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考核奖惩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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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维护考核奖惩制度
秩序维护考核奖惩制度
五、奖励
员工的问题公司解决,公司的问题员工解决,凡是对公司的发展做出成绩、有贡献的员工,都会得到适当的奖励和晋升。
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以下奖励(特殊及重大业绩单独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另行奖励):
5.1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加10分。
5.2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加2分。
5.3在对外接待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声誉者,加1-3分。
5.4积极做好人好事或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客户表扬者,加5分。
5.5在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或所在项目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著成效者,加10分。
5.6协助其他部门工作使问题得以及时解决,受到公司表扬者;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并有事迹者,加5分。
5.7为公司或所在项目节约资金和能源有显著成效者,加5分。
5.8被公司或所在项目评为先进(优秀)员工或被表彰、嘉奖者,加10分。
5.9工作认真负责,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所在项目或住户免受损失者,加10分。
5.10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负责、埋头苦干,放弃休息、主动顶班补缺,并有工作实效,经公司或所在项目表扬者,加2分。
5.11拾金(物)不昧,及时主动上交者,视其金额大小,加5-20分。
5.12廉洁奉公,拒收贿赂者,视其金额大小,加5-20分。
5.13敢于坚持原则,主动维护公司或所在项目尊严和形象,同不良倾向、不正之风及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并卓有成效者,加10-20分。
5.14个人着装整洁、仪容端正、值班室和寝室内务整齐、清洁卫生,受到公司或所在项目表扬者,加2分。
5.15其它符合奖励条件的行为。
六、处罚
处罚的目的在于改进员(职)工的工作表现,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减小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6.1轻微过失
给予以下扣分处理:
一月内轻微过失达三次者,由部门发出口头警告,记录在案。
6.1.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私自换班、换休、换岗者,扣2分。
6.1.2不参加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者,扣2分。
6.1.3交谈不按要求使用普通话,不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对客户不尊重者,扣2分。
6.1.4秩序维护队员交接班时不按要求相互敬礼,纠正违章时不先敬礼,遇贵宾和公司领导不敬礼者,扣1分。
6.1.5在工作区域内,遇见领导、同事、客户未主动问好者,扣1分。
6.1.6不按照规定进行交接班和实行卫生值日制度及填写记录不规范者,扣1分。
6.1.7在禁烟区吸烟或遇吸烟者不予以劝告和制止者,扣2分。
6.1.8不按规定路线巡逻签到者、扣2分。
6.1.9不保持仪容仪表整洁者,扣1分。
6.1.10在公司范围内或在当值时未按规定着装或未佩带工号牌者,扣1分。
6.1.11未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者,扣1分。
6.1.12发出不必要之声音、大声喧哗者,扣1分。
6.1.13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者,扣1分。
6.1.14未能保持衣柜整洁或在衣柜内存放食品和饮料者,扣1分。
6.1.15工作时咀嚼口香糖、吃零食者,扣1分。
6.1.16在岗亭、工作地点(特殊岗位除外)吃饭者、扣1分。
6.1.17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人事务者,扣1分。
6.1.18工作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报、杂志等者,扣2分。
6.1.19随地吐痰者,扣1分。
6.1.20工作效率或服务态度欠佳者,扣2分。
6.1.21违反一般安全守则或部门常规者,扣2分。
6.1.22在公司范围内互相牵手或勾肩搭背者,扣2分。
6.1.23擅自减少工作次数和工作区域者,扣2分。
6.1.24工作期间物品摆放凌乱,垃圾未及时清理者,扣1分。
6.1.25未按规定进行部门钥匙交接者,扣2分。
6.1.26违反其它上述相类似规定者,扣2-5分。
6.2严重过失
给予以下扣分处理:
一月内轻微过失达三次以上或首次触犯严重过失者,由部门发出书面警告,该员工一年内将不获加薪及晋升;年度累计二次书面警告者将降一级工资,累计三次书面警告者,留职察看,如有再犯,给予辞退处理。
6.2.1擅自动用公司电话,打长途电话、点播歌曲等高额话费电话者,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话费。
6.2.2工作消极,不负责任,出岗不出力,受到其它单位工作人员的批评,本部门(班组)要求更换者,扣5分,如无其它班组原意接纳,予以辞退。
6.2.3私自使用设施设备(如电脑、电话、复印机、空调等)者,每次扣5分。
6.2.4私自将工作钥匙带走,影响正常工作者,每次扣5分。
6.2.5乱骑无主和无牌照自行车、摩托车或无证驾驶者,每次扣5分。
6.2.6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造成损失者,每次扣5分,并视损失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6.2.7在当值时睡觉者,每次扣5分。
6.2.8未经公司同意作任何形式上之募捐者,每次扣8分。
6.2.9对客户态度粗暴者,每次扣8分。
6.2.10与客户或其他员工争吵者,每次扣10分。
6.2.11中途停止工作,擅离岗位,每次扣10分。
6.2.12私自携亲友或其他人士到公司进行参观者,每次扣5分。
6.2.13吵闹、粗言秽语或扰乱公司安定者,每次扣10分。
6.2.14疏忽或不小心引致破坏或损坏公司财物者,每次扣5分并负责赔偿。
6.2.15未经许可进入业主房间者,每次扣10分。
6.2.16唆使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考勤卡,私自涂改上下班钟点者,每次扣10分。
6.2.17在公司范围外穿着工作制服者,每次扣5分。
6.2.18挑拨打架事件者,每次扣5分。
6.2.19在公司内售卖或兜售私人物品者,每次扣5分。
6.2.20不服从主管或上司之合理命令或调派,对上级不礼貌或与上司执拗者,每次扣10分。
6.2.21提供假资料或报告者,每次扣5分。
6.2.22擅自标贴、涂改公司所贴之文告者,每次扣5分。
6.2.23当值时饮酒或上班时带有醉态者,每次扣10分。
6.2.24未经主管批准私配钥匙者,每次扣10分。
6.2.25擅入公司禁区者,每次扣10分。
6.2.26未经批准,拿取公司物品作私人用途者,每次扣10分。
6.2.27在公司内未经许可派发任何种类之标语或印刷品者,每次扣10分。
6.2.28涂改公司墙壁、地板或其他公物者,每次扣5分。
6.2.29擅自搬移公司物品者,每次扣5分。
6.2.30在工作时间,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举行或参与集会者,每次扣10分。
6.2.31拾遗不报者,每次扣10分。
6.2.32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较大损失者,每次扣10分。
6.2.3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者,每次扣10分。
6.2.34在公司工作检查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者,每次扣5。
6.2.35违反其它上述相类似规定或部门常规者,每次扣5-10分。
6.2.36情节严重者加倍扣罚。
6.3重大过失
(1)给予以下扣分处理或辞退,:
触犯重大过失或三次书面警告后再次违反公司规定者,由各部门报公司批准后,即时辞退或开除,公司无需提前通知。
6.3.1私下为业主、客人提供中介服务者,扣20分。
6.3.2赌博或围观赌博者,扣20分。
6.3.3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者,扣20分。
(2)有下列情况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6.3.4作不道德或猥亵交易或动作者,扣20分
6.3.5未经管理部负责人允许,擅自给无关人员提供或查看任何公司和管理部资料、数据或擅自复制、转让或出售者,
6.3.6在工作区域内售卖或兜售各类危险药物或猥秽刊物者
6.3.7在工作区域内招待或代人介绍娼妓者,
6.3.8伪造文件意图行骗者,
6.3.9携带或收藏枪械、武器、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物品者,
6.3.10偷窃或接受赃物者,
6.3.11班组财产管理不善,造成流失者,
6.3.12蓄意损耗、损坏公司或客户财物者,
6.3.13发表虚假或诽谤的言论,影响公司、业主或其他员工的声誉者,
6.3.14未经许可私自藏有公司办公室、仓库或其它设施钥匙者,
6.3.15违反安全及防火条例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6.3.16进行瞒骗或欺诈行为以获取利益者,
6.3.17未经公司或管理部批准,擅自利用公司或管理部名义发表个人言论、造谣、进行非法勾当或营私舞弊者。
参与或教唆他人参与上述各种行为者,
6.3.18连续旷工或一个月累计二天及一年累计超过五天者,
6.3.19当班期间未按规定执勤,导致小区出现治安事件者;
6.3.20违反其它上述相类似规定者,
6.3.21情节严重加倍处罚;触犯刑法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处罚的决定程序及实施
7.1个别批评或口头警告由直接上级决定并执行。
7.2通报批评或书面警告由部门经理决定并执行。
7.3留职察看、辞退和开除,由直接上级或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总经理批准,行政管理部备案。
留职察看期间由部门经理考核受处分员工的个人表现,考察期满后,由部门经理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行政管理部备案。
7.4个别批评、通报批评人员情况,由部门及时报行政管理部,并在公司违纪登记簿予以记载。
时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3月10日
秩
序
维
护
部
考
核
标
准
时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3月10日
考核标准
一、考核内容
1、按照“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服务规范”的管理总要求,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行考核;
2、必考内容
(1)队容风纪;
(2)队列、包括:
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齐步走、敬礼;
(3)消防:
手提式灭火器使用、消防水带的操作;
(4)交通指挥;
(5)各类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操作程序;
3、各小区管理中心,可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增加考核项目;
二、考核方法
通过日常检查和月底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位秩序维护员进行检查评比,采取扣/加分的办法实施。
满分100分;
具体办法如下:
每月由监察组、保安队长不定时(保持每月3次的频率)对秩序维护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车辆/人员出入记录登记情况,车辆人员来访规范、服务情况,巡检记录登记情况,夜间在位工作情况等进行检查。
按照《秩序维护部考核制度奖/扣细则》的条款,每发现一次问题,填写《秩序维护员考核奖/扣登记表》,记录发生事件、进行奖/扣分,月底汇总;
1、月底评比
每月30日左右由各小区责任主管、保安队长组织对全体秩序维护员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及基本队列动作进行集中考核,业务知识方面通过书面考试的形式进行,队列考核由各小区项目主管参照《秩序维护员队列考核评比表》的项目逐项进行打分评比;
2、考核汇总
每月1至3日,各小区将上月的的平时检查记录和月底集中考核成绩进行汇总打分,具体标准如下:
95分以上为优秀、80---95为合格、75----80分不合格、75分以下为差;
3、加分
如保安员工得到业主书面表扬或多次口头表扬,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并予以采纳等符合《秩序维护部月度考核奖/扣细则》的,可按规定予以加分;
三、考核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客观评价;
2、考核者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同情心,好恶等偏见,排除顾虑,在自己观察基础上作出评价;
3、不对考核期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4、考核者必须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评者进行适当的指导教育;
四、考核实施与考核结果
1、考核由各小区责任主管和保安队长组织实施,办公室监察组及管理人员均有监督权;
2、每月考核不合格的保安、须进行书面检讨,并根据当月考核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措施;
3、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个月考核为差的保安员,须进行公开检讨、停岗直至作除名处理;
4、每月考核连续出现三次书面警告者,由各部门报公司批准后,即时辞退或开除,公司无需提前通知;
5、考核成绩与当月工资挂钩,按1分10元奖/扣工资,奖分不设最高限额,扣分直至考核工资扣完为止;
每月考核结果需进行存档、作为队员晋升、离职等的依据;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