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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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

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一级

综合管理

1、服务中心:

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2、管理服务人员:

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

每天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5%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

(6)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8)每年进行二次业主满意度测评,覆盖率达到85%以上,对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适时整改;

(9)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11)公示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12)节假日进行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二次以上社区活动。

0.20

1.20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一级

清洁卫生

1、楼内公共区域:

地面每天清扫1次,擦拭1次;墙面无灰尘、无乱悬挂等现象;顶棚目视无灰尘、无蛛网;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天擦拭2次;门窗玻璃每月擦拭2次;消防栓、标识牌等设施每周擦拭1次;电梯轿厢每天擦拭2次;操作板面每天消毒1次;每月对电梯门、壁保养1次。

2、楼外公共区域:

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绿地无垃圾、纸袋等杂物;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进行清扫;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垃圾桶、果皮箱每天清洁2次,夏季每天进行消毒。

0.22

1.20

公共秩序维护

1、人员要求:

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容仪表整洁规范,当值时立岗不倚不靠,语言文明规范;配备对讲装置;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2、门岗:

各出入口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7:

00-19:

00立岗,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

3、巡逻岗:

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4、车辆管理:

引导机动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停放有序;非机动车停放整齐。

0.34

绿化养护

1、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草坪适时修剪,高度不应超过10公分。

2、树冠完整美观,无枯枝死杈。

3、绿篱修剪及时,适时补种无缺株。

4、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5、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保持树木花草正常生长。

6、适时采取植物防冻保暖措施,扶正加固。

0.24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一级

共用部位养护

1、维修养护制度:

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

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

每周巡查一次,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

每周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

每周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

每月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

每月巡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按规定修复。

8、安全标识:

每天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

每周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

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2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8%以上。

0.20

1.20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二级

综合管理

1、服务中心:

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计算机等办公设施。

2、管理服务人员:

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

每天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

(6)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8)每年进行一次业主满意度测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对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适时整改;

(9)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11)公示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12)节假日进行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社区活动。

0.16

0.90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二级

清洁卫生

1、楼内公共区域:

地面每天清扫1次;墙面无乱悬挂等现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天擦拭1次;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消防栓、标识牌等设施每月擦拭1次;电梯轿厢每天擦拭1次;操作板面每月消毒1次;每季度对电梯门、壁保养1次。

2、楼外公共区域:

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绿地无垃圾、纸袋等杂物;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其干净整洁无杂物;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进行清扫;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月擦拭2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垃圾桶、果皮箱每天清洁1次,夏季每天进行消毒。

0.19

0.90

公共秩序维护

1、人员要求:

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容仪表整洁规范,当值时立岗不倚不靠,身体挺直,语言文明规范;配备对讲装置;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2、门岗:

各出入口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7:

00-19:

00立岗,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

3、巡逻岗:

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每3小时巡查一次,夜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4、车辆管理:

引导机动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停放有序;非机动车停放整齐。

0.27

绿化养护

1、草坪及地被植物适时修剪,高度不应超过15公分;绿地整洁,无杂挂物。

2、树冠基本完整,无枯枝死杈。

3、绿篱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4、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5、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保持树木花草正常生长。

6、适时采取植物防冻保暖措施,扶正加固。

0.14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二级

共用部位养护

1、维修养护制度:

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

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

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

每半月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

每半月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

每季度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

每季度检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

8、安全标识等:

每周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

每半月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

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3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5%以上。

0.14

0.90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级

综合管理

1、服务中心:

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办公家具。

2、管理服务人员:

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

每天有工作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受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80%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

(6)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8)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70%以上;

(9)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11)公示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0.10

0.70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级

清洁卫生

1、楼内公共区域:

地面每天清扫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周擦拭2次;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消防栓、标识牌等设施每季度擦拭1次;电梯轿厢每天擦拭1次;每半年对电梯门、壁保养1次。

2、楼外公共区域:

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其干净整洁无杂物;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进行清扫;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月擦拭2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清洁2次,夏季每周进行2次消毒。

0.18

0.70

公共秩序维护

1、人员要求:

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2、门岗:

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其中7:

00-9:

00、17:

00-19:

00立岗,边门定时开放设有专人看管,做好交接班记录。

3、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停放有序。

4、巡逻岗:

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4次,做好巡查记录。

0.21

绿化养护

1、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2、树木无明显枯枝死杈。

3、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4、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病虫害现象不明显。

5、适时采取防冻保暖措施。

0.11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级

共用部位养护

1、维修养护制度:

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

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

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

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

每月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

每半年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

每半年检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8、安全标识等:

每月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

每月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

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3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0%以上。

0.10

0.70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四级

综合管理

1、服务中心:

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办公家具。

2、管理服务人员:

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

每天8小时有工作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受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80%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

(6)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8)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70%以上;

(9)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11)公示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0.10

0.50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四级

清洁卫生

1、楼内公共区域:

地面每天清扫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周擦拭1次;门窗玻璃每季度擦拭2次;消防栓、标识牌等设施每半年擦拭1次;电梯轿厢每天擦拭1次。

2、楼外公共区域:

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进行清扫;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季度擦拭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清洁1次,夏季每周进行1次消毒。

0.11

0.50

公共秩序维护

1、人员要求:

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2、门岗:

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边门定时开放设有专人看管,做好交接班记录。

3、对进出车辆进行疏导,停放有序。

0.08

绿化养护

1、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2、树木无明显枯枝死杈。

3、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4、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病虫害现象不明显。

5、适时采取防冻保暖措施。

0.11

共用部位养护

1、维修养护制度:

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

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

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

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

每月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

每半年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

每半年检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8、安全标识等:

每月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

每月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

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3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0%以上。

0.10

备注:

清洁卫生服务:

未配备电梯的项目费用不受影响,不予扣除费用;内墙粉刷、外檐清洗的频次、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费用按实结算,由业主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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