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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5篇》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5篇》

第一篇: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止法》根据《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保证幼儿、教职工身体健康和中心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明确传染病的种类:

传染病分甲乙丙三大类共35种甲例传染病:

鼠疫、霍乱

乙例传染病。

病毒性肝炎、伤寒、麻疹、乙脑、白喉、猩红热、等等。

丙例传染病:

流感或流感样病例、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

另外:

水痘、脓包苍、集体性食物中毒也应报告。

二、报告对象:

托幼机构的儿童和工作人员

三、建立管理网络和明确工作任务

1、成立防病小组:

组长:

赵雯(园长)副组长:

吴显春(副园长)

成员:

阮明金、阮银发、赵福勇、王香、马仙、潘仁香

2、具体任务:

把住三个环节。

传染源、传遍途径、易感人群。

做到五早。

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治疗。

三、疫情报告时间:

甲类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应立即先用电话报告市、区卫生局、防疫站、妇幼保健所,法定规定时间6小时。

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单,法定规定时间24小时。

另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幼儿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向医务室报告;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24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管理:

1、凡患上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2、疫情期间有每日报告和零报告,按规定形式向主管上级上报情况。

报送内容要真实、准确、详实,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疫情。

3、要建立健全各种记录,包括因病缺席记录、晨检检查记录表、疾病登记表、传染病登记。

4、做好班级传染病的终末消毒工作。

晨光幼儿园202x年11月6日

第二篇:

传染病疫情上报程序淮阴区小营小学

传染疫情上报程序

传染病疫情上报程序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小营小学传染病上报制度,内容如下:

1、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诊断单位。

2、教工发生传染病,学科或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同1。

3、学校方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上报疾控中心,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或科室内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3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有关责任人将被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

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

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学校保健教师报告;同一学校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保健教师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区教育局办公室或体卫科艺科,同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设校医院或保健科的临床医生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在

2小时内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保育行业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

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

做好校内粪便管理和苍蝇、蚊虫等媒介昆虫消杀灭工作。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疾控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

属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篇:

实验室疫情上报制度实验室疫情上报制度

1.目的

加强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提高报告质量,为控制艾滋病疫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2.范围

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所有人员。

3.责任人

实验室疫情上报员。

4.内容

4.1实施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负责本辖区内的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建立健全辖区内艾滋病疫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4.2负责对本辖区的艾滋病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艾滋病疫情趋势,对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质量进行评估。

4.3负责对本辖区的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4.4动态监测本辖区的艾滋病疫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

4.5负责对本辖区的艾滋病疫情信息分析,备份相关数据,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4.6对本辖区的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督导、检查和评估,为辖区内各直报单位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4.7应于每月的10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检测数据按《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

4.8发现符合报告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确定诊断后,必须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及《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络报告。

4.9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第四篇:

学校疫情上报制度洪泽县山镇九年制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教室要经常通风,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

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校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卫生防疫站、教育部门。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

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洪泽县山镇九年制学校

第五篇:

传染病上报制度xx市中医医院

传染病、死因、慢病报告规定

202x年11月13日卫计局对我院202x年疾病监测进行了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很不理想,发现一门诊6月份漏报一例传染病,外二科9月份漏报一例死因卡。

慢病卡门诊病人存在漏报现象。

为此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传染病死因、慢病管理工作,做好各类疫情报告,确保疫情数字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疗质量。

特规定如下:

1、疫情报告范围:

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4种,丙类传染病11种。

慢病报告范围。

心梗、冠心病、心衰、脑出血/梗塞、糖尿病及肿瘤。

2、报告制度:

①门诊、住院医师发现传染病,应在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册及电脑上病人疾病栏中认真填写。

在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册注明:

“疫情已报”。

并及时上报传染卡。

②患者如为疑似传染病,不需要上报传染卡。

也不要在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册中有所体现。

慢病只报初诊病人,如电脑上显示为复诊病人的不需再上报。

③各类卡的填写项目要求完整、清晰、字迹不得潦草。

④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报出;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报出。

死因卡上报时间为一周。

慢病卡每月30日由各科室护士长和门诊主任将报告卡收集后交给预防保健科,再由预防保健科负责管理的人员汇总、登记并及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

⑤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送交。

预防保健科应有专人签字登记。

每月预防保健科将对各科室疾病监控进行自查,如出现死因及传染病漏报一例,扣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各200元。

出现慢病漏报一例扣当事人50元。

xx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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