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大排查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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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大排查完整版
编号:
TQC/K942
雨季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大排查完整版
Throughstrengtheningmanagement,improvingproductionconditionsandworkingenvironmentandincreasingall-roundmonitoringandothermeasures,inordertopreventcasualtiesandachievethebestproductionstateforsafeproductionandcivilizedconstruction.
【适用安全技术/生产体系/提升效率/企业管理等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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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大排查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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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安全管理资料适合用于通过加强过程管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和增加全方位监控等措施,以期达到预防伤亡事故,并实现最佳的生产状态用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
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一.本标工程土石方开挖量大,坡高,坡陡,为确保边坡稳定,避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为确保雨季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拟采取以下措施:
(1)注意收听天气预报,观察天气变化,密切保持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项目。
(2)加强开挖边坡监测工作,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报有关部门。
(3)做好各工作面和料场的排水准备工作,挖好排水沟、截水沟排除工作面集水。
(4)雨季高边坡开挖,必须按照从上到下、分层开挖的方法施工,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锚喷支护,确保边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5)在雨季前,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工作,准备足够的物资、器材,成立抢险分队。
(6)雨季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查,保证人身、设备不遭雷击破坏;同时对生活设施进行维护维修,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7)加强机械、电气设备存放点和安装场防雨保护,以免设备受雨水侵蚀。
(8)雨季施工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维护好施工道路和施工机械设备,严格交通管制,做好防滑、限速工作,防止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9)布置好排水系统,排专人负责排水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排水畅通。
二.雨季施工用电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
(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作业人员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再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6)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
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7)每天应注意收听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变化信息,做好防雨准备工作。
8)在雨季前对现场供电线路,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瓷瓶裂纹,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9)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照明电路、灯具等统一检查,发现漏电破损、老化等现象及时检修更换。
10)现场脚手架,外用电梯,塔吊等均应设置避雷措施,其防雷接地阻值不能大于4欧,并要在雨季前检查摇测。
11)严禁在雷雨天气进行室外露天电工作业。
(A)对防汛用水泵的接线,配电箱等进行检查摇测后,作好防潮保护,准备随时使用。
(B)对于所有露天放置的机电设备,下雨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
(C)下雨前必须及时将露天放置的配电箱,开关箱,电焊机,切割机,钢筋加工机械等,设置遮雨防潮设施,防止雨水进入箱内、电器设备内,造成危险。
食堂用电设备、生活区、办公区线路及用电设备也应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D)雨后应立即对所有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配电箱、电器设备等,应停电后处理潮湿的部位,使其干燥恢复绝缘后,经摇测绝缘电阻到达合格之后再送电作业。
三.铲土运输机械和基础施工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1)推土机、挖掘机、平地机、装载机操作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
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
不得在距现状电力、通讯电缆2m内使用机械作业。
(9)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
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
(10)机械操作人员应与配合人员协调一致。
(11)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
(A)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B)发生暴雨、雷雨、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
(C)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D)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2)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自卸汽车安全措施
1.自卸汽车进人城市交道或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启动前应进行重点检查。
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不得船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燃油箱应加锁。
3.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测试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水温达到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时,方可低档起步。
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
4.水温未达到70℃时,不得高速行驶。
行驶中,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不得强推硬拉,使齿轮撞击发响。
前进和后退交替时,应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
5.行驶中.应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当发现机油压力低于规定值,水温过高或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时。
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6.严禁超速行驶。
应根据车速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选择较好路面行进,应避让石块、铁钉或其他尖锐铁器。
遇有凹坑、明沟或穿越铁路时,应提前减速。
缓慢通过。
7.上、下坡应提前换人低速档,不得中途换档。
下坡时,应以内燃机阻力控制车速,必要时,可间歇轻踏制动器。
严禁踏离合器或空挡滑行。
8.在泥泞、冰雪道路上行驶时,应降低车速,宜沿前车辙迹前进,必要时应加装防滑链。
9.当车辆陷人泥坑、砂窝内时,不得采用猛松离合器踏板的方法来冲击起步。
当使用差速
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转弯。
10.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深、流速和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水管或曲轴皮带盘,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在中途停车或换档。
涉水后,应缓行一段路程,轻踏制动器使浸水的制动蹄片上水分蒸发掉。
11.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时,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人员指挥前进。
12.停放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关锁车门。
内燃机运转中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离开前应熄火并锁住车门。
13.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14.平头型驾驶室需前倾时,应清除驾驶室内物件,关紧车门,方可前倾并锁定。
复位后,应确认驾驶室已锁定,方可起动。
15.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
16.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17.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各节液压缸表面应保持清洁。
18.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顶升前,应拔出车厢固定销。
作业后,
应插入车厢固定销。
19.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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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卸料前,车厢上方应无电线或障碍物,四周应无人员来往。
卸料时,应将车停稳,不得边卸边行驶。
举升车厢时,应控制内燃机中速运转,当车厢升到顶点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减少车厢振动。
21.向坑洼地区卸料时,应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
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22.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
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23.车厢举升后需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应将车厢支撑牢靠后,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
24.装运混凝土或粘性物料后,应将车厢内外清洗干净,防止凝结在车厢上。
五.爆破工程安全措施;
1.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3.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4..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
临时小量存放的,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向乡人民政府备案。
5.爆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日向爆破区附近单位和居民发布施工通告和起爆通告,通告内容应包括:
(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等;
(2)爆破地点、起爆时间、起爆炮数及填药数量、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6.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
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7.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
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8.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方准爆破作业。
9.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10.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11.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A)有顶板或边坡塌落危险的;
(B)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
(C)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D)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六.弃土场及运输线路安全设施;
(1)、设置安全警示牌、限速牌,限速20km/h。
(2)、距弃土场工作面50-200m,设置限速带,限速10km/h。
距离小于50m,限速8km/h。
(3)、弃土场与现有公路相邻一侧除车辆进出口以外,沿公路边缘设置安全防护栏并喷涂反光漆,将弃土场同公路相隔离,确保公路行车。
(4)、沿弃土场征地线,明确弃土场范围。
(5)、土石方倾泻发育方向,除在征地线处设置警示牌外,同时扩大弃土过程中出现滚石、边坡坍塌等伤害的警戒范围。
(6)、距弃土工作面边缘1米处设置安全车档,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2/5,车挡顶部和底部应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3和1.3倍。
(7)、随弃土开展机动补充相应安全设施。
2、弃土场的运行
(1)、汽车弃土时,安排专人指挥,指挥人员手势、指挥语言等指令内容要求统一。
非作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弃土作业区,凡进入作业区内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2)、弃土场平台必须平整,弃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应呈直线形或弧形,弃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3%-5%的反坡。
(3)、卸土时,汽车应垂直于弃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车档。
(4)、按规定顺序排列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推土时,在弃土场边缘内严禁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6)、弃土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有大面积裂缝或不均匀下沉时,禁止汽车进入该区域,弃土场作业人员必须对弃土场作及时处理。
(7)、弃土场作业区内因雾、粉尘、照明等因素使驾驶员视距小于30m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8)、若需要夜间工作,弃土作业区照明必须完好,线路铺设严格履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的要求,照明角度必须符合行车安全要求,夜间无照明禁止弃土。
(9)、弃土作业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且质量合格,适应汽车突发事故应急的钢丝绳(不少于四根),大卸扣(不少于四个),灭火器等应急工具。
(10)弃土场应根据地形,修建排水设施,确保水系畅通。
3、弃土场安全检查
弃土场稳定性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弃土参数、变形、裂缝、底鼓、滑坡等。
(1)、测量弃土场弃土线高度,高度应满足周边公路和设施的使用功能要求。
(2)、测量弃土场反坡坡度,确保按要求设置。
(3)、汽车弃土场测量安全挡墙的底宽、顶宽和高度,实测的安全挡墙参数,应符合不同型号汽车的安全挡墙要求。
(4)、检查弃土场变形、裂缝情况,当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时,应查明裂缝长度、宽度,走向等参数,判断危害程度。
(5)、检查弃土场地基是否隆起,弃土地面出现隆起、裂缝时。
须查明范围和隆起高度等,判断危害程度。
(6)、检查弃土场滑坡,应检查滑坡位置、范围、形态和滑坡的动态趋势以及成因。
(7)、检查弃土场坡脚外围滚石安全距离范围内是否有耕种、放牧等活动。
(8)、检查内容要求形成书面记录,记录要详实、准确。
4、弃土场安全评估
弃土场安全度分危险、病级和正常。
(1)、弃土场有下列现象之一的为危险:
①在顺坡弃土,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确保弃土场安全的;
②弃土场出现大面积非均匀沉降、开裂、坡面鼓出或地基鼓起等滑动迹象的;
③弃土场弃土平台为顺坡的;
④汽车弃土场未建有安全车挡的;
⑤山坡洪水面积大而未修排水沟或排水沟被严重堵塞的;
(2)、弃土场有下列现象之一的为病级:
①弃土场地基条件不好,但平时对弃土场安全影响不大;
②由于弃土场段高,在台阶上出现较大沉降的;
③弃土场弃土平台未反坡的;
④汽车弃土场安全路堤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正常:
①弃土场地基良好或不良地基经过处理的;
②弃土场各项参数符合规范要求,生产正常;
③排水沟及泥石流拦挡设计符合要求。
5、安全评估后的治理措施
对于危险级弃土场,必须停产整改,并采取以下措施:
(1)、处理不良地基;
(2)、处理滑坡,将各排参数修复到设计和规范范围内;
(3)、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沟。
对于病级弃土场,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1)、采取措施控制排土沉降;
(2)、将各排土参数修复到设计范围内。
对非正常级排土场的检查周期:
(1)、对“危险”级弃土场每周不少于1次;
(2)、对“病“级弃土场每月不少于1次;
(3)、在暴雨和周期,须对弃土场增加检查次数,若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