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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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土地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项目特性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亩
30.17
2.工程总投资
万元
10.35
3.新增耕地
亩
28.36
旱地
4.新增耕地率
%
94.00
5.项目性质
--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6.项目类型
--
土地开发
7.地貌类型
--
低山丘陵地区
8.建设工期
月
2
2013年10月-----2013年11月
二、建设容
1. 土地平整
1)清理表土
m2
2564
2)田面平整
m3
2012
3)土地翻耕
公顷
1.89
4)田埂修筑
m3
149
2.农田水利工程
1)新建农沟
m
519.27
土质
3.道路工程
1)新建生产路
m
442.20
1.5米宽土质路
三.综合经济指标
1)亩均投资
元/亩
3431.26
2)年收益
万元
1.87
3)投资回收期
年
6
1综合说明
1.1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某县鼎湖镇西路村,项目建设规模项目30.17亩;项目开发后可新增耕地28.36亩,新增耕地率94.00%;项目总投资10.35万元,耕地亩均投资3431.26元/亩;建设工期2个月,计划在2013年10月开工,2013年11月底完工。
本项目受到某县人民政府及项目所在地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地农民群众对项目区的土地开发期盼已久。
项目政策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
该项目是保障某县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举措,项目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明显。
符合土地开发项目立项的相关要求,通过开发不仅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还将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保证区域粮食稳产、增产、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作用。
总之,该项目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明显,符合省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项目立项要求。
1.2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某县鼎湖镇西路村土地开发项目。
项目类型:
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
项目性质:
本项目通过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工程,将原有其他草地开发为旱地。
故项目性质为土地开发。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区位于某县鼎湖镇西路村。
项目规模:
建设规模为30.17亩。
项目区地貌类型:
项目区属于低山丘陵,坡度大部分在2-10度左右,平均坡度为5°左右。
新增耕地面积:
28.36亩。
新增耕地率:
94.00%。
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2013年10月-2013年11月。
项目投资预算:
项目总投资预算10.35万元,单位面积投资3431.26元/亩。
项目资金筹措:
全部由某县政府财政耕地开垦费中列支。
1.3项目设计编制的原则、依据和目标
1.3.1项目设计原则
a)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农村土地开发项目由县政府组织,乡镇政府具体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和建设家园的主体地位,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b)以人为本,公众为先。
在“以人为本”原则的指导下,注重村民参与,积极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在保护良好生态环境条件下,促进全村经济、文化的发展,保障当地村民的利益。
c)统筹协调,资源整合。
推进各类项目的整合,鼓励农村土地开发项目,统筹农村建设、发展和保护,统筹村组国土开发、利用和整治。
d)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规划既要体现中央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更要结合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切合实际,注重可操作性。
e)节约用地,生态优先。
规划要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生态优先、耕地保护优先,创造良好生态环境,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1.3.2项目设计依据
a)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6)《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66号);
(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
(8)《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b)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和文件
1)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66号;
2)《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9号);
3)《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
5)《关于申报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耕发[2000]007号);
6)《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国土资发[2003]69号);
7)《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国土资发[2005]2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
9)《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1号);
10)《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19号);
11)《关于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加强造地项目管理的通知》(赣国土资办发[2007]22号);
12)《省农村土地整治示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赣财建【2010】258号);
13)《关于明确农村土地整治示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0】181号);
14)《关于明确农村土地整治示建设项目设计和预算文件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0】213号);
15)《关于进一步明确2011年全省农村土地整治示建设目标和任务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1】33号);
16)《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农村土地整治示建设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赣财建【2011】325号);
17)《关于调整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税金组成和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2011]12号
c)土地开发复垦标准和规
1.《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2002]139号》;
2.《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3-2000及相关行业技术规;
3.《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10);
4.《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规划设计规》(TD/T1012-2010);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0);
6.《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GB/50288-99);
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坡耕地治理技术》(GB1645-1996T);
8.《节水灌溉技术规》(部颁SL207-98);
9.《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SL/T4-1999);
10.《农田水利示园区建设标准》(GB/T-2003);
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50010-2002);
12.《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1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GB/T1645-16453.6-1996);
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1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GB/T500052-95);
16.《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3-2000;
d)相关基础资料
1)《某县志》;
2)《某县土壤志》;
3《某县土地资源》;
4)《某县农业区划资料集》;
5)《某县统计年鉴》(2012年);
6)《某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报告》;
7)项目区1:
10000地形图、现状地形测量图1:
1000;
8)项目区1:
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2012年二调变更数据)
9)《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10)《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土地开发复垦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建[2011]25号)
11)《某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12)《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3)《某县土地整治规划(2006—2020年)》
14)《灌溉排水渠系设计规》水利电力部(1984)
15)某县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电力、交通等部门专项规划。
16)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面积量算表、汇总表
17)某县水利、农业、电力、交通、林业、环保等工程建设标准、规、定额等资料
18)某县及项目区涉及村庄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
19)《某县鼎湖镇西路村土地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3.3项目设计目标
a)项目区建设面积为30.17亩,通过对其他草地的开发、整理、改造,形成合理、高效、集约的土地利用结构,可净增加耕地面积28.36亩,新增耕地率94.00%。
b)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创造良好的适合高产农业的生态环境,对项目区各种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和利用。
c)满足项目区群众迫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愿望。
2项目区概况
2.1地理位置
某县位于省北部,距市61公里,坐落在市辖区西北缘,潦河中下游。
地理位置为东经115°27′~115°45′,北纬28°26′~29°01′之间。
县境东邻市湾里区和新建县;南、西与地区的高安、奉新、靖安诸县毗邻;北与市的永修县接壤。
2.2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全县地貌的基本轮廓为:
西北部低山、高丘重迭,逐渐向中、南和东倾斜,群山之中相间山间谷地和少量山间盆地,东部西山横亘南北,峰峦迭障,山下丘陵垄岗与农田相间,地势低平。
南北潦河平行横贯全境,至徐埠(东阳)义兴口汇合注入修河,经鄱阳湖入长江。
整个地形是四周高,中间低,西北、东南低山、丘陵环抱,中部平原、低丘、垄岗相间,地势由北向东南、东北缓慢低平。
从地形上分类,则可分为低山,高丘,低丘(垄岗)和平原四部分。
低山海拔高度约在500─750米之间,相对高度为200─500米,坡度15°─25°,约占全县总面积的8%;高丘海拔高度300─500米,相对高度为100─200米,约占全县面积的9.3%;低丘、垄岗海拔高度100─300米之间,相对高度50─100米,坡度10°─15°之间,其分布面积最大;平原海拔高度一般为100米以上,相对高度为50米以下,分布于南北潦河两岸。
2气候
项目区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光照充分,无霜期长,年均为258天。
年日照总时数达1838.8小时,年均气温为17.1℃,一月均温为4.2℃,七月均温为28.4℃,年均降雨量为1520.9毫米。
为发展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气候环境。
3土壤
项目区地带性土壤主要是黄沙泥,鳝泥、黄泥和红沙泥等多种类,其中以黄壤,红壤最为典型,并以此最为山地黄壤的基带土壤存在。
此外,由于地质、地貌、水文等局部条件的影响,在一些地方还形成非地带性的土壤,主要有紫色土、潮土、冲积性草甸土和石灰石土等。
2.3社会经济状况
201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6.1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5.2%。
其中:
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7.87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6.21亿元,增长17.1%;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2.11亿元,增长16.8%。
2011年末,全县户籍人口28560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3160人,女性133658人。
2.4自然灾害
项目区主要自然灾害:
项目区主要自然灾害主要有:
洪涝、干旱和“三寒一热一烂”(春寒、小满寒、寒露风、干热风、烂秋),以及大风、霜冻冰、冻雨、大雪、冰雹、雷暴。
2.5土地利用状况
根据某县2012年二调变更数据,项目区建设规模30.17亩。
项目片区的土地利用现状见下表。
表2.5-1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
亩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
合计
占总面积比例
编码
名称
草地
043
其他草地
30.17
30.17
100.00%
小计
30.17
30.17
100.00%
合计
30.17
30.17
100.00%
3项目区可行性分析
3.1项目区基础设施分析
3.1.1交通设施
项目区地块主要为其他草地,靠近居民点,基本与附近村庄相通,项目区对外交通较为方便。
3.1.2灌溉与排水设施
项目区原有土质排水沟,但区无成形的灌排系统,区积水一般由雨水冲刷自然形成的山谷排洪沟排出,项目区需重新规划布置灌排渠系,改善灌排设施条件。
3.1.3电力设施
项目区农村电网改造已基本完成,电力充足。
项目区各村均有380~220V的中低压线路,基本覆盖整个项目区,已接入各村民小组和各居民点,完全能够满足项目区居民生活用电及农业生产性用电的需要。
3.1.4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设施
项目区气候温和,降水充足。
项目区无工业生产基地,环境污染因子主要是农民的生活污水和农业生产中的农药化肥污染,基本上不会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
3.2新增耕地来源分析
3.2.1项目区新增耕地来源
项目区建设规模30.17亩,新增耕地面积28.36亩,新增耕地率94.00%。
新增耕地面积来源:
主要是通过对项目区的其他草地进行开发处理。
(1)通过对项目区的其他草地的开发处理,可以使其他草地转化为耕地;
(2)项目区道路体系基本完善,基本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通过开发整治,改建原有道路,布置田间道路和生产路,开发后拟增加农村道路用地面积1.39亩;
(3)项目区原有水利设施薄弱,开发后减少农田水利用地面积0.39亩;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为28.36亩。
3.2.2新增耕地适宜性评价
项目区现状主要为其他草地,开发后种植花生、红薯等。
根据花生、红薯的种植要求,结合当地土壤性质和农业生产条件,实施后,采取深耕细作、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改良措施后,项目区适宜种植花生、红薯等。
3.3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3.3.1自然限制因素
项目区土壤抗蚀能力差,区降雨量年分布不均,因此,土地开发具有一定水土流失的潜在危险。
解决措施:
通过土地平整,新修排水工程,在新修的田坎上进行草籽护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水土流失的问题。
3.3.2农业设施限制因素
项目区灌排渠系匮乏,无法满足开发后耕地的灌排需求。
解决措施:
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灌排渠道,可以较好地解决项目区对自然降水的充分利用,满足项目区农用地的灌溉需求,很好的保证项目区蓄水能力;另外通过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新修)排水沟、泄洪沟等以增加其排水能力。
3.3.3其他限制因素分析
项目区集体经济较薄弱,财力不足,不能自行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
农村土地制度不够完善,土地利用率低。
解决措施:
通过土地流转,采取村集体经营模式,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有力安置,进而提高村集体及农民的收入水平。
3.4项目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3.4.1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根据项目区土地开发规划方案,项目区开发后的耕地面积为28.36亩。
3.4.2可供水量分析
项目区开发为旱地,供水主要依靠天然降雨,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和《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确定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设计标准为80%,因此选降雨量频率80%的中等干旱年为典型年进行供水量分析。
1、典型年降雨情况分析
项目区典型年降雨量为1520.9mm,年各月份降水量变化较大,主要降雨集中在4-8月份。
项目区年平均降雨次数约90次左右,每次降雨量在4-55mm之间。
2、有效降雨量分析
有效降雨量系指天然降雨量扣除地面径流和深层渗漏量后,蓄存在土壤计划湿润层可供作物利用的雨量,一般用降雨入渗系数来表示,如下式:
Po=αP
式中:
Po—有效降雨量mm。
α—降雨入渗系数,其值与一次降雨量、降雨强度、降雨延续时间、土壤性质、地面覆盖程度及地形等因素有关,一般认为一次降雨量小于5mm,α为0;当降雨量在5-50mm时,α约为0.8-1.0;当降雨量大于50mm时,α约为0.7-0.8。
P—一次降雨量mm。
经计算,项目区年有效降雨量为1041.90mm,具体降雨量及有效降雨量见下表:
表3.4.2-1典型年降雨量及有效降雨量表
月份
降雨量
平均一次降雨量
降雨入
有效降雨量
(mm)
(mm)
渗系数
(mm)
1月
57.37
4.71
0
0
2月
50.66
4.51
0
0
3月
98.97
8.8
0.8
79.18
4月
149.58
11.08
0.8
119.66
5月
226.46
53.76
0.7
158.52
6月
203.02
15.84
0.8
162.41
7月
180.80
13.86
0.8
144.64
8月
246.24
59.04
0.7
172.37
9月
94.77
8.43
0.8
75.82
10月
94.34
8.39
0.8
75.47
11月
67.29
5.98
0.8
53.83
12月
28.36
4.57
0
0.00
全年
1520.9
——
——
1041.90
3、可供水量分析
项目区的灌溉水源均为天然降水,本次水资源平衡分析中对整个项目区进行分析。
根据项目区当地实际种植作物情况,本项目开发后种植作物应以花生等旱作物为主,故以可供花生生育期灌溉水作可供水量分析。
花生生育期为4月上旬至8月上旬,由表3.4.2-1可知,4-8月有效降雨量为757.60mm,项目区开发后预计旱地总面积为28.36亩,经计算可供水量为1.43万m3。
具体供水量见下表。
表3.4.2-2作物生育期可供水量表(旱地)
月份
作物生育期有效降雨量(mm)
作物生育期可供水量(万m3)
备注
4月
119.66
0.23
旱地面积28.36亩
5月
158.52
0.30
6月
162.41
0.31
7月
144.64
0.27
8月
172.37
0.33
合计
757.6
1.43
注:
生育期可供水量=生育期有效降雨量×旱地面积。
3.4.3需水量预测
项目区土地开发主要为了增加耕地面积和改善耕地质量,防止水土流失,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因此需要考虑耕地灌溉需水量。
1、用水保证率的选定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和《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项目区旱地灌溉保证率设计标准为80%。
2、作物需水状况分析
花生由种到收经历苗期、花针期、结荚期和饱果期4个阶段,生育期约130~150天,生育期总需水量约450-500mm,但各阶段需水强度不同,不同阶段的需水强度除受气象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作物的生理生态发育的影响,作物生育期需水如下表:
表3.4.3-1作物生育期需水情况表
月份
作物生育期阶段
作物生育期各阶段需水占总生育期需水比例(%)
作物生育期各阶段需水量(mm)
备注
4月
苗期
5
25
生育期总需水量取500mm
5月
花针期
20
100
6月
结荚期
50
250
7月
8月
饱果期
25
125
合计
100
500
3、灌溉需水量计算
项目区开发后旱地总面积为28.36亩,花生生育期总需水量500mm,经计算项目区总需水量为0.95万m3,项目区作物需水量计算见下表:
表3.4.3-2项目区作物需水量计算表
月份
作物生育期阶段
作物生育期各阶段需水量(mm)
项目区作物生育期各阶段需水量(万m3)
备注
4月
苗期
25
0.05
旱地面积28.36亩
5月
花针期
100
0.19
6月
结荚期
250
0.47
7月
8月
饱果期
125
0.24
合计
500
0.95
注:
项目区作物生育期各阶段需水量=作物生育期各阶段需水量×旱地面积。
3.4.4水资源平衡分析
项目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见下表
表3.4.4-1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表
月份
作物生育期阶段
可供水量
需水量(万m3)
供需平衡(+、-)
4月
苗期
0.23
0.05
0.18
5月
花针期
0.30
0.19
0.11
6月
结荚期
0.31
0.47
0.11
7月
0.27
8月
饱果期
0.33
0.24
0.09
合计
1.43
0.95
0.49
根据上表分析结果,项目区旱地全年总需水量为0.95万m³,项目区年供水量为1.43万m³;因此项目区农业生产用水能够得到保证。
3.5公众参与分析
该项目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专门召集国土、水利、财政、建设、电力、农业等部门进行实地勘察。
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析并编制了土地开发规划方案;水利局对项目区的水系进行了规划完善;农业部门认为该项目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经济效益的提高,尤其是对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建设部门将着力做好村庄规划。
当地干部群众参与开发积极性很高。
乡镇党委和政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发动,项目区涉及的行政村召开了村民代表议事会,由于项目实施后群众能切实从中得到实惠,加上改变家乡面貌的心情迫切,群众热情高涨,会议表决一致认可,为本次土地开发工程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4项目规划
4.1规划目标
a)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特别是《土地管理法》中第四十一条的精神,即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最终达到保护耕地的目标。
b)项目区已经发生土地流转,流转后的土地将由村集体统一经营,根据项目区产业规划调整,开发后耕地主要种植油菜、红薯和花生等。
项目设计时根据相应农作物特性布置规划方案,配置田间道路和灌排系统。
c)项目区新增耕地28.36亩,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项目区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用率,实现我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
d)改善项目区自然条件,创造良好的适合高产农业的生态环境,对项目区各种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和利用。
4.2建设标准
本规划标准和技术方案是在满足土地开发整理初步设计相关规、规程、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劳动技术水平以及劳动者综合素质的前提下制定的,能够为项目的实施起到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项目开发整理过程中既切实可行,又经济合理,节省投资,为当地农民接受,有利于各种工程技术实施的维护和长期使用。
为了提高项目建设决策的科学性,确保项目建设切实可行,运转高效,项目建设和管理单位积极联系省有关土地、农业科研、农业咨询机构参与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咨询和建设全过程的科技服务。
4.3项目工程规划
4.3.1土地平整工程规划
在确保农业生产、环境保护、节约投资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对其他草地进行开发为本项目土地平整的基本原则。
由于受地形条件的影响,土地平整均按田块部挖填土方基本平衡为原则,田块沿等高线布设成带状长条形,按“大弯取势、小弯取直”的原则设计。
根据项目区地形特点,对项目区田块设计不同坡度的田块类型,田块宽度依据实际地形情况规划设计,为满足灌溉要求,沿灌水方向设置1/500的纵坡,埂高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