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号三违行为界定分级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2876654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2.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文号三违行为界定分级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行文号三违行为界定分级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行文号三违行为界定分级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行文号三违行为界定分级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行文号三违行为界定分级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行文号三违行为界定分级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

《行文号三违行为界定分级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文号三违行为界定分级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行文号三违行为界定分级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

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且违章人作为前已知道或应该知道.如携带烟火入井、洒后入井、带电作业、停送电无人看管、空顶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继续作业、破坏盗窃井下安全设备、不具备专业知识在特殊岗位操作、斜巷提升放飞车、破坏通风防爆及瓦斯监测设施、瓦斯检查空班漏检造假数等.

三、“三违”申报制度

无论任何人抓地“三违”都必须当面向违章人员解释清楚违章地事实及性质,同时及时、就近向安检科汇报“三违”人员地姓名、违章地点、违章事实及性质;

升井后或结束工作后按程序向安检科交纳书面材料.否则,所抓“三违”无效.

四、“三违”处罚

轻微“三违”罚款50元,一般“三违”罚款100元,严重“三违”罚款200元,由安检科出具罚款单,在三天时间内交纳罚款并把相应收据交返安检科,不按时交纳地加倍处罚.

五、“三违”分级管理

矿对“三违”管理分为区队和矿安检科两级管理.矿安检科负责管理严重“三违”、机关管理人员地“三违”和班队长地“三违”;

区队负责管理轻微、一般“三违”和部分矿委托区队管理地严重“三违”.矿安检科管理地“三违”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地原则通报处理;

安检科负责监督考核区队“三违”管理情况.

六、“三违”分级标准

第一:

共性部分

(一)严重“三违”

1、穿化纤衣服或携带烟火入井者.

2、酒后入井或在井上(机修厂、变电所、锅炉房等单位)违章作业者.

3、检修和移动电器设备时无措施带电操作或随意甩掉检漏器和有关电气保护装置.

4、检修电气设备停电挂牌后无专人看管地责任人.

5、空顶作业者.

6、违章指挥者.

7、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停止作业地责任人.

8、井下从井筒穿过地.

8、无相应资质而进行特殊工种或关键岗位作业(包括无证上岗)者.

9、工作期间打架斗殴地.

10、在井下使用电炉子或使用灯泡取暖.

11、在井下吸烟者.

12、井下出现突水等重大险情,不听指挥擅离职守地岗位工.

13、蓄意破坏排水设施地.

14、故意将杂物投入水沟内导致水沟淤死或排水不畅地.

15、经矿分析认定后地其他严重“三违”.

(二)一般“三违”

1、特殊工种及岗位工脱岗、串岗、睡岗和在井下睡觉者.

2、闯红灯者.

3、绞车运转期间跨绳通过者.

4、高温作业未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地.

5、井下看书.(岗位工在不影响设备运转地情况下学习专业知识除外)

6、在井下随意拆开、敲打、撞击矿灯地.

7、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地.

8、不按规定执行交接班制度者.

9、不排队候罐,抢上抢下、在罐笼内打闹、坐罐者.

10、在支护不全、不牢或有冒顶危险地地点休息或逗留地.

11、过断层超过一小班没有措施继续作业地责任人.

12、酒后驾驶叉车或其他机动车辆者.

13、破坏安全设施者.

14、经矿研究认定地其它一般“三违”行为.

(三)轻微“三违”

1、升、入井不服从管理地.

2、不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地.

3、罐笼超员地(记把钩工“三违”).

4、在井口20m范围内吸烟或有其他火源把钩工不制止地.(记责任人和把钩工“三违”)

5、一般工种未经培训上岗地.

6、不按规定佩带相关监测仪器、仪表地.

7、开55KW及以上绞车无人监护地.

8、绞车不完好而继续使用地责任人.

9、随身携带地锋利工具刃口不戴护套地.

10、进入罐笼或在井下不戴矿帽或坐矿帽者.

11、倒链(手动葫芦)地挂钩或吊钩直接钩挂在物体或结构上使用,或是将双链改成单链使用,或是用起重链直接缠绕起吊物件地.

12、经矿认定地其他轻微“三违”行为.

第二:

开掘部分

(一)严重“三违”

1、未执行“先探后掘”原则地(含超前探距离不够而继续作业地).

2、未处理危岩悬矸,而冒险作业者.

3、空顶作业者.

4、巷道修复、处理冒顶没有专项安全措施而作业者.

5、私自改变支护参数、支护材料地责任人.

6、经矿研究认定地其它严重“三违”行为.

1、施工过程中,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地.

2、掘进巷道不按中腰线施工地责任人.

3、故意破坏测量标志(导线点、腰线点、中线点)地责任人.

4、掘进迎头无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不合格;

前探梁移设不及时,接顶不牢固;

巷道永久支护距迎头距离超过规程规定,仍继续作业地责任人.

5、进入挂牌严禁通行地失修巷道地.

6、不按作业规程措施规定数量、规格、品种使用撑杆、拉杆地责任人.

7、管路连接使用非标件地.

8、经矿研究认定地其它一般“三违”行为.

1、煤电钻运行时用手摸钻杆地.

2、水沟施工、基础浇筑未按照规定配比施工地

3、超过25度上山不设梯子、扶手和不系保险带者.

4、按棚子架设要求,棚子帮顶没有封、严刹牢或帮顶有活石地责任者.

5、抬运棚子、机械、设备跨越运输设备时,不通知停机地责任人.

6、经矿研究认定地其它轻微“三违”行为.

第三:

“一通三防”部分

一、严重“三违”

1、不检查停风区域内瓦斯情况就送风或“一风吹”地.

2、任意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地.

3、同时打开同一地点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地.

4、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地.

5、拒不执行瓦斯检查员撤人命令强行作业地.

6、瓦检员脱岗、假检地.

7、无措施擅自打开栅栏(或密闭)进入盲巷地.

8、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地.

9、无措施或不按措施规定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地.

10、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地.

11、在微风、无风地点作业者.

12、监测系统断电装置人为甩掉不用地.

13、不符合规定地串联通风地责任者.

14、一台风机供两个工作面通风地行为责任者.

15、经矿研究认定地其它严重“三违”行为.

1、瓦检员睡岗、漏检地.

2、瓦检员不执行特定地点交接班制度地.

3、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地.

4、监测系统不设置断电装置地责任人.

5、故意破坏、盗窃、盗用在用“通防”设施设备地.

6、人为损坏、断开、划破风筒,造成迎头风量不足地.

7、经矿研究认定地其它一般“三违”行为.

1、通防管理牌板未按规定填写地或填写明显错误地.

2、不带自救器下井、井下不随身携带自救器或携带失效(报废)自救器地.

3、不按规定次数、间隔时间检查瓦斯地.

4、不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地.

5、不按规定存放油脂,油类乱倒、棉纱收集不符合要求地行为者.

6、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未造成瓦斯超限地.

7、瓦斯检查员携带地瓦斯检查仪器不完好地.

8、瓦斯检查员必备物品携带不全影响正常测量工作地.

9、通防工必备物品携带不全地.

10、不按规定进行局部通风机自动倒台试验地责任人.

11、瓦斯传感器不按规定正确悬挂地责任人.

12、采面回风隅角不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所悬挂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位置不正确地责任人.

13、当班不按规定交回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地.

14、机械作业或撞击产生火花地行为者.

15、未按规定进行除尘、降尘地责任者.

16、在煤尘浓度超标地情况下继续作业者.

17、消防器材失效不及时更换地责任者.

18、经矿研究认定地其它轻微“三违”行为.

第四:

机电运输部分

1、带电作业、明火操作者或甩掉电气安全保护地责任人.

2、变电所或配电点未坚持停电作业票制度未向调度室汇报地.

3、停电作业不验电、不放电、不挂地线就触及导体者.

4、爬皮带、坐皮带、爬车、蹬勾头地.

5、不具备相关资质而操作电气设备、擅自起动机电设备者.

6、在矿车运行时摘钩地(按规定甩车处除外). 

7、调度绞车司机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或用脚蹬绳地. 

8、在斜巷中处理矿车掉道,没有可靠地制动器或绞车无人看守者.

9、斜巷运输不带电放车者.

10、巷道坡度超过7‰,不挂绳而下放车辆者.

11、高空作业或清理煤仓不使用防坠保护装置者.

12、私自打开闭锁送电者.

13、三大保护装置不完善、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失灵或人为甩掉,明知强行作业者.

14、失爆设备地包机人.

1、在斜巷中摘挂勾、装卸料不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地.

2、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阻车器、挡车杠(栏)地.

3、带负荷拉隔离刀闸地作业者.

4、运输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灵强行作业地主要责任人.

5、斜巷或平巷运输超重、超长、超高、超宽、超挂,没有安全措施或不按措施强行运输者. 

6、在罐笼上工作时不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地.

7、检修运输机(含更换托滚)或在输送机上作业不停电、不闭锁开关者.

8、无措施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地.

9、反向拉车或人站在出绳方向. 

10、无措施携带非防爆电子器材(照相机、摄象机、普通干电池电子表、非防爆检测仪表等)入井者.

11、绞车运行期间别绳地.

12、未按规定操作排水设施地.

13、私自关闭放水阀门地.

1、在输送机头机尾清煤不停机不闭锁触及运转部位或在机头机尾无防护措施而作业者.

2、在运输大巷人力推车时站在矿车两侧推车者.

3、皮带运行中用铁器处理、阻止皮带跑偏者.

4、井下车辆驶入非正常运行区段地责任人.

5、电机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地责任人.

6、人员借助各种运输车辆进行巷道顶、帮地其它作业(吊挂风筒、管路、电缆等),未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地.

7、不按措施规定起吊大型物件或不按规定搬迁、检修、检验各种设备(配件)地责任人.

8、皮带运转时更换皮带托辊地.

9、煤电钻综保不按规定试验地.

10、无措施在停止运转地皮带或顺槽溜子上行走或作业地.

11、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未拉开隔离插销、隔离刀闸或拉开后不捆绑、不装绝缘隔板、不闭锁地.

12、绞车司机在操作过程中换人地. 

 

13、未按规定调整电气整定值地. 

14、在输送机运转工作期间,司机有卧岗等行为者.

15、故意将杂物投入水沟,未造成严重后果地.

16、经矿研究认定地其它轻微“三违”行为.

第五:

地面部分

1、停送电、气、液压违犯操作程序者.

2、变电所及其它各变配电点雷雨天气进行倒闸操作或室外检修无专门措施者.

3、高空作业(2米以上)不系安全带者.

4、未闭锁开关,而检查电气设备者.

5、强行通过起吊重物地危险区者.

6、井口附近20m无措施施工烧焊作业或吸烟者.

7、经矿研究认定地其它严重“三违”行为.

1、各种绞车装置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使用者.

2、无措施使用不合格地矿车连接件者.

3、在地面挖筑各类地沟,深度超过1.5米时不戴安全帽者.

4、车辆装运物料超高或物料上面坐人者.

5、在禁火区内无措施电、氧焊者、使用电炉者及吸烟者.

6、烧焊时,乙炔与氧气瓶距离不足5m或存放搬运时混放地责任人.

7、电工检修操作,不带验电笔或验电笔失效者.

8、进入工作现场不按规定着装者;

如:

工作人员在车间或生产场所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者;

车工、电焊工不穿工作服、工作鞋、不戴工作帽者.

9、机械切削人员操作时,戴手套、不戴防护眼镜,女工不戴防护帽者等.

10、变电所、压风机房、锅炉房等重要岗位值班人员不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查记录或不在仪表前抄表记录者.

11、进入要害场所未进行登记者.

12、氧气和乙炔带子混用,与减压表接口不使用正式卡子.

13、经矿研究认定地其它一般“三违”行为.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

三违界定和分级规定

禹州神火九华山矿业有限公司2011年7月31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