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3034028 上传时间:2023-04-30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1.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重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重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重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重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重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docx

《重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重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docx

重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

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盖章)

产品类别及名称

申请类别:

首次□变更□延续□

申请日期年月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申请书填写要求

1.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填表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3.手工填写表格或签字时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表中带有“□”的选择项目,请在所选择项目前的“□”中打“√”。

选择“其他”项目时,请在后面注明具体内容。

人员、设备、原辅料表根据实际填写提供。

4.表中“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根据营业执照填写。

5.生产经营项目按照《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填写。

6.提交的文件、证明为复印件的,应当使用A4纸,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有申请人签名。

7.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食药监部门留存。

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申请人对于食药监部门告知的食品安全要求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被告知的义务,对所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并作出如下承诺:

1.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食品安全标准或食品质量规范要求。

2.不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3.在核定的登记范围内生产经营,不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4.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食品质量规范)规定以及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本申请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单位盖章):

承诺日期:

年月日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依据申请人执照填写。

执照上未注明法定代表人的,则填写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

(首次申请时不填写,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

营业执照注册号

(依据申请人执照填写。

执照未注明注册号的,不填写)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依据申请人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

执照上未注明社会信用代码的,方可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

(依据申请人执照填写) 

生产地址

(有外设仓库的,须在此注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变更事项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文化程度、专业

三、产品信息表

序号

食品类别

类别名称

品种名细

备注

(根据本办法第九条填写,如“粮食加工品”)

(参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如“挂面”;涉及“其他食品”的,本栏不填写)

(参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如“普通挂面

、花色挂面、手工面”;涉及“其他食品”的,填写产品执行标准或食品质量规范中明确的产品名称)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设备、设施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序号

管理制度名称

文本编号

1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

生产关键环节控制记录制度

3

销售记录制度

4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5

其他制度

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

受理通知书

:

    你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经初步审查符合登记受理条件,现予以受理,并将按照《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出是否登记决定。

               年  月  日(盖章)

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

不予受理通知书

:

    你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经初步审查,不符合登记受理条件,按照《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1.

2.

……

               年  月  日(盖章)

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受理、审核表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出具受理通知书文号

年月日

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签名:

年月日

现场核查

意见

经办人员签名:

年月日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生产项目:

登记证号:

XX食登字[XXXX]第XXXXX号

登记证发放日期:

年月日有效期至:

年月日

领证人签字

领证日期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

申请人名称:

核查地点:

核查时间:

核查内容

核查项目

核查原则

项目重要性

分值

扣分

情况说明

原辅料

1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时,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原料。

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验记录,验证资料齐备,如实记录其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不扣分;记录不完整,验证资料不全,适当扣分;无记录或记录与实际严重不符,不得分。

重要

10

2主要原料感官应符合该类产品应有的属性,无发霉、腐败变质和腐蚀,无异味并不含明显的外来杂质。

无过期、污染以及非食品原料。

原料符合规定要求,无腐败、霉变、腐蚀,无过期、污染以及非食品原料,合格;有以上情形的,不合格。

关键

*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范围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应有详细记录,记录应保存2年。

食品添加剂应专柜专人保管,领用有记录。

记录项目齐全,不扣分;存在部分不足,适当扣分;未如实记录或有记录但与实际严重不符,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分;食品添加剂未专人保管的,适当扣分;未专柜保管的,不得分。

重要

7

4申请人所使用的食品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非食品用包装物包装或盛装食品,一次性使用的包装材料不得循环使用。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满足要求,不扣分;未按要求严格实施,适当扣分;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分。

重要

7

生产

用水

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用地下水但应有合格检验报告,不扣分;用地下水无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不合格,不得分。

一般

4

场所环境

1生产场地周围应整洁、卫生,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无各种污染源,不扣分;略有不足,适当扣分;污染较重,不得分。

一般

4

2生活区、生产区应当相互隔离;生产场地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

生活区、生产区相互隔离较远,不扣分;生活区、生产区相互距离较近,有部分影响,适当扣分;生产场地内饲养家禽、家畜,不得分。

一般

4

3生产场地内垃圾应密闭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也应为密闭式,生产场地内不得散发出异味,不得有各种杂物堆放。

生产场地内垃圾密闭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为密闭式,不扣分;略有不足,适当扣分;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分。

一般

4

生产加工区

1加工场地应当清洁卫生,地面平整无积水,地面应用硬质材料铺砌,排水口应有防鼠网。

场地和地面能达到要求,不扣分;略有不足,适当扣分;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分。

一般

4

2生产加工区应有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门窗应严密,不变形,开关自如,纱门窗应便于清洗,墙壁、屋顶无脱落及其他粉尘掉落情况。

相应设施齐全并能达到要求,不扣分;略有不足,适当扣分;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分。

重要

7

3应在生产区入口设置必要的洗手、更衣等设施,并根据生产产品的需要设置紫外灯等消毒灭菌设施

相应设施齐全并能达到要求,不扣分;略有不足,适当扣分;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分。

重要

7

4.加工场所布局应符合相应的生产加工流程要求,生食区与熟食区、原辅料与成品的存放场所应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加工场所布局符合要求,合格;不符合要求,或生食区与熟食区、原辅料与成品的存放场所未分开的,不合格。

关键

*

5库房应当整洁,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

相应设施齐全并能达到要求,不扣分;略有不足,适当扣分;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分。

一般

4

设备、器具

1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或者设备。

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或者设备,不扣分;略有不足,适当扣分;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分。

重要

8

2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一次性使用的容器不得循环使用。

达到规定要求,不扣分;

略有不足,适当扣分;

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分。

重要

8

人员

1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达到规定要求,不扣分;未按要求严格实施,适当扣分;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分。

重要

7

产品标识标注

1.生产加工散装食品的,应当在盛放该食品的容器上采用贴标或者挂牌等方式标识生产者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简易包装的,还应当在包装上标识出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成分表(配料表)等,并清晰、醒目标识“小作坊食品”字样。

符合要求的,不扣分;略有不足的,适当扣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重要

7

产品销售管理

2应当建立出坊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建立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相关制度制定合理,有台帐,完整,不扣分;制度内容需完善,略有不足,适当扣分;无相关制度或制度不合理,不得分。

重要

8

扣分合计:

不合格关键项项,重要项和一般扣分分。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现场核查,不合格关键项项,重要项和一般项得分分,已确认无误。

登记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现场检查人员意见:

符合登记条件

不符合登记条件

核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

注:

1.现场核查项目分为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三类,关键项的“扣分”栏填合格或不合格;重要项和一般项共计100分,“扣分”栏填所扣分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