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园林景观.docx
《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园林景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园林景观.docx(5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园林景观
第四部分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一章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规范
1.一般规定
本规范中使用的名词术语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等标准文件中所列者。
本规范与合同条款、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是一致的,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本规范与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合同文件、其他标准等如有矛盾、缺陷或错误之处,则以标准高者为准,视为乙方已综合考虑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和工期中
各分项(分部)工程均应严格按图纸的规定和要求,甲方或监理的指令进行施工,对图纸的任何变更,均应报甲方批准。
2.工程实施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1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CJJ/T82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J/T34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DB13(J)62园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C205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GB5020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C/T446混凝土路面砖
GB/T9755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1503实木地板块
GB/T153针叶树锯材
LY/T16365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
GBJ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30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259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85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126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2在合同履行期间,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应按修改或新颁的内容执行。
2.3倘若本规范及图纸中对材料和工艺并未做出规定,已颁布的现行标准也无明确叙述,则乙方须在订购材料或施工前,应要求甲方、监理进一步阐述有关事项。
2.4对于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的任何部分,当乙方报经甲方、监理审批后,也可采用,但这种批准不免除或减轻此之外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关于原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与所建议改用的其他标准或规范之间的差异,应由乙方在向甲方、监理的报告中详细说明,并在期望甲方、监理批准的日期前至少数14天提交。
如甲方、监理认为乙方所建议改用的其他标准或规范不能保证工程达到相同的质量时,则乙方仍应执行原采用的标准或规范。
第二章工作范围
1.工作范围说明
本款给出的本工程承包范围描述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绝对准确的。
乙方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合同图纸并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工程内容。
乙方应在投标报价前和开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踏勘,认真了解、咨询、调查施工区域内所有地下隐蔽工程情况。
尤其是地下军用电线电缆和已有管线电缆、施工管网的标高和保护工作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养护期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第三章工程技术要求
一、园建篇
1.总则
1.1为了对工业园区硬质景观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硬质景观品质,改善园区景观效果,节约建设资金,确保园区景观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随优良施工做法的出现,阶段性更新。
2.场地平整基础开挖
2.1根据设计图纸。
认真核对施工单位定点放线,特别是边界线、标高。
2.2土方开挖前,须和相关部门确认开挖地段的地下管线情况,并向施工单位交底。
土方开挖过程中,施工单位须派专人负责指挥,针对管线埋设不明确的部位,须先试探后开挖。
2.3根据挖土的深度及土质要求,按规范要求放坡或用挡土墙支撑。
2.4基坑开挖不得超挖、扰动基底土壤,达到标高后进行夯实,夯实的密实度达到设计或者DB13(J)55-2005要求,不得出现有弹簧现象,如碰到是软基,必须按照规范要求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3.垫层施工
3.1灰土垫层
3.1.1材料标准
1)石灰应用块儿灰,使用前充分熟化、过筛,熟化石灰颗粒的粒径不得大于5mm;
2)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内不得含有有机物质,颗粒粒径不得大于15mm。
3.1.2施工标准
1)石灰与粘土混合料的体积比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搅拌均匀,混合物的含水率要达到规范要求(工地检验方法:
以手握成团,两指轻捏即碎为宜)。
2)摊铺时严格控制虚铺的厚度(设计上的厚度是指压实后),分层夯实。
3.2混凝土层
3.2.1材料标准:
混凝土标号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及复试实验报告。
3.2.2施工标准
1)模板边界线、标高、桩高及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2)混凝土浇筑时,插入式振动器及平板振动器配合使用,做到均匀振实,不得遗漏。
3)混凝土浇筑完毕,12小时以内加以覆盖浇水,保持混凝土湿润,养护期不少于7昼夜。
4.块料面层
4.1石材类(大理石、花岗岩、板材等)
4.1.1材料标准
1)天然大理石、花岗岩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花岗石建筑板材》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制》(强制性)的规定。
石材观感要求见下表:
2)各种石材面层材料,应全部在厂家加工成型,须保证材料加工精度;为避免尺差,石材应全面采用红外切割(误差±1㎜),尤其是弧形材料。
3)砂浆标号符合设计要求,特别注意含水率(用手捏,放手成团,不散开),厚度一般为3-6cm。
4.1.2铺贴质量标准
1)石材铺贴的施工放线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制作施工样板,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实施。
2)石材铺贴中,流线造型铺贴放线必须顺畅,分界线必须保持平滑、圆润。
3)设计图纸中所标注石材铺贴的放线尺寸仅为基本尺寸,施工放线时必须要注意面材、型材尺寸,按照模数进行防线、排版,不应出现长度小于1/2模数的材料,保证铺装的最佳效果。
4)施工过程中,必须针对材料进行筛选,对有明显色差、裂纹、缺棱、掉角、翘曲和表面缺陷(石线、水纹、色斑等)等不符合设计以及相关规范要求的,应予剔除。
5)施工过程中,针对重点区域使用的石材各个表面必须使用石材保护剂进行防护;石材在施工现场经过再次打磨的,须重新进行保护剂处理。
6)石材铺贴前,先确定排水坡度,并考虑接口,收口的处理;注意铺贴过程中外露表面(含顶面、侧面、底面)相同材质的材料处理方式一致,不得出现处理方式不同现象(设计另有要求除外)。
7)不同材质、规格材料衔接处,铺贴表面平整,线条顺滑,缝隙均匀;相似铺贴不处于同平面时,接缝应对齐。
8)石材铺贴表面平整度控制好,铺贴后接缝高差不大于1mm,严禁打磨;石材在施工中应尽量将四块石材的角部铺贴成同一高度。
9)石材铺贴的过程中,伸缩缝所留的位置必须与混凝土垫层的伸缩缝对齐,具体做法按设计要求。
10)异形石材铺贴的细部处理注意点
a.转角处石材铺贴必须使用整块异形石材,不得在转角处用若干小块石材拼贴。
b.弧形石材铺贴施工中,材料弧度必须符合设计图纸标注要求,拼接处必须等分切割,切割方向指向圆心,缝隙等宽,并不得有表面破损、缺棱掉角等现象。
11)挡墙石材铺贴的细部处理注意点
a.景墙压顶在拼接时必须要求所有单块压顶石材尺寸一致,并且在拼接时要保证脊线的挺直和边界线的顺直,同时要保证每块压顶石材标高的一致。
b.打胶为保证石材贴面不返碱,建议最好采用留缝,打胶的方式进行石材拼接,并且要保证打胶的饱满度,确保雨水不会进入基层。
c.转角拼接景墙贴面材料在转角时必须精细施工,面砖是文化砖时需使用转角砖,石材需对边角进行45度磨角进行拼接。
12)道路铺装细部处理注意点
a.人行道铺装与收边侧石收口处要拼接缜密。
b.石材平面铺贴涉及到曲线段时,为了保证拼缝方向与行走方向一致,铺装石材必需使用弧形板过渡。
c.当侧石与平石是错缝排列时,拼缝必需始终保持居中错缝。
13)石材铺贴缝隙间距均匀一致。
a.石材铺贴施工前,先在垫层上弹线;施工时,沿板缝挂线施工,并在板缝间隙用固定厚度卡子控制。
b.密缝
对于密缝铺贴的广场来说,关键的控制点就在于每块石材在切割时必须严格控制石材的尺寸和边线的齐整度。
c.留缝(勾缝、扫缝)留缝铺装缝宽依设计要求,铺装施工过程中需用工具(如挂线、十字花)辅助控制缝宽,尺差不应超过1mm
勾缝前,针对缝内的垃圾必须进行清理,铺装留缝宽度与勾缝的深度必须严格控制一致,并要保证勾缝饱满。
d.石材铺贴中拼花、收边等部位,尺寸小于150㎜且连续铺装的分隔或穿带,做出一片整板,中间可切割假缝。
e.在绘制石材排版图阶段,注重通缝效果;施工过程中,关注通缝效果,并注意不同宽度缝隙的衔接。
f.规则式多材质铺贴,通缝走向须平行或垂直于道路走向,板间缝均匀;不同界面交接处要顺直,平整度一致,无污染;平面与立面无缝衔接。
14)不同材质交接部位的细部处理注意点
a.涂料面层与石材贴面相交时可增加一条线条,将两种不同的材质在线条两侧的阴角里进行收口处理。
b.根据设计要求,当栏杆、柱体等延伸进入墙体及地面时,在接口部位必须处理仔细,并打胶收口。
c.楼梯踏步或平面铺装撞至立面时,可采用打胶的方式进行对接缝处的处理,这样可以防止雨水和灰尘的污染,尤其在立面材料是涂料或文化石时,可以解决收口不齐,污染踏步石材的问题。
d.平面铺装撞至立面时,铺装与立面交接部位的留缝不应大于5mm,并进行打胶收口。
15)楼梯踏步铺装的细部处理注意点
a.每格楼梯踏步的间距及高度需一致;踏步的侧面线条样式需与正面一致。
b.根据具体情况,为满足踏步收口的完整性,可将楼梯踏步间距及尺寸进行适当的微调。
c.楼梯扶手的坡度与踏步的坡度必须保持一致。
d.多级楼梯踏步转角的拼缝必须保持上下一致。
e.楼梯踏步的侧面如果没有设置栏杆底座,则扶手立管需设置在每格楼梯居中的位置或在每格踏步中间均分;如果设置了栏杆底座,则踏步撞至底座的部位需进行打胶,防止渗水、积灰。
16)其它部位的硬质景观细部处理注意点
a.对于施工中的破损石材的修复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若实在无法修补则只能采取更换的办法或改变表面处理方式来解决。
b.道路铺装中不能出现有可能引发危险的尖角锐角等突出物。
17)石材铺贴完工后,铺装面平整,不积水、不空鼓、缝对齐,对已完成的面层铺一层沙起养护及保护作用。
4.2彩砖类
4.2.1彩砖材料标准:
1)彩砖质量要求符合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以及图纸设计要求。
2)表面必须有必要的防滑功能,以保障行人及车辆的安全;外露表面应平整,并有倒角;饰面层的厚度不应小于5mm,表面花纹图案的沟槽深度不得超过面层(料)的厚度。
3)外观颜色均一,色差不明显,无掉色现象;正面无裂纹、无缺损、无缺棱掉角;无分层现象,裂纹最大尺寸为10mm。
4)强度等级不低于Cc40。
耐磨性(磨坑长度)不超过28mm。
抗冻性,冻融循环50次后外观无损害,强度损失不大于20%。
4.2.2铺贴标准
1)彩砖铺地在确定铺设模式时需与彩砖规格和铺设排版统一考虑,确保铺设时效果最佳。
2)质量要求:
缝对齐、平稳、不积水,砖与砖夹紧,缝填满砂,不出现松动。
3)对已铺完的面层,覆一层砂做好成品保护。
5.碎料面层
5.1水洗石米
5.1.1材料标准:
石米的大小应符合设计要求,圆型、光滑、杂色少、大小基本一致;水泥使用白水泥、黄水泥。
5.1.2水洗石米的施工标准
1)水洗石饰面施工,如作铺地应最少30mm厚,若作墙身饰面应最少20mm厚。
2)水洗石颗粒均匀圆滑,施工中机械拌料均匀。
3)水洗石饰面应具平滑表面,石米之间不应外露明显的缝隙,水泥砂浆面要低于颗粒成活面1/3--1/2。
4)水洗石饰面无空鼓、开裂,表面无杂色,不能出现颗粒外漏、毛刺现象,观感良好。
5)水洗石路面每隔5米应设一道施工缝,材质为10mm宽塑脂,(或8mm宽金属条)。
6)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工程安排时间及程序,完工时注意维护,以免施工现场交叉作业的破坏。
5.2卵石类面层
5.2.1材料标准:
明确设计图纸要求是卵石还是雨花石及规格,事先必须提供样品。
5.2.2铺贴标准
1)卵石粒径均匀,经过过筛挑选;镶嵌的卵石外露1/3左右,卵石表面和砂浆表面均平整,间距均匀、外观一致。
2)卵石分布均匀,表面平整,不积水,不出现脱落及水泥污染。
3)用无污染的材料覆盖,定时淋水保养达到14天,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在养护期间收到损坏。
5.3不规则板料面层类
5.3.1材料标准
1)材料符合设计要求,样板要求。
2)传统冰裂纹(传统冰裂纹包括碎拼和冰裂纹)的形状以五边形为主,六边形、四边形为辅,绝对不用三角形,内角小于90度,外角大于135度,缝不能成直线,不能成十字交叉,每边长度不等。
5.3.2铺贴标准
1)传统冰裂纹铺贴施工放线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制作施工样板,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实施。
2)石材板板边经过切割加工,保证每块板至少5个边,板材短边>150mm。
3)拼铺禁止出现平行纹、直角纹,禁止出现四条以上边缝汇集一个交点。
4)碎拼采用模块化铺砌方法,16块不规则样块为一组,重复铺装。
石材板切割后轻凿毛边,要求板间缝隙(W=5-20mm)均匀,深色勾缝剂勾缝,勾缝面低于板面5mm。
5)冰裂纹石材板边是直边,要求板间缝隙(W=5mm)均匀,并用勾缝剂勾缝。
6)铺装完成面平整,无积水,块料接口无明显高低差。
6.铺装注意事项
6.1井盖安装位置正确、结合紧密、标高与地面相平齐,保持平稳、牢固,井圈(框)、附件吻合、完好,行车无异响;并与周边景观尽量一致,衔接顺滑。
6.1.1当井盖位于种植区内时,应待完成地形后收口,以免井盖的高度影响地形塑造;装饰井盖内的草坪与周围草坪高度、色泽保持一致。
6.1.2当井盖位于硬质景观时,装饰井盖内的铺装材料与周围的材质一致,通缝衔接对齐。
6.2灯具、座椅、乔木等位置与铺贴材料相对位置一致,居中放置。
6.3铺贴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单位:
mm)
备注:
不同形状、不同材质铺贴以及交界处均适用上述规定。
无论是通缝,还是规则错缝,以及缝隙是否在一个水平面内,其中相似材料规则拼贴时,缝格平直允许偏差要求不变;错缝拼贴时,缝隙需对准相邻材料的中间位置。
弧形铺贴时,缝格间隙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2mm。
压顶石材(砌块)各边线、脊线、线条等允许偏差范围适用于缝格平直的偏差规定。
7.木材饰面
7.1材料标准
7.1.1采用木材根据《针叶树锯材GB/T153-2009》规范相关规定,采用规范中一等标准,木构件无弯曲变形及明显裂纹。
7.1.2木材需进行脱水及防腐防蛀处理,木材含水率不超过19%。
7.1.3防腐木须采用ACQ防腐程序,加压、浸泡的处理法,需符合《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LY/T1636-2005》标准中分类C3相关要求。
木构件在防腐处理前,应裁剪到最后的截面尺寸,以消除已处理木材再度切割、钻孔的必要性。
少量木材若有切口和孔眼,应用原来处理用的浓缩防护剂涂刷封闭。
7.1.4木材均要求木节少,无虫蛀,少开裂的木方,并严格进行户外处理,做好防虫、防腐、防变形、开裂,风干、脱水及户外专用油漆处理。
7.2施工标准
7.2.1木铺装
1)木铺装安装过程中,按照蓝图要求进行放线,确定标高,龙骨安装牢固:
龙骨为金属构件时须做防锈处理。
2)无钉眼木铺装中,木板面宽<100用单排钉,木板面宽≥100用双排钉。
3)宽<100,用单排钉,木板面宽≥100,用双排钉,板面须先钻半孔深(螺丝钉眼直径及孔深保持一致,平面上要在一条直线上),后拧入钉头与板面平,严禁用无螺纹钢钉直接钉入。
4)木铺装表面平整、光洁,无明显戗搓、刨痕、锯痕、锤印、缺棱等损伤。
5)木地板之间缝隙宽度一致,板条横纵向通缝衔接对齐;表面平整度(2米直尺检查),允许偏差3mm。
6)木铺装行列(接缝)直线度(5米长内),允许偏差3mm;拼接位置规则、有规律交错进行。
7)油漆应根据设计规定的用料,油漆的效果应颜色均匀一致、木纹清楚,无刷纹,不允许出现流坠、皱皮现象。
7.2.2木亭、廊架、木桥等木制品
1)木制品裁口、起线顺直,割角准确,高低平整;结头榫拼接严密,板缝转角通缝角度一致。
2)木制品螺栓孔、钉眼、木塞等排布和深浅(或外露)应均匀、一致,保证观感统一。
3)与木结构接触的铁构件均需进行有效防锈处理,防止锈迹污染木材。
4)安装时应充分注意地面排水,以免浸水腐蚀,所有安装配件均应使用高质量不锈钢或同等质量的防锈金属。
7.2.3施工完毕后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8.电气安装
8.1材料标准:
各种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以及图纸设计要求。
8.1.1电缆质量要求:
须符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之有关规范;电缆的路径和最小额定载流量须按图所示;每一种规定的电缆型号须由国际上认可和独立的试验室检定其设计及制造均符合有关中国国家规范或IEC出版物;电缆的载流量和电压降须等于或优于IEE布线规程表中所列之值。
其额定值须经调整以适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和当地之条件,即电缆成组校正因子,最高环境温度等。
8.1.2进场材料的验收:
技术资料齐全,其中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3C认证、电工认证、近期送检的CMA检验报告)。
8.2施工标准:
施工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图纸要求。
8.2.1进场施工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杜绝未满18岁未成年人员上岗。
8.2.2施工用电设备要严格控制“一机一闸一漏电”,漏电开关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8.2.3电气照明装置的接地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的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
8.2.4灯具与乔木相对位置准确,合理排布;禁止发生位置与行道树重叠或不等分现象,禁止把电缆埋设在树木土球范围内。
8.2.5裸露基础的灯座处理,顶面高于草皮面30mm,且平行于就近归方铺装,基座形状规整,螺丝拧整齐,水平与垂直的衔接处细致、美观。
8.2.6灯具隐蔽砼基础的灯座处理,灯座底部与草坪、铺装的分界清晰,规避裸露灯座铁板的现象;水池内灯具电缆禁止外露。
8.2.7灯具控制灯座基础立面垂直,使花卉、灌木能紧贴灯座栽植。
8.2.8在满足使用功能的情况下,控制箱隐藏不明显之处,如嵌在墙体中,具体位置由设计师现场指定。
8.2.9施工完毕后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9.给排水施工
9.1材料标准
9.1.1给排水所用管材、管件、配件、器具及设备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9.1.2园林给水管所采用的塑料管或复合管的管材、管件应是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且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设计的规定。
9.2施工标准:
施工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图纸要求
9.2.1室外给、排水管道施工前应摸清地下高低压电缆、电线、煤气等各种管线的分布情况,并做出指示牌或标志杆,同时由监理工程师与相关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协调沟通:
园林给排水管道是否与主体综合管网布置相矛盾;主体综合管网布置是否与园建相矛盾,并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后方可施工。
9.2.2绿化带取水点采用统一做法,设置间距合理,设置位置选择靠近有雨水口或排水沟的位置,离路边30-40cm,其周边应有疏水措施;给水栓材质应耐用,且使用方便、美观;取水点要和周边种植紧密结合,不露土。
9.2.3绿化带雨水口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于低位;绿化堆坡或找坡时应顺畅,以利于自然排水至雨水口;树池内贵重树种或有特殊要求的树种应设排水系统。
9.2.4路边雨水口的设置:
离路边10cm,低于路面5cm,用3-5cm卵石顺接。
采用400*200防盗镀锌格栅铁箅子,缝宽2cm,上铺3-5cm卵石。
9.2.5绿化带井盖采用各专业原有井盖,盖面应低于种植土5cm;井盖边应平行或垂直路边,同一井盖不能跨两个不同功能的区域;需经常开启的阀门井应设置活动井盖,方便开启。
9.2.6公园内重要区域(如主入口、消防道、广场等)且贴有饰面的部位采用不锈钢井盖,其它不重要的区域在原有井盖上加适当的装饰,盖面与地面齐平。
9.2.7所有管道安装完后,管口应进行有效堵封,井口必须设临时挡板,并采取措施,加强材料、设备的保护,防止车辆、施工机械的破坏。
9.2.8施工完毕后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二、种植篇
1.总则
1.1为了对工业园区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苗木种植成活率,改善园区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园区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
2.植物材料规格术语说明
2.1树高、冠宽、冠厚、尺寸均不包括徒长枝,以徒长枝剪除后,量得的尺寸为准。
2.2树高(自然高、稍高、高、苗高)指修剪后梢顶至地面的高度。
2.3冠宽(树冠宽、树宽)指树冠水平方向尺寸的平均值。
2.4树干直径(1.2米高直径、干径)指树干离地面1.2米处的直径平均值(特殊情形,另定者不在此限)双干、多干或分枝树,则以断面积推算之。
2.5冠厚(树冠厚),指树冠厚度的尺寸。
2.6护根土球(宿土球、土柱)指移植前后植株根部周围的土球的直径平均值。
2.7种植土指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8客土指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9定干高度指乔木从地面至树冠分枝处即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植物材料标准
3.1通用标准
3.1.1品种、规格、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外形端正完整(指定特型除外)、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冠部高度应达到苗高的2/3以上。
植物不得产生对人体或环境有妨碍的物质,如杨、柳必须选择雄株,法桐选择结果较少的品系。
3.1.2“全冠”是指:
植物保留原有形状,只能疏剪少量重叠枝、交叉枝、病虫枝、枯枝,禁止短截枝条。
3.1.3植物叶片形态正常,不得枯萎。
3.1.4所有植物必须带土球(土台)移植,并保持土球(土台)完好,禁止裸根移植。
3.2木本植物材料基本品质应符合规定:
3.2.1苗木选择当地适生树种。
南北地区植物萌芽时间不同,苗木选择要以本地苗木为主,外埠产地要选择山东以北,运输时段不超过24小时;在春季模纹用苗可选择江苏。
3.2.2苗木土球(土台)必须完好,直径应为其胸径的8~10倍或者地径的6~8倍,土球厚度应为土球直径的2/3以上;根系断面平整、无劈裂;直径5.0cm以上根系应进行药物处理,防止腐烂和促进伤口愈合。
苗木掘取后立即包装,应做到土壤湿润、土球(土台)规整、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