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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混凝土道路支模及浇筑厚度;
④灰砂石三合土的混合均匀度;
⑤下水道的铺设;
(3)装饰工程
①吊顶骨架安装;
②罩面板安装;
③油漆、涂料部分按照“油漆、涂料工程”的验收内容。
(4)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①主体钢结构制作安装;
②钢柱、钢梁定位安装;
③制作完毕时,除锈油漆按照“油漆、涂料工程”的验收要求进行;
2、管道工程
(1)管道支架及管道安装;
(2)管道的试压、吹扫;
(3)除锈油漆按照“油漆、涂料工程”的验收内容;
(4)管道保温
3、电气工程
(1)直埋电缆;
(2)暗装表盘,暗配管线;
(3)锡槽罩内电加热元件安装;
4、油漆、涂料工程
(1)除锈、除污等清理结束之后,油漆、涂料之前;
(2)每一道油漆、涂料之前。
5、上述工程节点未覆盖的或有其他要求的内容,可参照合同及相关验收标准组织中间验收。
四、竣工交接:
(一)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填写“工程项目竣工交接单”向发展技改科或动力设备科提出竣工交接申请。
(二)由发展技改科或动力设备科组织质监科、使用部门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竣工交接。
(三)通过竣工交接的日期为该项目的竣工日期的办理时间。
五、竣工验收及质量评价:
(一)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提供工程项目验收资料,由发展技改科或动力设备科按程序审核签批后交质监科,质监科根据验收内容确定一名验收负责人,与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竣工验收。
(二)质监科验收负责人对该工程验收资料作进一步审核(不完整的退给发展技改科或动力设备科)。
资料包括:
1、合同或协议、验收标准及规范
2、施工图(零星工程可以出草图)
3、工程项目实施目标责任分解表。
4、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结点清单
5、决算书
6、工程量计算书或清单
7、派工单
8、签证单
9、设计变更单
10、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主材质保书)或单包材料领用清单。
11、中间验收单(应与第4项对应)
12、基础分部、主体分部验收单
13、竣工交接单
14、过程所发出的所有整改通知单(包括整改效果验证)
15、处理处罚单
16、竣工图纸
17、施工规范要求做的检测报告(如:
钢材、水泥、砼、砖、砂浆的强度报告及钢结构探伤,高强螺栓连接副试验报告。
)
18、收申请表/验收通知书。
注:
报建项目的,其归档资料的完整性由发展技改科或动力设备科出具相应证明。
(一)质监科验收负责人根据验收标准及《工程验收及考核评分标准》,制定该工程验收方案:
(二)确定验收时间,质监科提前24小时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发展技改科或或动力设备科:
科长、现场施工员;
使用部门:
负责人;
施工单位:
负责人、施工员。
(三)组织验收: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验收方案进行验收。
(四)验收整改:
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验收小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整改完毕由验收小组再次验收确认。
如确有无法整改的质量问题,由设计或发展技改科、动力设备科确认其是否影响安全使用功能,如无影响则进一步对其分项再次进行考核,如有重大安全隐患,应予加固或拆除返工重做。
(五)验收评定:
验收小组根据验收的情况,对照《工程验收及考核评分标准》,对该工程质量做客观的评价,(具体考核细则见工程验收及考核评分标准),得出验收结论,形成验收报告。
(六)由质监科编写“工程项目验收单”,验收人员查验报告认可后在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再经质监科、发展技改科或动力设备科负责人审核,施工单位确认,最终经质监、项目条线领导审核后送集团公司审计部。
备注:
工程验收及考核评分标准附后。
六、本规定自2005年8月20日起开始执行。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工程验收及考核评分标准
本公司实行工程质量扣分制度,即每扣质量考核分1分,即指扣除该工程总额的1%。
一、工程竣工后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否处罚记录.
2、该工程“中间验收,原材料验收,派工单、签证、工程竣工交接单”等资料是否完整。
3、工程量的准确度。
4、该工程质量情况(应包括对以前所发的整改通知的整改效果评价)。
二、验收扣分标准:
工程质量考核分最高扣分标准为5分。
(超过5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通过)。
第一项:
工程处罚记录,最高为0.5分,根据处罚项数的多少在0.1—0.5分间取值。
(上述处罚记录,仅指施工期间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处罚。
第二项:
对中间验收,原材料验收,派工单、签证、工程竣工交接单等资料情况,最高扣1分,每种资料缺少扣0.2分。
第三项:
根据工程决算表中所列工作量清单,质监部按不低于60%的比例进行抽检(如可行尽量全检),得出该工程量的计量准确率(抽检量对应的工程款应大于总款项的60%)。
计量准确率作为决算工程量的依据,计量准确率若在90%~95%扣0.1分,在80%~90%扣0.5分,低于80%,退回施工单位重新测算,不予验收;
工程量全检的,计量准确率低于80%,按少扣多不增原则决算,并扣考核分0.6~1分
(不符合项:
指单项工程量准确率低于95%)
第四项:
工程质量考核:
本项扣分最高标准为3分。
验收内容及考核规定具体见附录。
(如超出附录规定的范围,可经质监部、发展技改部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商议后进行修改和完善)
该工程所扣总体工程质量分=上述四项内容所扣分数之总和。
附录一桩基分部、沉管灌注桩:
GB50202—2002
(一)灌注桩的单桩承载力及桩身应变质量满足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按规范要求进行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的检测,并提供合格检测报告。
(二)桩位:
在基坑开挖前量护筒,开挖后测量桩中心,根据桩位偏差(均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情况考核。
(三)孔深:
桩尖必须进入设计规定的持力层,用重锤测或测钻杆,量套管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四)桩砼强度:
按规范标准提供试件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报告,均应满足设计值,抽检要求具有代表性。
(五)桩钢筋笼:
主筋直径、间距、长度、级别、规格、焊接应满足设计要求,用钢尺量。
以上1~5项为桩基工程的主控内容,应满足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直至满足要求,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整改的,由项目部门确认无误后,作扣分处理。
(六)桩垂直度:
按总桩量的20%抽查桩的垂直度,可测套管或用超声波探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桩长/100mm。
(七)桩原材料:
水泥和钢筋是主控原材料,应有质保书,每批进场应做复试,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八)桩砼级配: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提供检测中心的砼试配报告,按检测中心的试配报告配制砼配合比,并有计量记录。
如没有或缺项,酌情考核。
(九)桩施工过程:
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灌注桩施工记录,包括:
施工位置、顺序、拔管速度、贯入度等原始参数。
如缺项,酌情考核。
(十)施工全过程:
按合同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考核。
以上内容每项不合格,扣质量考核分0.1~0.5分。
附录二房屋土建:
GB50300—2001
(一)内外墙面:
测量项目包括:
1、平整度≤4mm,抽检合格率≥80%
2、垂直度≤4mm,抽检合格率≥80%
3、外观应光滑、平整、接槎平顺,分格条顺直,四周操通。
室内墙
面的电器接线合(柜)周围应粉刷严密,阴阳角通顺方正。
4、空鼓(≤400mm2),无裂缝。
(二)室外大角:
目测或辅仪器(经纬仪)测定其垂直度≤4mm,抽检合格率≥90%,外观通顺。
(三)散水台阶明沟:
表面光顺无裂纹,靠墙应留沉降缝15-20mm,每10m留置伸缩缝20mm左右,并按要求填嵌弹性材料。
(四)滴水槽(线):
滴水槽(线)深度应≥10mm,宽度(线宽)50mm左右,通顺、平直、无空鼓,如外表有水平裂缝或脱落,为不合格。
(五)变形缝、水落管:
变形缝应按设计图集施工,应平顺无渗水现象。
水落管应顺直,管卡固定牢固,间距≤1.2m,如是钢结构,可考虑按C型钢间距设置。
(六)屋面坡向(度):
屋面坡向或其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表面坡向(度)一致无起伏。
(七)屋面防水层:
屋面防水层应满足设计要求,防水卷材与结构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翘皮等缺陷,卷材间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纵向≥15cm,横向≥10cm,无论何种屋面均应无渗漏,如有渗漏为不合格,并应整改致不渗漏。
(八)屋面细部的泛水处理:
女儿墙、出屋面管道、构筑物根部、屋脊、封沿等均应做泛水处理,应加防水附加层。
屋面应无渗漏。
(九)室内顶棚:
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高低弧形,靠墙面的顶阴角应顺直。
(十)地面与楼面:
1、水泥砂浆楼地面的平整度应≤4mm、地砖楼地面平整度应≤2mm、
大理楼地面平整度≤1mm、水磨石楼地面平整度:
普通≤3mm,高级≤2mm。
2、外观无空鼓、起砂、裂缝;
大面积水泥砂浆地坪,每隔6m×
6m,应分
格,设断裂缝;
泛水坡向合理;
踢脚线通顺,高度一致;
地面阴角顺直方正。
(十一)楼梯、踏步:
查验分类与楼地面平整度一样,相邻楼梯踏步高度和踏面宽度的误差均应≤1mm,无空鼓。
(十二)厕浴、阳台泛水:
泛水坡向应向地漏或出水口,无积水及倒泛水现象;
阳台出水管露长应在150~200mm之间。
(十三)细木、护栏:
细木制品应光滑美观;
护栏的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应顺直、牢固。
(十四)窗台细部:
无空鼓,无开裂。
铝合金窗或塑钢窗下应做2cm小圆弧。
附录三门窗
(一)铝合金塑钢门窗
1、开启灵活,开启方向符合设计要求。
2、移门窗水平移动应轻松,推力≤100N。
3、玻璃与铝合金接触处应嵌固密封条,密封条应完整密实。
4、门窗五金配件齐全。
5、外观无擦伤、刻痕。
6、门窗垂直度≤2.5mm,平直度≤2mm,抽检合格率均应≥90%。
7、门窗应方正,对角线偏差对角线≤2m的为3mm,对角线>
2m的为4mm,抽检合格率应≥90%。
8、门窗型号规格满足设计要求,并提供出厂合格证书,铝合金门窗的框、扇壁厚应满足设计或合同约定。
塑钢窗材料质量应合格(有钢质内衬)。
(二)木门窗
1、开启灵活,开启方向符合设计。
2、玻璃与木头接触处应嵌固密封材料,嵌固应密实。
3、五金配件齐全,门框五金上无油漆污染。
4、油漆无漏刷,无露底滴挂,外观均匀一致。
5、门窗安装质量:
垂直度、对角线要求同铝合金塑钢门窗。
以上内容每一小项不合格,扣质量考核分0.1~0.5分。
附录四涂料
(一)外墙涂料
1、色泽一致,无露底情况。
2、无泛碱。
3、无流坠、滴挂。
4、分色线、分格条、滴水线清淅。
5、成品保护:
制作时注意保护,不污染水落管、散水台阶等。
(二)内墙涂料
1、表面应光洁、色泽一致。
4、管道、电器接线柜盒背侧涂料质量。
5、地坪保护:
制作时注意保护,不污染地坪和踢脚线。
(三)钢构件油漆:
油漆前应除净金属油脂、锈蚀物等一切杂物(要求用钢丝轮打磨),并用刷子把粉尘消除干净,如设计有专门要求的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四)木材表面等油漆:
油漆涂料前应除尽表面的灰尘、油污和水等一切杂物,基层表面的孔眼、缝隙和凹凸不平处用腻子填补并打磨光滑平整。
(五)总体要求:
钢构件、木材等油漆时,颜色应一致,无针孔、气泡、流滴及剥落现象,无漏涂,脱皮和泛锈。
(一般要求为一底两面)。
以上内容每一小项不合格扣质量考核分0.1~0.5分。
附录五钢结构
(一)彩钢屋面:
无渗漏。
(二)按图施工无漏件:
缺件应补交并考核。
(三)焊缝质量:
柱、屋架、行车梁等焊缝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质量无漏焊、夹渣、气孔、药渣。
(四)高强螺栓及连接:
高强螺栓的双垫圈及高强螺栓应拧紧。
接触面应充分紧贴及抗滑移系数符合设计要求。
摩擦板连接面不许刷漆,如表面有杂质,腐锈,应用钢刷子刷干净,保证吻合程度。
(五)普通螺栓连接:
垫圈的安置螺帽拧紧。
(六)支撑:
支撑节点螺栓接触面角度及连接板焊接按设计要求,支撑应张紧,焊接支撑应符合焊接要求。
(七)柱安装质量:
柱垂直度控制,按比例抽20%柱,但不少于5根柱,用挂垂线或经纬仪测,允许偏差为柱高/1000mm,且≤25mm,柱轴线抽查30%,允许偏差为±
10mm。
(八)檩条安装:
檩条应平直,螺栓固定于檩托板,拉条应按要求安装。
拉线测檩条的弯曲偏差,应≤檩条长/750mm。
(九)行车梁及其轨道安装:
行车梁节点板安装应按图纸要求,轴线控制应≤5mm,标高控制≤3mm,轨道螺栓及压脚板接触应配弹簧垫圈,并拧紧,轨道标高、间距控制应满足行车的正常运行。
(十)彩瓦安装:
屋面彩瓦暗卡应稳固可靠,无漏卡现象,彩瓦在天沟边应伸出10cm,屋面彩瓦横向搭接情应按屋面坡度≤1/10者,搭接250mm,≥1/10者,搭接200mm,墙面搭接为120mm。
(十一)焊接H型钢梁钢柱制作质量应符合国家校准《钢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02,按标准验收。
(十二)钢结构防腐:
无返锈或除锈防腐未到位现象,油漆遍数、厚度、材质满足设计要求。
(十三)钢结构防火涂料:
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用厚度测量仪)满足设计或合同要求。
测量方法为:
在构件长度每隔3m取一截面,按构件的10%抽查,每构件不少于2个截面,其截面的每边测一点,算其平均值,为其截面的涂层厚度。
附录六零星工程
零星工程指围墙、道路、场地、下水道、窨井等。
(一)道路、场地
1、平整度:
≤5mm实测合格率应大于80%。
坡向符合设计要求。
2、伸缩缝:
每隔30-60m或按规范设置伸缩缝,并用弹性材料嵌固。
3、外观质量:
无起砂、起皮、空鼓、开裂等。
(二)下水道窨井
1、下水道坡向:
无倒泛水,坡向符合设计。
2、窨井:
干井及湿井做法符合要求,窨井的粉刷质量应光滑,井底清理干净无杂物。
3、井盖、井座:
井盖、井座安装平稳。
(三)围墙
1、无空鼓、无裂缝。
2、平整度≤4mm,垂直度≤4mm,实测合格率应大于80%。
3、柱角、压顶应线角顺直。
附录七电气安装
(一)电缆保护管
1、金属软管不应有穿孔、裂缝、显著凹凸不平及严重锈蚀等情况,穿线管内壁光滑无毛刺。
2、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或显著的凹瘪现象,一般弯扁程度不大于管子直径的10%,管口应制成喇叭形或磨光.
3、电缆管的弯曲半径符合所穿入电缆弯曲半径的规定,每根电缆管最多不应超过三个弯头,直角弯不应多于2个。
(二)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和电缆桥架的安装
1、钢结构电缆支架所用钢材应平直,无显著扭曲。
2、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电缆支架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应大于±
5mm。
3、电缆支架先涂防腐底漆,油漆应均匀完整。
4、电缆桥架不用气割切割,连接牢固,原则上不得焊接。
(三)电缆头制作与安装
1、电缆终端与电缆接头从开始剥切到制作完毕必须连续进行,一次完成,以免受潮。
2、剥切电缆时不得伤及线芯绝缘。
包缠绝缘时应清洁,防止污秽与潮气侵入绝缘层。
3、电缆芯线连接时,其连接管的规格与线芯相符;
采用压接时,压模的尺寸与导线的规格相符。
(四)配管与穿线
1、敷设于多尘和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子、管口连接处均作密封处理。
2、埋于地下的电线管不得穿过设备基础,在穿过建筑物基础时,须加保护管保护。
(五)电气照明装置
1、一般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链灯具的灯线不应受拉力,灯线与吊链编叉一起。
(2)发支及接线处要便于检查。
(3)软线吊灯软线的两端作保险扣。
(4)固定灯具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得少于两个;
木台直径在75mm及以下时,可用一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2、室内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3m(在墙上安装时不低于2.5m),明敷线路、PVC管明敷要求横平竖直,直角交叉用分线盒。
3、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距地高度为1.3~1.4m,同一场所安装的插座高度一致.
(2)一般暗插座距地高度不低于0.3m。
4、开关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距地面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拉线开关一般在2~3m,距门框0.15~0.2m,且拉线的出口向下。
(2)其它各种开关安装一般在1.3m,距门框为0.15~0.2m。
每一小项不合格,扣质量考核分0.1~0.5分。
附录八防雷接地
(一)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角钢及钢管接地体应垂直安装。
除接地体外,接地体的引出线应作防腐处理;
使用镀锌扁钢时,引出线的焊接部分应补刷防腐漆。
(二)电气装置的每个接地部分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三)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用螺栓连接;
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
螺接的接触面应大于接地线截面。
(四)避雷针(线、带)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2、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需在各引下线距地面的1.5~1.8m处应设置断线卡;
3、避雷针及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距离应大于3m。
4、接地线与避雷针的接地线之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5、屋顶上装设的防雷金属网和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及金属物体应焊接成一个整体。
以上内容一每项不合格,扣质量考核分0.1~0.5分
附录九管道安装
(一)钢管对口焊接
1、钢管对口焊缝不宜在弯管口,且距起弯点、分支管壁或一环焊缝的距离不得小于管子外径;
2、对口焊缝距管道到架、吊架,边缘应小于50mm。
3、对口连接时,管子纵向焊缝在管口处应错开,且纵向焊缝不宜在管底。
(二)管道焊接
钢管对接焊缝的焊渣应消除干净,外观检查的缺陷就地修补。
(三)法兰垫片安装
1、垫片内、外径与法兰密封应相同。
2、安放垫片时应划正圆心,垫片外径不可伸入螺栓孔,垫片内径不可凸入管内。
3、坚固后,螺栓伸出螺母的长度宜为螺栓直径的1倍。
(四)支、吊管架制作
1、制作好的吊架、支架端头伸出螺母长度应大于螺栓直径。
2、吊杆螺栓端头伸出长度大于型钢高度,且不大于40mm。
3、支架安装位置正确,埋设平整牢固,排列整齐,间距合理,与管道或设备接触紧密,固定牢靠。
(五)阀门安装
1、阀门安装应启闭灵活,阀杆无倾斜。
2、成排阀门安装,阀杆应在一直线,允许偏差±
3mm。
3、分汽缸、集水罐等处安装的成排阀门,以缸体上法兰为准。
4、截止阀、开降式固冷阀,以阀体箭头所示流向一致。
5、安装阀未调试合格和未经有关部门认可的,不得投入运行。
(六)管道水压试验
1、试压管长度一般不超过1000m。
2、应在管件支墩做完,达到要求强度后作压力试验。
3、对未做支墩的管件应做临时支撑,一般工艺管道试验压力不小于生产使用压力的1.5倍,但不低于0.6Mpa。
4、试验压力时,加压到指定压力后应停泵稳定最少1小时,压降不大于0.05Mpa合格。
(七)管道安装
1、管道安装前除锈涂防锈漆时,焊接端应留50~100mm。
2、接口处待钢管水压试验合格后补刷油漆。
3、冷、热水管道坡度为3‰,不得小于2‰。
4、供水管道坡度顺流向上,回水管道坡度顺流向下。
5、在干管上开分支管,汽管道应在干管顶部或两侧开孔,水管应在干管底部或两侧开孔。
(八)刷漆
1、在刷底漆前,必须清除刷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焊渣等物。
2、管道除锈后及时涂刷底漆,防止二次氧化,一般防腐层底漆涂刷一道,明管防锈涂刷一至二道,以设计要求为准。
3、发现皱皮、流挂露底时,应进行修补或重新涂刷防锈漆。
若用氧气、乙炔气切割,必须将断口打磨整齐。
4、油、气、水管应按本厂规定着色。
以上内容每一小项不合格扣质量考核分0.1~0.5分
附录十设备、管道绝热
(一)工程量取样分布点:
1设备每50m2抽查三处,管道每50m抽查三处。
2工程量不足50m2或50m的亦应抽查三处,其中有一处不合格时,在不合格处附近加倍取点复查,仍有1/2的不合格,应认定不合格。
3超过500m2的同一设备或500m的同一管道绝热工程验收时,取样布点的间距可以增大。
(二)钩钉、销钉和螺栓的固定应牢固,其布置的间距应符合作业标准。
(三)保温层的支撑件不得外露,其安装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保冷层的支撑件及管道支、吊部位的隔热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