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桥街道背街小巷整治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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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桥街道背街小巷整治工程
2017年龙凤桥街道背街小巷整治工程
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编码:
[2017]-DC-60
比选人: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龙凤桥街道办事处(盖章)
比选代理机构:
重庆大成国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10月
2017年龙凤桥街道背街小巷整治工程
竞争性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2017年龙凤桥街道背街小巷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碚发改【2017】4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比选人)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龙凤桥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竞争性比选。
一、项目简介
1、名称:
2017年龙凤桥街道背街小巷整治工程
2、地点:
北碚区龙凤桥街道
3、工期:
60日历天
4、最高限价:
928000.3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1807.46元)
5、概况:
本次改造主要包括人行道铺青石板,休闲区域硬化,排水沟修建,化粪池修建等,改造面积共计约1000㎡。
二、报名承包商资格条件
已进入北碚区应急和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备选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施工人员及设施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公告时间
2017年10月19日起至2017年10月26日止。
四、提交材料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
五、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10月26日14时00分至2017年10月26日14时30分。
逾期不予接收。
2、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3楼)。
六、比选程序
1、业主和监督部门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在比选会现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除装入比选文件一并递交外,另需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
同时核验比选申请人资质(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若比选申请人无法在现场提供比选申请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要求具备的资质条件,当场退回比选申请文件。
2、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三家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抽取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递交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的签到顺序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第一轮所抽取顺序号的顺序抽签,最终抽取三家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
若报名且通过资格预选的比选申请人少于或等于三家,则直接参加比选。
若提交书面材料且符合本比选公告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一家,业主可直接与其签订合同。
3、随机开启三家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函,唱出比选报价。
按比选申请人须知2.0款的要求审核其总价及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是否超限价。
如果三家比选申请人中出现废选,导致参加最终报价得分计算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的,则按上述第2款的规定,从余下的比选申请人中抽取递补。
4、按比选申请人须知2.7款对三家比选单位进行报价得分计算,评出一、二、三名。
如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项目业主在比选现场监督部门和各比选申请人的监督下,以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七、业主对中选承包商的工作要求
1、中选承包商必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区交易中心备案。
八、附件
附件一、比选申请人须知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
附件三、比选申请文件填报格式
附件四、图纸
附件五、合同
业主(公章):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龙凤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叶老师
联系电话:
023-68266095
附件一:
比选申请人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比选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以及比选文件范围的所有内容为本次比选范围。
1.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月
1.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5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公告及附件后,应仔细检查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经现场踏勘后发现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7年10月23日17时00分前书面通知项目业主。
1.6
业主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7年10月24日17时00分前,业主将在(
1.7
分包
不允许
1.8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项目业主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1.9
参与比选
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0
比选报价
1、比选申请人按照业主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报价,不得变更其它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暂定价(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
否则,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2、编制依据由比选申请人以竞争性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现场踏勘情况、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08)及渝建发[2016]35号文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
3、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最高限价(总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最高限价为928000.32元,分部分项的最高限价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4、比选申请人不得多报或漏报清单子目,项目业主将不予接受,并取消其比选资格。
5、安全文明施工费:
5.1根据“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5.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渝建发[2016]35号文、《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21807.46元。
《比选申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4]25号)、渝建发[2016]35号文之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
6、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
6.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选人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比选文件要求。
6.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比选申请人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比选申请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6.3材料运输距离由比选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纳入综合报价中,中选后不调整。
7、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按渝建发[2014]26号文执行。
8、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按渝建发[2014]27号文执行。
9、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10、对施工中不能受影响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应加强监控量测和保护,费用计入比选报价,不另行计取。
2.1
比选文件的份数
比选申请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2
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2.3
装订要求
按照附件三的填报格式要求,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需另外手持一份)、比选申请函、工程量清单报价书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2.4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比选申请文件自行封装,密封并在封装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2.5
递交比选文件地点
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2.6
比选时间
和地点
时间:
同比选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
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比选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3楼。
2.7
比选办法
综合评估法
1、比选基准价:
抽选中的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比选基准价。
2、在算出比选基准价基础上,比选总报价与比选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 2 分,每减少1%扣 1 分,满分100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按得分高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4、如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项目业主在比选现场监督部门和各比选申请人的监督下,随机确定一家为中选单位。
2.8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投标
不接受
2.9
比选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3.0
偏离
不允许
3.1
履约保证金
(1)担保形式:
转账支票
(2)担保金额: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
(3)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3.2
中标公示
本中标公示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3
比选代理服务费
本工程代理服务费为10000.00元,由中选承包商承担。
中选承包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3.4
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按以下条款进行支付。
(1)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合同价的40%;
(2)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合同价的85%。
(3)审计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15日内无息退还。
(4)进度款支付形式:
发包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任意采用转账支票、电汇、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
如发包人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工程进度款产生的贴息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注:
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书面告知承包人且不予计息。
附:
结算时审计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10%,若审计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10%以上,超过部分最高按10%计算。
3.5
比选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交易中心全额支付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
由各比选申请人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附件三
比选申请文件填报格式
(一)比选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一)比选申请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比选总报价,项目经理,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文件。
3.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
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争性比选资料,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月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粘贴委托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三)申请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封面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公司名称)自愿报名参加项目投标活动。
并承诺:
一、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投标过程中,我方自觉遵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
三、保证我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四、保证做到不围标、不串标;
五、一旦我方中标,保证不将中标项目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不转包、违法分包;
六、一旦我方中标,保证不更改投标实质性条款履约,不更换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七、不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以上条款我公司已仔细阅读,若有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包括:
愿意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处罚,列入“黑名单”,限制交易和停止交易等处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图纸
由各比选申请人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附件五、合同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2017年龙凤桥街道背街小巷整治工程
发包人: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龙凤桥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
日期:
2017年月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制定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龙凤桥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17年龙凤桥街道背街小巷整治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017年龙凤桥街道背街小巷整治工程。
2.工程地点:
北碚区龙凤桥街道。
3.工程内容:
本次改造主要包括人行道铺青石板,休闲区域硬化,排水沟修建,化粪池修建等,改造面积共计约1000㎡。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60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暂定合同金额¥:
元(大写):
(人民币),
2.合同价格形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五、合同文件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选通知书
3、比选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七、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八、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九、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签字)经办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3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竞争性比选文件及附件;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会议纪要、协议;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发包人书面通知
1.1.3工程和设备
1.1.3.9永久占地包括:
无。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由承包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决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现行的国家、地方和行业质量标准、规范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选通知书(3)比选文件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
开工前5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肆套;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承包人收到施工图、技术交底后2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壹式肆份);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现场出入的管理及相关费用,发包人、监理人、跟踪审核单位及其他协作单位有权出入。
1.10.2场外交通
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或自行了解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
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
承包人、发包人共同协调,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以承包人进场的现状为准,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修建并承担费用。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以发包人通知进场施工之日为准。
2.4.2提供施工条件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工程开工前完成,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承包人已充分了解本工程范围内的现有地方路网,并结合总体平面布置,自行考虑了进场道路和施工便道布设方案。
(3)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同施工图一并提交。
(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承发包人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缴清各自应缴纳的费用,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及时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
(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放线办理、现场交验、书面交接。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施工图提交后5日内。
(7)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按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一式六份(另含电子文档贰份)。
(10)承包人负责完善本工程相关验收手续办理,达到验收合格条件;涉及相关费用已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可依法分包。
3.5.2分包的确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者;如需分包,应按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由承包人支付。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自承包人进场之日至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人之日。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3.7.1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支票;担保金额:
签约合同价的10%。
3.7.2履约担保金缴纳时间:
中选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担保金.。
3.7.3履约担保有效期: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有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如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时间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该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3.7.4履约担保的退还:
工程竣工验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