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工作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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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工作程序
附图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以预控为主,各项工作根据工作特点、工程承发包模式、发包方管理方式进行。
2)审查开工准备情况要注意以下事项: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征地拆迁符合进度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批准,承建商人员、机具已到位,主要建筑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已满足开工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介绍监理项目机构的设置、人员及其分工,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对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4)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工程开工报审表》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不得授权其他人员执行。
附图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在具体的审核过程中,应检查承建商所报验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是否已得到其公司主管部门的审核通过。
2)结合工程特点及工地周边环境,对所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可操作性要有预先估计,以避免在审核通过后再来变更。
3)审核施工方案中的技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及紧急预案要加倍重视,如有遗漏或不全的地方,务必要通知承建商补充完善。
5)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核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汇总。
所有审核时间宜控制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于复杂的、高难度的技术项目,在监理机构审核后应报请公司专家组进行复核。
附图四、建筑材料审核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对采购单位报审的材料进场审批手续中首先应检查各种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上海市建材料备案手续是否已完备。
2)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确保试样的真实性与代表性。
必要时自行取样进行平行检验。
3)对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材料应及时组织验收。
对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严禁使用并要求承建商清退出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
附图五、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工程分包应征得发包方同意,其资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2)审核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3)施工合同中已指明分包单位,其资质在招标时已经过审核,但仍要报审有关资质材料,包括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附图六、材料供应单位资质审核工程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供应商的资质、营业范围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建筑材料市场准入制度。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供应单位的资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并向发包方报告。
附图七、测量放线控制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应定期检查,杜绝超过检定期限设备用于工程,测量成果出现系统误差时,应督促承建商对设备重新检定。
2)定期检查、复核测量控制点的精度和保护措施。
3)不得与承建商测量人员共用设备对同一测量成果进行复核。
附图八、承建商现场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经承建商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审。
2)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要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
3)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要求。
附图九、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监理工作流程图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组织好内部初审工作,对图纸中存在的疑问或错误通过书面文件进行详细记录,以便在正式交底及答疑会上向设计工程师沟通。
2)对设计答疑及图纸会审上所得到的统一意见应组织好承建商进行整理,及时会签,手续完备后作为施工依据。
3)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如果有必要,需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发包方商讨后组织各家单位进行再次答疑工作。
附图十、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Ø
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部分程序细化部分详见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以及本节。
2)处理质量问题涉及到进度及费用问题时,必须考虑项目全局利益,经与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协商后,再确定最终处理意见。
3)工程计量、中间进度款支付、最终支付过程中,质量监理工程是应充分发表意见,保证所支付项目质量均符合合同规定。
附图十一、旁站检查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监理细则和旁站监理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划要求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2)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
1承建商是否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重要工序、关键部位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质量是否合格。
3是否按规定进行各项报审、检查和验收。
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中,要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抽查,并留下记录。
4)总监应对夜间施工、节假日值班作出安排,确保施工现场有监理人员到位。
附图十二、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由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工序、隐蔽验收内容、部位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或缺陷应按部位列出清单,并要求承建商及时返修。
3)部位工程的验收应在各工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附图十三、分项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分项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验收规范要求进行。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抽检数量应符合审批的监理细则或监理规划要求。
3)如监理工程师的评定与承建商的自评相差较大,双方应按标准共同确定检查数量和方法,否则监理工程师应坚持自己的评定意见,并附监理检查评定表。
4)分项工程经验收评定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5)建筑电气、卫生与燃气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应在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
附图十四、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同一分部、子分部工程检验批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第1个)
同一分部、子分部工程检验批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第3个)
同一分部、子分部工程检验批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第2个)
同一子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全部分项工程完成
形成
子分部工程验收文件:
1.施工管理资料
2.施工技术资料
3.施工测量记录
4.施工物资资料
5.施工记录
6.施工试验记录
7.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自检
(承建商)
合格,报监理
形成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组织承建商进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下一个分项工程
质量验收流程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结果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形成。
2)分部、子分部验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表明监理方对工程质量评定的意见。
3)主体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应由承建商的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核定后再向监理报审。
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评定意见前应进行现场检查。
附图十五、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总监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应督促承建商及时完成。
2)单位工程验收要在承建商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结合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观感质量评定和关键部位全面进行检查。
3)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缺陷要按部位、按层次逐项列出清单,要求承建商限期整改,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不得隐瞒。
4)总监配合发包方组织各方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再由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5)竣工备案制具体工作程序执行当地政府部门要求。
附图十六、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工作程序
Ø
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中凡涉及结构改变或使用功能改变,必须经设计单位和发包方确认并办理正式手续。
2)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方案进行审核,然后由总监汇总审核意见,对方案中所提出的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及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提出审核意见。
3)在执行方案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执行。
附图十七、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审批进度计划、检查进度计划工作细化部分详见本节后序内容。
2)工程进度控制风险分析要结合本项目进度控制目标和工程具体特点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以专题报告形式向发包方报告。
3)编制进度方案后要及时向发包方交底,并明确和统一进度节点控制计划。
附图十八、造价控制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计量原则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2)承建商填报计量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以及填报《中间计量表》的期限应符合合同规定。
3)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向承建商发出通知,承建商要求增加计量次数,应书面申请。
附图十九、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工程变更管理、费用索赔管理、工程延期延误处理工作程序详见后。
2)应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工程承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分包合同进行系统管理。
3)合同争议调解、合同解除工作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配合法院和仲裁机构处理合同诉讼和仲裁。
附图二十、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流程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工程暂停令签发前,总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征求发包方现场代表意见,并就工程暂停后引起的工期和费用问题向发包方提供初步处理建议。
2)工程暂停令必须明确停工原因和范围,避免承建商提出不必要的工程索赔。
3)工程暂停期间,总监应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记录现场发生的各类情况,便于日后处理合同争议。
4)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得授权其他监理人员完成。
5)审核承建商申报的复工审批表,按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完成。
附图二十一、工程变更审核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工程变更涉及到进度安排与造价控制时,审批过程应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共同参与确定。
2)工程费用变更及工期变更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与承建商、发包方协调。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变更文件的要求督促承建商实施。
附图二十二、费用索赔审核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索赔申请应符合:
1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要求;②内容符合合同规定。
2)索赔评估项目:
1资料真实、齐全;②依据正确;③理由正确与充分;
④计算原则与方法恰当;⑤数量正确。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后,由发包方批准支付。
附图二十三、进度延期与延误处理审批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工程延期申请的期限及资料提供应符合合同规定。
2)影响延期事件具有连续性时,监理工程师应先批准临时延期,便于承建商调整进度计划,收到承建商正式延期申请报告后,再批准最终延期。
3)延期评估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定:
1承建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需要。
2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3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4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
附图二十四、组织协调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工地例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程序、内容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明确。
2)工地例会和现场协调会不限于解决协调事宜,同时处理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事项。
3)协调事宜处理涉及合同变更或工期、费用索赔,详见有关工作程序。
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协调调查和取证工作,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发包方和承建商。
5)在协调期间内,合同只要未放弃或结束,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建商继续施工。
附图二十五、工程移交监理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Ø工程移交检查小组由发包方、监理、设计、承建商指定负责人参加,邀请质量监督部门或竣工备案部门参加。
Ø对工程移交申请重点审查:
工程范围、移交工程质量、质量缺陷处理、移交工程资料完成情况、剩余工程计划。
Ø现场主要检查外观质量、外型尺寸及所有现场清理工作,评价工程缺陷的修复。
附图二十六、保修期监理工作程序
Ø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合同,确定工程保修期,起算日期以签发工程交接证书日期为准。
2)检查小组由发包方、监理单位指定负责人参加,承建商参加并为检查工作提供使得。
3)检查小组对工程最终检查和评价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剩余工作及缺陷工程完成情况。
2整个工程使用情况。
3评价除合理磨损外,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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