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故障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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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故障应急预案
Q/SLH
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LH-SDJS01-2013
发电机故障事故应急预案
BreakdownOfElectricityEmergencyplan
2013-08-30发布2013-09-30实施
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发布
编写:
审查:
校核:
批准:
Q/SLH1
Q/SLH-SDJS01-20131
第一章总则4
第一条编制目的4
第二条编制依据4
第三条适用范围4
第四条与其他预案的关系5
第五条工作原则5
第二章单位概况5
第七条危险分析6
第三章应急保障7
第八条机构与职责7
第九条物资与装备8
第十条通讯与信息8
第十一条应急人员培训8
第十二条预案演习8
第十三条员工教育8
第十四条互助协议9
第四章应急响应9
第十五条接警与通知9
第十六条指挥和控制10
第十七条报告与公告11
第十八条事态监测与评估11
第十九条公共关系11
第二十条应急人员安全12
第二十一条抢险12
第二十二条警戒与治安14
第二十三条人员疏散与安置14
第二十四条医疗与卫生14
第二十五条现场恢复14
第二十六条应急结束14
第五章预案管理15
第二十七条备案15
第二十八条维护和更新15
第二十九条制定与解释部门15
第三十条实施时间15
第六章专项应急处理预案15
第三十一条专项预案15
第七章附件24
第三十二条发电机设备故障应急响应程序24
第三十三条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人员名单及电话清单25
第三十四条上级机构及联系电话清单26
第三十五条通讯录26
第三十六条物资与装备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发电机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机制,最大程度的减轻事故的影响范围,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尽快恢复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管理标准》、《运行规程》等规程、制度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生的达到华电国际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的发电机设备事故,用于指导发电机设备事故时的报警、处理、抢修、恢复等全过程。
第四条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发电机设备事故现场预案,当事故规模达到华电国际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时,可能用到《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
第五条工作原则
在发电机设备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
第二章单位概况
第六条应急资源概况
发电机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理过程主要是由运行人员对事故设备或系统进行停运和紧急隔离,防止事故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由维护人员对发电机组进行抢修,尽快恢复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如在故障时或抢修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还需要医护人员的支持。
1、人力资源:
发电运行部集控中心运行人员、现场值班的运维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2、应急物资、装备资源:
公司在各运维中心营地都设置了专门的备品备件库房,对常用备件及重要元件进行了储备,并制定了备品备件领用、补充管理制度,保证为事故情况下的抢修提供物资保障。
3、上级应急机构或社会的可用应急资源: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后勤服务人员、运输用车辆;木里县的公安(消防)中队、武警部队、木里县人民医院;设备、备品配件制造厂家及其技术服务人员等。
第七条危险分析
发电机设备事故的主要风险:
1、发电机设备事故可能将给全厂设备的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可能造成全厂停电。
2、发电机温度过高可能引起绝缘降低,影响设备使用寿命。
3、发电机绝缘损坏可能引起定、转子短路,造成设备损坏。
4、发电机定、转子短路可能引起发电机着火,造成附近设备损坏事故。
5、发电机组转速过高、运行在振动区域等原因容易引起机组振动过大。
6、发电机组振动过大可能引起转动部分固定件松动,造成机组转动部分移位。
7、发电机组转承油位降低、冷却水中断等原因可能引起瓦温升高,造成轴瓦损坏。
8、引发人员伤害事故:
发电机短路、燃烧等可能发生人员烧伤、电击和有毒气体伤害等。
第三章应急保障
第八条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发电机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值长是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过程的指挥工作。
发电机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值长
副组长:
发电部主任、副主任
成员:
发电部专工、集控中心运行人员、运维中心运维人员、义务消防人员
(二)应急组成员职责
应急组成员
职责
组长
是事故现场的总指挥,负责组织应急组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承担应急指挥工作。
副组长
负责协助组长组织事故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集控中心运行人员
按照应急组长的指令,具体负责事故发电机组应急处理中的设备操作,完成与非事故设备隔离任务,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事故处理的详细记录。
运维中心运维人员
按照应急组长的指令,负责事故发电机组的设备检查,对运行设备进行巡检,对自己分管的设备进行事故抢险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运行部专工
为事故现场应急人员的系统隔离、设备操作、抢险工器具的使用提供技术指导。
义务消防队员
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工作。
第九条物资与装备
物资与装备见附件。
第十条通讯与信息
事故发生后,运行、运维值班人员应利用已有的调度电话、程控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等进行应急通信。
第十一条应急人员培训
发电运行部制定切实可靠的培训计划,内容包括: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维护工器具的使用、消防器材的使用、自动喷淋系统的操作、心肺复苏法、紧急救护方法、自我防护技能等。
加强运行(运维)人员事故预想内容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危害程度。
第十二条预案演习
本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
检验本预案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并对演习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
第十三条员工教育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中必须包含发电机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方面的内容,使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和技能;让员工了解工作中其潜在危险的性质和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了解预先指定的主要及备用疏散路线。
第十四条互助协议
公司与西昌市、木里县人民医院、消防队、设备厂家等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必要时寻求外部应急支持。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接警与通知
(一)报警方式
2、口头报告报警。
(二)接警
值长接到发电机设备事故报警后,应做到迅速准确地询问清事件的以下信息:
1、发电机设备故障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2、有无人员受伤、受伤部位、受伤程度。
3、发电机设备故障的原因、性质、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
4、发电机有无着火、火势大小和范围。
5、发电机故障对全厂设备运行的影响程度。
6、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5.报告部门、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三)通知
1、值长向调度简明扼要地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及紧急处理措施等,并通知发电部值班负责人;
2、发电部值班负责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根据情况立即通知运行人员、运维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做好事故抢险准备。
3、发电机发生设备事故后,运行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随时听候指令进行事故设备的隔离操作。
4、事故发生时通知对象的联系电话见附件。
(四)事故通报流程
第十六条指挥和控制
(一)由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做出应急响应级别判断。
(二)由应急处理小组组长负责事故处理的指挥与控制,应急指挥部设在集控中心控制室内。
(三)若发电机设备事故严重威胁设备运行安全必须将事故机组停运隔离。
(四)发电机设备事故同时有火灾发生时,运行值班人员应先将着火设备停电,运维人员然后进行灭火,控制火势防止火灾蔓延,立即启动发电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五)由运维人员等组成现场应急队伍,由发电部、安全生产部专工提供技术支持。
(五)由运维值长向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汇报事故现象、设备故障情况、设备损坏程度的具体情况;指挥人员根据汇报情况确定应急处理方案,快速正确的下达指令,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第十七条报告与公告
事故发生后,运维值长接到通知后迅速到事故发生地核实正确无误后向应急组长报告。
第十八条事态监测与评估
发电机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小组要将对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和评估,分析发电机设备损坏情况,全面检查,做出正确的诊断和评估,并随时快速反馈给应急处理小组组长,为整体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公共关系
发电机设备事故发生后,发电部运行人员、运维人员及其他员工XX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对外发布发电机设备事故信息或发表对发电机设备事故的评论。
事故情况公布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
第二十条应急人员安全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危险性往往较大。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须对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设备、现场安全监测等,明确紧急撤离应急人员的条件和程序,保证应急人员免受发电机设备事故的伤害。
发电机设备事故应急重点注意的人身防护措施、规定:
(1)严禁带电工作。
在特殊紧急情况下,需带电进行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并经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临时处理。
(2)如果需要进入发电机风洞进行应急抢修,工作负责人必须确认风洞空气质量良好,照明措施满足要求。
如遇风洞有浓烟或异常气味时,抢险人员必须配带正压式呼吸器或防毒面具。
(3)如果需要进入水车室进行设备事故处理时,严禁站转动部件上工作,防止出现机械伤害。
(4)应急抢修中如有高处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脚手架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并按规定进行验收挂合格证后方可使用,特殊的脚手架还应经过设计。
(5)应急人员应注意身体情况,如感觉身体严重不适,应立即休息或接受救治。
第二十一条抢险
(一)事故抢险力量
运行值长、运维值长、运行值班员、运维值班员、发电部现场值班人员等均属于应急人员,各应急人员随时接受命令,后备应急队员在待令状态,通力协作,完成抢险任务。
(二)运行值班人员分工与操作要求
1、运行值班人员主要负责事故设备的操作,在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的指令下进行事故发电机组的隔离,检查及监视事故情况和影响范围,做好现场汇报联系工作。
2、运行值班人员在处理事故中要精力集中,坚守岗位,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确保非事故设备良好运行。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统筹兼顾,接到命令必须执行重复命令制度,命令执行后,应向发令人汇报。
3、当发电机组发生威肋人身、系统安全运行的事故时,应立即将事故机组切除运行。
(三)指挥人员的要求
事故应急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明事故现场状况,尽量考虑现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发生次生事故,正确果断地下达命令,避免抢险过程中的人员伤亡,保证人身安全,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
(四)其他人员的分工
运维人员迅速划分发电机设备事故区域、正常运行设备区域,在应急处理小组组长下达操作指令后,隔离事故机组,并在发电机设备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做好设备更换、救人、破拆、重要物资转移等工作,尽快控制机组设备事故的发展,防止机组设备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积极营救在发电机设备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
第二十二条警戒与治安
事故发生后,运维人员负责在事故现场设立事故区域,现场保卫人员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未经应急组长同意非应急小组成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第二十三条人员疏散与安置
发电机设备事故出现火灾、飞逸过速等严重设备事故时,威胁人身安全时,与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立即撤离事故现场。
第二十四条医疗与卫生
现场如有人员伤亡,启动相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现场恢复
运维值长做好现场事故处理记录,并做出标志、绘出现场简图,勘察事故现场,为查找事故原因收集有关证据。
应急人员拆除安全措施、标志及遮栏,清点工器具,恢复通道,撤除警戒,现场清理结束。
在恢复现场的过程中注意防止误碰带电设备、人身触电、高空坠物等,防止恢复现场的过程中发电机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二十六条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理后运维人员向集控中心运行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注意事项,运行值班人员应将事故发生的现象、时间、处理过程如实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中。
经综合分析和全面检查确认,报公司生产副总批准后,由应急组长下达终止事故处理的指令,撤出应急人员,由事故应急转向事故抢修工作,进行事故调查和后果评价。
第五章预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备案
本预案由发电运行部负责备案。
第二十八条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由发电运行部负责修改、更新,本预案每年评审一次,并提出修订意见,如果公司所辖电站主要设备有大规模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应重新评审。
第二十九条制定与解释部门
发电运行部负责制定和解释本预案。
第三十条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六章专项应急处理预案
第三十一条专项预案
(一)发电机温度异常升高
处理:
1、检查发电机的有功负荷或定子电流是否超过了额定值,如超过标准,调节有、无功负荷使定子电流恢复至正常值。
2、检查冷却水水压、流量是否正常,调节空冷器总进水阀开度进行调节,如不能恢复正常,则检查供水泵上水情况,必要时将技术供水切换至备用水泵。
若系尾水冷却器堵塞,改变技术供水方式为压力钢管供水。
3、检查发电机空气冷却器风道是否畅通,检查冷却水压及空冷器的出风温度是否均匀,如不正常应进行调整。
4、若空冷器堵塞造成水路不通,则应短时加压供水,但水压不能超过最大允许值。
5、若空冷器进、出水阀阀芯脱落在关闭侧,则应联系调度,转移机组负荷降低机组出力运行,控制冷、热风温度不致过高,同时汇报发电部,请示处理意见。
6、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降低温度时,则应联系调度,减少机组有功负荷,如温度持续上升,则联系调度申请停机,同时汇报发电部及分管领导,请示处理意见。
(二)轴承油槽油位不正常:
处理:
1、若油槽油位降低,则检查管路或阀门有无漏油,排油阀是否误开。
根据情况关闭排油阀或对渗漏进行处理并加油至正常油位,如渗漏偏大并无法处理则应立即联系调度停机处理。
2、若油位升高,油水混合告警信号动作,则表示轴承冷却器漏水,应立即联系调度停机处理。
3、在此处理过程中应严密监视机组轴承的温度。
(三)轴承冷却水中断:
处理:
1、如供水泵故障,切换机组技术供水至备用水泵或压力钢管供水,并查明原因。
若系机组总冷却水电动阀误关所致,应立即开启机组总冷却水电动阀。
2、若轴承冷却水进、排水阀因振动自关或阀芯脱落在关闭侧,则重新开启适当位置或申请停机更换阀门。
3、若进水管破裂或轴承冷却器漏水引起冷却水中断,则立即联系调度停机处理。
4、若电源故障短时间内不能恢复造成机组供水泵停运,将机组技术供水切换至压力钢管供水。
5、在此处理过程中应严密监视机组轴承的温度变化情况。
(四)轴承温度升高:
处理:
1、检查冷却水水压、流量是否正常,调节进水阀开度进行调节,如不能恢复正常,则检查供水泵上水情况,必要时将技术供水切换至备用水泵。
若系尾水冷却器堵塞,改变技术供水方式为压力钢管供水。
2、若轴承油槽油位降低,则加油至正常油位,并查明油位降低原因。
3、若冷却器进、出水阀阀芯脱落在关闭侧无法开启,则立即联系调度停机处理。
4、若机组振动、摆度较大,则应避开振动区运行。
(五)发电机转子一点接地
处理:
1、测量转子正、负极对地电压,根据测量结果,判明接地情况和接地性质。
2、若转子回路上有人工作,应立即通知其停止工作。
3、在查找、处理过程中,应严密监视机组的转子电流和定子电流的变化情况,并作好“转子两点接地”的准备。
4、用干净白布擦拭转子滑环,然后用低压气对转子滑环进行吹扫。
5、对励磁装置所有设备及测量表计进行详细外观检查,若系励磁测量回路接地所致,经相关专责许可,可将该测量部分或表计暂时退出,直至接地点消除为止。
6、经上述处理无效,联系调度转移负荷停机处理,汇报发电部请示处理意见,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六)发电机定子单相接地
处理:
1、测量10.5kV母线三相对地电压值,判断接地的性质和部位。
2、汇报调度及发电部,并做好接地查找准备。
3、如果是发电机内部接地,应立即转移负荷,迅速将接地机组解列停机。
4、如果是发电机外部接地,应迅速对发电机10.5kV系统的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厂变高压侧、主变低压侧、励磁变高压侧、母线及机组的电压互感器),查明原因,尽快消除,并按调度的要求处理。
5、经上述检查未发现接地点,应进行分割选择,选择顺序为:
先厂变(倒厂用电,拉开厂变高压侧开关),再发电机(转移负荷,拉开机组出口开关),最后拉开主变高压侧开关。
6、经选择后,根据接地信号的指示范围,进一步查找接地点,在进行分支检查和操作时,必须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的规定。
7、发现风洞内有烟雾、焦味时,应立即将相应机组解列停机,并做好发电机灭火准备。
(七)发电机发生剧烈振荡或失去同期
现象:
定子电流指示剧烈变化,上位机有频繁“定子电流越复限”报;发电机及其母线电压发生剧烈变化,经常是电压降低;发电机有功功率发生大幅度波动,转子电流在正常值附近变;机组发出轰鸣声,调速器剧烈抽动,其节奏与各参数变化合拍;厂内交流照明灯光忽明忽暗。
处理:
1、迅速判明是系统失去稳定性还是单台发电机失去同期引起:
一般失去同期机组变化的幅度比别的机组厉害;失去同期发电机有功功率变化幅度最大,其它发电机则在正常值左右摆动;而且失去同期发电机无功功率变为零或负值,另一台发电机无功功率增大,即两者变化趋势正好相反。
2、在规定范围内尽可能增加励磁电流,必要时降低发电机的有功负荷,为恢复稳定和同期创造有利条件。
3、如果采取上述措施仍不能消除故障,应立即请示调度将机组解列。
4、若判明是因机组失磁而保护拒动引起时,应立即将失磁机组的有功负荷减至零,将机组解列并汇报调度和发电部,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将机组并列。
5、处理过程中应按调度命令采取相应措施,系统振荡时应按《调度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发电机非同期并列
现象:
发电机受到剧烈冲击、有极大冲击电流;机端电压下降;发电机声音异常,定子电流剧烈变化。
处理:
1、事故初期,应迅速增加励磁电流,以创造同期条件将发电机拉入同步。
2、如系统负荷不允许解列,且机组已拉入同步,应严密监视机组各部温度、声响、异味,加强风洞检查,并尽量联系调度停机检查。
3、如系统负荷允许时,可将发电机解列停机,测量发电机定子绝缘和转子绝缘,同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检查项目主要有:
同期装置及相关的二次回路、定子端部线圈、定子端部紧固体、转子线圈连线、转动部分的紧固螺丝、转动部分连接件等是否正常。
4、若未能拉入同步,保护也未动作跳闸,则应立即解列停机检查,找出非同期并列的原因并消除。
5、检查处理后对机组零起升压,正常后,经请示运行部负责人同意可将机组并入系统运行。
(九)发电机差动保护动作
现象:
机组发出强烈冲击声;上位机上发出“发电机纵差保护动作”信号及语音报警;发电机出口开关、灭磁开关QFG分闸,机组事故停机。
处理:
1、做好发电机差动保护动作后检查的安全措施,通知相关人员检查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2、对发电机差动保护范围内的一次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发电机内部),检查有无短路灼伤痕迹。
3、测量发电机定、转子绝缘电阻。
4、如未发现任何异常现象或在事故原因消除后,请示公司生产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启动机组进行递升加压试验,升压过程中应严密监视发电机定子三相电流为零,发现异常立即停止递升加压试验并停机处理,如升压试验正常,即可并入系统。
(十)发电机复压过流保护动作
现象:
发出发电机复压过流信号;事故机组出口开关、机组灭磁开关QFG分闸,机组事故停机。
处理:
1、立即对复压过流保护动作范围内的一次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发电机内部),检查有无短路痕迹。
2、测量发电机的绝缘电阻。
3、若事故时纵差保护退出运行,则应按纵差保护动作处理。
4、如未发现任何异常现象或在事故原因消除后,请示公司生产分管领导同意可启动机组进行递升加压试验,升压中过程中应严密监视发电机定子三相电流、电压,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处理,如升压试验正常,即可将发电机重新投入系统。
(十一)过电压保护动作
现象:
发出过电压动作信号,事故机组出口开关、灭磁开关QFG分闸,机组事故停机。
处理:
1、若是机组甩负荷造成,可立即将发电机重新并入系统。
2、若机组在空载(未并网)状态下发生过电压保护动作,应检查励磁装置及过励限制定值是否正确。
3、若动作原因不明,则应对发电机作递升加压试验,若递升加压试验未发现异常,则应检查保护是否误动,待检验正确后,即可将发电机投入运行。
(十二)转子回路两点接地
现象:
转子电流突然增大;无功负荷下降,定子电流增大,定子电压下降;发电机进相,甚至失步;机组发生较大摆动;机组失磁保护可能动作。
处理:
1、如失磁保护拒动,应立即将发电机紧急停机。
2、检查转子回路是否有短路现象,测量转子正、负极对地绝缘,根据测量结果,判明接地情况。
(十三)发电机失磁保护动作
现象:
上位机发出“失磁保护动作”信号,事故机组出口开关、灭磁开关QFG分闸,如失磁保护拒动,定子电流变动并增大,转子电流显示为零或接近于零;有功功率变动并降低,无功功率显示进相;母线电压显示降低并变动。
处理:
1、如果失磁保护拒动,应立即将机组有功负荷减至零,然后解列停机检查;联系调度并通知相关人员查明失磁保护拒动的原因并消除。
2、检查转子及励磁一次回路是否有短路或开路现象。
3、检查是否励磁装置故障引起失磁。
(十四)电刷、集电环打火
处理:
1、适当减少发电机的无功负荷。
2、只能一人穿上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使用干净、干燥的白布擦拭集电环的表面。
擦拭集电环的过程中必须特别小心,扣紧袖口,发辫应放在帽内,不使衣服及擦拭白布被机器挂住。
3、用低压压缩空气对发电机电刷、导电环、刷握、集电环进行吹扫、清洁。
4、检查发电机电刷有无过短和发卡现象,调整电刷使其与集电环接触良好。
5、如果上述措施无效或已经形成环火时,应将发电机解列停机,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十五)发电机着火
处理:
立即启动发电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七章附件
第三十二条发电机设备故障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过程。
第三十三条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人员名单及电话清单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值长
应急组长
吴晓军
发电部主任
龚科
发电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