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XX加工厂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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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XX加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XX加工厂
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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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及奖惩规定1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3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3
第五章设备设施维护管理4
第六章危险作业管理5
第七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5
第八章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及着装管理6
第九章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7
第十章员工劳动纪律7
第十二章附则8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本厂安全生产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二、本厂主要危险因素包括:
(一)原材料系易燃品,火灾危险程度高;
(二)使用一定量的危险化学品(片碱、冰醋酸、漂白水等),有中毒和化学灼伤的危险;(三)锅炉、染缸有爆炸、烫伤危险;(四)用电设备较多,有触电危险;(五)其他危险。
三、本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证安全,杜绝违章冒险蛮干。
四、全厂所有员工都要遵守本规章制度(含附件),厂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厂注重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厂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及奖惩规定
六、总经理(厂长)是厂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厂安全主任(暂由生产主管兼任)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
包括:
(一)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工作;
(二)负责做好对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方面管理工作;
(三)负责危险作业审查;
(四)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资质审查和过程安全管理;
(五)协助办公室负责人做好对饭堂、宿舍等生活安全的管理工作。
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活动的过程中,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以寻求安全中介服务公司提供辅导服务。
八、生产主管的管理职责:
(一)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二)检查员工日常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
(三)负责工厂的设备维修、维护和电气设备管理(不含电工作业项目)。
九、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本厂的人事、行政、后勤和办公室文员的管理工作,对办公室、饭堂、宿舍、仓库的安全管理负责。
包括:
(一)协助安全主任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做好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各类安全费用投入等方面后勤管理工作,配合安全主任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演练、安全检查等事宜;
(二)负责员工的健康体检,完善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三)把好人员招聘关,将安全事项纳入劳动合同,招聘特种作业人员时审核资格;
(四)在事故应急救援当中担负信息传递与联络任务,做好工伤申报、事故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五)负责协调和处理本厂的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卫生监测等事务。
十、仓库管理员接受安全主任和办公室负责人双重管理,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十一、各生产作业员工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服从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并积极参加厂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二、厂设立安全生产月奖,凡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出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奖励100元,月奖金打入工资单。
及时报告重大安全隐患、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者,及时劝阻或制止,避免了可能导致严重安全事故者经总经理(厂长)同意后另行予以奖励。
十三、对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或违反厂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一半安全奖(50元);一年内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1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或经与当事人协商后安排转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岗前培训。
处分由总经理(厂长)批准作出,办公室文员记录在案并告知当事人。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四、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三级安全培训和教育(本厂人数较少,车间级及班组级教育同时进行),培训时间为2天(14学时)。
十五、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本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生产车间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和机械、电气、消防安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十六、员工转岗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十七、染色(兼下染缸和清洗)工和仓管员系危险岗位,上岗前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现场操作考核合格后核发《安全上岗证》才能上岗。
专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生产主管负责。
十八、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制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十九、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法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政府组织的有关安全培训班,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任须经考核合格。
二十、本厂电工(外请兼职)和锅炉操作工系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上岗证由安全主任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污水处理操作员工须经环保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二十一、本厂外请施工人员进厂工作时,安全主任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必要时须安排人员监督施工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情况,并与承包单位或人员签订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二十二、本厂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安全活动,如观看教育录像,模拟演习、安全技能比赛等,设立安全宣传专栏,专栏由安全主任负责管理,每月更新专栏内容。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三、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厂安全主任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包括停机、停电在内的紧急措施。
二十四、各生产员工要对本工作岗位或工作场所进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报主管或安全主任组织整改,不得“带病”上岗和操作机器设备。
二十五、生产主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可报总经理同意后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二十六、全厂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隐患排查,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检查内容《季度检查表)》。
二十七、综合性安全隐患排查须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归档备查。
二十八、月度安全隐患排查和季度综合性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经总经理同意后采取临时监控措施后,才允许生产作业,并须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尽快实施整改。
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上报街道安监办。
第五章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二十九、纳入定期保养的设备包括:
染缸、锅炉、松筒机、脱水机、绕红机、污水处理等主要设备。
三十、日常维护保养:
纳入定期保养范围的设备都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对日常保养有明确规定,主要保养内容包括:
对设备进行检查、擦拭和清洁、保持润滑、对防护性能检查及加固、运行记录和监控措施(针对污水处理装置)等。
使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十一、定期检修保养:
(一)锅炉属特种设备,由安全主任负责联系专业公司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并按期申报年检,保存好相关资料备查;
(二)污水处理设备,由生产主管按照环保部门有关要求,负责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保存好相关监测资料;
(三)除上述设备设施,由生产主管负责保管好其他重要设备设施的随机文件,并按照随机文件有关要求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修要有记录并归档;
(四)消防设施、器材由保安员负责定期检查,发现损毁或其他问题报告安全主任采取措施(组织维修或更换)。
三十二、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器设备,在使用机器时,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生产主管维修,不得带病操作,否则造成人为扩大机损及出现次品按价赔偿或给予处分。
三十三、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检修过程中发现故障,可能危及设备或人员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在机器上悬挂或在机器旁醒目位置设置“机器维修中,禁止使用”的标志牌。
三十四、生产主管要熟悉设备设施随机文件,在检修、维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维修,如必须带电维修,必须安排监护人员,并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十五、生产主管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无力修复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六章危险作业管理
三十六、本厂的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含下污水池检修作业)等:
(一)动火作业系指在生产和仓储区域内使用明火以及可能产生火源的作业,如电焊、气焊、气割以及金属打磨等会产生火花的作业;
(二)登高作业系指坠落高度2米以上,有坠落危险的临时作业,本厂主要的高处作业有高处的检修、维护以及屋面作业等;
(三)临时用电作业系指在生产、施工和检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使用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四)有限空间作业系指进入封闭或半封闭、通风不良的非固定场所的作业,本厂的有限空间作业主要是储水池的清洗、进入锅炉炉膛或其他设备内部的检修,以及下污水池进行检修维护等方面的作业。
三十七、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安全主任批准同意。
安全主任事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条件后签发《工作票》,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三十八、本厂需要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片碱、冰醋酸、漂白水等,借有较强的腐蚀性,须注意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十九、化学品供应商由总经理会同安全主任洽谈确定,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采购事宜,须保证采购来源合法可靠,保证包装物张贴安全标签,有使用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并有可靠的生产厂家联系方式(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可向生产厂家寻求技术支持),每次采购量须保证库存不超过7天的使用总量。
四十、危险化学品进货后和使用前在专用存放间内存放,仓管员负责化学品存放间的管理。
仓管员须接受专门培训,熟悉掌握本厂所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四十一、仓管员要对危化品存放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潮、防盗措施,领料时做好危险化学品领用登记。
领料用量为当班用量,如发现明显超出往常当班用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安全主任。
四十二、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工作场所原料放置整齐,标示清楚,作业时严格遵守着装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八章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及着装管理
四十三、染色、清洗车间为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由安全主任负责联系职业卫生监测单位进行职业卫生定期监测(每年一次),领取《监测报告书》。
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要立即组织整改并申请重新监测,直至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十四、安全主任要加强对职业危害场所的职业卫生检查,保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警示说明及职业危害告知卡清晰可见,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装置齐全有效,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
四十五、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存在职业危害场所员工须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
体检事宜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
四十六、所有员工禁止赤膊、赤脚或穿高跟鞋、凉鞋、拖鞋上班,生产员工上班期间须穿工装、工鞋,女员工须将长发扎起并戴工作帽,男员工禁止留长发。
四十七、本厂需要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岗位和数量:
(一)天车操作工须配备安全帽。
(二)化学品操作岗位须配备耐酸碱橡皮手套、橡皮围裙、长统胶靴、口罩、防护眼罩。
(三)电工须配备电工鞋、绝缘手套(外请电工自带)。
(四)锅炉操作工及从事物料搬运的员须配备线手套。
上述岗位员工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拒绝使用。
生产主管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按要求使用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可按照奖惩规定给予惩处。
四十八、本厂的工装、工鞋和劳动保护用品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制定采购计划,并经总经理同意后组织采购。
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要保证来源合法可靠,保证质量。
四十九、购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后由仓管员妥善保管,按岗位员工使用量的要求及时发放,并做好领用登记。
第九章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五十、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厂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总经理和安全主任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五十一、发生事故后,安全主任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
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五十二、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厂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以及辞退等处分。
五十三、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由安全主任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并接受、配合政府的调查处理。
第十章员工劳动纪律
五十四、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引,包括:
装桶、染色、各种机器设备的操作、污水处理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危险作业等。
五十五、各生产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和安全环保意识,服从生产主管的指挥,并按要求认真完成临时指令性任务。
五十六、安全主任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发生火灾逃生的能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能力)建设。
所有员工要积极参加,通过培训学习做到达到“三懂”、“三会”。
(三懂:
a、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b、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c、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
三会:
a、会报警;b、会使用本岗位灭火器材;C、三会扑救初起火。
)
五十七、本厂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习,以检验员工的突发事件应变能力。
五十八、员工必须遵守以下劳动纪律,如发现有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一)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准确地填写生产记录及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二)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准睡岗、会客、吃零食、听随声听、聊天(包括手机电话聊天、短信聊天和手机上网聊天);
(三)车间内严禁吸烟、携带火种;严禁违规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四)厂区内除宿舍(严禁酒后躺在床上吸烟)、办公室、接待室外,其它地方严禁吸烟,吸烟后必须确认未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五)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严禁占用消防设施安全操作空间,不在消防栓下方及正前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不在通道和出口堆放货物和其它物品;
(六)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生火做饭等;
(七)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八)所有员工不能私自接临时线路,不得私自修理电机、电线和电路。
第十二章附则
五十九、本制度授权安全主任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安全主任临时决断。
六十、本制度与本厂其他规章制度有冲突的,优先适用本制度。
六十一、本制度经总经理同意后生效,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