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检查验收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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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检查验收操作手册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检查验收操作手册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
(主控楼/配电室/防火墙等)
检查阶段
编审批核验材料□
搭设过程检查□
检查时间区间
搭设:
月日至月日
拆除:
月日至月日
使用过程检查□
拆除过程检查□
施工项目部
检查验收人
监理项目部
检查验收人
其他人员
本手册适用于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扩建、改建变电工程建、构筑物脚手架以及浇筑混凝土构件等承重支架(架体高度不超过32米)的搭设、使用和拆除等检查工作。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论
检查人及检查时间
合格(√)/不合格(×)
施工
监理
1方案审批交底
1.1施工方案或措施
1.1.1
施工项目部已编写施工方案或措施,编、审、批规范。
搭设高度8m及以上、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²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等的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已核查安全验算结果,编写的专项施工方案已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1.1.2
脚手架结构形式选择、几何尺寸、地基基础做法、立杆稳定性及构造设计等概况、特点均已符合现场实际。
方案中有脚手架的搭设、拆除施工工序流程图。
1.1.3
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使用过程中的施工方案或措施已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力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了具体预控措施。
1.1.4
方案中有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要求及示意图,预留通道或材料运输通道、洞口防护示意图,局部搭设示意图,已全面考虑静荷载和泵送混凝土等动荷载。
1.1.5
现场作业指导书已符合现场相关实际情况,能有效指导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脚手架的搭设。
1.2风险控制
1.2.1
施工项目部编制的《安全固有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清册》内容中,脚手架搭设与拆除的风险识别准确。
1.2.2
脚手架作业前已组织复测,填写了《施工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计算动态风险等级。
1.2.3
搭设高度8m及以上、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²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等的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已执行风险预警管理。
1.2.4
在基建管理系统中开具了脚手架搭设安全施工作业票,已编制相应安全技术控制措施。
1.3人员数量、资格证、安全技术交底
1.3.1
作业人员数量已满足施工方案或措施要求。
1.3.2
上岗人员已定期体检,持证上岗。
1.3.3
脚手架搭设前,已按施工方案或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全员签字确认。
作业时已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材料材质和外观检验
2.1钢管
2.1.1
脚手架钢管已采用φ48.3×3.6mm的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大于25.8kg。
2.1.2
钢管没有裂纹、压扁等状况。
2.1.3
钢管堆放的两侧设置了立柱,堆放高度小于1m。
2.2扣件
2.2.1
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质量和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未使用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扣件。
2.2.2
每个扣件的重量达到1.1kg(含扣件螺栓、螺母、垫片)。
2.3脚手板
2.3.1
脚手板是采用钢或木或竹材料制作的,每块脚手板质量小于30kg。
2.3.2
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符合国家标准GB/T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
钢脚手板是采用2mm厚的钢板压制而成,厚度为50mm,宽度为250mm,长度为2m、3m、4m。
2.3.3
木脚手板是采用杉木或白松制作,材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中Ⅱa级材质的规定。
木脚手板的规格符合JGJ164的规定。
木脚手板厚度大于50mm,宽度大于200mm,板长未超过4m。
在距板两端80mm处,是用10号镀锌钢丝箍两道或用薄铁皮包箍钉牢。
木脚手板无横向透节、无开裂、扭曲、腐朽等缺陷,外观良好。
2.3.4
竹脚手板是采用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竹串片板是采用螺栓将并列的竹片串连而成,螺栓直径为10mm,螺栓间距为500mm,螺栓离板两端为250mm。
竹串片板厚度大于50mm,板宽为250mm,板长为2m、2.5m、3m。
单块竹笆板面积未超过3m²。
2.4密目式安全立网
2.4.1
采用1.8×6.0m尺寸规格,密目式安全立网各边缘部位的开眼环扣牢固可靠,环扣孔径大于8mm。
2.4.2
密目式安全立网上已附有安全鉴定证和检验合格证。
3脚手架搭设、检查验收
3.1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
3.1.1第一步搭设、检查验收
3.1.1.1脚手架基础
3.1.1.1.1
搭设场地已平整,杂物已清除。
3.1.1.1.2
脚手架基础已夯实硬化,基础横向向外有排水坡度,基础面标高高于基础外边沿的地面50mm,坚实平整、排水畅通。
3.1.1.1.3
基础施工完成后已进行验收,符合施工方案或措施要求。
木枋基础做法图例槽钢基础做法图例
3.1.1.2立杆
3.1.1.2.1
立杆底端已设有垫板或槽钢且中心承载,长度大于2跨,木垫板厚度大于50mm、宽度大于200mm。
3.1.1.2.2
立杆底层步距未超过2m。
3.1.1.2.3
立杆横距为1.05m、1.30m、1.55m;立杆纵距为1.20m、1.50m、1.80m。
3.1.1.2.4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未布设在同步内,已相互错开。
3.1.1.3纵横向扫地杆
3.1.1.3.1
脚手架已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3.1.1.3.2
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离立杆底端≤200mm处的立杆内侧,端部伸出立杆小于100mm。
3.1.1.3.3
横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端部伸出立杆小于100mm。
3.1.1.3.4
立杆基础在不同高度上的,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已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小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上边沿的距离大于500mm。
3.1.1.3.5
纵横向扫地杆钢管端头部已设置了防碰撞的保护塑料堵件。
3.1.1.4连墙件
3.1.1.4.1
脚手架架体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3.1.1.4.2
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布置确有困难的,已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1.1.4.3
脚手架不能设连墙件的,已用通长杆搭设抛撑与架体可靠连接。
抛撑与地面的倾角控制在45°~60°,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小于300mm。
连墙件搭设前未拆除抛撑。
3.1.1.5防雷接地
3.1.1.5.1
架体从立杆根部引设两处(对角)防雷接地。
3.1.1.5.2
防雷接地点已布设标识。
3.1.2第二步至顶部连续搭设、检查验收
3.1.2.1立杆
3.1.2.1.1
立杆接长,顶层顶步立杆采用搭接的,搭接长度大于1m,有两个以上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外边缘至立杆搭接部分杆端部的距离大于100mm。
其余各步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3.1.2.1.2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未布设在同步内,已相互错开。
3.1.2.1.3
作业层外立杆与脚手板相交处,已沿水平方向连续布设高度大于180mm的挡脚板。
3.1.2.1.4
内立杆顶端未高出女儿墙上表面,也未高出屋顶檐口上表面。
外立杆顶端已超出女儿墙上表面1.2m,并超出屋顶檐口上表面1.7m。
3.1.2.2横向水平杆
3.1.2.2.1
主节点处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连接。
3.1.2.2.2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根据支承脚手架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小于纵距的1/2。
3.1.2.2.3
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小于100mm。
3.1.2.2.4
使用竹笆脚手板的,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已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3.1.2.2.5
临近通道、楼梯等作业人员可达处的横向水平杆,钢管端头部已设置了防碰撞的保护塑料堵件。
3.1.2.3纵向水平杆
3.1.2.3.1
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长度大于3跨。
3.1.2.3.2
第二步起每步步距为1.8m。
3.1.2.3.3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未布设在同步或同跨内,已相互错开。
相邻接头的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大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小于跨距的1/3。
3.1.2.3.4
搭接长度大于1m,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纵向水平杆杆端部的距离大于100mm。
3.1.2.3.5
临近通道、楼梯等作业人员可达处的纵向水平杆,钢管端头部已设置了防碰撞的保护塑料堵件。
3.1.2.4连墙件
3.1.2.4.1
脚手架架体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3.1.2.4.2
采用菱形或矩形布置。
连墙件在建筑物侧一般设置在梁柱或楼板等具有较好抗拉水平力作用的结构部位;在脚手板侧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小于300mm。
3.1.2.4.3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控制在3步3跨内。
3.1.2.4.4
连墙件与脚手架不能水平连接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已下斜连接。
3.1.2.4.5
连墙点在窗口、穿墙套管板等孔洞处,已采用双管夹墙式布设连墙点。
3.1.2.5剪刀撑
3.1.2.5.1
自第二步架开始,脚手架外侧立面纵向的两端各设置了一道由底至顶连续的剪刀撑,两剪刀撑内边之间距离≤15m。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小于4跨,且不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在45°~60°之间。
3.1.2.5.2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采用搭接,搭接长度大于1m,且已采用3个旋转扣件固定。
3.1.2.5.3
剪刀撑的斜杆除两端用扣件与脚手架的立杆或纵向水平杆扣紧外,在其中间已增设2~4个扣结点,剪刀撑斜杆与架体固定的旋转扣件的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150mm。
3.1.2.5.4
剪刀撑斜杆的底端未悬浮,已与底座或地基顶紧。
3.1.2.6脚手板
3.1.2.6.1
第一层、顶层、作业层脚手板已铺满、铺稳。
3.1.2.6.2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脚手板长度小于2m的,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且已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脚手板的铺设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设置了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控制在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小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大于200mm,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大于100mm。
3.1.2.6.3
竹笆脚手板的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竹笆脚手板之间采用对接平铺,每块竹笆脚手板四角采用φ1.2mm的镀锌铁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3.1.2.6.4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板长度小于150mm,每块板两端均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3.1.2.7安全防护
3.1.2.7.1
已搭设的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的,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未开挖,如开挖已采用加固措施。
3.1.2.7.2
第二步架起,作业层外立杆的内侧上下两根纵向水平杆之间已等距离加设两根纵向水平防护杆,防护杆间距小于600mm。
3.1.2.7.3
第二步架起,墙壁有窗口、门洞、穿墙套管板等竖向孔洞的,已在该处架体作业层内侧竖向孔洞上下两根纵向水平杆之间小于600mm等间距加设防护杆。
3.1.2.7.4
整个架体从第二步架起采用1.8×6m密目式安全立网,立杆内侧采取全封闭防护或安装大于180mm高度的挡脚板;并在第二步上纵向水平杆处已悬挂安全标志牌。
3.1.2.7.5
坡屋面建筑物顶层架外侧密目网内侧增设防护挡板。
3.1.2.7.6
人行、材料运输斜道两边及平台外边防护栏杆下600mm处增设了一道防护栏杆,且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在立杆内侧全封闭或安装180mm高度的挡脚板。
3.1.2.7.7
内侧纵向水平杆离墙壁大于250mm的,已加纵向水平防护栏杆或加设木脚手板防护。
3.1.2.8人行、材料运输斜道
3.1.2.8.1
斜道已附着外墙脚手架或建筑物搭设。
3.1.2.8.2
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未采用一字型斜道,已采用之字型斜道,人行斜道坡度控制在1:
3;运料斜道坡度控制在1:
6。
3.1.2.8.3
斜道拐弯处设置的平台,宽度大于斜道宽度(人行斜道≥1m,运料斜道≥1.5m)。
3.1.2.8.4
斜道上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厚度为20~30mm的防滑木条(人行斜道亦可采用阶梯式布设)。
3.1.2.8.5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栏杆高度控制在1.2m。
3.1.2.9安全通道
3.1.2.9.1
安全通道底部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形式。
3.1.2.9.2
安全通道底部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已增设一个防滑扣件,已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
3.1.2.9.3
安全通道顶部挑空的一根立杆两侧设置了斜杆支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控制在45~60°之间,外墙架体部分通道内侧面设置了横向斜撑。
3.1.2.9.4
安全通道宽度控制在3m,进深长度控制在4m(小型建筑物可适当简化)。
3.1.2.9.5
安全通道顶棚平面的钢管做到设置两层(十字布设)、间距600mm,钢管上竹笆或木工板铺设,上层四周设置了900mm高围栏、竹笆或木工板围栏,通道内外侧用密目网或木板封闭;正面设有针对性的安全标志牌。
3.2满堂脚手架
3.2.1第一步搭设、检查验收
3.2.1.1脚手架基础
3.2.1.1.1
搭设场地已平整,杂物已清除。
3.2.1.2立杆
3.2.1.2.1
立杆底端已设有垫板或槽钢且中心承载,长度大于2跨,木垫板厚度大于50mm、宽度大于200mm。
3.2.1.2.2
立杆纵距、横距为0.9m×0.9m,最少跨数大于5,其它立杆间距尺寸,最少跨数大于4。
3.2.1.2.3
立杆纵距、横距为1.2m×1.2m或1.3m×1.3m,施工荷载标准值大于等于3kN/m2时,立杆上已设防滑扣件且安装牢固,防滑扣件已顶紧立杆与水平杆连接的扣件。
3.2.1.2.4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未布设在同步内,已相互错开。
3.2.1.3纵横向扫地杆
3.2.1.3.1
脚手架已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3.2.1.3.2
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离立杆底端≤200mm处的立杆内侧,端部伸出立杆小于100mm。
3.2.1.3.3
横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端部伸出立杆小于100mm。
3.2.2第二步至顶部连续搭设、检查验收
3.2.2.1立杆
3.2.2.1.1
立柱接长未搭接,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3.2.2.1.2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未布设在同步内,已相互错开。
3.2.2.2纵向水平杆
3.2.2.2.1
接长已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
3.2.2.2.2
单根水平杆长度已超过3跨。
3.2.2.2.3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未布设在同步或同跨内,已相互错开。
相邻接头的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大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小于跨距的1/3。
3.2.2.2.4
搭接长度大于1m,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纵向水平杆杆端部的距离大于100mm。
3.2.2.3竖向剪刀撑
3.2.2.3.1
在架体周圈立柱外侧由底至顶布设连续式竖向剪刀撑。
3.2.2.3.2
架体高度未超过8m的,内部纵横向每隔6m—8m由底至顶布设连续式竖向剪刀撑。
3.2.2.3.3
竖向剪刀撑斜杆的底端未悬浮,已与底座或地基顶紧。
3.2.2.3.4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采用搭接,搭接长度大于1m,且已采用3个旋转扣件固定。
3.2.2.3.5
剪刀撑已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水平杆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小于150mm。
3.2.2.3.6
竖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控制在45~60°之间。
3.2.2.4水平剪刀撑
3.2.2.4.1
架体高度在8m及以上时,已在内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及交点平面铅垂投影扫地杆处布设水平剪刀撑。
3.2.2.4.2
水平剪刀撑已在竖向剪刀撑斜杆相交平面设置。
剪刀撑宽度为6m—8m。
3.2.2.5连墙件
3.2.2.5.1
满堂脚手架的高宽比小于3,当高宽比大于2的,已在架体的外侧四周和内部水平间隔6~9m、竖向间隔4m~6m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物拉结,当无法设置连墙件的,已采取钢丝绳张拉固定等措施。
3.2.2.6脚手板
3.2.2.6.1
作业层脚手板已铺满、铺稳。
3.2.2.6.2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脚手板长度小于2m的,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且已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脚手板的铺设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设置了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控制在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小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大于200mm,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大于100mm。
3.2.2.6.3
竹笆脚手板的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竹笆脚手板之间采用对接平铺,每块竹笆脚手板四角采用φ1.2mm的镀锌铁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3.2.2.6.4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板长度小于150mm,每块板两端均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3.2.2.7安全防护
3.2.2.7.1
第二步架起,作业层外立杆的内侧上下两根纵向水平杆之间已等距离加设两根纵向水平防护杆,防护杆间距小于600mm。
3.2.2.7.2
第二步架起,墙壁有窗口、门洞、穿墙套管板等竖向孔洞的,已在该处架体作业层内侧竖向孔洞上下两根纵向水平杆之间小于600mm等间距加设防护杆。
3.2.2.7.3
内侧纵向水平杆离墙壁大于250mm的,已加纵向水平防护栏杆或加设木脚手板防护。
3.2.2.8垂直爬梯
3.2.2.8.1
未布设斜道的,脚手架的端头已布设供人员上下的垂直爬梯。
爬梯踏步间距300mm。
3.2.2.8.2
爬梯处已布设标识。
3.3防火墙脚手架
3.3.1第一步搭设、检查验收
3.3.1.1脚手架基础
3.3.1.1.1
搭设场地已平整,杂物已清除。
3.3.1.1.2
脚手架基础已夯实硬化,基础横向向外有排水坡度,基础面标高高于基础外边沿的地面50mm,坚实平整、排水畅通。
3.3.1.1.3
基础施工完成后已进行验收,符合施工方案或措施要求。
3.3.1.2立杆
3.3.1.2.1
立杆底端已设有垫板或槽钢且中心承载,长度大于2跨,木垫板厚度大于50mm、宽度大于200mm。
3.3.1.2.2
立杆底层步距未超过2m。
3.3.1.2.3
立杆横距为1.05m、1.30m、1.55m;立杆纵距为1.20m、1.50m、1.80m。
3.3.1.2.4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未布设在同步内,已相互错开。
3.3.1.3纵横向扫地杆
3.3.1.3.1
脚手架已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3.3.1.3.2
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离立杆底端≤200mm处的立杆内侧,端部伸出立杆小于100mm。
3.3.1.3.3
横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端部伸出立杆小于100mm。
3.3.1.3.4
立杆基础在不同高度上的,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已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小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上边沿的距离大于500mm。
3.3.1.3.5
纵横向扫地杆钢管端头部已设置了防碰撞的保护塑料堵件。
3.3.1.4连墙件
3.3.1.4.1
脚手架架体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3.3.1.4.2
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布置确有困难的,已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3.1.4.3
脚手架不能设连墙件的,已用通长杆搭设抛撑与架体可靠连接。
抛撑与地面的倾角控制在45°~60°,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小于300mm。
连墙件搭设前未拆除抛撑。
3.3.1.5防雷接地
3.3.1.5.1
架体从立杆根部引设两处(对角)防雷接地。
3.3.1.5.2
防雷接地点已布设标识。
3.3.2第二步至顶部连续搭设、检查验收
3.3.2.1立杆
3.3.2.1.1
立杆接长,顶层顶步立杆采用搭接的,搭接长度大于1m,有两个以上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外边缘至立杆搭接部分杆端部的距离大于100mm。
其余各步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3.3.2.1.2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未布设在同步内,已相互错开。
3.3.2.1.3
作业层外立杆与脚手板相交处,已沿水平方向连续布设高度大于180mm的挡脚板。
3.3.2.2横向水平杆
3.3.2.2.1
主节点处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连接。
3.3.2.2.2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根据支承脚手架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小于纵距的1/2。
3.3.2.2.3
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小于100mm。
3.3.2.2.4
使用竹笆脚手板的,脚手架的横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