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中长期规划2021—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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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中长期规划

(202~2023年)

编制日期:

2021年X月

编制部门:

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

一、总体规划 1

二、组织机构 2

三、成立管理体系专业组 2

四、职责分工 17

五、各专业达标规划及工作安排 22

(一)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专业 22

(二)组织机构专业 24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专业 25

(四)从业人员素质专业 26

(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专业 28

(七)通风专业 37

(八)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业 46

(九)采煤专业 51

(十)掘进专业 54

(十一)机电专业 58

(十二)运输专业 62

(十三)调度和应急管理专业 66

(十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专业 72

(十五)持续改进专业 82

六、其他要求 83

内蒙古XX煤业集团有限公司XX矿

管理体系中长期规划

(202—2023年)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关于2021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的决定》(XX发〔2021〕XXX号),加强矿井各单位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全面提升我矿安全生产水平,打造一流的管理体系矿井,构建“本质安全矿井”和“一级管理体系达标”矿井,特制定2021~2023年管理体系中长期规划。

一、总体规划

(一)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杜绝瓦斯超限事故;杜绝井下着火、透(突)水事故。

(二)杜绝生产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

(三)井下杜绝严重重伤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

(四)井下控制轻伤,轻伤不超过2人;地面杜绝一般重伤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

(五)矿井管理体系达一级,力争建成管理体系高水平矿井,实现迈入本质安全型矿井行列,达到矿井安全生产的目的。

(六)树立管理体系达标新观念,由形式达标向内在达标、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由结果达标向过程达标的三个转变,进一步延伸扩展管理体系内涵,由单纯的物的状态达标向人的作业行为、知识技能、思想观念与物的状态同时达标转变,以此构建本质安全型矿井。

2021年矿井通过一级标准化管理体系矿井验收。

2022年巩固保持矿井一级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

2023年持续保持矿井一级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

二、组织机构

组长:

总经理(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

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矿长)

成员:

各副总工程师、机关职能部门(专业)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管理体系规划、制度和考核办法的拟定,负责对各基层单位进行指导、动态监管月度、季度考核。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副矿长)分管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十五个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安标办),安标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推进监督、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成立管理体系专业组

按照业务分工,成立十五个管理体系建设专业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专业组组长: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

安全副总工程师

成员:

安全监察部及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

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配合,副组长具体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职责分工:

1.安全生产理念: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根据标准中明确的“四个体现”,确定矿井安全生产理念内容,并制定理念贯彻的规定,规定必须包含理念的建立、公示、宣贯和修订,同时制定安全生产理念具体的贯彻落实、学习考核实施意见;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四个体现”,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围绕安全生产理念所做的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备查。

2.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制定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制度必须对安全目标和任务及措施的制定、责任分解、考核等工作做出规定,各部门(单位)负责分解、制定完成目标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安全监察部(工程技术管理部)根据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实现“目标”需要考核的内容,采取的措施和执行考核意见,并负责目标考核,每季度统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年度安全目标考核方案,并对每项目标责任人进行考核。

3.矿长安全承诺:

安全监察部以文件形式对矿长安全承诺的建立、公示、兑现、考核做出规定,并将矿长承诺书在井口公示;各部门、单位要围绕矿长承诺开展工作,确保承诺兑现;综合管理部负责将矿长承诺兑现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和工作报告;工会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负责呈报XXX集团,纳入矿长年度绩效管理。

(二)组织机构专业组

组长: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监察部部长

成员: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及各职能部门分管人员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牵头负责组织机构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职责分工:

1.安全办公会议:

安全监察部负责建立安全办公会议机制,并形成会议纪要。

2.职责部门: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明确各职责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资料的收集、修改、完善;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的职责;并负责安全生产理念目标、安全承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标办负责持续改进管理。

专业管理:

安全监察部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程技术管理部、调度所、信息中心、地质通防部、机电工程管理部、安培中心、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职责;各部门、单位负责分管范围绩效考核具体工作,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专业组

组长: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

安全副总工程师

成员:

安全监察部及各职能部门分管人员

安全监察部牵头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职责分工: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监察部负责建立总经理(矿长)及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2)安全监察部牵头,各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所管辖班组、岗位或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立责任清单;

(3)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清单必须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各单位负责申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牌板计划,矿统一制作,并在固定工作场所的岗位位置长期悬挂;

(4)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考核方案,各部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纳入岗位绩效管理,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落实兑现。

2.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监察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三违”管理等制度;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机电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调度所负责编制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3.执行与监督:

(1)安全培训由安培中心负责;

(2)十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分别由制度制定的责任部

室负责现场和资料的准备;

(3)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办法。

(四)从业人员素质专业组

组长:

党委副书记、安全副总经理(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

安全副总工程师

成员:

安培中心、安全监察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分管人员

安培中心牵头负责从业人员素质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职责分工:

1.人员配备与准入:

(1)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矿长及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任命文件和在册资料;

(2)安培中心负责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入职资格和相关证明;

(3)安培中心负责提供全员及新上岗人员培训资料;井下新工人所在部门、单位负责提供师带徒的相关资料,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统一考核,并将考核材料收集归档。

2.安全教育培训:

基础保障、组织实施、培训档案均由安培中心负责落实。

3.班组安全建设: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该大项的达标工作。

负责指导各单位做好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安全监察部监督现场管理,一是监督落实作业前岗位安全风险辨识;二是交接班制度;三是班组正规循环作业和规范操作;四是检查工具配备和当班的(工作)质量验收。

4.不安全行为管理:

安全监察部负责该大项的达标工作,负责建立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对不安全行为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专业组

组长:

总经理(矿长)

副组长:

副总经理(安全副矿长分管)

成员:

各副总工程师协管、安全监察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总经理(矿长)牵头组织,副组长牵头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安全监察部具体负责。

职责分工:

1.工作机制:

安全监察部负责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年度评估:

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和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监察部负责根据辨识成果,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本专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重大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工程技术部负责在下一年度生产计划中体现、地质通防部负责在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中体现、安全监察部负责在应急救援预案中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中体现、安培中心负责在安全培训计划中体现。

(2)专项辨识评估:

根据专项辨识的四种情形,由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具体落实部门:

工程技术管理部具体负责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以及工作面通过空巷、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的专项辨识评估;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具体负责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备设施、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变化时的专项辨识评估;地质通防部具体负责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反风演习、掘进工作面贯通前的专项辨识评估;机电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撤前、更换大型设备前的专项辨识评估;相关部门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进行专项辨识评估;安全监察部具体负责矿井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本矿井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全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所在省份、所属集团煤矿发生较大事故后,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评估。

专项评估的结果要运用到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的完善与修订。

3.安全风险管控

(1)管控措施落实:

一是重大风险管控的部门负责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安全监察部负责对重大风险区域作业人数的上限作出要求,所在单位在入口处悬挂限员牌板;三是专业技术人员、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掌握和落实相关责任范围内的重大风险及管控措施;四是各单位责任人和班组长必须掌握重大风险管控的落实措施和建立现场确认制度,安全监察部做好监督;五是安全监察部具体负责矿长每年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的总结分析,形成报告。

(2)公告报告:

一是安全监察部负责在副井口公示矿井的重大风险、存有重大风险的区域,由责任单位负责在显著位置公示本区域的重大风险;二是安全监察部负责每年1月31日前将年度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及管控措施报辖区内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并索取回执。

4.保障措施:

一是安全监察部负责信息管理部分;二是安培中心负责组织对入井人员开展年度辨识评估培训和相关人员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培训;三是各单位负责相关专项辨识评估培训;四是各单位负责人、班组长和关键岗位人员掌握相关的其他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组织作业时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

组长:

总经理(矿长)

副组长:

副总经理(安全副矿长分管)

成员:

各副总工程师协管、安全监察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安全监察部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职责分工:

1.工作机制

11)职责分工。

安全监察部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事故隐患的排查职责。

22)制度建设。

安全监察部负责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3)分级管理。

安全监察部及其他部门(单位)按规定负责对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治理、验收和销号。

4.事故隐患排查

(1)周期范围。

一是安全监察部负责总经理(矿长)每月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覆盖生产各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开展排查相关资料的准备;二是安全监察部及调度所、工程技术管理部、机电工程管理部、地质通防部分别负责公司专业口分管负责人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开展排查相关资料的准备;三是带班领导带班下井过程中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情况,记录在交接班和带班记录上;四是各基层单位负责制定日隐患排查制度,并建立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巡查和隐患排查记录;五是各基层单位负责建立班组隐患台帐。

(2)登记上报。

安全监察部负责建立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台帐;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应书面报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同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事故隐患治理

一是分级治理,总经理(矿长)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方案,安全监察部按规定上报并索取回执;对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安全监察部负责记录在案,并有据可查;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的班组记入班组隐患台帐;二是安全措施,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位,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由责任部门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6.监督管理:

一是治理督办,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安全监察部负责书面报告发现部门或其委托部门(单位);二是公示监督,安全监察部、各责任部门(单位)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安全监察部负责在副井井口公示矿井重大事故隐患并负责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7.保障措施:

一是信息管理,安全监察部负责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事故隐患跟踪管理;二是改进完善,安全监察部负责月度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召开相关资料的准备;三是资金保障,财务部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四是教育培训,安培中心负责管理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五是考核管理,安全监察部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七)通风专业组

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

通风副总工程师

成员:

地质通防部、通风队(通风)、信息中心相关人员。

地质通防部负责通风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A)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业组

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

地测副总工程师、高级专家

组员:

地质通防部、通风(打钻)相关人员。

地质通防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业的技术管理、地质、测量、防治水的动态和静态达标;副组长按照专业分工具体牵头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九)采煤专业组

组长:

生产副总经理(副矿长)

副组长:

采煤副总工程师

组员:

工程技术管理部、综采队相关人员。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采煤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十)掘进专业组

组长:

生产副总经理(副矿长)

副组长:

掘进副总工程师

组员:

工程技术管理部、各掘进单位相关人员。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掘进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十一)机电专业组

组长:

机电副总经理(副矿长)

副组长:

机电副总工程师

组员:

机电工程管理部、绞车队、保供队相关人员。

机电工程管理部负责机电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十二)运输专业组

组长:

生产副总经理(副矿长)

副组长:

掘进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

组员:

调度所所长、机电工程管理部部长、调度所、胶轮车队相关人员。

调度所负责运输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专业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十三)调度和应急管理专业组

组长:

总经理(矿长)

副组长: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副矿长)、生产副总经理(生产副矿长)

成员:

副总工程师、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调度和应急管理专业:

调度所负责调度部分的动态和静态达标,安全监察部负责应急管理部分的动态和静态达标,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总经理(矿长)全面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是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第一责任人;安全副总经理(安全副矿长)分管应急管理专业;生产副总经理(副矿长)分管调度专业,其他副组长按照专业分工具体牵头负责专业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十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专业组

组长:

安全副总经理(副矿长)、后勤副总经理(副矿长)

副组长:

安全副总工程师、经营副总工程师

组员:

安全监察部、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地质通防部、机电工程管理部及各单位负责人。

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专业:

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动态和静态达标,综合管理部负责地面设施的动态和静态达标。

(十五)持续改进专业组

组长: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

安全副总工程师

成员:

安标办及各专业部室分管人员

安标办牵头负责持续改进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专业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职责分工:

1.工作机制:

安标办负责建立管理体系运行、改进提升工作制度。

2.考核评价:

各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每季度对分管专业的内部自查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总结,归纳分析问题或隐患产生的根源,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

并由安标办负责汇总整理矿井的季度总结;根据每季度管理体系内部自查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结果,安标办负责分解落实责任,纳入有关部门、人员绩效考核。

3.安标办负责每年年底对总经理(矿长)组织的管理体系运行质量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形成体系运行分析报告。

4.各相关责任单位部门依据管理体系运行分析报告,明确调整相关内容,及时形成下一年度管理体系调整方案,安标办统一汇总形成矿井管理体系调整方案,并明确保持、提升管理体系等级规划。

四、职责分工

总经理(矿长):

公司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直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要素。

党委书记:

公司管理体系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

负责公司管理体系宣传工作,分管”组织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管理要素(人员配备准入、班组建设部分),并配合落实管理体系其它管理要素部分相关工作。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副矿长):

负责管理体系的监督、考核工作,分管管理要素:

”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素质”(安全培训、不安全行为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改进”及“质量控制”:

“调度和应急管理”部分中的应急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部分中的职业病危害防治部分。

安全副总工程师协管。

总工程师:

分管“质量控制”管理要素: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通风部分,并配合落实管理体系其它管理要素部分相关工作;地质副总工程师协管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部分,通风副总工程师协管通风部分。

生产副总经理(生产副矿长):

分管“质量控制”管理要素:

采煤、掘进、运输(现场管理)、调度和应急管理(调度)部分,并配合落实管理体系其它管理要素部分相关工作。

采煤副总工程师协管“质量控制”管理要素采煤部分,掘进副总工程师协管“质量控制”管理要素掘进、运输(现场管理)、调度和应急管理(调度)部分,

机电副总经理(机电副矿长):

分管“质量控制”管理要素机电、运输(设备检测检验)部分,并配合落实管理体系其它管理要素部分相关工作;机电副总工程师协管。

公司机关部门(专业)负责人:

管理体系分管范围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基层单位负责人:

本单位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

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管业务就必须管管理体系的要求,落实好分管范围内的管理体系工作职责。

建立分管副总经理垂直抓,基层单位自主抓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分管副总经理(副矿长)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管理体系规划、目标、标准及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监督、推动各管理要素的工作规划、目标的实施。

安标办:

负责“持续改进”管理要素,总体负责管理体系的组织、检查考核、督导工作;负责制定公司管理体系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体系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对矿井管理体系工作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做好管理体系的基础工作;参与管理体系“质量控制”管理要素各部分检查,月底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并对月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和动态竞赛考评;每季度组织召开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动态达标竞赛会,作为矿井季度、半年(年度)管理体系工作评定依据,同时作为上级单位检查验收依据;负责对矿井管理体系季度、半年(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通报,并提出奖罚意见,经领导小组审查后报有关部门执行;每季度及年底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将自查结果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矿井通过管理体系定级验收后);负责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和动态检查。

安全监察部:

负责“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素质”(不安全行为管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要素及“质量控制”管理要素”调度和应急管理”部分中的应急管理工作,并负责日常指导和动态监管,配合落实管理体系其它管理要素部分相关工作。

职业病防治办公室:

负责“质量控制”管理要素中“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部分中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并负责日常指导和动态监管,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病病人保护等分管范围内的工作,配合落实管理体系其它管理要素部分相关工作。

工程技术管理部:

负责“质量控制”管理要素中“采煤”、“掘进”部分,并负责日常指导和动态监管,配合落实管理体系其它管理要素部分相关工作。

机电工程管理部:

负责“质量控制”管理要素中“机电”、“运输(设备检测检验)”部分,并负责日常指导和动态监管,配合落实管理体系其它管理要素部分相关工作。

调度所:

负责“质量控制”管理要素“调度和应急管理(调度)”、“运输(不含设备检测检验)”部分,并负责日常指导和动态监管,配合落实管理体系其它管理要素部分相关工作。

地质通防部:

负责“质量控制”管理要素中“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通风”部分,并负责日常指导和动态监管,配合落实管理体系其它管理要素部分相关工作。

安培中心:

负责“从业人员素质”管理要素中安全培训部分,并负责指导和动态监管,配合落实管理体系其它管理要素部分相关工作。

综合管理部:

负责“质量控制”管理要素“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部分中的地面设施,并负责日常指导和动态监管,配合落实管理体系其它管理要素部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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