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管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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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管理条例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杨浦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

为保证杨浦区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区教育科研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我区课题研究的整体水平和效益,切实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特制订本条例。

本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现代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科学的理论为依据,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关于“鼓励、组织、支持教育科学研究”,“要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改革中的促进作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育科研和教育管理信息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地位”的精神,遵循教育规律,更新教育观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现实与未来相结合的原则,努力通过教育科学研究与管理探索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规律和途径,为培养21世纪创新人才服务,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

第二条杨浦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目标定位

我区教育科研工作的目标定位是:

服务于教育教学的改革,服务于学校的发展,服务于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提高。

结合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和总结素质教育的基本规律与途径,选择真课题,运用真方法,研究真成果,为全面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学校、教师、学生跨越式发展而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

第三条杨浦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主要任务

我区教育科研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在区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通过有关处室和学术委员会等机构,规划我区的教育科研工作,建设和不断壮大教育科学研究队伍,建立和完善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科研经费和各级科研课题的管理,开展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奖励和推广工作,举行教育科研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与奖励工作,做好教育科研情报资料和科研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杨浦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科研队伍

为全面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区要构建教育科研网络,打造一支高质量的教育科研队伍。

我区教育科研网络和研究队伍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区教育局与区教师进修学院的行政领导、区督导室和区教育局各科室的负责人应主动参与教育科研,充分发挥在教育科研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二)区科研室、教研室、德育室是区教育局主管的业务部门,是我区教育教学研究的骨干力量;

(三)区教师进修学院的师训部、干训部、图书馆、信息中心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是我区教育科研的主要力量;

(四)区“名校长、名教师”与“二名”后备人选、区拔尖人才与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与高级教师、区教研员与兼职教研员、区学科中心组与科研中心组成员、基层学校领导与教科研主任、各级课题组成员是我区教育科研的有生力量;

(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可持续发展教育(ESD)项目杨浦区工作委员会和创造教育研究所是隶属于区科研室管理的教育科研基地,是我区教育科研的辅助力量;

(六)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教育学会会员是我区教育科研的基本力量。

以上部门及人员,应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区科研室的组织、协调下,互相配合,充分发挥自己在整个科研网络中应有的作用。

第二章教育科研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

第五条杨浦区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

(一)区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是我区教育科研权威的学术组织,由杨浦区教育局直接领导。

(二)区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区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2——3名,由区教师进修学院分管领导和中小学校长各一名担任;设秘书长1名,由区科研室主任担任;设委员若干名,必要时可设名誉主任。

(三)区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作为其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区科研室内,并委托区科研室进行日常事务管理。

(四)区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必备任职条件是:

1、在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某一领域内具有一定威望和研究成果的专家学者、特级教师、高级教师;

2、热心于教育科研事业,有丰富的教育经验和扎实的教育理论,熟悉和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情况;

3、身心健康,公道、公平、正派。

(五)区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成员的聘任:

1、学术委员会成员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和秘书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推荐,经区教育局审定并发给聘书;

2、学术委员会成员的聘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为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在任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不再续聘。

(六)区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

1、参加本区重大课题的研究与实践;

2、为本区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进行学术方面的咨询与论证;

3、审议和论证本区的教育科研课题;

4、鉴定和评价本区的教育科研成果;

5、审定本区的教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

6、审定本区的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参加与教育科研直接有关的活动。

第六条杨浦区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室

(一)杨浦区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室的功能

杨浦区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室既是我区专职教育科学的研究机构,也是我区教育科学研究的管理机构。

接受杨浦区教育局和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的双重领导,科研室人员隶属区教师进修学院管理。

区科研室设主任1名,设中学、小学、幼教、教育情报、课题档案、基地管理等科研员若干名。

(二)杨浦区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室的职能

1、课题研究职能。

根据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主持和参加重大课题研究;组织、承担上一级教育部门、科研机构下达的科研任务,发挥区科研室的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中介研究优势。

2、组织管理职能。

负责全区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拟订、实施有关教育科研工作的条例和规章制度;组织国家级、市级科研课题的申报,组织区级科研课题的申报、论证、立项、检查、成果评审和推广;组织市区级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向上一级教育科研部门推荐优秀成果;协调和联系各学术团体的教育科研活动;组织区兼职科研员和中心组成员开展相关科研活动。

3、专业引领职能。

巡访本区基层学校,普及教育科研的方法;重点指导市级以及区级重点课题的研究;指导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和总结经验;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举办重大的科研展示、研讨、考察等活动。

4、咨询服务职能。

为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信息资料,进行咨询服务;为区教师进修学院的发展提供服务;为学校发展和教师成长提供优质服务;组织《上海教育科研》、《新课程》等刊物订阅;完善区教育科研档案管理。

5、普及培训职能。

举办区级教育科学研究培训班和讲习班,开设教育科研与学校发展、教育科研与教师成长等讲座;深入基层学校进行科研讲座。

(三)杨浦区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室科研员的条件

1、有一定的教育科研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改革意识强,工作扎实,有奉献精神和严谨的科研态度。

  

2、具备独立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水平和独立开展重大科研活动的能力;是观念新、有理论、懂实践、会研究的科研能手。

3、能够独立承担本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部门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4、能实事求是,坚守原则,按章办事,耐住寂寞,乐于安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大局观念。

  

5、熟练使用电子信息平台等现代办公手段,有一定的文笔能力。

6、具有适应我区教育科学发展需要的学历水平;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四)杨浦区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室的工作管理

1、计划管理

每学年、学期初应制订单列的区教育科研计划,每学年、学期应写出教育科研的工作总结,若承担市级以上的研究课题,应按要求每年写出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报告,如果围绕课题研究准备举行较为重大的活动或会议时,需要提前报告其主题、形式、时间及参加人员情况,以便有关部门统筹安排。

为使区科研室的工作正常运转,还应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2、课题管理

承担的科研课题,除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把在市立项的课题称作主体工程,把学校课题称作骨干工程,把教师个体的课题称作基础工程,充分调动我区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科研素质的全面提升。

3、成果管理

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政策、教育理论。

重视科研骨干力量的形成,发现和培养科研积极分子。

在课题研究中,要加强成果意识,提高研究成果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实效性。

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肯定教师在科研中付出的艰辛劳动,表彰优秀的研究成果,包括在有关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和在研究中形成的技术成果。

按学年度把各类科研成果评奖中获奖的情况记入档案。

4、档案管理

教育科研运作中,要积累大量的资料,因此须作好资料的搜集、分类和归档。

区科研室至少应把以下门类的材料归档,再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立卷建档。

(1)计划总结性资料

教育科研规划、计划、总结等;市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立项的申请书、批准通知、实施计划等;个人的科研计划、总结等。

(2)过程性资料

研究者的观察记录,调查材料,检测统计等;各学年课题研究进展报告;有关领导、专家及上级教育科研人员的咨询记录等。

(3)专题性资料

重大课题的研究方案、调查报告;阶段与终结的有关报告和成果,专家鉴定意见等;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资料;中心组活动资料等。

(4)效果性资料

研究对象个体及群体变化的资料,如考核、有关素质和态度的检测统计分析;有价值的教师作品、制作、奖状等文字材料的原本或复本(照片),音像制品或实物制作可造册入档。

每年编一本《杨浦区教育科学研究资料汇编》。

第七条基层学校科研室(组)

(一)学校科研室的性质

学校科研室(组)是建立在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单位中的业务部门。

学校科研室是为学校校长领导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做出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参谋部;是为学校领导和教师提供教育情报,宣传学习教育理论的信息部;是指导学校各层次教改和教育科研的指挥部;它除全面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日常工作外,主要承担应用性、开发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

(二)学校科研室的地位

学校科研室在教育科研的管理体制中是基层的管理单位,直接面向教育对象,面向教育实践,对教育科研成果的研究和推广,既是探索者也是受益者,学校科研室在开展教育科研中是基础的重要环节。

学校科研室在学校内部属中层机构,直接对校长负责,完成与学校教育科研有关的工作。

(三)学校科研室人员的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有改革精神;胜任教育教学业务;基本掌握教育理论和教育科研方法;热心教育科研,好学上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及文字能力。

(四)学校科研室的任务

1、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文件和规章,及时传达并完成市、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所布置的工作任务。

2、制订本校教育科学研究的规划,密切结合本校实际,组织本校教师开展各种教育科学研究活动。

3、确定校级课题,推荐申报区级课题;配合市、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做好对本校承担的区级以上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校级课题进行管理。

4、负责校级科研成果的评选。

根据规定,推荐参加区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项目。

5、根据本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有计划地推广应用校内外的教育科研成果。

6、向各级教育刊物推荐本校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有条件的可以编辑出版学校的教育科研刊物,并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

7、建立健全本校包括教育科研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经验总结、课题成果等内容的教育科研档案。

建立健全课题档案。

8、加强学校教育科研学术氛围的建设,密切教育科研与教育实践的关系,促进良好的教育科研风气的形成。

9、组织学校教育科研报刊的订阅。

10、收集各类教育科学信息,为校长决策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提供服务;完成校长下达的其他教育科研工作任务。

(五)学校科研室的工作管理

1、本区学校都应建立科研室(组)。

中学和小学要设立科研室专门机构,幼儿园要设立科研组,其它教育单位都有专人负责科研工作,使全区形成一个信息传递通畅、功能发挥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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