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新城南区ZH06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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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新城南区ZH06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镇海新城南区[ZH06]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结合镇海行政中心新选址的确定和高教园区北区的逐渐形成并成熟为镇海新城的开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04;
(3)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5)《宁波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07.10;
(6)《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8)《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2004—2020)》;
(9)《宁波高教园区北区分区规划(2004—2020)》;
(10)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11)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12)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新城南区规划范围为望海路(世纪大道)以东、东外环以西、雄镇路以南、中官路以北围合的范围,总用地面积约9.77平方公里。
1.4规划建设范围
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和《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2004—2020)》为依据,确定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新城南区:
望海路(世纪大道)以东、逸夫路西南、中官路以北围合的范围,总用地面积约7.57平方公里。
1.5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
1.6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交通影响评估、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7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8其他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新城南区功能定位为高教园区北区的组成部分和公建配套服务区;高品质的城市居住新区。
主要职能包括高教园区北区的公建中心,为高教园区北区提供完善的商业服务功能和部分研发功能;具有良好的环境景观的绿化中心,提升整体环境品质;城市北部主要的居住新区,同时为周边产业区和高教园区北区提供居住配套。
2.2发展目标
体现“滨水宜居、繁荣活力、特色魅力”的总体发展目标。
2.3发展规模
新城南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923.2公顷,规划人口约14万人(包括高校居住人口0.5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66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新城南区形成“一心、一区、一廊、两轴、七个规划控制单元”的总体布局结构。
“一心”:
片区绿化、公建中心。
“一区”:
庄市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区。
“一廊”:
联系生态带、片区绿化中心、甬江滨江绿带的生态绿化、文化休闲廊道;“两轴”:
分别为沿西陆路和兆龙路两侧的公建发展轴;“七个规划控制单元”:
以主要交通性干道划分的七个规划控制单元。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
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新区每个控制单元的用地规模以0.8—1.5平方公里左右为宜。
新城南区规划面积9.77平方公里,规划划分为7个规划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ZH06-01至ZH06-07。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开发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镇海新城南区开发总量控制为1200万平方米。
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开发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新城南区规划居住用地479.6公顷,占南区规划总建设用地的51.95%。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401.3公顷,其他居住用地6.5公顷,中、小学用地71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x2)0.8公顷。
4.2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区级—街道级—社区级三级设置。
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为高教园区北区的公建核心,主要布置商业、文化、体育、教育科研等用地,服务于整个高教园区北区,辐射骆驼片区以及周边的江北、镇海区域。
南区街道级公共设施用地为在庄市老镇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庄市公建中心,主要布置商业金融业等公共设施用地。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布于各居住社区内。
新城南区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61.4公顷,占南区规划建设用地的17.49%,人均11.5平方米。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0.2公顷;商业金融业用地86.0公顷;商办混合用地15.6公顷;文化娱乐用地6.5公顷;医疗卫生用地3.6公顷;教育科研设计用地36.1公顷;文物古迹用地2.0公顷;其它公共设施用地1.4公顷。
4.3工业仓储用地
规划对新城南区内的工业仓储用地分期全部进行搬迁。
4.4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建设场地、菜场、超市各项设施。
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中心。
06、历史文化保护
6.1保护规划
6.1.1商帮文化保护区
新城南区绝大部分属于商帮文化保护区范围内,该区域内规划建设应以商帮文化、地方名人文化的挖掘与发展作为重要主题,保护并挖掘各处与地方商帮与文化名人相关的历史建筑群、构筑物等,严格修缮与维护。
保护区范围内的各处历史建筑群不允许拆除或改变,并必须按照风貌要求原样原修,或者改善内部环境及赋予其合理的功能。
6.1.2庄市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区
(1)保护范围
总体保护范围以庄市老街两侧的历史街区为主体,并结合道路、水系等的分布来划定。
保护建筑保护范围根据各保护建筑的平面格局与保护现状来划定。
保护区保护范围为庄市老街各处保护建筑群与街巷水系构成的完整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以周边分区规划机动车辆道路为保护范围。
(2)重点保护内容
规划按建筑保护与整治措施,将现状建筑分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历史建筑、保留历史建筑、一般历史建筑、其它保留建筑、必须拆除建筑和其它建筑7类。
规划要求对保留历史建筑在严格按原有风貌保留的基础上,进行原状修整或重点修复。
一般历史建筑
■庄市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图
以局部改建为主,保留建筑的主体部分,可进行改建和局部拆除。
规划范围内新近建设的住宅或公共设施,建筑质量良好,使用性强,且与规划用地和道路调整不发生冲突,规划予以保留。
6.2保护更新模式
庄市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相结合,对区内的建筑采取保护再利用、重建如旧、拆空、拆除新建四种模式。
07、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7.1绿地系统
7.1.1规划结构
新城南区规划形成“一心、一轴、多点”的绿地系统结构。
“一心”为高教园区北区绿化中心;“一轴”为联系生态带、高教园区北区绿化中心、甬江北岸滨江绿带的绿化轴;“多点”为多个公园绿地节点。
沿纵横交错的河道两侧规划的沿河绿带形成绿化网络,加强外围生态带和区块内部的绿化渗透。
7.1.2分类构成
规划绿地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
公园绿地由综合公园、社区公园、街头绿地组成。
7.2水体系统
新城南区规划水域面积55.2公顷。
主要河网水系有浜子港、官仓港、陈倪河、东河等。
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绿廊和游憩步道。
7.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新城南区开放空间系统包括核心开放空间、开放空间廊道、其他开放空间三个层级。
7.3.1核心开放空间
新城南区核心开放空间为核心区内的中央公园和开挖的景观水面。
7.3.2开放空间廊道
新城南区主要开放空间廊道为连接城市生态带和甬江的宽约200米的绿色廊道;次要开放空间廊道包括沿陈倪河、东河、浜子港、官仓港附近的滨河绿色廊道;沿兆龙路、聚兴路、西陆路等主要商业街道;庄市老镇内沿河两侧的步行通道。
开放空间廊道相互交错呈网络状。
7.3.3其他开放空间
为滨河绿色廊道中局部放大的公园和商业街道中的广场。
7.4步行交通系统
结合公园、广场、开放空间廊道、沿主要规划河道两侧的社会开放街头绿地等区域形成地面步行系统。
结合地下过街通道、高架过街通道、步行桥、桥下通道等设施与地面步行系统相连,保证步行系统的连续性。
08、综合交通规划
8.1对外交通
8.1.1规划目标
建立以快速路和干路为主骨架,以轨道站、公路站和大型停车设施等枢纽为节点,骨架网络和轨道线网为发展带,形成点、线和面的有机结合,促成交通顺畅、换乘便捷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营造与镇海新城相适应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
8.1.2快速路
新城南区形成“两纵一横”的快速对外交通系统,“两纵”为东外环路和望海路;“一横”为雄镇路。
8.2区内交通
8.2.1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以骨架网络为依托,合理规划路网和交通基础设施,考虑区域用地的交通出行特性要求,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各种交通方式和谐发展的交通体系,同时做到轨道交通引导城市用地的发展。
8.2.2路网结构
新城南区规划采用“方格网状”+“环形结构”,主要形成“两横四纵一环”的骨架网络,其中“两横”为雄镇路和中官路,“四纵”为望海路、兴海路、明海路和东外环路;“一环”为逸夫路。
8.2.3道路等级
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
(1)快速路
为望海路、雄镇路和东外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均为68米(控制宽度108米)。
(2)主干路
兴海路、明海路、中官路和逸夫路。
红线宽度44-60米。
次干路包括兆龙路、聚兴路、同心路、庄市大道、芳辰路、钟包路。
红线宽度36-48米。
(4)支路
红线宽度为16—24米。
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以完善路网结构,并分散主次道路流量。
8.3公共交通
8.3.1公交专用道
新城南区规划在雄镇路、望海路、兴海路、中官路、逸夫路五条道路的外侧设置公交专用车道。
8.3.2公交场站与首末站
(1)公交首末站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结合用地,本次规划布置2处公交首末站
8.4交通设施
8.4.2社会停车场(库)
新城南区规划社会停车场(库)15个,规划停车泊位2250个。
8.4.3加油加气站规划
共布置加油加气站3个。
10、防灾规划
10.1防洪排涝
10.1.1设防标准
排涝标准:
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当天排出不受淹。
10.1.2河道
区内填河或改变河道走向,必须征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10.2消防
10.2.1消防站布局
设置一处标准消防站,一处辅助消防站。
10.2.2消防水源规划
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源。
高层建筑等消防用水量大的建筑应修筑人工水池确保消防用水。
10.2.3相关要求
消防通道及室外消防栓的配置应严格按相关消防规范要求执行。
10.3抗震
10.3.1设防标准
规划区按地震动参数0.1g(Ⅶ度)的要求进行设防。
10.3.2规划要求
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等地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设防标准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估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加强避震疏散体系建设(如体育场、广场、公园等),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