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城市总评指标1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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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情形为C。

1)说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成效;

计财股、中教股、初教股)

2)说明通过扶持弱校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措施和效果;

3)说明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管理规定和执行情况。

招生办)

Ⅲ-28

学校管理

1)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3)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谐。

符合标准1)、2)为B;

1)说明建立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制度以及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情况;

说明有关学校违规收费的反映渠道、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执行情况;

计财股、办公室)

2)说明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内容,以及实施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情况;

德育股、装备站)

3)说明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提供完善师德规范、建立师德评价体系,开展学习宣传“教书育人楷模”活动资料。

德育股、人事科)

邵武市2009-2011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点任务分解表

附表二:

(Ⅲ-5)--(Ⅲ-41)指导督查员:

兰建春廖厚祥(Ⅲ-51)--(Ⅲ-96含特色指标)指导督查员:

张尚梅欧阳长茂

考察标准及方法

重点推荐考察点

责任单位

市文明委

挂项领导

Ⅲ-41

慈善捐助

1)有(爱心超市)、接收捐助站点等慈善捐助机构,管理制度健全,专款专用。

随机抽查慈善超市(爱心超市)或接收捐助站点2处。

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市爱心超市(责任股室:

邵武市2009--2011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总评资料收集整理任务分解表

附表四:

基本指标

测评

内容

标准

Ⅲ—4分工

合作

1)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形成整体合力;

3)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年)。

1)提供本县(市、区)主要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

2)列举本县(市、区)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例。

有关单位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

符合1)、2)或2)、3)为B;

符合2)为C;

其余情形为D

Ⅲ—7

责任

落实

1)明确分管领导、分管科室,严格实行责任制;

2)牵头部门能有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工作。

1)列举本县(市、区)牵头部门协调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问题的案例2个,并提供相关材料。

符合上述2项标准为A;

符合1项为B;

Ⅲ—10

社会

氛围

1)每年向社会推出一两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典型;

2)实地考察

1)列举本县(市、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个案例,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文明办

符合1项标准为B;

Ⅲ—11

德育

保证

机制

1)中小学德育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评估体系,作为中小学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学校和校长进行评价的重要指标;

2)建立健全并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依据;

3)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组织教师家访和建立社区活动联系卡等方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共同做好德育工作;

4)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机构承担中小学德育工作,或由专职人员管理;

5)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1)提供本县(市、区)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并对其中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内容予以标注。

督导室、中教股、初教股)

2)提供本县(市、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有关部门出台落实该体系用途的文件或规定(对该部分内容予以标注)。

中教股、初教股)

3)列举本县(市、区)学校与家庭、社区联系的主要方式,并提供相应的工作记录。

德育股、城区中小学)

4)说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承担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机构或专职人员,并提供相应编制文件。

人事科)

5)说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中小学开展德育工作所提供经费的经费划拨单。

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审核其前两年度开展德育工作的经费占学校年度总支出的比例(若大于10%,则为达标)。

计财股、城区中小学)

项有妹

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

符合4项为B;

符合3项为C;

Ⅲ—12

课堂

1)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无减少课时和挪用现象;

2)各门课程充分发掘和利用自身的德育资源,在教学中落实好“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

3)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进行地域文化、传统美德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1)说明本县(市、区)学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的课时安排。

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无减少课时和挪用现象。

中教股、初教股、城区中小学)

2)列举本县(市、区)中小学校各门课程发掘和利用自身德育资源的代表性成果,并提供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大纲,由测评人员考核是否体现“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

3)列举本县(市、区)中小学开设的主要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并提供相关课程材料。

符合2项标准B;

其余情形为C

Ⅲ—13

日常

1)坚持升降国旗和校会、班会制度;

2)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寒暑假等时机,集中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3)定期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优化校风学风。

1)提供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校升降国旗、校会、班会制度化的相关规定。

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考核学校上一季度升降国旗、校会、班会活动的情况。

2)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考核学校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附录中有注释)、寒暑假等时机所开展的具有特色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至少有2个活动的相关图文资料。

3)提供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中小学校定期评选优秀、先进方面的相关规定。

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考核学校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等活动的情况。

人事科、办公室、工会、德育股、城区中小学)

符合2项为B;

Ⅲ—14

健康

素质

1)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学生体育锻炼列入教学计划;

2)每学年召开运动会,经常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班级、年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

3)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组织中小学生每年进行1次体检;

1)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考核学校教学计划、课程表等。

中教股、初教、城区中小学)

2)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考核学校召开运动会和开展学生体育活动的相关图文资料。

3)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提供体检报告单等。

卫生局

相关学校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

符合1)、4)及其余标准中的1项为B;

符合1)、4)为C;

Ⅲ—15

队伍

1)实行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领导管理体制,普通中学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区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有1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

2)选配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形成了班主任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

3)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小学校按规定配备少先队辅导员;

4)选派优秀公安干警或其他司法人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保证每学期到校上法制教育课;

5)建立和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选聘热心少先队工作、有经验的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

1)提供本县(市、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领导管理制度。

随机抽取城区小学或农村小学1所,审核德育工作教师的工作记录(注:

城区小学、农村小学分管德育的领导为副校长或政教主任的亦视为达标)。

德育股、全市中小学)

2)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考核中小学校的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

3)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考核学校配备少先队辅导员和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高中、职校除外)。

4)说明本县(市、区)有关部门规定在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和开展法制教育的文件。

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查看法制教育课的学习材料或相关图文资料。

5)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考核其校外辅导员制度的主要内容、在聘校外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及其工作记录。

Ⅲ—16

师德

建设

1)把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适时组织培训;

2)严格师德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无造成不良影响的失德现象发生;

3)重视并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提供本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安排中关于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

并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考核学校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材料。

人事科、城区中小学)

2)提供本县(市、区)中小学校师德考核和奖惩制度、以及前两年度的考核奖惩材料(各提供一份范本即可)。

3)说明本县(市、区)中小学校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措施以及举办的相应活动。

Ⅲ—17

团队

1)把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布局,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范畴;

2)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积极参与同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

3)学校团队组织健全、团队活动制度化;

4)积极做好初中生“团队衔接”和高中生“推优入党”工作;

5)重视中学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工作,支持和指导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1)提供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指标中关于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内容。

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考核学校工作的总体安排中关于共青团、少先队建设的内容。

2)说明本县(市、区)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参与同级少工委工作的情况。

3)说明本县(市、区)学校团队组织建设的总体情况和团队活动制度化的相关规定。

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考核学校在团队组织建设方面的主要措施。

4)说明本县(市、区)在初中生“团队衔接”和高中生“推优入党”工作的情况。

5)说明本县(市、区)中学学生会、学生社团建设的总体情况。

对随机抽取的2所中学(含职校)作材料审核,考核学生会、学生社团所开展的主要活动。

团市委

Ⅲ—18

校园

文化

1)实地考察;

2)实地考察;

3)举办歌咏、书画、读书演讲、经典诵读、科技小发明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4)实地考察。

3)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考核学校校园文化活动的主要形式以及开展的主要校园文化活动(每年度≥3次)。

符合3项为B;

符合2项为C;

Ⅲ—19

安全

1)有计划地开展自护自救教育,向中小学生普及治安防范、灾害避险、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常识;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无食品卫生、火灾、校舍倒塌、校车安全、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

4)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严格落实门卫制度,加强校内巡逻。

1)提供本县(市、区)中小学校开展安全知识教育的相关材料,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审核相关图文资料。

2)提供本县(市、区)中小学校的校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内容。

3)说明本县(市、区)中小学校配备专业保安人员的总体情况。

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考核专业保安人员配备情况、学校门卫制度内容和加强校内巡逻的具体措施。

公安局

符合1)、3)、4)或2)、3)、4)为B;

符合3)、4)为C;

Ⅲ—20

组织

指导

1)各级党委政府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安排,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

2)建立健全由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制;

3)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1)提供本县(市、区)妇联或有关部门制定的家庭教育工作计划及其年度工作总结。

2)说明本县(市、区)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并提供上一年度的相关工作材料。

妇联

财政局

Ⅲ—21

家长

学校

1)县(市、区)有相应组织承担家庭教育指导职能,依托社区(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或企事业机关单位等,建立家长学校;

2)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1)说明本县(市、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及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情况。

2)从随机抽取的学校、文明社区(村)中,各查看1所家长学校的教学计划,考核其主要内容及活动落实情况。

各街道

Ⅲ—22

家教

活动

1)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2)针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实际情况,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

1)说明本县(市、区)建立家庭教育讲师团的基本情况,并提供2次宣讲活动的相关材料。

2)说明本县(市、区)为特殊家庭提供家教指导与服务的情况,并提供2次指导和服务活动的图文资料。

关工委

Ⅲ—27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1)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形成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

3)实地考察;

4)及时发现并查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

5)义务教育普及率不低于所在设区市平均水平。

1)列举本县(市、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并提供2次相关活动的图文资料。

2)说明本县(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的建立情况,并提供上一年度的相关工作材料。

4)列举本县(市、区)发现并查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的主要工作情况。

5)由设区市教育部门提供义务教育普及率的相应数据。

未保办

Ⅲ—2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1)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渗透到中小学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各个阶段;

2)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

1)说明本县(市、区)有关部门在中小学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附录中有注释)学习教育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提供本县(市、区)有关部门关于中小学校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的相关材料。

Ⅲ—29

“做一

个有

道德

的人”

1)围绕“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的主题,广泛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2)健全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的道德规范,引导未成年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争做有道德的人。

1)列举本县(市、区)中小学开展的体现“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并提供其中2项活动的佐证材料(如活动文案、活动期间的相关图文资料等)。

2)提供本县(市、区)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或守则文本。

Ⅲ—30

心理

辅导

2)建立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并有相应的培训和保障机制。

2)提供本县(市、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和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的相关资料(包括具体名单以及学历、资格、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情况),并提供培训和保障制度的内容。

社区办

Ⅲ—32经典

诵读

1)把经典诵读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作为未成年人道德实践的重要内容;

2)把诵读中华经典、红色经典和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

3)组织开展诵读展演、竞赛交流、夏(冬)令营等活动,建立推进经典诵读的工作机制。

1)提供本县(市、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和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的相关材料,并对其中关于经典诵读的内容予以标注。

2)提供本县(市、区)把经典诵读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事迹相结合的具体措施。

3)提供本县(市、区)推进经典诵读的情况。

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

Ⅲ—33

影视

文艺

1)媒体调查;

2)积极组织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

3)定期组织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艺演出,并开展送演出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

2)提供本县(市、区)征集评选优秀童谣的通知和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的文件,并提供传唱推广活动的相关佐证材料。

文体局

Ⅲ—40衔接

措施

1)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把校外活动列入教育教学计划,主动加强与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的联系;

2)校外活动场所制定了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提供便利的方案并有实际举措。

1)提供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关于校外活动的内容,以及加强与校外活动场所联系的具体措施。

对随机抽取的4所学校作材料审核,考核学校教学安排中关于校外活动方面的内容,以及加强与校外活动场所联系的具体措施。

办公室、中教股、初教股、德育股、城区中小学)

2)对随机抽取的2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进行材料审核,考核其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制定的活动方案及落实情况。

单位

Ⅲ—49

关爱

行动

1)开展“代理家长”、“亲情电话”、“城乡少年手拉手”、组建“留守小队”等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

2)农村中小学校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监护人联系、结对帮扶、寄宿优先等制度;

3)加强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1)列举本县(市、区)所开展的关爱留守儿童的主要活动,并提供2次活动的相应图文资料。

2)说明本县(市、区)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情况登记、监护人联系、结对帮扶、寄宿优先制度的建立情况,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材料1份。

中教股、初教股、德育股)

3)说明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指导材料2份。

Ⅲ—50

流入地解决

就地

入学

1)建立以公办学校为主,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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