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供暖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
《锅炉供暖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锅炉供暖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锅炉供暖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集中供暖-锅炉房工程项目
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集中供暖-锅炉房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点:
************
三、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为854.52m2。
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建筑构件耐火等级地上部分为二级,地下部分为一级。
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变配电室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顶板防水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
四、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证书编号:
290120—sj)。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工程建设监理站
勘察单位:
***********************
第二章投资控制目标
一、投资控制总体目标
根据施工合同,本工程合同价款为171.48万元,争取工程项目总合同价款不突破。
二、投资控制目标分解
根据施工合同,本工程为每月支付进度款,确保过程控制能够真实的反映工程造价,每月进度款审定值与审计审定值控制在5%以内,以保证总投资额不突破。
第三章投资控制细则
为使业主能够投入最少的资金,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监理部在施工阶段,实施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并实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
即通过风险预测制定防范对策,抓住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环节确定投资控制的重点,通过对投资控制目标的分解,采取先进合理的投资控制措施和手段,力争提出节约投资的合理化建议,兼顾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工期,降低建设费用。
一、投资风险预测与防范对策
主要风险
防范对策
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化。
1、施工准备。
2、进度安排要均衡。
3、提高作业效率。
4、充分利用现有设备。
5、加强施工技术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简化工序。
审核施工图预算及材料明细
做好方案的经济比选,针对方案的经济指标做好定性与定量分析。
正确处理三者的辨证统一关系,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经济效益。
工程变更阶段
严格审核工程变更。
工程阶段付款
按月进行工程计量,注意预付款的抵扣。
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结算。
建安工程阶段的动态结算。
索赔处理
加强主动监理,防止和减少索赔费用的发生。
结算
控制
竣工决算与保修
做好竣工决算的协助工作,加强项目回访与保修期间的投资控制。
二、施工前期的投资控制
(一)认真审查施工图纸
1.通过合理化建议改正施工图纸在技术、经济上的不合理性或错误,不仅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也有利于节约投资。
2.通过合理化建议可使图纸中的错误消除在施工之前,避免施工后返工造成索赔事件发生。
3.通过认真审图,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全面熟悉图纸,便于过程控制。
(二)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1.严格审查施工方案,对关键部位,特殊专业的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投资。
2.施工准备应充分,人力、物力、机械安排得当。
3.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合理。
4.加强施工技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序,节约成本,避免索赔。
三、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
(一)月统计报量的审核
1.严格工程计量,确保过程中控制能真实的反映工程造价。
2.对不合格项目及不符合业主方要求的项目,不予计量。
3.注意抵扣各种款项,如备料款、甲供料款。
4.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比例进行付款。
每月25日前,承包人提交月度完成产值,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监理总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7日内拨付完成产值的75%。
主体验收合格,7日内拨付至已完产值的80%。
工程竣前检查合格后,7日内拨付完成产值的85%,工程审计完毕30日内付至审定值的95%,余5%的保修金按规定拨付。
工程实际竣工验收满12月后(一般不超过24个月),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修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修金申请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剩余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喝利息支付给承包人,但不免除承包人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5.以定案预算,作为控制的总目标,避免工程款超付。
6.月度工程价款审核时间控制在3日内。
(二)严格执行付款条件
1.按照实际工程质量进度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按照合同条件执行,申请付款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编号
资料名称
主办单位
说明
标准格式索引
1
请款报告(付款申请)
施工方
原件,须加盖与收款单位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
施工方自行准备
2
发票
施工方
原件,伊犁本地企业开据本地发票。
施工方自行准备
3
工程验收单
施工方
业主方
项目部
监理
原件或复印件
a.《工程验收单》
4
工程付款情况表
业主方项目成本
原件
业主方项目成本提供
5
授权委托书
施工方
原件或复印件,首次付款时提供
b.《授权委托书》
6
合同付款条款
施工方
复印件
施工方自行准备
7
确认书
施工方
原件或复印件,收款单位非合同签约施工方时提供
c.《确认书》
8
收款单位账户说明
施工方
原件或复印件。
如果属于重复使用的账户说明,第二次及以后可使用复印件
d.《收款单位账户说明》
9
竣工结算
业主方
施工方
复印件,结算期付款时提供
结算时签订
10
《工程管理表》等其他附件
/
如有必要,另附
/
(1)工程验收单,截止工程费用报告编制之日时,已完成的形象进度说明或工程竣工状况说明;
(2)变更、签证审定单及完成情况证明;
(3)按业主方要求格式提供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费用计算书,采用预算软件编制工程费用报告的施工方在提交工程费用报告时应同时提交相同内容的计算机软盘;
(三)过程中台帐、资料管理
1.在过程控制中建立投资控制台帐,明确进度款支付情况。
2.分类建卷,过程控制中资料管理
(1)施工合同
(2)施工图预算
(3)工程款支付
(4)设计变更
(5)现场工程签证单
(四)变更与签证
1.工程变更
(1)严格审查设计及业主提出的每一项变更。
(2)对变更提出追加或减少的投资明细,作为决策依据,并向业主提出建议。
(3)当变更价款很大时,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提醒业主慎重考虑。
(4)对必须变更的,在满足功能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降低变更价款,避免投资失控。
(5)严格审查变更价款,包括工程计量及价格审核。
2.严格控制现场经济签证和工期签证的发生。
(1)签证申报流程
1)承包商申报签证(签证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
2)监理、项目工程师审核签证资料(2个工作日)
(2)签证汇总审批流程
1)承包商申报签证(每月20日前汇总上报)
2)监理审核签证资料(3个工作日)
3)项目审核签证资料(9个工作日)
4)业主方15个工作日复审
5)返还监理、承建商(1个工作日)
3.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计价原则
(1)与《合同造价清单》中相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子项,执行《合同造价清单》中相应的综合单价;相近或相似子项,则参考其综合单价进行计价;
(2)《合同造价清单》中没有的分部分项工程子项,执行《新疆省建筑及安装工程清单计价办法》、《新疆市价目表》、《新疆市结算资料汇编》及其相应计价规定计取。
(3)在《合同造价清单》和《新疆省建筑及安装工程清单计价办法》中没有合适的子项套用时,按业主方实时限定价格计取。
4.关于变更、签证结算的注意事项:
(1)施工方接受业主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后5日内(从通知单盖章签收日期计算),上报完整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
(2)施工方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必须按照每份变更、签证通知单编制,不得以汇总方式编制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计算书。
(3)特急变更签证的实施以业主方项目部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的签字为依据,施工方可事先就计价方式或价格与业主方项目成本商谈一致。
但实施后10日内,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4)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
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是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和利润)。
(5)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业主方现场工程师及成本人员、监理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不可作为结算依据。
(6)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业主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施工方100%回收利用。
(7)合同结算时,施工方须将完整的变更签证资料装订成册作为结算书的一部分,变更签证资料应包括:
1)业主方、施工方双方确认的造价审定单;
2)变更签证通知单及完成回执;
3)申报的变更签证预算书;
4)原合同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
5)套用定额编号的直接费计价表,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取费表;
6)综合调差系数和主材调差依据;
7)变更签证单原件及所有相关的往来函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问题。
(五)主要材料调差办法
1.调差办法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时,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发生变化时,按实调整。
(3)工程量增加超出约定幅度部分的综合单价,按照承包人报价、发包人批价的方法执行。
(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变更价款按照承包人报价、发包人批价的方法执行。
2.材料调差范围
无
3.说明
(1)市场价格动态的依据《新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季(月)度指导价,材料价格调整的条件施工期间此部分材料的指导价高出(或低出)投标时当季(月)指导价格3%(含3%)。
结算调整方法为:
价差调整额=[∑(施工期间的材料指导价格平均价×每次材料计划进场用量)÷材料进场计划总用量-材料投标当月指导价(1±3%)]×核对的清单材料用量(注:
施工期间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平均价高于材料投标当月指导价时取“+”,反之取“-”)。
(2)调差材料用量按核对的清单工程量计算,不计算损耗。
(3)投标单位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波动风险,除可调价部分外,在工程结算时不在调整。
(六)工程索赔处理
1.工程索赔的处理应严格以施工合同为依据进行。
施工方不应对下列情况提出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的索赔要求:
1)因业主方原因导致施工方累计停、窝工在30天以内(包括30天)。
2)作为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有丰富经验的承包商能合理预见到在总包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件。
3)施工方在多种施工过程中受到的局部的、较少的影响,或无实质性的影响。
4)施工方没有有效履行总包管理和配合的责任,导致的各种影响。
2.工程索赔应及时、合理的处理。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4.注意收集可能涉及到索赔的依据。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图纸及技术规范。
2)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及往来信函。
3)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及项目现场有关文件。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停电、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
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物价指数、工资指数、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5.索赔程序。
1)施工方提出索赔要求。
2)业主方下发业务指令单。
2)监理工程师审核业务指令单。
3)业务指令单上报业主方。
4)业主方审查索赔处理。
5)施工方是否接受索赔处理。
四、竣工结算的审核
(一)协助业主方于规定的时限内,督促施工单位办理竣工结算资料:
1.竣工图纸及会审记录。
2.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
3.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
4.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5.会议纪要及工作联系单。
6.材料价格认价单。
(二)严格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执行
1.根据施工合同,合同造价清单中的所有价格和数量是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图纸所描述的永久性工程编制的,双方在最终修改和确认时均已考虑了施工方为履行合同按照业主方和监理的要求所承担的全部工作、责任、义务和费用及开支。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就本合同造价清单中的价格和数量与合同图纸(包括永久性工程)间存在的任何差错或遗漏的提出任何异议。
在图纸及工作内容没有变化的情况下,结算时不再调整合同价格。
2.合同造价清单所列出的数量是考虑各方面因素后经甲乙双方认可的数量,这些数量不应视为施工方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实际数量和正确数量。
在图纸及工作内容没有变化的情况下,结算时不再调整合同价格。
3.合同造价清单与实际执行的永久性工程间的任何差错、遗漏或不一致均不应使合同无效,也不应免除施工方按图纸、技术规格书和技术规范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工程,或执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等。
4.合同结算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新疆省建筑及安装工程清单计价办法》
3)《新疆省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4)《新疆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5)《新疆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6)竣工验收资料等
(三)审查施工方的结算报告的内容是否按业主方和合同的规定进行详细和完整的编制,上述工程费用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封面和目录;
2.整体编制说明;
3.结算造价报告书、计算表;
4.签证及工程变更费用的汇总表、通知单等,以及必要的辅助资料;
5.其他费用的构成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奖违约金、水电费结算证明、甲供材料领用证明、相关单位的扣款书等);
6.已付款对帐单;
7.凡需由业主方颁发工程证书的分项工程,施工方还应提交与此相关的工程证书原件。
8.各项工程检验、检查和验收方面的证书及证明文件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证书及城建档案等全套工程资料。
)
9.已按规定支付民工工资的承诺函;
10.监理单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需索要的资料;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工程全部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并移交物业管理,且业主方在收到由施工方提供的符合市城建档案馆和合同要求的所有竣工资料后,业主方向施工方发出工程结算通知书,施工方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申报完整的结算资料,业主方在60天内完成竣工结算的核实工作,并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经修改双方确认均无异议后,双方签订结算协议书。
五、正确处理工期与质量的关系合理确定资金流量
正确处理工期目标与质量目标的关系,在确保质量目标实现的同时,抓好工期目标的落实。
为使业主合理及时筹措建设资金,避免不必要的延期支付工程款而产生的索赔,依据现有图纸、招标文件确定的投资额以及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将每月可能发生的费用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