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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现象普遍争呜

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现象普遍争呜:

如何按受新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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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岂是“变形金刚”

南昌街头某小店的广告牌

    语言文字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也是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适应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人类社会活动的需要,语言的规范使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法律对语言的规范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

然而近年来,由于网络文化的兴起,语言文字不规范使用现象时有发生。

殊不知,就在你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时,你已在不经意间做了违反国家法律的事情。

记者日前专门对市民是否正确使用语言文字进行了调查,希望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

    滥用语言文字现象普遍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首先,一些“生搬硬造”出来、不符合现行语言文字标准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语言文字在一定范围内被使用。

这其中,一个很突出的例子就是网络上“新兴人类”们喜欢用的“火星文”。

“莓想埝祢.‘巳宬s’1种惯。

”(每天想念你,已成为一种习惯),“口火火星攵输法”(火星文输入法),这就是所谓的“火星文”。

在记者的QQ中,就有多位好友经常用类似语言与记者交流,这样的文字在各类汉语字典中均找不到出处,但在仔细辨别后,人们基本可以了解其所表达的意思。

据记者了解,目前使用这样“文字”的还大有人在。

在部分中学生甚至大学生中,“火星文”甚至成为一种流行时尚。

除了“火星文”,在网络和手机短信中,有的简单符号也替代汉字,成为了一些人日常交流的信息载体。

例如,象形符号中“↑”意为(上)、“←”意为(左)、“$_$”意为“头晕,眼睛花”。

记者在某搜索引擎中竟然轻松找出“火星文”的“官方网站”,里面有专门的“火星文”学习教程,还有相关软件可以免费下载。

    其次,广告和商标中采用谐音方式,把成语或约定俗成的词组调包、乱换字现象严重。

记者在南昌市南京西路就发现一家取名为“与食(时)俱进”的小餐馆,与此相类似的还有“食全食美”饭馆、“E网(一往)情深”网吧、“百衣(依)百顺”品牌服装店、“坐想(享)其成”沙发总汇等等。

    第三,谐音字符混用的现象比较普遍。

这主要出现在一些年轻人的口语交流和网络交流上。

例如“98”谐音“走吧”、“3Q”谐音英文“thankyou”、“狠好”意为“很好”。

此类语言使用不规范的现象还表现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人有意无意中所犯的错误。

在一些小餐馆的菜单中,韭菜常被写成“九菜”、“鸡蛋”写为“鸡旦”,“扬州炒饭”则变成了“杨州炒饭”。

    第四,地方语或者歌曲名称、影视剧中的经典台词被滥用。

例如以《大话西游》为代表的无厘头搞笑电影中的许多用语,就被很多青年习以为常地挂在嘴边。

“闪”(离开)、“扁”、“K”(同为殴打意思)、“粉丝”(崇拜偶像的人)等等不一而足。

    第五,书写汉字时,笔画或者字体不规范。

如很多人会把“自己”写成“自已”,“未来”则容易错为“末来”,“曰”错写为“日”。

    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涉嫌违法

    在采访中,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制定了推行规范汉字的各种政策和法规,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简化字总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等等,这些标准既是社会用字规范的标准,也是社会用字的法律依据。

    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后,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就成了违法行为。

记者在查阅国家有关法律时发现,其中多处对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有明文禁止。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文物古迹、姓氏异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需使用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才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第十五条规定,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理解为,网络上禁止使用不规范的语言和文字。

因此,在网络上使用不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的语言、文字,都涉嫌违法。

另外,其中的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而上述“K”、“3Q”等显然不属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省写作学会会长邬乾湖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危害巨大。

首先会对青少年产生极大的误导。

青少年是一个涉世未深极其敏感的群体,很容易受到一些负面影响,例如一些服装店把“百依百顺”篡改成“百衣百顺”,久而久之,一些青少年就分不清哪个是正确的,很容易对他们产生误导作用。

第二,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是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玷污和损害。

一个国家所采用的标准语言的严谨与规范程度,在一定意义上体现着这个国家的文明发展水平。

滥用语言文字有损国家的文明形象。

第三,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容易使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产生混乱。

    接受新词语需要有度

    针对一些新兴词汇、网络语言等不规范语言是否应该使用的问题,社会各界还存在着争议。

    就在主流声音谴责一些新兴的用语时,也有一部分人觉得,不可以一棍子打死,新兴的表达方法是语言的一种进步。

    有人提出,网络新词代表了高效率(比如输入“886”代表再见的意思,却比“再见”两个字拼写起来更容易),这些语言的使用充满着一种求新求变、不断突破陈规的潮流感。

也有人认为这种充满活力的语言“创新”精神是“网化语”在年轻人之间广泛流传的重要原因。

当然,语言创新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不被人接受,别人不理解,这种创新就是失败,就不会流传。

    作家陈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认为:

“语言总是要发展的,我们今天所用的很多字和词,就不是它本来的意义,在变化的过程中,肯定有很多不习惯,不适应,但语言不会因为有人不喜欢而不变化,它只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

    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戴耀晶指出,语言是生动多样的,是随着时代的步伐前进的。

人类社会正在进入网络时代,网络时代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批网络词语,这些词语很可能会与现有的规范和观念产生摩擦和冲突,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就会形成新的规范。

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格调不高、相当粗俗的词语也在网上活跃,如TMD,就是“国骂”的简称。

这样的语言应该坚决摈弃。

    记者注意到,目前国内对于一些新兴用语的研究早已展开。

例如,中国传媒大学已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网络传播学院,其中设立了网络语言应用系,有关网络新词新语的研究课题已经展开。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一部分来自网络的新词新语将被编入网络用语辞典,相关的专著和教材也将出炉,一门新兴学科——网络语言学正在建立之中,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新兴语言中一些生动活泼、简洁明快的用语将被纳入规范语言,而一些诸如“火星文”等糟粕文化将在法律禁止中被人们所抛弃。

    记者手记:

    语言的使用需要规范,这一点毋庸置疑。

有人提出,要像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善待自己的母语,这句话说得很好。

记者认为,善待自己的母语应该从两个层面上去理解。

首先就是要规范使用,自觉维护语言的纯洁性。

其次,应该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允许语言的创新,因为语言作为社会文明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它也需要进步,也需要新鲜血液的注入。

但记者认为,语言的创新需要一个度,注入新鲜血液的前提是积极向上,生动形象,能被大部分人所接受。

只有在这样不断的筛选和甄别中,我们的语言文字才会在规范中不断汲收养分,跟上时代步展的步伐。

(记者林雍实习生姜帅)

街头横幅错别字有损市容

2009年11月26日 作者:

陈侃 编辑:

李华  评论3条  我要评论

 

11月26日上午,笔者路过霞山延安路的某购物广场旁边时发现,某电器商场在门口打着一条横幅广告“响应国家号招以旧换新”上本意是“号‘召’”结果写为“号‘招’”(如图),如此使用错别字,大大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

“这显然是商家有意识行为,这样,最容易令人产生歧义和遐想。

”一位细心的家长说,这些不规范的汉字给识字的学生造成错觉,为他们的识字设置了障碍。

一位家长告诉笔者,其孩子作文或说话时中经常出现同音错字,当家长指出时,孩子还不以为然地辩称,街头广告上都这样写的。

当日,笔者在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错别字和歧义字是文字垃圾,既影响正常交流,也影响了市容市貌、降低了城市文化品位,希望有关部门彻底清除街头错别字和歧义字等,全社会各界都来关心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

 

怀着崇敬的心情游览朱自清笔下的“荷塘月色”,可在详看“自清亭碑文”时,第一个字就让笔者晕倒。

据笔者所知,这个“原”字系第二批简化字但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而且碑文中繁简混用。

一直被该校引为自豪的这位中文系教授如果地下有知,也会为他的徒子徒孙们汗颜不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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