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电测仪表设备技术标准0518钟明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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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电测仪表设备技术标准0518钟明毅
Q/GHTDSC-DCYBSB-1A00-2012
技术管理
电测仪表设备技术标准
201X年XX月XX日发布201X年XX月XX日实施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技术标准控制表:
版本编号
签发日期
复核日期
编写人
初审人
复审人
批准人
有否修订
A
初版
此次修订改动主要内容:
受控扣章处
领用时间
领用人
说明
本标准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电测仪表设备技术标准,根据现行电测仪表设备相关标准、规程、规范以及制造厂提供的说明书等资料编制而成。
1、A厂生产技术部负责本技术标准今后的修订、升版及废止工作。
2、以下人员应熟知本技术标准:
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厂长)助理
安健环监察部、A厂发电运行部、A厂设备维护部、A厂生产技术部经理及助理
安健环监察部、A厂生产技术部各专业主管、A厂发电运行部各值长、专工、全体集控运行人员、A厂设备维护部门各主管、各专业点检长、主管及工程师,全体检修及点检人员
3、以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A厂设备维护部电气二次全体人员。
2012年05月18日
目录
一、目的-4-
二、适用范围-4-
三、引用标准-4-
四、专用术语-5-
五、标准正文-6-
5.1电测仪表设备的组成及工作原理-6-
5.1.1电测仪表设备的组成-6-
5.1.2电测仪表设备工作原理-6-
5.1.3电测仪表设备-7-
5.2设备的功能参数和性能指标-7-
5.2.1电测量变送器技术要求-7-
5.2.2电测量指示仪表技术要求-10-
5.2.3电测量数字仪表技术要求-13-
5.2.4标准电能表技术要求-14-
5.2.5电能表采集装置技术要求-15-
5.2.6传输部分技术要求错误!
未定义书签。
5.2.7中央管理主机技术要求错误!
未定义书签。
5.2.8系统软件技术要求错误!
未定义书签。
5.3设备的设计及制造标准-15-
5.3.1电测仪表设备安全性要求-15-
5.3.2电测仪表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16-
5.3.3电测仪表设备可靠性要求-16-
5.3.4电测仪表设备更换标准要求-16-
5.4电测仪表设备的运行环境-17-
六、本标准管理职责及升版周期-17-
6.1本标准管理职责-17-
6.2升版周期-19-
七、附录-19-
附录1:
电测仪表设备技术标准检查评价表-20-
电测仪表设备技术标准
一、目的
为加强A厂电测仪表设备的管理,保障电测仪表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维护、报废等工作符合A厂实际要求,减少电测仪表设备故障数量,降低维护成本,且从根本上提高电测仪表设备的可靠系数,使电测仪表设备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电气测量的作用,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测仪表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维护、报废等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3.1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3.2JJG(电力)01-94电测量变送器检定规程
3.3SD110-83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
3.4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3.5GBJ63-90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3.6广东电网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办法
3.7广东电网公司省网关口电能计量遥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3.8广东电网公司电能计量装置技术规范
3.9《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3.10《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四、专用术语
4.1电测仪表设备:
用于测量电气量(电压、电流、频率、有功、无功),并转换成用户可用或可读的信息,作用于直观显示或信号的设备。
4.2电测量变送器:
为测量目的,将交流被测量转换为直流电流、直流电压或数字信号的装置。
4.3电测量指示仪表:
能正确反映电力装置的运行参数的指示仪表,如反映运行的电压、电流、电功率、频率等。
4.4电测量数字仪表:
将被测的连续量自动化地转换成离散量,然后进行数字编码,并将测量结果以数字形式进行显示的电测仪表。
4.5标准电能表:
电流和电压在电子器件中作用而产生比例于电能量的输出脉冲或数字显示的标准电能表。
4.6电能表采集装置:
在规定的时间点采集电能表中的电能量,并记录于服务器上,同时上传中调与南网。
4.7精确度:
仪表的示值与被测量(约定)真值的一致程度。
4.8精确度等级:
仪表按精确度高低分成的等级。
由引用误差或相对误差表示精确度的仪表,其精确度等级应自下列数系中选取:
0.01,0.02,(0.03),0.05,0.1,0.2,(0.25),(0.3),(0.4),0.5,1.0,1.5,(2.0),2.5,4.0,5.0。
4.9示值误差:
仪表的示值减去被测量的(约定)真值。
4.10引用误差:
仪表的示值误差除以规定值,并以百分数表示(规定值常称为引用值,它可以是仪表的量程或范围上限值等。
)。
五、标准正文
5.1电测仪表设备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5.1.1电测仪表设备的组成
电测仪表设备主要由采样、电气转换、信号产生、信号显示等组成。
其原理框图如图1所示:
图1电测仪表设备原理框图
对应的电测仪表设备为电测量变送器、电测量指示仪表、标准电能表、电能表采集装置等。
5.1.2电测仪表设备工作原理
5.1.2.1电测量变送器工作原理。
根据标称的输入电气量,采用集成运算放大电路经恒流电路输出与标称输入电气量程线性比例的直流电流信号,我厂统一采用4-20mA的直流电流标准信号。
5.1.2.2电测量指示仪表工作原理。
电测量指示仪表将被测电气量转换为仪表的可动部分的机械偏转角,然后通过指示器直接示出被测量的大小。
5.1.2.3电测量数字仪表工作原理。
对采集的电气输入量进行模数转换,按预定的格式进行直接显示供人员读取。
5.1.2.4标准电能表工作原理。
通过测量指定负荷的电流、电压,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计算出功率产生的电量,用于电能量的指示,同时输出脉冲信号,数字信号用于电量的校验、采集等。
5.1.2.5电能表采集装置工作原理。
通过通信端口按指定的通信协议采集电能表中指定时间的电能量底码值,将采集到的电能量底码值通过专线上传至总调、中调。
5.1.3电测仪表设备
5.2设备的功能参数和性能指标
5.2.1电测量变送器技术要求
5.2.1.1标志:
变送器上的标志应符合变送器国家标准的规定,标明设备的型号规格等参数。
5.2.1.2基本误差:
变送器在参比条件下工作时,在输出信号的较高标称值和较低标称值之间的任一点上的误差应不超过表1给定的以基准值百分数表示的基本误差的极限值。
表1以基准值百分数表示的基本误差的极限值与等级指数的关系
等级指数
0.1
0.2(0.25)
0.5
1.0
1.5
误差极限
±0.1%
±0.2(0.25)%
±0.5%
±1.0%
±1.5%
注:
括号内的等级指数是我国不推荐使用的等级指数。
5.2.1.3改变量:
当变送器在参比条件下,一个影响量按照测定改变量的条件的要求改变时,由该影响量引起的以等级指数的百分数表示的改变量应不超过表2规定。
表2标称使用范围极限和允许改变量
影响量
标称使用范围极限
(另有标志除外)
允许改变量(以等级
指数的百分数表示)
一般用途
变送器
用于恶劣环
境的变送器
一般用途
变送器
用于恶劣环
境的变送器
环境温度
标称温度±10℃
表7中给出范围
100%
输入量
的频率
非频敏变送器
标称频率±10%
100%
频敏变送器
制造厂标志值
电压(电压变送器除外)
标称电压±10%
标称电压±20%
50%
电流(对相位角和功率因数变送器)
标称电流的20%和120%
100%
有功功率因数(cos
)
cos
=0(感性和容性)
100%
无功功率因数(sin
)
sin
=0
100%
输出
负载
固定输出负载变送器
由制造厂确定
50%
20%
可变输出负载变送器
标称值的10%和100%①
输入量的波形
(整流式变送器除外)
由制造厂确定
A级畸变因数
0.05,
B级畸变因数
0.1,
C级畸变因数
0.5②
由制造
厂确定
100%
输助
电源③
电压
标称电压±10%
—
50%
—
频率
标称频率±5%
不平衡电流
(对多元件功率变送器)
断开一相电流
100%
元件之间相互影响
(对三相功率变送器)
仅一个测量元件的电压线路通电,另一个测量元件的电流线路通电
50%
自热影响
通电1~3min与通电30~35min
100%
外磁场
磁场强度0.4kA/m
100%
注:
①电流输出负载的电阻值应为标称电阻值的10%和100%;电压输出负载的电阻值应为标称电阻值的1000%和100%。
②畸变因数等级(A、B、C)应由制造厂说明。
波峰因数在1.2~1.8范围内。
③当辅助电源取自被测量而试验时接线又不能分离时,总的允许改变量为100%,辅助电源引起的改变量不再做。
5.2.1.4工频耐压:
变送器应能承受频率为50Hz或60Hz的正弦波形(畸变因数不超过5%)的电压,历时1min的试验
5.2.1.4.1测量线路与参考接地点之间的试验电压应根据其线路绝缘电压或变送器的试验电压标志符号(五星符号)按表3选取。
对于接入电压互感器和(或)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工作的变送器,其线路绝缘电压应不低于650V(试验电压不低于2kV)。
注:
参考接地点由导电外壳或绝缘外壳上连接在一起的导电部分构成。
5.2.1.4.2辅助线路与参考接地点之间的试验电压应根据其线路绝缘电压按表2选取。
此线路绝缘电压应等于或大于其标称电压。
5.2.1.4.3输入电压线路与输入电流线路之间、不同相别的输入电流线路之间的试验电压应为500V或2倍标称电压,取其中的较大值。
表3试验电压表
线路绝缘电压
(V)
星号内的标志
试验电压方均根值
(kV)
≤50
无数字
0.5
>50~250
1.5
1.5
>250~650
2
2
0
不进行耐压试验
5.2.1.5绝缘电阻:
变送器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5MΩ。
5.2.1.6输出纹波含量:
输出纹波含量(峰-峰值)应不超过正向输出范围的2C%,C是变送器的精度等级指数。
注:
如果变送器的输出用于连接短探测时间数据处理系统时,可以附加特殊要求。
5.2.1.7响应时间:
响应时间应不大于400ms。
5.2.2电测量指示仪表技术要求
5.2.2.1仪表应有保证其正确使用的标志,且不应有可以引起测量错误和影响准确度的缺陷。
5.2.2.2基本误差极限:
仪表的基本误差极限在标度尺测量范围(有效范围)内所有分度线上不应超过表4中的规定。
表4基本误差极限
等级指数
0.05
0.1
0.5
(0.3)
20.
1.0
(1.5)
基本误差限%
±0.05
±0.1
(±0.2)
±0.3
±0.5
±1.0
(±1.5)
等级指数
2.0
(2.5)
(3.0)
5.0
10
20
基本误差限%
±2.0
(±2.5)
(±3.0)
±5.0
±10
±20
注带括号的级别不是优选系列。
仪表的基本误差按下式表示:
(1)
式中X——仪表的指示值;
X0——被测量的实际值;
XN——引用值(各类仪表的引用值由附录1给出)。
5.2.2.3升降变差:
仪表的升降变差不应超过基本误差限的绝对值。
表示方法见下式:
(2)
式中,X01和X02分别为某点被测量的上升和下降的实际值,XN的含意与式
(1)中的相同。
5.2.2.4偏离零位
5.2.2.4.1对在标度尺上有零分度线的仪表,应进行断电时回零试验。
5.2.2.4.1.1当在测量范围上限通电30s,立即减小被测量至零,断电15s内,用标度尺长度的百分数表示,指示器偏离零分度线不应超过基本误差限的50%。
5.2.2.4.1.2对功率表还要进行只有电压线路通电,指示器偏离零分度线的试验,其改变量不应超过基本误差限的100%。
5.2.2.4.2电阻表对偏离零位没有要求。
5.2.2.5位置影响:
对没有装水准器,且有位置标志的仪表,当其自标准位置向任意方向倾斜5°或规定值,而对无位置标志的仪表应倾斜90°,即为水平或垂直位置,其允许改变量前者不应超过表1规定的基本误差限的50%,后者不应超过100%。
5.2.2.6功率表的功率因数影响:
对等级指数等于和大于0.5的仪表,功率因数影响应在滞后状态下试验,对等级指数小于和等于0.3的仪表,应在滞后和超前两种状态下试验,由此引起的仪表指示值的改变量不应超过基本误差限的100%。
5.2.2.7电压试验
5.2.2.7.1仪表的所有测量线路与参考试验“地”之间应能耐受频率为45~65Hz的实用正弦波(畸变系数不超过5%),历时1min的试验,试验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不超过75%。
5.2.2.7.2试验电压值应根据一个线路的标称线路电压,按表5给定值选定(有特殊者豁免除外)。
标称线路电压不应低于:
表5测量线路的标称电压(线路绝缘电压)、绝缘标志和试验电压
测量线路的标称电压(线路绝缘电压)
V
绝缘标志星号内的数字
试验电压(有效值)kV
50
250
650
1000
2000
3000
无数字
1.5
2
3
5
7
0.5
1.5
2.0
3.0
5.0
7.0
5.2.2.7.2.1电压表的测量范围上限;
5.2.2.7.2.2功率表的标称使用范围上限;
5.2.2.7.2.3电流表为250V,有规定者除外。
5.2.2.7.3功率表的电流线路和电压线路之间应进行电压试验,试验电压为标称电压的2倍,但不低于500V。
5.2.2.8绝缘电阻试验:
仪表的所有线路与参考试验“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在环境温度15~35℃和相对湿度不超过75%时,在施加约500V直流电压后1min测得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5MΩ。
5.2.2.9阻尼:
除具有延长响应时间的仪表和国家标准中另有规定者外,仪表的阻尼应满足下列要求:
5.2.2.9.1过冲:
对全偏转角小于180°的仪表,其过冲不得超过标度尺长度的20%,其它仪表不得超过25%。
5.2.2.9.2响应时间:
除制造厂和用户之间另有协议者外,对仪表突然施加能使其指示器最终指示在标度尺2/3处的被测量,在4s之后的任何时间其指示器偏离最终静止位置不得超过标度尺全长的1.5%。
5.2.3电测量数字仪表技术要求
5.2.3.1铭牌标志:
应说明仪表及其附件和功能选件的型号、名称和制造厂家;仪表所具有的测量功能及其特点;仪表各功能各量程的有效显示位数和显示方式。
5.2.3.2测量范围:
应说明仪表各功能的测量范围,给出仪表各量程值的划分和各量程的满度值,如有超量程应给出超量程范围。
可以给出量程的最大显示值。
说明量程的选择方式。
5.2.3.3过载能力:
应说明仪表所有的量程允许过载输入的最大值及承受过载的时间,必要时可说明仪表的过载恢复时间。
5.2.3.4分辨力:
应说明仪表的最高分辨力,同时也可以给出各量程分辨力。
5.2.3.5工作误差:
仪表应分别给出在工作条件(表6)或GB6587.1中某一组环境条件下各功能各量程的误差极限。
它们应包含各影响量组合引起的改变量最大值。
必要时可说明构成工作误差的主要影响量组合范围。
表6工作条件
影响量
工作条件
允许偏差
影响量
工作条件
允许偏差
环境温度
20℃或23℃
±5℃
交流供电电压
220V
±10%
环境湿度
(20~75)%RH
—
交流供电频率
50Hz
±2%
大气压
86~106kPa
—
a仪器基本量程的工作误差极限建议符合表7规定。
b工作误差极限可以根据影响量引起改变量的不同分段给出。
c当影响量变化与改变量之间呈线性关系时,其改变量可用系数形式单独给出。
d工作误差的连续工作时间间隔和仪表校准期应在下列数列中选取:
24h;30d;90d;0.5a;1a。
表7工作误差
5.2.4标准电能表技术要求
5.2.4.1规定的电的量值
5.2.4.1.1参比电压:
,100,110,127(120),220(200,240),380(400)(V)。
5.2.4.1.2基本电流:
0.2,0.3,0.5,1,5,10,20,50,75,100(A)。
5.2.4.1.3参比频率:
50Hz或60Hz。
5.2.4.2机械要求:
仪表应符合GB4208中规定的防护等级,即符合IP5X的要求。
箱体应能加封,只能在拆开封印后触及仪表的内部部件。
5.2.4.3电气要求
5.2.4.3.1绝缘:
仪表及其内部的辅助装置(如存在时)在规定运行条件下应保持足够的介电质量。
要考虑大气影响和在正常条件下经常承受的不同电压。
仪表应能经受DL/T585-95标准中规定的绝缘性能试验。
5.2.4.3.2电磁兼容性:
对0.05级及以下的电子式标准电能表,其设计应保证在有传导或辐射电磁场干扰及静电放电时不损坏;在无干扰时,能恢复其原有性能,并能准确工作。
干扰应包括如下内容:
——静电放电;
——辐射电磁场;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
5.2.4.3.3电气性能:
仪表具备辅助供电电源回路;自身功率消耗不影响仪表标称精度;过流过压发生在最大时限内时不应使仪表损坏,当返回到初始状态时,不影响仪表标称精度。
5.2.4.4误差要求:
仪表基本误差应满足其标称精度所对应的要求。
5.2.4.5通信功能:
仪表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用通信规约。
5.2.5电能表采集装置技术要求
5.2.5.1运行条件应满足:
运行温度:
-10oC~+55oC;运行湿度:
<=90%无凝结;振动:
IEC68-2-6;机械强度:
IEC68-2-27。
5.2.5.2工作电源:
具备双电源供电,两路电源可以进行无间隙,无扰动的切换,其中交流AC:
80-280V47-65Hz;直流DC:
100-380V。
5.2.5.3电磁兼容标准:
符合IEC61000标准中对采集装置的要求。
5.2.5.4通信规约:
应按国家规定满足RS232/RS485/RS422/CS通信要求,同时符合广东电网选型电表通信规约。
5.3设备的设计及制造标准
5.3.1电测仪表设备安全性要求
5.3.1.1设备的绝缘性能应能在其标称环境下连续运行。
5.3.1.2在设备发生故障或绝缘性能下降时其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绝缘材料部分应满足标准中对人体伤害可接受程度的要求。
5.3.2电测仪表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
5.3.2.1设备的选择应能承受国华台电地理环境气候的变化。
5.3.2.2设备应尽量安装在室内环境中,如安装在户外环境时应加装防护箱体以满足IP5X规定中所列的要求。
5.3.2.3设备应符合电气设备的雷电防护要求。
5.3.3电测仪表设备可靠性要求
5.3.3.1电测量变送器其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应小于40000h。
5.3.3.2电测量指示仪表其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应小于26000h。
5.3.3.3电测量数字仪表其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应小于40000h。
5.3.3.4标准电能表其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应小于80000h。
5.3.3.5电能表采集装置其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应小于40000h。
5.3.4电测仪表设备更换标准要求
5.3.4.1作用于显示的非机组重要参数的电测量变送器采取故障更换模式。
5.3.4.2作用于机组调节功能或用于显示机组重要参数的电测量变送器应每6年进行更换。
5.3.4.3电测量指示仪表采用故障更换模式。
5.3.4.4电测量数字仪表采用故障更换模式。
5.3.4.5标准电能表应每5年进行一次实验室校验,在其寿命周期内采用故障更换模式。
5.3.4.6电能表采集装置应每6年更换其电源模块,在其寿命周期内采用故障检修模式。
5.4电测仪表设备的运行环境
电测仪表设备的选型除了要遵守本技术标准5.2、5.3条中的相关要求外,还须遵守以下标准:
5.4.1电测仪表设备设计应符合其使用环境(如室内外温度、湿度、大气压等)的要求。
其所使用部件、材料的环境适应性应符合国华台电所处地理环境气候的要求。
5.4.2电测量变送器应安装在室内环境中,其运行环境要求:
环境最大相对湿度不应超过75%,应防止灰尘和不良气体侵入。
环境温度应在5-30℃范围内,若超过此范围应装设空调。
5.4.3电测量指示仪表应尽量安装在室内环境中,如安装于户外环境中时应满足5.3.2中所列的要求。
5.4.4电测量数字仪表应安装在室内环境中。
5.4.5标准电能表必须安装在室内环境中,严禁进行户外安装。
其运行环境要求:
环境最大相对湿度不应超过75%,应防止灰尘和不良气体侵入。
环境温度应在5-30℃范围内,若超过此范围应装设空调。
5.4.6电能表采集装置应安装在室内环境中,其运行环境要求:
环境最大相对湿度不应超过75%,应防止灰尘和不良气体侵入。
环境温度应在5-30℃范围内,若超过此范围应装设空调。
六、本标准管理职责及升版周期
6.1本标准管理职责
6.1.1A厂生产技术部职责
6.1.1.1A厂生产技术部是全厂电测仪表设备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本技术标准的运行状态进行监督管理,对制定本技术标准的必要性负责。
6.1.1.2负责对本技术标准运作的有效性、规范性进行监督,对管理部门及执行部门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督、整改意见,并监督整个整改过程。
6.1.1.3负责审核本技术标准在运作过程中出现因设备、人员、制度变化而造成技术标准与现场实际不符时管理及执行部门提出的改进意见,并监督标准修编全过程。
6.1.1.4负责按照制度要求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本技术标准,对制定本技术标准的全面性、科学性、可行性负责。
6.1.1.5负责本技术标准的评审全过程,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6.1.1.6负责对本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对执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全过程。
6.1.1.7负责在本技术标准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时,组织相关人员改进、删减本技术标准相关条款,并提交监督部门审核,负责本技术标准复核全过程管理。
6.1.2A厂设备维护部职责
6.1.2.1A厂设备维护部是A厂电测仪表设备的维护部门,负责按照监督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