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氧器技术规格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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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地震烈度
地震烈度:
6级
4技术标准
(1)GB/T13922.4-92《水处理设备性能试验除氧器》
(2)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3)GB12145-8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
(4)能源安保〔1991〕709《电站压力式除氧器安全技术规定》
(5)JBT10325-2002《锅炉除氧器技术条件》
5设备规范及技术要求
5.1除氧器及水箱
型式
:
旋膜式
额定出力
:
95t/h
台数
2台
工作压力
0.17MPa
工作温度
130℃
设计压力
0.23MPa
设计温度
300℃
水箱有效容积
50m3
出水含氧量
≤7μg/L
加热蒸汽温度
180℃
加热蒸汽压力
0.40MPa
凝结水进水温度
50~95℃
凝结水进水压力
70~60m
凝结水流量
60~120t/h
补充水温度
20℃
补充水压力
0.8MPa
补充水流量
5-10t
除氧器出水温度
130℃
性能指标
v给水含氧合格率100%,出水容氧率小于7μg/L;
v运行稳定,无振动;
v适应性能好,对水质、水温不苛求;
v排汽量小于入口水量的0.1%。
5.2设备制造标准及技术要求
(1)寿命不低于30年。
(2)除氧器水箱、支座尺寸,进出口和疏水口方向,走道平台按设计方案需买方设计院确认。
(3)除氧器及水箱严格按照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制作、试验和验收。
(4)设备的焊接工艺严格按JB/T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进行。
焊接质量控制要求:
(a)焊接材料的复检由卖方负责,并向买方提供相关的合格证明书,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b)制造过程中的焊接工艺必须有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来支持,如果不具备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则必须按照本工程中采用的材料和要求的工艺质量进行焊接试验和评定,焊接试样必须经过无损探伤合格,并具合格报告。
(c)如产品需要卖方所在地劳动部门检验时,由卖方通知并安排劳动部门检验人员到场,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5)设备的探伤严格按JB4730-92《压力容器无损检测》规定。
(6)容器的油漆、包装、运输按照JB2536-80《容器的油漆、包装、运输》进行。
(a)表面进行防腐处理:
第1涂无机硅酸锌底漆,第2涂无机硅酸锌中间漆,面漆环氧富锌
(2)度,按《涂装前钢材表面腐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92执行。
(b)面层油漆处理:
焊接\拼装后,焊缝处及镀层损坏处在除锈后涂防锈底漆二层,底漆厚度35μm,环氧富锌漆涂覆三层,涂层厚度65μm。
(c)现场安装检验合格方可涂面漆(面漆颜色为待定),安装完毕后要进行表面处理,不能留毛刺、焊缝等,表面要光滑。
(7)除氧器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除氧器按《电站FC力式除氧器安全技术规定》进行。
(b)除氧器外形尺寸按买方设计院要求制造。
(c)除氧器平台扶梯的设计制造应符合《DLGJ158-2001火力发电厂钢制平台扶梯设计技术规定》的规定。
平台、走道应能承受4000N/m2活荷载,扶梯应能承受2000N/m2活荷载,挠度应小于1/300。
平台和扶梯采用镀锌栅格结构,栅格孔应不大于30×
50mm,平台的宽度应不小于800mm,平台和扶梯应带有栏杆。
扶梯与水平面的夹角应不大于45°
。
(d)主体材质:
除氧塔及水箱按容器标准应采用材质为16MnR板,上述材料须正规厂家产品,并有合格的出厂验收报告。
起膜管、液气网、水篦子、汽水分离器、喷嘴、等关键部件均使用1Cr18Ni9Ti。
(e)为了确保电厂安全运行,除氧器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应能承受所有运行情况下可能出现的荷载最不利组合,在除氧器和给水箱强度计算中,应至少包括下列载荷:
v除氧器在运行中出现的最高压力及其压力波动;
v除氧器的壳体重量、附件重量、保温材料重量、检修平台扶梯重量和检修平台上的载荷(单位面积上的检修载荷宜取4KN/M2);
v充水重量;
v安全阀开启时的反作用力和力矩;
v外部管道系统传给接管座的作用力和力矩;
v支座反力;
v地震力。
(f)除氧器及储水箱上应装设安全阀,防止任何汽源引起除氧器与储水箱超压。
安全阀设计的最大释放能力不应小于除氧器的最大进汽量。
安全阀由卖方提供,安全阀数量不应少于二只。
安全阀厂家应是国内知名厂家,并应得到买方的认可。
安全阀应在出厂之前作试验,整定并加标签。
标签内容至少应包括编号、整定压力、排放量等参数。
(g)除氧器内壁采用耐高温的锅炉漆涂料防腐。
(h)为启动加热,除氧器应设置在沸腾管。
(i)给水箱设溢流口,溢流接管座截面积具有同时排出除氧器最大进水量的通流能力。
(j)仪表控制要求
v卖方应采用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元件和设备组件,严禁使用非标准测量元件。
所有仪表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v应防止在除氧器中流量分层。
卖方提供的仪表接口和一次门位置应保证介质的测量值和读数具有代表性。
测量值和读数应能真实反应除氧器的实际水位,并防止水流、汽流等因素影响而造成虚假水位现象。
v所有水位(即正常水位、高水位、高--高水位、高--高--高水位、低水位、低--低水位)必须永久性地标在除氧器上。
零水位标志应与除氧器零位处在同一水位上。
就地采用带有刻度标尺的磁翻板水位计,标尺范围覆盖高高水位和低低水位。
v水位测量、就地水位计各自独立设置一次门和连接管路。
v温度测点应留有测温元件的安装管座。
给水箱和除氧头上设置双金属温度计,精度不小于1.5级,采用万向型,指示面板直径为φ150mm,安装位置方便观察。
在给水箱上设置热电阻温度计插座,温度计插座螺纹为M27x2内螺纹。
v给水箱壳体上及除氧头上装有压力表,压力表安装位置方便观察。
压力表精度不小于1.5级,压力指示面板直径为150mm。
除氧器上还设有压力变送器接管座及一次取样阀门,以满足控制室压力指示用。
v卖方应向买方提供除氧器性能测试和故障诊断方法、公式,并提供这些测试所需的一次测量元件。
对买方为实现控制功能而在本体上增加的测点,卖方应无条件地为其提供安装接口。
v卖方配套供应的仪表和控制设备范围及选型须应由买方认可,至少采用相当于国内三大仪表厂厂品(上海仪表厂、四川仪表厂、西安仪表厂),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
6供货范围
6.1供货范围原则:
✧本体:
供至与外系统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含反法兰、螺栓、螺母及紧固件);
✧就地仪表:
供货含管路、阀门、仪表;
✧远传设施供货:
水位远传包括一次阀门及一次阀门前管路,单室平衡器;
压力远传包括一次阀门及一次阀门前管路;
温度远传包括温度插座。
6.2除氧器供货范围
(a)除氧器本体,包括:
除氧塔组件 2套
不锈钢起膜管2套
水箱(包括支座)2套
不锈钢丝网填料2套
(b)安全阀4套
(c)排空门2套
(d)就地液位计及阀门(不锈钢翻板液位计)2套
(e)活动支架
(f)单室水位平衡容器及阀门2套
(g)温度计4套
(h)压力表及阀门4套
(i)测量取样装置,包括:
本体取样连接管路,一次阀门等
(j)除氧器平台及扶梯(按照设计院规划尺寸设计制造)
(k)所有出口配对法兰和紧固件(螺栓、螺母及紧固件)
(l)除氧器水箱支座预埋螺栓(如果需要)
(m)固定保温层的钩钉2套
6.3技术资料提供范围
(1)技术资料签约后3天内提供给买方安装总图10套(包括系统安装尺寸、接口尺寸、测点位置、材料规格、设备总重、及支点的荷重和位置)(电子版1套,图纸为CAD版)
(2)卖方提供随机资料8套(电子版1套)包括但不限于:
(a)设备安装总图(包括系统安装尺寸、接口尺寸、材料规格、设备总重、及支点的荷重和位置);
(b)平衡容器图纸、压差计算结果、各仪表规格型号及说明书、各参数报警连锁现值;
(c)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书;
(d)各主辅配套部件的装配图;
(e)供货清单及装置重量;
(f)产品质量证明书,主要内容应包括:
Ø
所有材质化验;
所有铸件的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
合金钢材质的光谱分析;
所有配套阀门和管道的强度试验;
安全阀的定压试验报告;
管道的X射线探伤等。
(3)除上述要求外,厂家还应提供下列除氧器资料:
(a)出水中的不溶氧与负荷的关系曲线
(b)供除氧器的抽汽与负荷的关系
(c)卖方的标准除氧器规范表、材料清单
(d)除氧器热工检测系统图、仪表清单、除氧器启停运行说明和联锁保护说明。
(e)性能试验和故障诊断方法、公式资料、测点清单及布置图。
(f)除氧器总图及给水箱的内部结构详图及总图
(g)进出接口及规范表(含附加热位移值和允许的力和力矩值、接管规格需经设计院确认)
(h)排汽口及排水管的尺寸和位置
(i)重量(无水、满水、正常运行、最大运输重量)
(j)重心位置(无水及满水情况)
(k)所有支撑件上的荷载大小和方向
(l)所有基础和地脚螺栓孔及吊耳的位置和尺寸
(m)所有接口的位置和尺寸(包括法兰或焊接坡口详图和壁厚)
(n)所有表明用焊接方法制造的零件图,应注明焊接点及其几何尺寸。
(o)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及检修的说明书
设备布置说明:
外形图、组装图
设备说明:
设备部件说明、所采用的带有有效日期的规定和标准清单、卖方的除氧器规范表。
安装说明:
现场焊接要求和安装程序。
运行说明:
一般的要求及安全措施、起动顺序、正常运行和负荷变化、停止顺序、当设备不运行时,除去残留结垢的方法。
维护:
一般要求及安全措施、建议的时间表、性能测试、场拆卸和组装、特殊部件的现场大修、垫圈规范,包括制造厂编号和使用场合。
(p)基础荷载分布图
(q)活动支座和固定支座图
(r)强度计算书
(s)再沸腾装置
(t)除氧器本体温度、压力、水位取样装置的连接方式、尺寸规格
(u)除氧水箱底板图
(v)除氧器热力测点布置图
(w)平台及扶梯图纸
(x)仪表及阀门供货清单
(y)材质试验报告:
包括重要部件的化学成份、物理性能以及探伤、水压试验报告等。
(zz)焊接记录及试验合格证:
包括焊接方法、热处理工艺、射线探伤及透视拍片报告。
(aa)安全阀试验报告。
(4)其它没有列入本技术协议的技术资料,却是工程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一经买方要求,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6.4除氧器及水箱部件供货清单。
序号
设备零部件名称
型号规格
材质
数量
备注
1
除氧器
壁厚不少于10mm
16MnR
2套
2
水箱
3
仪表
(1)
磁翻板液位计
(2)
平衡容器
(3)
液位开关
(4)
压力表
(5)
双金属温度计
(6)
铂热温度计
4
阀门
截止阀
安全阀
三通阀
5
活动支座基础底板及滚轮
1套
6
平台、扶梯
符合《DLGJ158-2001火力发电厂钢制平台扶梯设计技术规定》的规定
7
接口反法兰、地脚螺栓、紧固件等
各1套
8
专用工具
9
备品备件
说明:
上表中除安全阀、仪表、温度计、压力表等外的阀门数量、规格待与设计院确认后确定,如数量、规格有变化不增加任何费用。
1.技术服务和联络
(1)卖方应派出合格的工程师到项目所在地点指导安装和试运行、验收,并承担其派出人员的一切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职称
人数
技术交底
工程师
安装指导
产品投运指导
设备清点、工地服务
工程师
(2)若需要时,双方均有权利召开技术联络会,会议地点:
项目现场或买方同意的地点,费用自理。
(3)当产品有问题时,卖方的售后服务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先解决问题,后谈责任问题。
(4)在设备保质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卖方将无偿修理或更换。
(5)质保期后,如买方需卖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时,卖方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服务。
2.设备监造
(1)监造方式
(a)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vR点:
卖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vW点:
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卖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即现场见证。
vH点:
停工待检。
卖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卖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vI点:
买方监造代表在卖方制造厂内进行的复查、抽检、试验及金属、焊接的无损探伤等。
上述工作均应在卖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b)买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卖方实施建造工作。
如果买方不能按期参加,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W点自动转为R点,但H点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卖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买方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买方仍未按时到达,则H点自动转为R点。
H点卖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买方,W点乙方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买方,R点、I点卖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买方。
(c)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买方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卖方复印3份,交买方监造代表1份。
(2)监造内容(以下表格的R点、W点、H点及I点和监造方式及内容以合同为准)
(3)监造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卖方提出建议,由买方确定。
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
试验项目
标记
H
W
R
材质化验整体水压试验
阀门强度试验
阀门密封性试验
安全阀校验
管道强度试验
管道无损探伤
3.标志、运输
在设备明显位置应安装铭牌,铭牌上的内容应有:
(1)名称;
(2)主要性能参数;
(3)型号或标记;
(4)制造日期或生产编号;
(5)制造厂名。
(6)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的标明买方订货号,运输识别号,到货地点,工程项目名称,收货人,设备运输及贮存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7)卖方在设备出厂检验合格之后负责将整套设备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
4.交货验收
(1)接货检查
(a)货物运到买方项目现场后,买卖双方根据卖方的发货通知单对货物进行接收前的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并签字。
(b)买方须按卖方注有车号和运单号的发货通知单及时清点货物件数并检查包装外观有无破损。
(c)买方如果没有得到卖方的发货通知单,不得对货物进行接收检查工作。
(d)如卖方人员不能到现场进行货物的接收检查,买方根据卖方的发货通知单有权对货物进行接货检查,检查结果由买方以传真的形式通知卖方,卖方无条件接受检查结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v买方如发现货物件数与发货通知单不符或其中之一箱件外观破损,买方应及时作好商务记录,并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同时通知卖方进行处理。
v买方如经过检查,到货件数和标志等与发货通知单相符,箱件外观无破损,做好记录后即可以进行卸货工作。
(2)卸货
买方负责接货检查合格的货物的卸货工作,并承担卸货工作中的一切后果。
但,由于下列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a)货物箱在运输工具中倒置;
(b)由于货物箱的起吊设施脱落;
(c)货物从箱底漏出;
(d)货物箱吊起后解体。
(3)保存管理
卸货后无争议的未开箱的货物保存管理工作由买方或其委托单位负责。
卖方同意由买方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确定货物保存的时间。
(4)开箱验货
(a)买、卖双方及买方授权或同意的单位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验货工作。
各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并经各检验单位签字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制造厂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b)开箱验货的时间由买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开箱验货前3日,以传真的形式通知卖方。
(c)卖方接到通知后,除卖方书面授权买方单方面进行开箱验货并承担开箱验货的结果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托辞拒绝或拖延开箱验货的时间,派代表准时参加开箱验货。
(d)如卖方不授权于买方单方面进行开箱验货并且卖方代表未按期到达现场,买方有权单方面开箱验货,则清点后的缺、损件的更换及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等后果由卖方无条件负责。
(5)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
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所缺部件或替换损坏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
(6)卖方如对上述买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
如有异议,卖方在接到通知后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买方代表共同复验。
(7)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8)买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开箱检验之日起的2个月。
(9)上述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有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修理,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5.安装调试、试运
(1)合同设备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
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
(2)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卖方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
6.质量保证及性能考核
(1)设备产品设计、制造应遵照的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质量保证体系,执行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
(2)卖方应至少提供下列质量保证文件:
(a)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
(b)产品认证文件;
(c)设计、制造许可证;
(d)产品合格证;
(e)主要配套件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合格证;
(f)制造、检验记录;
(g)说明供应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完全符合本规范书;
(h)买方、卖方一致通过的“变更”合格证书及其接受的文件;
(i)材料试验报告及材料鉴定合格证;
(j)非破坏性试验;
(k)水压试验结果;
(l)安全阀出厂前试验和整定说明。
(3)性能考核
为考核卖方提出的设备性能值,将对该设备进行以下性能考核:
给水含氧合格率100%,出水溶氧率小于7μg/L;
运行稳定,无振动;
适应性能好,对水质、水温不苛求;
排汽量小于入口水量的0.1%。
出水含氧量:
≤7μg/L
(4)其他
距设备外壳体1米处的噪声不得大于85分贝。
7.除氧器平台条件(具体尺寸可参照CAD电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