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项目绿化园建施工班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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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项目绿化园建施工班组
2019年“D”项目绿化、园建施工班组
竞价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
2019年“D”项目
采购人:
泸州兴绿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九年三月
第一章竞价比选须知………………………………………………………….3
第二章合同条款…………………………………………………………………..14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21
第四章主要工程量表(暂定)…………………………………………………..22
第五章谈判申请文件格式……………………………………………………..…23
第一章竞价比选须知
一、采购项目说明
1.本项目2019年“D”项目由泸州兴绿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实施,现采购人泸州兴绿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工作安排,通过竞价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本项目收尾工程的绿化种植、园建施工班组。
2.工程名称:
2019年“D”项目
3.工程建设地址:
泸州市纳溪区
4.资金来源:
自筹
5.本次竞价比选施工范围包括:
项目收尾工程范围的土石方工程、绿化植物种植、驳岸施工等。
植物养护期1年(养护期自项目业主对本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养护期间须及时修剪草坪、灌木,及时清除杂草,保证植物长势良好美观,达到我市城市精品绿地绿化维护标准(维护标准详见附件),养护期满移交时保证苗木100%的成活率。
若有死亡,则按同品种同规格同树形进行补植到成活为止(补植植物养护期1年),否则按市场双倍价值扣除工程款。
以上具体施工范围和内容详见竞价比选文件和报价清单,实际施工范围和内容以采购人根据现场情况的指令为准,结算时以采购人要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结合有效竣工结算资料,工程量按实结算(无论实际施工工程量与暂定施工图所示工程量相差多少,施工班组都应无条件接受,都应履行合同完成本项目施工)。
6.工期:
3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7.工程质量:
按现行的竣工验收标准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
二、潜在施工班组所在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开具建安增值税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若为外地企业,按属地管理办法执行税收缴纳),有足够的垫资能力,能够调用足够的人工、机械,确保项目在要求工期内完工。
2.营业范围及注册资本: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园林景观或绿化工程方面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年检合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施工班组。
3.项目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参加本项目竞价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4.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
技术负责人至少1名,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安全员1名,具备安全员上岗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三、采购报价和最高限价:
1.采用全费用单价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894607.25元。
施工单位所报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不予接受。
同时在工程量清单中公布最高全费用单价限价,施工单位的全费用单价也不得超过最高全费用单价限价,否则,采购人将不予以接受。
2.中选后按所有施工班组中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进行结算,最终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有效的竣工资料进行计算,按中选的全费用单价进行计价。
3.施工班组报价经核算若出现竞价比选申请承诺函所报总价与全费用单价计算总价不一致时,以全费用单价计算总价为准,同时修正所报总价。
修正后的所报总价作为评标价。
4.施工班组管理和其义务、责任
4.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施工进度,本工程对施工班组实行压证施工,在本工程开工前,将按规定对谈判申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等证件进行收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所有管理人员均应报泸州兴绿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一经备案后不得中途变更,否则按违约办法处理。
4.2中选施工班组承担竞价比选分包范围内施工的组织和管理,提供符合本工程竣工资料交档要求的全部资料,并承担安全责任等全部责任。
其责任和义务按《2007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执行。
四、踏勘现场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探勘现场。
但明确规定:
施工班组及其代表不得让采购人在踏勘中负任何责任。
施工班组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
施工班组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谈判申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班组自己承担;未自行到现场踏勘的施工班组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2.采购人向施工班组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能被施工班组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施工班组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1次性报价。
(2)施工班组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竞价比选文件,结合自身施工能力、项目施工条件认真组织施工方案,由于本工程地形复杂,工期紧迫,由施工班组自行考虑材料堆场,不再另行记取二次转运费。
本工程不提供临水临电,需由班组自行考虑。
本次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图做出调整,特别是隐蔽工程无地勘报告,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现场地质情况,并结合以下合同风险责任,对本工程项目(包含人工、材料、机械、施工管理、辅助施工措施及合理利润、税金、风险等)进行报价。
其中风险范围、内容及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班组谈判申请时应充分预计以下(不限于)因素可能导致的施工费用增加的风险:
施工班组应对工地及周围环境进行自行踏勘,充分了解工地的地理环境、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储存空间、装卸条件及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本工程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由施工班组开工前通过对现场水位、地质情况、周边环境等本工程建设特点和咨询有关部门了解并结合施工班组自身的施工技术、施工经验后,确定采用何种施工方案、辅助施工措施并根据该方案,无论施工班组确定的施工方案、措施当否,以及进场后是否需要调整、细化和变更,且若实际施工中监理人或发包人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细化和调整,合同范围内的措施费用均以财政评审的措施费包干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外)。
开挖后由于地质与设计要求的土质不一致,引起的土石比例变化和石质情况变化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化以及满足种植规范要求需换填土等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化,均不作为调整工程合同单价的依据。
施工各项承包工作可能的技术调整涉及的费用和风险;如:
对不良地质情况进行鉴定和提出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需聘请专家的费用,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专业工程与本合同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交叉作业影响及配合费用等均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本工程周边已建成居民住房,土石方工程施工时不允许采用爆破施工;本项目的施工应满足周边安全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影响周边安全,涉及增加的费用由班组承担。
施工用地范围内和建设施工用地红线以外周边的既有建筑物、附着物(如:
树木、青苗以及杆管线)应采取保护措施等可能发生费用,应充分考虑在综合报价价款中;班组施工时,应对已完工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若有损坏,由班组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并承担费用。
施工图上提供的原始地面高程不一定完全准确,施工班组在施工前可以测量,如果发现与施工图不符,可以提出依据并附相关的测量成果并由班组承担测绘费用,报发包人核实;班组在施工前未提出异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范围内的土石方量提出异议。
)路灯照明在竣工验收前试运行期和移交管理单位前运行所产生的电费,均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因雨季导致施工场地积水、沿线挖方段因边坡垮塌需进行处理及苗木损失产生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施工班组按合同约定必须进行的本合同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现场工艺试验、完成本合同工程需要发生的全部试验、检验、检测、验收费用(包含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完成本工程竣工验收直至交付的全部检验、检测、验收费用),此项产生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本工程的财政评审控制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列举了类似品牌或设计施工图选型中型号为唯一品牌(厂家)的所有材料、设备,施工中班组必须按等于或优于该部分品牌的技术参数、材质标准要求进行施工,若发包人发现班组实际使用的该部分材料、设备的品牌或技术参数、材质标准达不到财政评审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或设计施工图中明确的技术参数、材质标准的,发包人将按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办理,即:
班组必须无条件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更换品牌或材质标准(最低标准为:
按工程量清单中列举的类似品牌,同时达到设计施工图要求的技术标准和参数),且发包人对该部分材料、设备的标准控制的更换不补价差。
因非施工班组责任的干扰致使工程局部不能持续的,如:
施工过程中由于周边关系出现阻工(如周边居民等)等特殊情况,由班组自行通过优化施工组织合理调整所影响的工程延长及费用;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停工通知后连续、全面停工15日以内设涉及的所有费用,建设单位顺延工期,不支付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如:
资金利息、闲置机械费、管理人员工资、窝工费、造成施工单位人员以及施工机械多次进出场产生的费用等);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停工通知后连续、全面停工15日以上30日以内,发包人只批准工期顺延,此外的所有风险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如:
资金利息、管理人员工资、窝工费、造成施工单位人员多次进出场产生的费用以及施工机械多次进出场产生的费用等);全面停工超过30日及以上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符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如防尘降噪)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泸州市管理规定的周边道路环境的清洁费,土石方调配、弃土场及弃土费用等;按项目建设地相关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要求的规定,保证本工程建设期间的周边道路安全通行的费用,以及行车、行人干扰费等均视为已包含在综合报价价款中。
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以及材料二次搬运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满足工期要求的赶工及措施费用,质量管理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报价价款中。
竣工测量和竣工文件的编制费由发包人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后至移交给项目使用单位期间的维护、看守、清洁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由于施工图调整产生的放线、测量人工、机械等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之中,不再另计。
6.以上16项产生的量、项在财评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中并不一定包含,但均属于风险包干范围,班组应在报价考虑下浮比例时,根据图纸、清单、现场考察、自行进一步收集资料和了解的结果,综合考虑进行报价,一旦中选,其综合考虑的下浮比例中,视为已经包含上述风险因素,已进入合同价款总价,风险包干。
凡属于上述风险范围内产生的费用一律不再另行计算,由此导致的索赔也不能得到批准,视为该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且一旦施工班组以合同价低为理由,不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及发包人对该部分风险管理的指令的,视为违约,发包人将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费用。
7.竞价比选费用
7.1施工班组应承担其参加本竞价比选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六、竞价比选文件
1.竞价比选文件的组成
1.1竞价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价比选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
第四章 主要工程数量表(无)
第五章 谈判申请文件部分格式
1.2除7.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的2019年3月21日24:
00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价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价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施工班组起约束作用。
1.3施工班组获取竞价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价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价比选文件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施工班组自己承担。
施工班组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价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施工班组的谈判申请文件没有按竞价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谈判申请文件没有对竞价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施工班组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该竞价比选有可能被拒绝。
2.竞价比选保证金(不计利息)
2.1参与报价的施工班组须从基本账户转账提交竞价比选保证金2万元(大写:
贰万元整),在开标前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开标当天以采购人出具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的名单为准。
2.2采购人竞价比选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泸州兴绿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泸州江阳南路支行
账号:
2304343409201043588
2.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比选保证金的施工班组,采购人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参加竞价比选。
2.4竞价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2.4.1如果没有出现竞价比选保证金按规定应被没收的情形,竞价比选结束后,未中选的施工班组的保证金,采购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竞价比选保证金退还到该施工班组的基本账户(不计利息)。
其中:
第二、第三名候选人的竞价比选保证金在30日内退还。
2.4.2中选人的竞价比选保证金在其缴纳基本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5若施工班组有下列情况,将不予退还竞价比选保证金:
2.5.1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5.2在收到中选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2.5.3谈判申请文件有隐瞒、欺诈行为的。
七、履约担保及付款方式
1.履约担保
基本履约保证金:
中选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从基本账户转账缴纳或泸州市国有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采购人一次性退还承包人。
2.付款方式
(1)本项目施工期间按甲方签字核定的工程月进度量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月进度报表应在下月5日前提交,过期不予受理,支付比例按核定金额的60%支付,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核定后支付核定总金额的80%,剩余20%为质量保证金,1年维护期满后付清。
(2)为保证民工工资能及时发放到位,施工班组在申请拨付进度款时,进度款经采购方审定后,预先支付本期应付金额的60%,剩余40%在施工班组提供本期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后一次性付清(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应在项目现场公示3天,并要求民工本人签字)。
(3)施工班组在申请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时,须提供相应的印证资料和证明材料,采购方根据具体实施情况按实结算,施工班组实施标准应不低于《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若施工班组现场措施不到位,采购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方面费用。
八、谈判申请文件的编制
1.谈判申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谈判申请文件和竞价比选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谈判申请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单位。
2.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
2.1谈判申请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竞价比选申请承诺函;
2.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3竞价比选保证金承诺函;
2.1.4保证支付民工工资承诺书;
2.1.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1.6省外企业《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复印件。
2.1.7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技术人员名单;
2.1.8项目经理承诺;
2.1.9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2所有谈判申请文件均应真实、可靠,不得有隐瞒、欺诈行为,施工班组一旦出现隐瞒、欺诈行为,将取消参加竞价比选资格,施工班组缴纳的竞价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选,采购人将取消中选资格,拒绝履行合同,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通过法律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3施工班组应使用本竞价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如不够时可按同样格式自行扩展。
3.谈判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施工班组应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2谈判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应在谈判申请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谈判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或扉面应标明竞价比选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施工班组全称。
3.4谈判申请文件的封面及竞价比选承诺函均应加盖施工班组的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谈判申请文件中需同时提交施工班组的授权委托书。
谈判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谈判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4.谈判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施工班组应将谈判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胶装后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处加盖施工班组公章。
4.2在谈判申请文件的密封袋上应需注明下列标记:
(1)竞价比选工程名称;
(2)施工班组名称;
(3)施工班组地址;
(4)施工班组邮政编码;
(5)2019年3月22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封;
(6)施工班组联系电话;
4.3按4.1条、4.2条所要求的密封和标记,以便因谈判申请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谈判申请文件时,采购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地址及邮政编码将谈判申请文件原封退回。
4.4如果谈判申请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4.1条、第4.2条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志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谈判申请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谈判申请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施工班组。
九、谈判申请文件的提交
1.谈判申请文件的提交
1.1施工班组应将谈判申请文件于2019年3月22日9:
30时前送至泸州兴绿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10号(泸天化集团大楼5楼))会议室。
竞价比选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1.2在竞价比选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谈判申请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价比选活动。
2.迟交的谈判申请文件
施工班组递交谈判申请文件迟到的将被拒绝。
十、比选谈判会议议程
1.比选谈判
1.1采购人将2019年3月22日9:
30时在泸州兴绿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10号(泸天化集团大楼5楼))五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会,并邀请所有的施工班组参加。
施工班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代理人参加的)。
1.2比选谈判会议议程
(1)宣布参加本次比选谈判的施工班组名单。
(2)介绍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监督部门。
(3)宣布本次谈判活动注意事项。
(4)由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检查施工班组参会人员资格和身份证件。
(5)由施工班组推选代表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检查谈判申请文件密封情况。
(6)施工班组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
(7)随机拆开谈判申请文件并当场宣读报价、工期、质量等关键内容。
(8)施工班组对宣读内容签字确认。
(9)施工班组暂时离开会场。
(10)评审委员会按比选谈判文件进行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
十一、评选及谈判
1.评审委员会
1.1比选谈判由采购人组建的比选谈判评审委员会负责,并邀请采购人的有关监督部门对评选进行全过程监督。
2.评审原则及评审方法
2.1评审遵循的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3.评审及谈判过程的保密
3.1比选谈判后,直至授予中选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谈判申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2在谈判申请文件的评审和谈判、中选人的推荐过程中,施工班组向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比选谈判被拒绝。
3.3中选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选的被邀请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中选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4.通讯联系
施工班组应保证所登记的通讯方式畅通,在整个比选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如因联系不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评审的程序
评审程序:
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编写评审报告,推荐中选候选人。
5.1评审委员会首先按资格审查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审查谈判申请文件是否按比选谈判文件对资格审查提出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如果谈判申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比选谈判文件的要求,评审委员会需要求施工班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应以书面告知的方式通知施工班组,施工班组拒绝作出的,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5.2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
5.2.1初评的内容为对施工班组的谈判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主要检查施工班组的谈判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比选谈判文件要求,其具体评审标准详见“符合性审查评审标准”。
如果谈判申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比选谈判文件的要求,评审委员会需要求施工班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应以书面告知的方式通知施工班组,施工班组拒绝作出的,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5.2.2谈判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比选谈判文件作出实质响应,并按前款规定作出不合格处理。
5.2.2.1没有按照比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比选谈判保证金的;
5.2.2.2提交的谈判申请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比选谈判文件要求的;
5.2.2.3谈判申请文件载明的比选谈判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5.2.2.4谈判申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2.2.5谈判申请文件封面、比选谈判申请函、比选谈判报价未按规定盖章或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更正的;
5.2.2.6谈判申请文件的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2.2.7施工班组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申请文件,或在一份谈判申请文件中对同一比选谈判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5.2.2.8施工班组的报价高于采购人的比选谈判控制价(最高限价)的;
5.2.2.9不符合比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3详细评审标准
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施工班组,根据其竞价比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并推荐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
5.4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应根据评审情况编写评审报告提交采购人,反映评审情况和推荐中选候选人情况。
6.中选人的确定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采购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向未中选人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
7.合同签订
25.1采购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缴齐履约保证金后的3个工作日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5.2中选人如不按本比选谈判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组织进场施工,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比选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谈判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中选人中选签订合同后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开始施工,中选人如果未能按照上述要求进场的,在未满足进度要求的当天中选人承担违约金10000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二天仍未满足进度要求的中选人承担违约金20000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解除合同。
同时报价排名第三顺位的中选候选人作为施工班组中选人,立即组织进场施工,进度要求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