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匣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3072028 上传时间:2023-04-30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8.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石匣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石匣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石匣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石匣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石匣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石匣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x

《石匣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石匣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石匣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x

石匣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石匣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左权县教育科技局关于转发《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

中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与聘用指导意见(试

行)〉的通知》的通知(左教办字〔2011〕2 号)、左权县教育科

技局《关于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及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任

职与聘用指导意见(试行)》(左教办字〔2011〕3 号)的精神, 结

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

职与聘用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我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岗位

任职与聘用机制,充分发挥岗位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

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

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特岗教师、离岗教师、

2006 年 7 月工资改革以来的退休教师。

三、实施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岗位聘任的全过程公开,切

实做到公平、公正。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岗位聘任要力求科学合理。

四、岗位设置情况

1

 

根据县教科局岗位设置核准情况,我校岗位设置分两类:

1、 中学

编制数 12 人,设置人数 16 人。

岗位设置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

(1)、副高:

七级 1 人。

(2)、中级:

八级 2 人、九级 2 人、十级 1 人。

 

(3)、初级:

十一级 5 人、十二级 4 人。

工勤技能岗位:

四级工勤技能岗位 1 人。

2、 小学

编制数 29 人,设置人数 37 人。

岗位设置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

(1)、中级:

八级 4 人、九级 6 人、十级 4 人。

 

(2)、初级:

十一级 10 人、十二级 10 人。

(3)、辅初:

1 人。

工勤技能岗位:

四级工勤技能岗位 1 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 人。

 

五、现有教职工情况

1、中学:

23 人(含在编在岗教师 10 人、芹泉中学交流教师未办

入手续 1 人、特岗教师 5 人、中小学实践基地教职工 5 人、借入左

权县教科局 1 人、借入晋中市教育局 1 人)

 

2

 

专业技术情况:

(1)、副高:

七级 2 人。

(2)、中级:

十级 7 人。

(3)、初级:

十二级 7 人。

(4)、未评级:

6 人。

工勤技能情况:

五级工勤技能 1 人。

2、小学:

36 人(含在编在岗小学教师 22 人、在编在岗幼儿教师

5 人,芹泉中心校交流教师未办入手续 1 人、寒王学校交流教师未

办入手续 1 人、到麻田中心校支教教师 4 人、借入左权县教科局 1

人、借入左权县民政局 1 人、借入芹泉镇政府 1 人)

专业技术情况:

(1)、中级:

十级 23 人。

(2)、初级:

十二级 11 人、十三级 1 人。

(3)、未评级:

1 人

工勤技能情况:

0 人。

六、离岗教师情况

1、中学:

6 人

专业技术岗位:

(1)、中级:

十级 1 人。

(2)、初级:

十二级 3 人。

工勤技能岗位:

二级工勤技能岗位 1 人、四级工勤技能岗位 1 人。

 

2、小学:

11 人

专业技术岗位:

(1)、中级:

十级 7 人。

(2)、初级:

十二级 4 人。

 

3

 

七、2016 年 7 月工资改革以来退休教师情况

1、中学:

3 人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十二级 3 人。

2、小学:

11 人

专业技术岗位:

(1)、中级:

十级 3 人。

(2)、初级:

十二级 8 人。

八、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一)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通用的基本

任职条件为: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

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

成绩达到“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

8、坚持在教育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9、符合相应层级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10、岗位层次的调整必须是教学一线教师。

11、对于不在一线的教师在聘任时于同级最低档。

 

4

 

(二)、任职年限要求

1、聘用专业技术高一级岗位一般应在本层级下一级岗位工作

三年以上,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两年以上;(直接聘用条

件见上级文件)。

2、首次设岗聘用,中学高级教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一

般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小学高级教

师一级(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一般须在中学一级教师岗位上任职满

六年;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小学高级教师二级(专业技术九级)岗

位一般须在中学一级教师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中学一级教师三级、

小学高级教师三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一般须具备中级教师任职

资格。

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小学一级教师一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岗位一般须在初级岗位上任职满 3 年,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任职年

限可放宽至满两年。

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小学一级教师二级(专业

技术十二级)岗位一般须在初级岗位上任职满 1 年,符合直接聘用

条件的任职年限可放宽至当年。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具备以下各类各级任职条件,则可竟聘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1、副高级岗位

七级岗位

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

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校考评合格以

上;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5

 

2、中级岗位

八级岗位

受聘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工作满 6 年;教龄在 25 年以

上;在农村任教 15 年以上,现仍在农村任教的;近五年年度考核合

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

校考评良好以上;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九级岗位

受聘中学一级、高级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满 3 年;教龄在 15 年以

上的,在农村任教 12 年以上的;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 6 年以上,现

任担任班主任;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

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校考评合格以上;完成学校交办

的工作任务。

十级岗位

具备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校考评合

格以上;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3、初级岗位

十一级岗位

具有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基本

任职条件和任职年限要求;教龄在 5 年以上,受聘中学二级、小学

一级教师资格工作满 3 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任现职以来获得

乡(校)级以上模范;任现职以来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不含增刊、

 

6

 

论文集)上发表专业论文 1 篇以上(独撰);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

工作 5 年以上,获得乡镇或学校以上 1 次“先进集体”或“优秀

(模范)班主任”表彰奖励的。

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任职年限可放宽至满两年。

十二级岗位

取得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基本任职条

件和任职年限要求;或符合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条件的人员可参加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竟聘。

取得中学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特优秀

的可直接竞聘十二级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 5 年,并通过中

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九、岗位聘用程序及办法

根据《晋中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及其它专业技术岗位

任职与聘用指导意见(试行)》(市教人字[2010]30 号)精神有关文

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1、公布岗位

公布已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

 

7

 

3、资格审核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

业绩考核,根据竞聘或考核结果,择优提出应聘人员岗位与等级,

并报校委会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召开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名单,并将研究结果进行

公示,公示时间为 5----7 天;

6、审核备案

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选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7、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有异

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8、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9、合同鉴证

对签订的聘用合同,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向人社部门申请鉴证、

备案。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8

 

3、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

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位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竟聘的;

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

十一、特岗教师、离岗教师、退休教师岗位设置。

1、 特岗教师:

参照在编在岗教师岗位办法设置。

2、离岗教师:

提前离岗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岗位设置时按

本人离岗时职务对应岗位,比照本单位相应岗位等级条件,确定其

岗位等级及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这部分人不占单位岗位总数,不计

入计算相应岗位类型人员结构比例的基数内。

3、退休教师:

对于 2006 年 7 月 1 日至原所在单位首次岗位设

置管理工作结束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按照其退休时的职

务,比照本单位相应岗位等级条件,重新确定其岗位等级及相应岗

位工资待遇,以其薪级工资和重新确定的岗位工资核定退休费。

的退休费标准从在职职工兑现新的岗位工资的当月起执行。

十、其他

1、不在我校一线上班教师按照同职称最低岗位设置。

2、岗位设置具体事项由学校领导组负责解释。

 

9

 

十一、如若本方案与省市县文件有关精神相冲突,将依据省市

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