勘察揭露,拟建场地为上海地区正常地层沉积区。

在深度55.45m范围内地基土属第四纪晚更新世及全新世沉积物,主要有粘性土、粉性土和砂土组成,分布较稳定,一般具有成层分布的特点。

按其沉积年代、成因类型及其物理力学性质的差异,依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12)相关条款,可划分为7个主要层次。

其中第⑦层根据土性差异可划分为2个亚层,第⑤1层及第⑦1层可又划分为2个次亚层,拟建场地地基土分部自上而下详述如下:

第①层填土,以粘性土为主含植物根茎、碎石、砖块等,土质松散。

第②层灰黄色粘土,含云母、氧化铁斑点,局部夹粉质粘土,土质自上而下逐渐变软,呈可塑~软塑桩,中等~高等压缩性。

第③层灰色淤泥质粉质粘土夹粘质粉土,含云母、有机质,约4~6m深度内夹多量薄层粘质粉土,土质不均,呈流塑状,高等压缩性。

第④层灰色淤泥质粘土,含云母、有机质及少量贝壳碎屑,呈流塑状,高等压缩性。

第⑤1-1层灰色粘土,含云母、有机质,夹少量腐植物,呈流塑~软塑状,高等~中等压缩性。

第⑤1-2层灰色粉质粘土,含云母、有机质,夹少量腐植物及钙质结核,呈软塑~可塑状,中等压缩性。

第⑥层暗绿色粉质粘土,含云母、氧化铁斑点,夹薄层粉性土,呈硬塑~可塑状,中等压缩性。

第⑦1-1层草黄色粘质粉土夹粉质粘土,含云母,局部夹较多砂质粉土,土质不均,稍密~中密状态,中等压缩性。

第⑦1-2层灰黄色粉质粘土,含云母,局部夹较多粉性土,呈软塑状,中等压缩性,拟建场地内局部分部。

第⑦2t层灰色粉质粘土夹粘质粉土,含云母、有机质,夹薄层粉性土,呈软塑状,中等压缩性,拟建场地局部分部。

第⑦2层灰黄色粉砂,颗粒组成主要以云母、长石、石英为主,夹细砂,密实状态,中等压缩性,至55.45m未钻穿。

桩端持力层一般在第⑤1-2层及第⑦1-2层桩底标高-21.5m及-28.50m

2.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2《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2.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

2.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2.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2.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2.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2.9《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

2.10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等合同文件。

2.11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工程技术文件。

2.12国家现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以及工程项目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3.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3.1工程项目不发生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以及社会影响大的事件。

3.2工程项目无安全监理责任事故。

3.3推进施工单位创建市文明工地。

4.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

4.1安全监理范围

4.1.1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4.2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4.2.1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有效性;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与到位数量的符合性;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合法有效性。

4.2.2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4.2.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2.4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

4.2.5审查需经项目监理机构核验的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核查施工单位对大型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2.6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定期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和作业情况。

4.2.7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对照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检查施工单位使用情况。

4.2.8审核并核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的考核评分。

4.2.9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采用监理手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2.10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5.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5.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规范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2各项危险性较大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单独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3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并由项目监理机构有关监理人员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核验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工程项目或者相关工程不得施工。

5.4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施工阶段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或者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下达《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整改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部门,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保留相关书面记录。

5.5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有关安全监理资料立卷归档。

6.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

6.1岗位配置和分工

姓名

监理岗位

分工内容

杨正龙

总监

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

黄福兴

标段负责人

协助总监负责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

潘正官

安全监理

工程师

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并管理与本专业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

吴瑞兴

安全监理

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和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6.2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6.2.1贯彻执行与安全监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6.2.2制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有效考核全体监理人员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和安全监理职责落实情况。

6.2.3确定并配置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所需要的资源。

6.2.4督促并检查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定期召开内部会议,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6.2.5主持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6.2.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2.7主持审查施工单位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6.2.8组织审核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并组织检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6.2.9组织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6.2.10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6.2.11督促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6.2.12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报审表》,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6.2.13及时报告公司、或建设单位、或监督管理部门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6.2.14了解、或配合、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6.2.15主持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监理职责

6.3.1贯彻执行与安全监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6.3.2当总监理工程师因故无法行使安全监理职责时,代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但不得代理下列安全监理职责:

⑴制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责任,有效考全体监理人员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和安全监理职责落实情况。

⑵确定并配置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所需要的资源。

⑶主持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⑷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⑸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报审表》。

⑹主持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4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6.4.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和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6.4.2参与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

6.4.3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

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各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6.4.4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4.5审查施工单位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6.4.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工作。

6.4.7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确认报审表》、《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确认报审表》。

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6.4.8协助审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6.4.9督促或参加施工单位安全自查工作,抽查施工单位安全自查情况。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6.4.10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参与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阻止,并签发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

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6.4.11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6.4.12按月上报公司监理管理部项目监理机构危险性较大工程月度计划。

6.4.1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了解、或配合、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6.4.14填写《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和其他各类记录,汇总安全监理检查信息,参与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6.5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6.5.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并管理与本专业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

6.5.2参与编写安全监理方案,编写与本专业有关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负责就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

6.5.3审查与本专业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5.4参与审查与本专业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6.5.5协助督促检查与本专业有关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工作。

6.5.6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定期检查与本专业有关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阻止,并签发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

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6.5.7参与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6.5.8填写《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和其他各类记录。

6.6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6.6.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6.6.2参与审查与本专业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6.6.3协助督促检查与本专业有关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工作。

6.6.4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参与检查与本专业有关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阻止,并告知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由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签发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

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6.6.5填写《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和其他各类记录。

6.7信息员安全监理职责

6.7.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资料台帐和信息管理工作。

6.7.2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台帐,具体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发、整理、保管、移交等工作。

6.7.3参加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工地例会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记录、起草、行文并发送会议纪要。

6.7.4汇总整理并及时传递安全监理工作的相关信息。

7.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7.1审查核验制度

7.1.1职责

⑴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分工。

⑵项目监理机构各级监理人员按照安全监理职责和总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进行审查核验。

7.1.2审查核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⑴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其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标准和工程实际要求。

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涉及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内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报请总工程师室和公司专家组给予支持。

⑵审查施工单位资格以及工程项目部两类人员资格包括审查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有效性,以及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人数配置的符合性。

⑶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包括审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有效期和特种作业人员人数的符合性。

⑷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包括审查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相符性以及单项数量、单项单价的合理性。

⑸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确认报审表》以及《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确认报审表》,包括施工单位确认的准确性、内容的齐全性以及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相符性。

7.1.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的审查期限为2~5天。

施工单位资格以及工程项目部两类人员资格,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危险性较大工程确认报审表》,《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确认报审表》的审查期限为1~2天。

7.1.4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并填写相关报审核验表,项目监理机构各级监理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核验,无论同意与否均应在施工单位填报的报审核验表上签署监理意见,一分自留,一份及时发送施工单位。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存在问题的应提出具体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7.1.5施工单位未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或未限期整改的按照“督促整改制度”或“请示报告制度”处理。

7.2检查验收制度

7.2.1职责

⑴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分工。

⑵项目监理机构各级监理人员按照安全监理职责和总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条件和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

7.2.2检查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⑴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健全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抽查施工总包单位检查各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⑵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自查工作,抽查施工单位安全自查情况。

⑶抽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和人证相符情况。

⑷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管情况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情况。

⑸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检查施工单位自验结果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和施工现场实物的相符性。

⑹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设置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⑺核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⑻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复查整改结果。

⑼检查工程暂停的实施情况。

7.2.3对施工现场日常的巡视检查原则上每日一次,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的巡视检查每日不少于一次(包括一次),当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遇特殊情况时应加大巡视检查频率。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定期检查可每月一次。

专项检查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7.2.4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督促整改制度”处理。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按照“请示报告制度”处理。

7.2.5施工现场日常的巡视检查应根据检查内容记录《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或《监理日记》,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巡视检查应记录《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加节(升降)、拆除检查验收应记录《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检查记录》,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检查应记录《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填报专项用表的检查验收后应在施工单位专项用表上签认或记录,其他检查验收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

所有记录中的检查验收人员应签名,并签署检查验收日期。

7.3督促整改制度

7.3.1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各级监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

7.3.2发现施工单位有下列安全问题(不限于下列安全问题)之一且后果轻微的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⑴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安全活动;

⑵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施工;

⑶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⑷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7.3.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原则上由发现安全问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签发。

7.3.4发现施工单位有下列安全问题(不限于下列安全问题)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⑴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安全活动。

⑵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施工。

⑶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方案)组织施工。

⑷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7.3.5发现施工单位有下列安全问题(不限于下列安全问题)之一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⑴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指令的内容整改不力的。

⑵施工现场发生险肇事故或安全事故的。

7.3.6《工程暂停令》可根据安全问题状态指令局部暂停或全面暂停,《工程暂停令》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签发后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7.3.7《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中指令内容应描述准确,措词得当(即问题性质的轻重程度),要用依据和数据说明存在的安全问题。

当发现重复发生的安全问题时,应指令施工单位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上查找原因。

7.3.8《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一般只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涉及到施工分包单位的由施工总包单位转发。

7.3.9督促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指令的内容限期整改(处理),并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或《工程复工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查。

7.3.10项目监理机构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或《工程复工报审表》后,原则上由签发人员先复查其回复内容与指令内容的一致性,并按指令内容逐条回复,再复查施工单位整改(处理)效果。

符合要求时,由复查人员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或《工程复工报审表》的复查意见栏中签署同意的依据。

当施工单位的整改(处理)效果不符合指令的内容时,复查人员应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或《工程复工报审表》的复查意见栏中提出具体意见,施工单位完成后应再次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或《工程复工报审表》,签发人员再次进行复查。

7.3.11有下列情况(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⑴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或施工现场存在较大(较多)安全问题、或发现重复发生的安全问题屡改屡犯而要求施工单位加大管理力度。

⑵施工现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哲学历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