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桥涵验标培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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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桥涵验标培训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学习材料
各位领导、同仁:
大家好!
新的高速铁路验收标准自出版以来,在各专业暂行验收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相应调整,并对内容进行补充。
为此,今天所讲的内容主要是以桥涵专业为主,结合杭长客专浙江段桥涵工程项目特点,对增加的内容阐述一些个人理解,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
2010年版高速铁路桥涵验标是在《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的基础上,充分吸纳京津、武广、郑西、合宁、合武、石太、东南沿海、沪宁等高速铁路的建设、运营经验编制而成的。
新版桥涵验收标准的编制紧紧把握高速铁路总体技术路线,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路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主要内容如下:
1.落实“六位一体”建设管理要求,对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提出了针对性管理措施。
2.反映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内涵,为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标准化提供了配套性标准规定。
3.强调现代化施工管理手段应用,从积极推广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施工角度,明确了指导性原则要求。
4.体现全方位全过程质量控制理念,在源头控制、过程控制、细节控制方面明确了建设各方的关键性工作内容。
5.突出工程结构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和系统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目标要求,保证高速铁路安全平稳运营。
6.贯彻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增加了工序操作责任人的记录要求,体现对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的质量责任追溯。
7.优化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单元划分、组织程序、实施方法和工作内容。
8.调整了检验项目、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质量检测工作更趋科学、合理。
9.梳理分析了桥涵工程施工中的易发质量通病,制定了针对性控制措施。
10.提出了对特殊环境条件及结构复杂桥梁工程实施风险管理的规定。
11.规定了模板和支撑体系应进行施工设计的要求,确保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和连接可靠性。
12.完善了桩头处理质量控制要求,规定了桩头的凿除方法、凿除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凿除后顶面质量以及桩身与承台连接处的钢筋安装质量等。
13.统一了混凝土连续梁(刚构)纵向、竖向、横向预应力筋的张拉顺序。
14.纳入了钢管混凝土拱桥、钢拱桥、斜拉桥等的施工质量验收内容。
15.细化了防水层铺设、小型构件预制和安装、桥面排水设施施工等的技术要求。
16.明确了桥台、涵洞排水设施系统性、完整性、功能性的核查确认要求。
17.完善了桥涵工程沉降变形观测的有关要求。
★在验标中特别注明:
本标准全部条文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二、桥涵验收单位的划分
1、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
⑴每座特大桥、大桥、中桥为一个单位工程。
⑵对于特别长大的桥梁,一个施工单位担负的桥梁施工范围为一个单位工程。
⑶小桥不超过5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⑷涵洞不超过10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
4、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划分。
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和要求
一)、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
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工序质量的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资料检查:
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抽样检验报告、工序的施工记录、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检验报告等。
3质量责任确认:
对施工作业责任人员质量责任登记进行确认。
二)、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4施工作业责任人员质量责任登记情况真实、全面。
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四)、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重要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六)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当对试块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由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凡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七)、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四、新验标修订部分(摘录)
以下是结合杭长客专浙江段桥涵工程施工特点,针对新验标修订部分进行简要说明。
一)、明挖基础
增加地基处理和基坑回填两个分项工程。
其中,地基处理以每个基坑为一个检验批;基坑回填以每个基坑为一个检验批。
二)、承台
增加基坑回填一个分项工程,以每个基坑为一个检验批。
三)、墩台
新验标对墩台验收分为墩台、锥体及排水设施两个分部工程。
其中,在锥体及排水设施分部工程里面明确锥体填筑、护坡及基础、排水设施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砌体6个分项工程,这也是在旧验标基础进行补充的一部分。
四)、梁部工程
新验标中,对梁部工程进行调整,其中,预应力简支箱梁增加支架法现浇预应力简支箱梁、移动模架现浇预应力简支箱梁、移动支架现浇预应力简支箱梁;混凝土连续梁(钢构)增加转体法制架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钢构)、支架法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等。
五)、桥面附属工程
桥面附属工程在新验标中单独以一个章节形式出现,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部分内容。
从而反映出桥面附属工程质量在高速铁路桥涵工程建设中重要性,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1、防护墙、电缆槽竖墙、接触网支柱基础分项工程
模板及支架、钢筋和混凝土的检验批以每座桥或3公里以上特大桥每3公里为一个检验批;
2、遮板、声(风)屏障、栏杆(挡板)、电缆槽盖板分项工程
模板、钢筋、混凝土及纤维增强砂浆、安装的检验批以每座桥或3公里以上特大桥每3公里为一个检验批;
3、桥梁伸缩装置、防落梁挡块每座桥一个检验批。
4、桥面排水设施每座桥一个检验批。
5、围栏、吊篮每座桥一个检验批。
6、桥上救援疏散设施每处一个检验批。
检验方法及数量按照《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规定执行。
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
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规定进行填写。
对于主控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及监理单位验收记录的内容应填写详细具体;对于一般项目可填写概括性结论。
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规定进行填写记录。
3、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桥梁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并应按规定填写记录。
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单位工程验收包含综合质量验收的内容,综合质量验收应符合验标的有关规定。
应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⑴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中新增加“施工单位各类人员质量登记”一项检查内容;
⑵在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记录表中新增加“桥台、涵洞排水功能检查”和“桥上救援疏散设施功能检查”两项检查内容,检查单位成员增加设计单位。
⑶在桥涵光感质量检查方面:
增加附属设施及排水设施两项检查内容。
六、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
一)一般规定
1、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2、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制造单位应取得规定的现场制梁生产资质。
3、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制造和架设应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工艺细则。
4、制梁台座或先张梁张拉台座应有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应能满足施工各阶段施工荷载的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
折线配筋的先张梁,预应力筋转辙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的模板及支架应有施工设计。
其反拱和预留压缩量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
6、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梁体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一次成型。
7、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混凝土浇筑时,模板温度宜在5℃~35℃,混凝土拌和物入模温度宜在5℃~30℃。
8、梁体混凝土蒸汽养护分为静停、升温、恒温、降温四个阶段。
静停期间棚温应不低于5℃,浇筑完4h后方可升温,升温速度不得大于10℃/h。
恒温养护期间养护环境温度不宜超过45℃,梁体芯部混凝土温度不宜超过60℃,最高不得超过65℃;降温速度不得大于10℃/h。
恒温养护时间应根据梁体拆模(放张)强度要求、混凝土配合比及环境等通过试验确定。
9、自然养护时,混凝土外露面宜采用保湿、保温材料覆盖,梁体洒水次数应能使混凝土表面保持充分湿润,保湿养护时间不应小于14d。
气温低于5℃时,应采取保湿、保温措施,不应对混凝土浇水。
10、梁体养护期间及拆除保温设施时,混凝土芯部与表层、表层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应超过15℃。
11、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的预应力筋张拉工艺,除设计有特别规定外,宜按预张拉、初张拉和终张拉三个阶段进行。
带模预张拉时,内模应松开,不应对梁体压缩造成阻碍。
张拉数量及张拉力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预应力束张拉前,应清除管道内的杂物及积水。
终张拉应在梁体混凝土强度及弹性模量达到设计值后、龄期不少于10d时进行。
预施应力应采用两端同步张拉,并符合设计要求的张拉顺序。
预施应力过程中应保持两端的伸长量基本一致。
张拉期间应采取措施避免锚具、预应力筋受雨水、养护用水浇淋,防止锚具及预应力筋出现锈蚀。
12、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孔道压浆宜在预应力筋终张拉完成后48h内进行。
压浆时浆体温度应在5℃~30℃之间,压浆时及压浆后3d内,梁体及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13、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封锚(端)等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水处理和封堵。
14、制梁支架应有专项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及整体稳定性应能满足施工各阶段施工荷载的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并应进行预压,以消除非弹性变形和测出弹性变形值。
15、桥梁预施应力使用的预应力筋张拉设备及仪表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16、后张法预应力箱梁首孔梁预制,在终张拉前孔道摩阻和锚口(包括喇叭口)摩阻应分别通过试验确定。
17、箱梁出场(厂)应具有出场(厂)合格证或技术证明书、静载试验报告、张拉及放张记录,产品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18、架(移)梁设备和吊(顶)具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满足架(移)梁荷载要求,并应在工地进行静动载试验、试运转和验收,做好记录。
未经验收合格的架(移)梁设备和吊(顶)具,不得进行架(移)梁作业。
19、架梁前应具备墩台里程、支座中心线、支承垫石高程及预埋件等竣工资料,并由架梁单位复核。
20、各类架桥机应经过检查、验收和试吊签证,所有运载工具、走行道路、提升吊架、支承托架等,均应经过重载试验,并有签证记录。
所有吊具、扁担梁均应经过检查、重载试验。
梁上开有吊孔时,其尺寸、位置、预埋件、钢筋布置、运输支点的位置等,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梁上开孔用后应予填满。
21、简支梁在装运过程中支点应位于同一平面,同一端支点相对高差不得超过2mm。
22、预制梁的架设应符合现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督规定》和现行铁道部《铁路架桥机架梁暂行规程》(铁建设〔2006〕181号)的规定。
23、支承垫石顶面与支座底面间隙灌注砂浆强度达到20MPa、千斤顶撤出后方可通过运架设备。
二)模板及支架主控项目
1、模板及支(拱)架的材料质量及结构必须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测量,查阅资料。
2、模板及支(拱)架安装必须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模板接缝严密,不得漏浆。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理干净。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测量,查阅资料。
三)钢筋控制主控项目
1、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相关规定。
⑴钢筋进场时,必须对其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检查,按批检查其直径、每延米重量并抽取试件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试验,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GB1499)等的规定。
检验数量:
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的钢筋,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按批抽样测量直径、称量每延米重量并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试验;监理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检验。
⑵钢筋保护层垫块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垫块的抗压强度和耐久性应不应低于结构本体混凝土的标准。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垫块制作单位每半年提供一次第三方检测报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
⑶钢筋加工及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有关规定。
⑷钢筋接头应设置在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
“同一连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⑸钢筋接头的技术要求和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应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和《铁路混凝土工程钢筋机械连接技术暂行规定》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四)混凝土控制要点
1、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6.2.8条、第6.3.1~6.3.5条和第6.4.1~6.4.6条、6.4.9~6.4.16条的规定。
2、梁静载试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静载弯曲抗裂试验方法》(TB/T2092)的规定。
检验数量:
按规定数量抽检。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检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五)预应力控制要点
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2.1~7.2.5条、第7.3.1~7.3.3条、第7.4.1~7.4.5条、第7.5.1~7.5.6条的规定。
六)防水层控制要点
1、防水层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监理单位检查检验报告。
2、防水层的铺设范围、构造形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
3、防水层的基面应平整、清洁、干燥,不得有浮渣、浮土和油污等杂物,满足防水层铺设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防水层的搭接宽度、铺设工艺和细部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
5、防水层的铺设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试验。
施工单位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6、防水层的表面质量应厚薄一致、粘贴牢固、搭接封口正确,不得有滑移、翘边、起泡、损伤等缺陷,不得渗水。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七、沉降变形观测
在《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中,单独以一个章节出现,对沉降变形观测提出更高的要求,明确了对沉降变形观测检查要求、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一)一般规定
1、桥涵工程沉降变形测量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的有关规定。
2、变形测量基准点应选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工作基点在观测期间应稳定不变;变形观测点应设立在变形体上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
3、观测期间应对变形监测网设施和观测装置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受扰动或破坏。
4、变形观测成果的所有原始观测记录应真实、可靠,具有可追溯性,严格执行责任人签字制度,并应符合竣工文件编制和移交的有关规定。
5、观测期内,墩台基础沉降实测值超过设计值20%及以上时,应及时会同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地质复查,并根据实测结果调整计算参数,对设计预测沉降进行修正或采取沉降控制措施。
二)主控项目
1、桥涵沉降变形观测标布设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的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观察、尺量;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2、沉降变形观测装置的规格、材料及埋设深度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的相关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
3、桥涵沉降变形观测的仪器、观测方法、观测精度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
观测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观测资料。
4、桥涵沉降变形的观测阶段及频次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的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测量记录。
5、桥涵沉降变形观测资料应系统、完整、真实、可靠,满足沉降变形分析评估的需要。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沉降变形观测成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