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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钢城区环境保护局

 

莱芜市钢城区环境保护局

钢城区牟汶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

莱芜市钢城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

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0一八年五月

目录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协议书

第二卷投标文件内容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卷附件

附件一: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

第一章投标须知

招标公告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定标

八、授予合同

九、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莱芜市钢城区环境保护局钢城区牟汶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勘察设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莱芜市钢城区环境保护局钢城区牟汶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GCCG2018-25#第一标段

三、采购项目情况:

标段

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第一标段

莱芜市钢城区环境保护局钢城区牟汶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要求投标单位具备设计资质:

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万元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每日上午8:

30-11:

30时,下午14:

30--17:

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

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市文化北路公安分局沿街楼)。

3、方式:

网上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须携带资料:

①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资质证书;

④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成功回执。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1:

①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注2:

供应商请同时访问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携带资料(投标报名单位盖章的含有回执码内容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到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3:

报价人须先在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报名企业办理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流程:

㈠、打开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企业系统登录”;㈡、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完善企业资料,上传企业资质原件;㈢、携带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携带的资料详见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企业诚信库入库办事指南”)到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3室)进行现场审核;㈣、完成企业入库资格审核后,可以自行登陆系统进行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单,也可由代理机构协助打印报名回执单。

注4:

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网上报名虽成功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无资格进行投标。

4、售价(人民币):

300元/份,售出不退。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6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莱芜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45开标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001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6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莱芜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45开标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001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莱芜市钢城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

莱芜市钢城区永兴路146号

联系人:

郑科长

联系电话:

0634-5879877

2、代理机构:

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人:

张女士联系电话:

0634-6229732

地址:

莱芜市文化北路公安分局沿街楼

发布人:

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18年6月1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莱芜市钢城区环境保护局钢城区牟汶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人:

莱芜市钢城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

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莱芜市钢城区环境保护局钢城区牟汶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钢城区牟汶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规划治理河道总长度13公里,总治理面积3000亩。

主要治理莱芜市钢城区牟汶河支流(包括辛庄河、闫王河、颜庄河)。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

标段划分和中标人的数量:

本次招标为GCCG2018-25#第一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

3

3.1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要求投标单位具备设计资质:

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单位必须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投标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要求20天内完成。

5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

6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7

控制价:

42万元

报价等于或高于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该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

其报价应作为无效报价。

8

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

9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2、在2018年6月27日15时00分前缴纳,从其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号:

开户名:

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市中支行;

开户账号:

37050162640100000041

联系电话:

0634-6229732

地址:

莱芜市文化北路公安分局沿街楼。

3、汇款账户和开户许可证上的基本存款账户号码不一致或未按规定的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10

投标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

2018年6月12日上午10:

00时

领取时间:

2018年6月12日下午16:

00时

1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书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莱芜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45开标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001号)。

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限:

2018年6月27日下午14:

00-15:

00时(超出时限概不接收)

14

开标时间:

2018年6月27日下午15:

00时

开标地点:

莱芜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45开标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001号)。

1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6

资格审查资料(须提供原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收取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缴纳凭据;

5、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社会保证金缴纳单据;

7、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的单据;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9、近三年且加盖检察院公章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

为了方便审查资格资质资料,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且须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提交或提交不全者为无效投标

1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8

履约保证金:

19

中标单位确定后,如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造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罚。

20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包括货物和服务的所有内容),保证甲方免受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

(2)、如第三人对合同标的物(货物和服务)主张权利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方可能就合同标的物(货物和服务)主张权利的,甲方有权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4)、因为第三方对甲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纠纷,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为解除纠纷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5)、以上所指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债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等权利。

2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

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22

采购人:

莱芜市钢城区环境保护局

地点:

莱芜市钢城区永兴路146号

23

招标代理机构:

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莱芜市文化北路公安分局沿街楼

电话:

0634-6229732

电子邮箱:

wzm5664@;

联系人:

张女士

24

中型、小型、微型、监狱及戒毒企业要求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5

其他

1、实行成交供应商评价机制,成交单位在合同期内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劳资纠纷、不服从甲方管理等情况,则该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甲方将视情况禁止其1-3年参与莱芜市政府采购活动。

2、若中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勘察人员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部配备人员不符,招标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影响其今后参与莱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3、若中标人提供成果文件出现重大误差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影响其今后参与莱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4、中标供应商业绩情况扫描件会随中标公告一同公示。

26

为方便审查资料,资格资质审查资料单独密封,

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原件单独密封。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设计与服务。

1.2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

2、定义

2.1采购人:

莱芜市钢城区环境保护局

2.2采购代理机构:

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

2.4“勘察设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勘察报告和设计及主要图纸。

2.5“服务”系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技术支持、现场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到指定地点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3.1本项目按照先关法律、法规进行,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择优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3.2本项目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3.3项目总体要求: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范、标准、规程,文件、规定。

4、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

5、投标人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5.1投标人资质见投标须知表。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招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公证费(若有):

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6.3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元。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协议书

第二卷投标文件内容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卷附件

附件一:

评标定标办法(分值)

7.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报价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服务要求。

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报价答疑前按附表所述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予以解答,书面答复由投标人按前附表所述时间地点前去领取。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限之前,采购人随时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9.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文字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报价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以及业务洽商等均使用中文。

11、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按如下要求内容顺序装订成一册。

投标文件均须编制目录索引并插入页码,装订方式采用无线胶装方式。

12.1商务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2.1.1投标函(详见附件一);

12.1.2投标报价表(详见附件二);

12.1.3综合说明

包括企业概况表(详见附件五)、企业综合实力介绍。

12.1.4资格审查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收取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缴纳凭据;

5、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社会保证金缴纳单据;

7、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的单据;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9、近三年且加盖检察院公章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

为了方便审查资格资质资料,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且须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提交或提交不全者为无效投标;

现场验证时,每一个投标单位只有唯一的一次验证机会,评标委员会有权不再进行重复验证;投标单位必须提前准备好须查验的所有相关资料(原件)。

12.1.5优惠服务及承诺、建议;

12.1.6业绩;

12.1.7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2.2技术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2.2.1项目实施方案;

12.2.2配备人员一览表;

12.2.3设备配置情况表;

12.2.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3投标单位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对以上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投标单位再次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标处理。

12.4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二卷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详细全面地说明其能力,投标保证金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12.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提供的一切证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所有原件必须带入开标现场以备核验)。

12.6投标报价说明

12.6.1投标报价

本项目控制价:

42万元。

各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应包括完成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验收等所有相关内容。

12.6.2勘察设计费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及其它补充文件所说明的工程勘察、全部设计工作、施工技术配合费、合理推断出投标人应承担的全部义务等所有工作,以及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服务等;

12.6.3勘察设计费报价应包括管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其中也包括应承担的风险费用、人身意外保险费用、以及本项验收费用;

12.6.4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地方法规规定的向投标人征收的各种税款和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设计费报价中;

12.6.5勘察设计费报价应包括中标后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优化及施工过程中设计服务等费用。

12.6.6所有投标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招标单位享有对所有方案使用权。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8条规定的投标报价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1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报价须知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电汇。

14.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报价,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

14.4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签订合同后,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无息退还(投标人在投标中应考虑其因素)。

14.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4.5.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14.5.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协议书的;

14.5.3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14.5.4其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

15、投标答疑及踏勘现场

15.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报价须知表所述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问题的文件。

采购人将作出澄清和解答。

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所定时间和地点来领取答复。

15.2踏勘现场

15.2.1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投标人自己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5.2.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15.3投标报价答疑问题和答复,采购人将按投标报价须知前附表第5条的时间规定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除图纸以外,所有投标文件应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报价须知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但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采用无线胶装方式,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再一起密封包装。

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资格资质审查资料单独密封,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原件单独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

①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②项目名称及包号;

③在开标报价前(写明具体时间)不得开封。

17.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并退还给投标人。

17.3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报价须知表所述的单位地址。

17.4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18、投标报价截止期

18.1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须知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18.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报价截止日期。

18.3根据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在投标报价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否则其投标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会议

19、开标会议

19.1开标会议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照投标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9.2开标会程序

19.2.1开标会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9.2.2采购人及公证人员复验各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资格的各项规定。

19.2.3由公证人员或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19.2.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唱标单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费率、工期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9.3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标志密封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9.4采购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19.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9.5.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9.5.1.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9.5.1.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标志和密封的。

19.5.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9.5.2.1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19.5.2.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有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9.5.2.3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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