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标志使用新规明起实施.doc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305752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QS标志使用新规明起实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QS标志使用新规明起实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QS标志使用新规明起实施.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QS标志使用新规明起实施.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QS标志使用新规明起实施.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QS标志使用新规明起实施.doc

《QS标志使用新规明起实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QS标志使用新规明起实施.doc(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QS标志使用新规明起实施.doc

QS标志使用新规明起实施

  (记者胥爱珍)记者日前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使用有了新规定。

  新办法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

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生产许可”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

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的中文字样“质量安全”在新版中修改为“生产许可”。

  企业使用QS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之前已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

但6月1日后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新规定和要求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和编号相关规定文件

2007-07-26信息来源:

szqts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文件

全许办[2005]58号

关于做好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QS)和编号

过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各产品审查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其产品或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QS)和编号。

为了做好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QS)和编号的过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2005年11月1日以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QS)和编号的工作。

二、2005年11月1日以前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在其产品或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QS)和编号的工作。

三、逾期仍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标注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五年十一月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

对“生产许可证标志”相关规定:

第八十六条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

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

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要求见《质量安全标志绘制说明》;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

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缩小。

第八十七条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采用大写汉语拼音XK加十位阿拉伯数字编码组成:

XK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第八十八条规定:

企业必须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QS)和编号。

关于使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条例,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39号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式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

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生产许可’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

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要求见附件(将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的“质量安全”修改为“生产许可”)。

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的要求

   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产品生产企业自行加印(贴)。

企业使用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自2010年6月1日起,之前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质量安全标志绘制说明

1.以网格为绘制基础,建立网格横向20格,纵向30格(见绘制图)

2.以横竖10的交点为圆心,半径为10做第一个圆(半径=R=10),然后仍以此点为圆心,0.8R为半径做第二个圆。

3.分别以纵坐标10与横坐标8的交点为圆心,以纵坐标10与横坐标12的交点为圆心,0.5R为半径做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再分别以纵坐标10与横坐标5的交点为圆心,以纵坐标10与横坐标15的交点为圆心,0.2R为半径做第五个圆和第六个圆。

4.从纵坐标10与横坐标3的交点向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左侧的交叉点作直线,在直线上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左侧的交叉点作起点,测量出0.4R的距离为圆心,以0.4R为半径做第七个圆;然后从纵坐标10与横坐标17的交点向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右侧的交叉点作直线,在直线上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右侧的交叉点作起点,测量出0.4R的距离为圆心,以0.4R为半径做第八个圆。

5.分别以纵坐标13与横坐标13的交点为圆心,以纵坐标8与横坐标29的交点为圆心,以R为半径画圆弧;分别以纵坐标16.5与横坐标16.5的交点为圆心,以纵坐标4.5与横坐标25.5的交点为圆心,以0.5R为半径画圆弧。

6.根据上述所作的圆形和弧形进行直线和弧线联结,绘制出QS标志图形。

 标志式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