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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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有关部室:
闽一电建安保[2001]123号文《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已近一年,根据各项目部反馈的情况看,该规定对规范和指导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为了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不完善部分和遇到的问题进行修订和完善,使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根据公司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把《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修订成《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未设二级安监机构的项目部(设有二级安监机构的项目部,按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现把《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闽一电建安保[2001]123号文《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附件:
如文
二○○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指导和规范无二级安监机构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规程、规定,结合目前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安全目标
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二、安全责任制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各级安全职责包括:
项目经理(副经理)职责、项目总工程师职责、工程部主任(副主任)职责、专职安全员职责、技术员职责、班(组)长职责、施工人员职责,做到责任明确。
(各级安全职责详见《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
2、项目经理与班长签订安全责任状。
(见附表1)
2、班长与班组成员签订岗位安全责任状。
(见附表2)
3、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设置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下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班组设兼职安全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框图
项目经理: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分包单位安全员:
班组兼职安全员:
三、安全教育
1、工人入场必须经安全教育及有针对性、分工种、分专业的安全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从事施工生产。
2、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程制度,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例行工作
1、安全会议
(1)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有项目部领导、部门领导、专职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和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会议。
分析总结上一阶段安全施工情况,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班组安全工作。
(2)班组每天应进行站班会,做到“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
并且签字与记录齐全。
(3)班长必须认真做好班组长日记,专职安全员必须做好安监员日记。
2、安全检查
(1)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项目部领导、部门领导、专职安全员、分包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
检查工作应根据季节特点、施工阶段性特点进行,重点查“五同时”;查责任制的落实;查事故隐患;查文明施工;查安全管理台帐和记录等。
(2)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由班长、副班长和班组技术员共同参加,重点查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文明施工等。
3、安全日活动
每周四下午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
项目部、各班组分开进行,活动内容要联系现场施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并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的学习。
活动记录应完整。
4、安全情况月报表
每月30日前向公司安保部上报项目工程安全情况月报表(见附表3),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在报表上签字。
五、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条件。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录用。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2)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3)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4)是否配有专(兼)职安全员。
2、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见附表4)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3、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应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备案。
4、分包单位必须将特殊工种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报项目部备案
5、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工程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六、安全施工措施
1、每个施工项目开工前均应编制作业指导书,明确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签字确认。
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不得开工。
2、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3、经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批准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4、重大起重运输、带电作业、特殊高处作业以及其它危险性作业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七、事故调查处理
1、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事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
及时报送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见附表5)
2、发生伤亡事故应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八、必须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
1、安全工作例会记录;
2、职工及分包队伍入场安全教育及考试台帐;
3、每月安全报表留档;
4、安全施工措施交底签字记录;
5、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6、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
7、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8、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9、保存资料:
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附表1
班组安全施工(生产)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规程、制度和措施。
2、做到凡是施工项目,必须先交底,并完善安全措施(设施),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再进行开工。
3、施工作业场所每星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事故隐患。
4、每星期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日”,做到有内容、有目的、有记录。
5、每天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站班会),做到“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
6、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7、施工场所每天应整顿,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坚持文明施工。
8、班组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应认真做好记录。
安全资料应妥善保存,做到有据可查,便于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
9、安全目标:
1事故隐患整改率在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2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10、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本项目结束之日。
项目经理:
___________班长:
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附表2
岗位安全责任状
确保施工过程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是本人的首要职责,我保证认真做好如下方面的安全工作:
1、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认真参加和接受项目工序前的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对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带、工具使用前进行检查。
3、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做好妥善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或移作它用。
5、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进行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
6、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8、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9、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10、如没有很好地完成上述工作或因个人的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本人愿意接受上级组织给予的行政或经济处罚。
班长:
班组施工人员:
年月日
附表3
项目部安全情况月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安全会议名称:
到会者名单:
主要内容:
安全教育内容:
受教育人数:
人
安全检查:
次,查出隐患:
条,已整改:
条。
发生违章次数:
次,违章者姓名:
情况说明:
填报人
填报日期
附表4
__________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主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第____条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4、甲方指派__________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提示:
与电力生产无关的施工,不需办工作票的,无需此条款。
以下类似条款,不另说明。
)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面责任,并对发生的一切费用负责,同时由乙方负责上报。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有专职安监人员,各专业必须配专职安全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