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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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事项

 

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事项

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20〕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现结合住建部门工作职责,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认定的有关事项

(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项目申请按照技术复杂类建设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建设单位可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出具装配式建筑项目认定意见书(附件1)。

建设单位凭住建部门出具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认定意见书向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招标方式的审批、核准手续。

(二)申请认定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整体(所有楼栋)均实施装配式建筑且各项指标符合年度装配率要求;

2.项目采用的装配式建造技术成熟,预制构件符合各项质量安全标准;

3.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的各项规范要求,施工图纸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三)建设单位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赣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申报书(附件2),赣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承诺书(附件3);

2.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中有明确的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楼栋、实施面积、结构类型、预制构件种类、技术体系、装配率、关键节点连接、新技术论证等,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或(和)施工设计图;如规划条件要求执行装配式建筑要求的,还需提供规划条件通知书;

3.赣州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书(附件4);

4.项目立项、备案材料、已批复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5.施工图审报告及施工图纸电子稿。

如申报项目的装配率较高(除钢结构外,采用竖向构件的),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评审,并提交一份专家评审意见。

(四)认定基本程序

1.住建部门受理材料并核查是否符合年度装配式建筑的指标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补充材料;

2.出具意见书。

县(市、区)出具的意见书应抄送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

二、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有关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组织项目参建相关单位,按照采用的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进行装配式技术方案设计,对照装配率计算要求编制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文件、专项方案和计算书。

专项设计文件应对装配率得分项进行专篇说明(含图纸和文字说明),且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送审和移交施工单位。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装配率及计算书等内容一并纳入审查内容,并在图审报告中明确装配式建筑的楼栋、面积、装配率(不含全装修计算)。

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涉及装配率等的,需送原图审机构重新审查。

对装配式建筑项目,除应进行常规的建筑、结构、机电、装修等专业施工图审查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自行组织装配式构件工艺图审查并对结果负责。

三、关于明确装配式商品房预售支持的有关事项

(一)装配式商品房项目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到正负零的,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但装配式商品房楼栋必须首批开工、首批建设。

降低装配式商品房预售楼栋资金监管比例,由原来的25%降至15%,可采取50%的银行保函方式抵充现金监管。

(二)申请商品房预售支持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半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2.项目(分期项目按整体计算)拟实施装配式建筑各项指标符合当年度的装配式建筑占比和装配率要求;

3.项目采用的装配式建造技术成熟,预制构件符合各项质量安全标准;

4.项目阶段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齐备;

5.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的各项规范要求。

如已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图审的,应审查合格;

6.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楼栋必须首批开工、建设;

7.经住建部门现场核查,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到正负零。

(三)建设单位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赣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申报书(附件2),赣州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承诺书(附件3);

2.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中有明确的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楼栋、实施面积、结构类型、预制构件种类、技术体系、装配率、关键节点连接、新技术论证等,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或(和)施工设计图;如规划条件要求执行装配式建筑要求的,还需提供规划条件通知书;

3.赣州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书(附件4);

4.项目立项备案材料、已批复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5.施工图审报告及施工图纸电子稿;

6.项目施工许可证(需标明装配式建筑指标);

7.专项施工方案等。

如申报项目的装配率较高(除钢结构外,采用竖向构件的),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评审,并提交一份专家评审意见。

(四)办理程序:

1.住建部门受理材料并核查是否符合年度装配式建筑的指标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楼栋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土地出让合同明确需实施装配式建筑而未实施,或已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图审查且获得施工许可证但未按图施工或施工图设计变更较大,导致未达到装配式建筑指标的项目,暂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关于明确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的有关事项

(一)借款人在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条件下,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对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不超过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

(三)经住建部门核实属装配式商品房后,按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项目监督验收的有关事项

(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编制监督计划和日常监管重点,按照国家、省现行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重要节点的监督抽查并形成记录,督促参建单位严格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装配式建筑项目须纳入联合验收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联合验收中由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除满足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五条要求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所用各种材料、连接件及预制构件的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钢筋套筒等其他构件钢筋连接类型的工艺试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试报告;驻厂监理验收资料;


2.预制构件安装施工验收记录,钢筋套筒灌浆、浆锚连接施工检验记录,外墙保温、防水施工质量检验记录;

3.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或钢筋浆锚搭接连接、钢筋机械连接和钢筋焊接的施工检验记录和第三方检验报告;

4.连接构造节点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套筒灌浆等重点环节和部位影像资料;

5.后浇节点的混凝土或灌浆料浆体强度检测报告;

6.装配式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7.预制外墙现场施工的装饰、保温检测报告;

8.密封材料及外围护接缝处防水检测报告。

(四)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形成装配式建筑验收记录表(附件5),纳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六、关于明确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机制的有关事项

(一)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每季度上报1次装配式建筑进展情况统计报表(附件6)。

(二)市住建局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滞后的县(市、区)住建部门实行通报约谈。

(三)对未履约或降低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开发建设单位,纳入黑名单,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七、凡涉及项目执行指标的,以项目在住建云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显示的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为节点。

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计算装配率时,全装修不列入计算范围,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赣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认定意见书

2.赣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申报书

3.赣州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承诺书

4.赣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计算书

5.赣州市装配式建筑验收记录表

6.赣州市装配式建筑工作情况统计表(季度)

7.赣州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表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日

 

附件1

赣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认定意见书

经查阅你单位提交的(项目名称及楼栋号)相关材料,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报告审查的装配率为,符合赣州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指标要求。

请你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图审的装配率计算书内容,在严格遵守质量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按照国家、省、市装配式建筑验收有关规范进行验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附件2

赣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申报书

我单位项目将实施装配式建筑,具体为(楼栋号及面积和装配率),符合赣州市有关装配式建筑指标要求,特此申报。

附:

相关材料(附件3.4.7)

建设单位(盖章):

****

联系人:

年月日

附件3

赣州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承诺书

(承诺单位)已知晓并全面了解项目的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管理要求及其他政策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

2.保证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文件内容同《实施情况表》一致,如实填写《赣州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表》。

3.如有违反承诺的情况,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承诺方各一份。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4

赣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计算书

(项目栋号)

本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釆用预制构件情况及装配率计算情况如下:

一、地上主体结构采用预制构件情况

1.竖向结构。

项目竖向结构混凝土总体积为m³,其中竖向预制构件总体积为m³,占比%o具体如下表:

序号

楼层

本楼层竖向构件类型、数量和混凝土体积(含符合规定的后浇砼体积)

预制剪力墙

预制外挂墙板

预制柱

数量(个)

体积(m³)

数量(个)

体积(m³)

数量(个)

体积(m³)

1

2

...

小计(m³)

总计(m³)

注:

需另附构件清单表,每种类型的每个构件分别具体计算。

2.水平结构。

项目水平结构建筑总面积为㎡,其中水平预制构件总面积为㎡,占比%。

具体如下表:

序号

本楼层水平构件类型、数量和面积(含符合规定的后浇面积)

预制梁

预制叠合楼板

预制楼梯

预制阳台

预制空调板

数量

(个)

面积

(㎡)

数量

(个)

面积

(㎡)

数量

(个)

面积

(㎡)

数量

(个)

面积

(㎡)

数量

(个)

面积

(㎡)

1

2

小计

总计(㎡)

注:

需另附构件清单表,每种类型的每个构件分别具体计算。

二、围护墙和内隔墙情况

1.本项目非承重维护墙面积:

㎡,其中非现场砌筑面积:

㎡。

2.项目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面积为:

㎡。

3.项目内隔墙面积为:

㎡,其中,非现场砌筑面积为:

㎡,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面积为:

㎡。

三、装修和设备管线情况

1.本项目采取全装修交付。

2.本项目楼面、地面总面积为:

㎡,其中采用干式工法楼面、地面面积为:

㎡。

3.本项目厨房墙面、地面、顶面总面积为:

㎡,其中集成厨房干式工法面积为:

㎡。

4.本项目卫生间墙面、地面、顶面总面积为:

㎡,其中集成卫生间干式工法面积为:

5.本项目电气、给水排水和采暖管线的总长度为:

m,其中管线分离的长度为:

m。

四、装配率计算表

评价项

评价要求

评价

分值

最低

分值

比例

评价

分值

得分

主体结构Q1

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竖向构件

35%≤比例≤80%

20-30

20

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

70%≤比例≤80%

10-20

围护墙和内隔墙Q2

非承重围护墙非现场砌筑

比例≥80%

5

10

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

50%≤比例≤80%

2-5

内隔墙非现场砌筑

比例≥50%

5

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

50%≤比例≤80%

2-5

装修和设备管线Q3

全装修

6

6

干式工法楼面、地面

比例≥70%

6

--

集成厨房

70%≤比例≤90%

3-6

集成卫生冋

70%≤比例≤90%

3-6

管线分离

50%≤比例≤70%

4-6

缺项分值总和Q4

注:

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装配率按下式计算:

)*100%

P

式中:

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

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

Q3——装修和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

Q4——装配率评价项目Q1、Q2、Q3中缺少的评价项分值总和;

QI、Q2、Q3各项的最低得分、详细评分及计算方法按《国标》执行。

 

附件5

赣州市装配式建筑验收记录表

装配式建筑实施楼栋

面积

设计装配率

采用的预制构件

竣工装配率

备注

例:

1栋

4000㎡

20%

楼梯板、叠合楼板、内隔墙板

20%

第二层以上实施

装配式建筑实施结论:

经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以及验收提交的材料重新复核以及现场复核,上述楼栋均满足赣州市装配式建筑各项指标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注:

本表应附在竣工验收报告中。

 

附件6

赣州市装配式建筑工作情况统计表(季度)

县(市、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一、本地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实情况(年度累计)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

(万m2)

竣工装配式建筑面积

(万m2)

同期新开工建筑总面积

(万m2)

同期竣工建筑总面积

(万m2)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在新开工建筑总面积的占比

(%)

竣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在竣工建筑总面积的占比

(%)

新开工全装修住宅总建筑面积

(万m2)

新开工装配化装修住宅总建筑面积

(万m2)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

(按建筑类型分类)

保障性住房

(万m2)

商品住房

(万m2)

公共建筑

(万m2)

农村及旅游景观项目

(万m2)

其他

(万m2)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

(按结构形式分类)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

(万m2)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万m2)

其中,钢结构装配式住宅

(万m2)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

(万m2)

其他

(万m2)

二、本地装配式建筑生产情况

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

或拟投资落户企业名称

(分条目列出)

投产时间或拟投产时间

(分条目列出)

生产预制构件

种类及具体产品名称

企业产值

(各企业年度累计合同金额)

(万元)

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及预制构配件生产情况

主要技术体系

住宅

公共建筑

其他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配件

生产情况

企业数量

(家)

生产线

(条)

设计产能

(万m3)

实际产能

(万m3)

装配式钢结构构件

生产情况

企业数量

(家)

生产线

(条)

生产能力

(万吨)

应用

(万m2)

装配式木结构构件

生产情况

企业数量

(家)

生产线

(条)

生产能力

(万m2)

应用

(万m2)

三、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建议

项目列表

项目名称

建筑类型(住宅、公建、厂房、其他)

项目地点

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结构类型(钢结构、混凝土、其他)

建筑高度(米)

装配率(%)

(单栋分列)

采用的预制构件(如预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预制隔墙板、预制钢构件等)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

设计

单位

图审

单位

开工(或计划)时间

竣工(预计竣工)时间

 

附件7

赣州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表

项目

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用地性质

总用地面积(万平方米)

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楼栋

及面积(万平方米)

装配式建筑结构类型

墙体预制部分建筑面积

建设

单位

名称

地址

邮箱

企业法人代表

电话

联系人

手机

设计

单位

名称

资质及证号

地址

邮箱

企业法人代表

电话

联系人

手机

注:

此表交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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