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审核办法final0308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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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审核办法final03081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审核办法final0308[1]

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关于普查数据审核方法和技术规则行将正式颁发,发文稿已在网上发布,在收到正式文之前,请各市水利普查办留意学习、加以运用。

安徽省水利普查办

2012-3-13

 

附件: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审核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明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审核的义务、职责、流程、规范和要求,确保审核任务顺利停止,依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置任务细那么»〔以下简称«数据处置细那么»〕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任务细那么»〔以下简称«质量控制细那么»〕要求,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水利工程、河湖开发管理维护、经济社会用水、水利行业才干、灌区、地下水、水土坚持措施和治沟主干工程等水利普查义务的数据审核。

河湖基本状况普查、土壤腐蚀和腐蚀沟道等专项水利普查义务,依照相关技术规则执行。

第二章审核义务及组织实施

第三条审核义务。

水利普查数据审核义务主要包括基础数据审核、汇总数据审核和空间数据审核三项义务。

基础数据审核是对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表数据、取用水台账表数据、普查表数据和关联关系辅佐表数据停止审核;汇总数据审核是对各类普查对象的汇总表数据和全口径经济社会用水推算数据停止审核;空间数据审核是对普查对象的空间标绘数据和图表分歧性停止审核。

普查对象清查数据的审核,要依照普查对象清查数据复核整改和补充完善要求〔见国水普办[2021]1号文〕执行;经济社会用水汇总数据的审核,要按水利普查经济社会用水状况调查效果汇总的有关规则执行;空间数据的审核,要依照空间数据处置有关规则〔见国水普办[2020]10、31号文〕执行。

第四条职责分工。

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审核分国度〔流域〕、省、地、县四级实施。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做好本区域〔或流域〕普查数据审核任务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点;预审下级水利普查机构的普查数据,派人参与下级水利普查机构的抽查评价和效果审定任务;审核下级水利普查机构上报的普查数据,及时下达数据审核意见;完本钱区域〔或流域〕水利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抽查,做好审核结果处置和普查效果审定任务,撰写普查数据审核报告。

省级及以下水利普查机构,要落实下级水利普查机构的审核意见和整改要求,及时回答下级水利普查机构的审核质询,做好审核结果的复核确认或修正重报任务。

第五条组织方式。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成立数据审核任务组,集中力气,做好数据审核任务。

省级及以下水利普查机构数据审核任务组应细分为专业组和综合组,详细担任审核任务,并成立专家组,承当数据审核的咨询、指点任务。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协调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业务部门〔单位〕,共同做好普查数据的审核。

第六条审核人员。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指定一名专职副主任担任普查数据审核任务,并依据任务量,抽调足够数量的普查机构任务人员、水利专业人员、水利统计人员和数据剖析人员参与数据审核任务。

在数据集中接纳和审核时期,可从水行政主管机构各业务部门〔单位〕或从下级水利普查机构抽调熟习水利业务和外地实践状况的同志参与数据审核任务,并约请水利系统内外相关专业范围的专家参与。

第三章审核流程与要求

第七条审核流程。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依照预备、预审、审查、抽查、审定五步骤,组织做好普查数据审核任务。

1、预备。

在展开普查效果的接纳和审核前,做好数据审核的各项预备。

任务内容主要包括:

编制数据审核任务方案,明白义务内容和分工布置;落实数据审核人员,做好审核剖析技艺培训和任务发动;预备任务场所,部署数据处置公用系统和审核剖析软件,做好数据接纳和审核预备;搜集整理参考资料,做好审核参数剖析设定。

2、预审。

在下级水利普查机构上报普查效果前,地级以下水利普查机构,要提早对下级水利普查机构的普查数据停止预审,提出意见,对发现的效果,责令下一级水利普查机构在上报普查效果行停止整改。

任务内容主要包括:

应用水利普查数据处置上报系统,对下一级水利普查区的普查数据停止远程审核;派人参与下一级水利普查机构的数据审核任务,反省普查数据档案。

3、审查。

在普查数据接纳和汇总阶段,依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任务细那么»要求,对普查数据停止接纳审验、计算机审验、分专业详审和跨专业联审,及时提出审核意见。

任务内容主要包括:

反省上报资料能否完全、格式能否规范、内容能否分歧;反省上报数据能否契合片面性、完整性、规范性、分歧性和合理性;反省汇总数据的分歧性和合理性。

依据审查结果,计算普查数据的漏报率、漏填率和错填率,初步评价上报数据质量。

下级普查机构上报效果不契合上报资料要求和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要求,下级普查机构不予接纳,并及时退回上报单位停止复核确认或整改重报。

关于审查发现的汇总数据质量效果,要进一步反省基础数据质量,剖析招致汇总数据质量效果的缘由,责成下级水利普查机构或填表单位停止复核确认或修正重报。

4、抽查。

在普查效果审定前,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及时组织展开本地域水利普查数据质量的抽查评价。

任务内容主要包括:

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区,现场复核台账表数据和正式普查表数据的填报质量,反省普查数据的真实性,评价普查数据总体质量。

省、地、县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参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事中质量抽查方法»〔国水普[2020]76号文〕的要求,编制抽查实施方案,做好抽查样区的选择和现场抽查复核任务布置。

抽查复核的样区数量要结合普查数据审查状况适当添加。

依据现场复核结果,做好抽查数据确实认和修正,计算普查数据的漏报率、漏填率和错填率,提出普查数据质量评价意见。

抽查复核发现普查数据总体质量或相关普查区域普查数据质量不契合质量控制要求,要及时停止普查数据效果片面复核和整改重报。

国度〔流域〕级水利普查机构,在省级水利普查效果上报后,组织做好普查数据质量预先抽查评价和误差剖析,中央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配合做好相关任务。

5、审定。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依据普查数据审查和抽查结果及其处置状况,做好普查效果审定任务,为水利普查效果上报奠定基础。

任务内容主要包括:

普查效果的专家审查;与水利普查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水利系统各专业部门〔单位〕做好普查效果的沟通协调;水利普查指导小组审议。

展开普查效果的专家审查,要约请各专业有代表性的专家参与,下级水利普查机构可派人参与审查任务;展开普查效果的沟通协调,要将普查效果与已发布或正运用的相关效果停止比对,剖析差异大小,查找差异缘由。

关于差异较大、解释不清的普查数据,水利普查机构要协调相关各方一同复核。

审查协调后的普查效果,经水利普查指导小组审定后,方可上报。

第八条审核进度。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在普查数据上报前,要严厉依照数据审核流程展开任务。

普查数据预审、审查和抽查任务,均要及时向下级水利普查机构下达审核意见,并组织做好审核结果处置和效果完善任务。

依照上述任务流程,县级普查机构须在4月底前完成普查效果的审定上报,地级普查机构须在5月底前完成普查效果的审定上报,省级普查机构须在6月底前完成普查效果的审定上报。

省级水利普查机构,可依据本地域普查任务特点和要求,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审核任务的进度和时间节点布置。

第四章审核方法与规范

第九条审核方式。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展开普查数据审核,要采取内业审核与外业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停止。

关于普查数据的预审和审查,以内业审核为主;关于内业审核提出的质疑性效果,辅以外业复核方式停止确认。

关于普查数据质量的抽查评价,以外业复核方式为主,辅以档案核对和内业剖析评价。

第十条审核方法。

展开普查数据审核任务,要按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片面审核与抽查审核、重点审核相结合,基础数据审核与汇总数据审核相结合,普查表数据审核与空间数据审核相结合等原那么,综合应用计算机审核、专家会审、电子底图查证、资料比对、地域对比、奇特值剖析和汇总平衡等方法停止。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应用全国一致下发的数据处置上报系统和数据审核辅佐软件,对普查数据停止详细审核。

在计算机审核前,省、地级水利普查机构要指点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做好软件审核参数的搜集与设置任务,并由地级水利普查机构确认后报省级水利普查机构备案。

审核参数设置一经确认,不得在审核中随意更改,中央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据此对相应区域的水利普查数据停止合理性审核。

数据审核要掌握重点,关于本区域〔或流域〕重点普查对象、跨界普查对象、本级直属直管普查对象,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详细审核,逐一审定;关于各类普查对象的主要目的,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停止重点审核和抽查复核。

第十一条审核规范。

展开普查数据的预审、审查、抽查与审定等任务,要依照«水利普查数据审核技术规则»的有关规范,严厉认定普查数据质量能否合格。

预审不合格,不允许上报;审查、抽查不合格,不得经过效果审定。

1、水利普查对象的漏报率:

一切应在普查任务底图标绘的普查对象的漏报率不应大于千分之一,其他水利普查对象的漏报率不应大于千分之十。

2、普查表数据项的漏填率:

每类普查对象普查表数据项的漏填率、各类普查对象普查表数据项的综合漏填率均不应大于千分之十。

3、普查表数据项的错填率:

每类普查对象普查表数据项的错填率、各类普查对象普查表数据项的综合错填率均不应大于千分之十五。

4、主要普查目的的错填率:

每类普查对象主要目的的错填率、各类普查对象主要目的的综合错填率均不应大于千分之十。

5、普查对象漏标错标率:

每类普查对象的漏标错标率和各类普查对象的综合漏标错标率均不应大于千分之十。

凡普查对象发作应标未标、标绘符号错误、空间位置错误等状况,均视为普查对象漏标和错标。

第五章审核结果处置

第十二条审核意见。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依据普查数据预审、审查和抽查结果,从片面性、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分歧性和准确性等方面,区分对各类普查对象的数据质量提出审核意见,出具«普查数据审核意见表»〔附件1〕,并及时下达普查数据上报单位。

普查数据审核发现的效果,要分确定性错误和质疑性错误给出明白的处置要求,并责成上报单位停止解释说明或整改重报。

1、确定性错误的处置。

关于审核发现确实定性错误,要责成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及时将存在效果的普查表退回填表单位停止复核修正,并按填表上报要求停止重报和说明。

关于外业复核发现的填报数据与实践状况不符,抽查人员要要求填表单位停止现场确认并修正重报。

关于基础数据审核发现确定性错误较多,要责成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对相关普查对象的普查表全部停止复核确认,并依据普查数据修正状况,逐级做好审核汇总与重报。

2、质疑性错误的处置。

关于审核发现的质疑性错误,包括汇总数据存在的不合理、不分歧等效果,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责成下级普查机构或普查填表单位,给出明白的解释和回答。

关于下级水利普查机构回答不清、解释不明的质疑性效果,要责成下级普查机构或组织人员停止外业复核。

关于外业复核确认或发现的错误,要责成填表单位及时做好修正重报任务。

第十三条审核意见回复。

下级水利普查机构在普查效果上报后,要随时接受下级水利普查机构的数据审核质询,并依据下级水利普查机构的审核意见做好确认和回复。

关于下级水利普查机构数据审核人员经过、、短信、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效果,下级水利普查机构相关专业人员要及时给出回答;关于下级水利普查机构正式下发的审核意见,下级水利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要填报«普查数据审核意见确认表»〔附件2〕,限期予以回复,说明审核意见复核确认和整改落实状况,给出相应的解释或提交修正重报效果。

普查表数据的修正要按正式普查表填报的有关规则停止,并由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做好普查数据审核修正状况记载〔附件3〕。

下级水利普查机构,要依据下级水利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的正式回复或重报效果,组织做好普查效果的再审核、再汇总等任务。

第十四条审核报告。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依据普查效果审核状况,编制水利普查数据审核报告,并与普查数据的审定效果报送下级水利普查机构。

审核报告包括:

审核任务展开状况;各类普查对象清查数据、台账数据、普查表数据及其汇总表数据审核状况;多对象关联关系及普查数据分歧性审核状况。

数据审核状况包括:

审定的普查对象数量及主要目的、审核方法和依据、审核结果及其处置状况、审定效果的总体质量、审核效果的说明等外容。

中央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制定的审核参数表要作为审核报告的附件,一同上报。

普查对象空间数据的审核报告要按水利普查空间数据处置技术规则的有关要求,全口径经济社会用水推算数据的审核报告要按经济社会用水状况效果汇总技术规则的有关要求区分编写,另行上报。

第六章附那么

第十五条本方法所规则的审核义务和要求,参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审核技术规则»执行。

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展开普查数据预审和审查,依照«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任务的通知»〔国水普办[2021]1号文〕执行。

第十六条本方法由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解释。

附件1:

普查数据审核意见表〔参考样式〕

 

水利普查数据审核意见表

 

被审核普查区:

省级普查区;

地级普查区;县级普查区

限期回复确认时间:

2021年月日

 

审核单位〔盖章〕:

水利普查办公室

审核担任人:

〔签字〕;审核时间:

2021年月日

审核人〔可多人签字〕

 

序号

表号

普查对

象称号

数据项

称号

原填报

数值

错误

类型

错误

性质

报错的依据

处置

要求

备注

1

2

3

4

5

……

第页,共页

填写说明:

1、错误类型:

分〝片面性〞、〝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分歧性〞、〝准确性〞选填。

片面性,反映普查对象遗漏状况;完整性反映数据项漏填状况;规范性,反映数据填写不契合规则表达要求的状况;分歧性,反映普查数据表间、表内逻辑关系不分歧;真实性反映普查数据与实践状况的契合状况;准确性反映普查数据外业抽查核实的过失状况。

2、

3、错误性质:

分〝确定性〞、〝质疑性〞选填。

4、

5、报错的依据:

主要说明是计算机审核、资料比对、现场复核,还是其它审核剖析方法发现的错误。

抱错的依据和说明,可在备注栏进一步解释。

6、

7、处置要求:

说明出错信息应采取复核确认、解释说明或修正重报的详细处置方法。

8、

附件2:

普查数据审核意见确认表〔参考样式〕

 

水利普查数据审核意见确认表

 

上报单位〔盖章〕:

水利普查办公室

审核担任人:

〔签字〕;确认时间:

2021年月日

审核人〔可多人签字〕

序号

表号

普查对

象称号

数据项

称号

原填报

数值

核实确认结果

状况说明

1

2

3

4

5

……

第页,共页

填写说明:

1、核实确认结果:

假定确认无误,填〝确认〞;假定经确认需修正重报,填修正后数值。

2、状况说明:

假定确认无误,要进一步解释说明理由;假定确认修正,也要对数据修正重报的依据进一步解释,并说明原来填报错误的缘由。

附件3:

县级水利普查机构数据审核修正状况记载表〔参考样式〕

 

县级水利普查机构数据审核修正状况记载表

 

省级水利普查区地级水利普查区

县级水利普查区〔盖章〕

水利普查机构担任人签字:

2021年月日

 

序号

普查

表号

普查对

象称号

数据项

称号

原填

报值

复核

修正值

普查员

签字

审核人

员签字

状况说明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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