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情况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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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年来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一是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会议精神。
凡是各级各部门出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重要文件以及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我局都会以会议的形式将各级各部门的要求及时传达到科室、安监所和每个干部职工,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时,为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始终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安监所长会议、每月召开1次局务会、每周召开1次全局机关干部职工日常安全工作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并结合各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对一些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先后召开各种会议26次,下发文件46份,编辑《安全简讯》、《安全生产信息》10期,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考试和竞赛。
为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力度,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们配合县委组织部,每半年组织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一次安全知识考试,每年开展二次安全知识竞赛,全面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监管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同时,我们将常用的法律法规、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装订成册印发到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方便了各级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学习掌握安全监管和生产知识。
自安监局成立以来,我们共编印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平安是福》、《安监干部学习资料汇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指南》等10余种安全学习读本。
三是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
我们充分利用每年的综治维稳月、6月安全月、防震减灾周、消防安全周和安全知识“四进”(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宣传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2011年6月12日,在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下,我们组织全县20家涉安部门开展了六月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悬挂各类宣传标语8条、设置宣传咨询台20个、摆放宣传展板160块、发放宣传资料81种63000份、出动宣传车13辆、接受群众咨询10181人次;
6月13日至14日,我们又积极配合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等七部门在举办了云南省2011年安全生产月“纵深行”富源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在活动中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等15家省市媒体发送了32篇关于富源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报道,从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介对富源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立体宣传报道。
同时,我们严格督促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厂区醒目位置、工作区关键位置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安全警示标识,时刻提醒和警示从业人员注意安全、杜绝违章。
(二)多措并举,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局作为地方政府的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多年来,我们立足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监管职能,为政府工作决策当好情报员、为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当好联络员、为监管企业当好服务员,严格安全准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全面推行专项整治,克服了监管任务重、工作保障能力差等不利条件,直接监管的三个行业连续6年未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在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
为确保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我们在年初就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任务和目标进行认真梳理,并与各安监所、各科(室)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把市县下达的各项指标细化分解到科室、各安监所和全体干部职工,并督促各乡(镇)安监所与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企业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个个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指标的工作格局。
2011年以来,县安监局与各乡(镇)安监所、各科(室)签订责任书15份,与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责任书418份,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是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我们始终严格按照企业每日一排查,安监所每周一排查,县局每月一次大检查的工作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排查—登记—挂牌—督查—销号”的工作流程,明确隐患整改的时限、标准、措施、人员和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收到实效。
今年4月、5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期间,严格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全体员工对本企业的重要设备设施、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等开展全面的检查排查,做到“六查六看”,即:
一查安全标识,看是否齐全、醒目;
二查安全防护,看是否到位、可靠;
三查安全规程,看是否科学、规范;
四查安全设施,看是否达标、使用;
五查安全制度,看是否健全、落实;
六查安全环境,看是否整洁、有序。
2011年1月至7月,我局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等行业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028条,立即整改2676条,限期整改352条,整改率达100%。
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从2011年8月10日至12月31日,我们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主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是狠抓专项整治。
在非煤露天矿山方面,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从2010年5月份以来,我们开展了以“安全生产五有、管理规范五落实、现场安全十达标”为目标的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行动,经过一年多的专项整治,全县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发生了根本的好转,于7月21日顺利通过了市级检查验收。
目前,全县正常生产的105家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已全部实行机械化铲装作业、83家实行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89家采用中深孔爆破和液压锤二次破碎技术。
在烟花爆竹方面,2010年3月,我局以换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为契机,开展了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按照有固定经营场地、有单独销售专柜、有安全警示标语和警示牌、有岗位责任制及制度、有2只消防灭火器的“五有”要求,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企业,不予进行年审换证。
经过专项整治的开展,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从2010年的321家压缩到了目前的196家。
2011年5月,我们又进一步细化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力争到2012年3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再压缩10%,从现有的196家压缩到169家。
在非煤地下矿山、危险化学品方面,2011年5月,在对全县所有非煤地下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制定出台了非煤地下矿山、危险化学品两个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目前两项整治正在全面推进中。
四是狠抓安全执法。
行使国家安全生产执法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是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
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我局严格推行“五要、五不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依法履行监察职责。
一是立案来源要符合执法主体,不准越权越位;
二是立案证据要准确,不准搞冤假错案。
在近几年的执法案件中,无一起因事实不清或处罚不当而变更处罚决定的案件。
三是案件审查要严格,不准徇私舞弊搞人情案。
为确保行政执法案件的准确性,严格依照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三审”制度来实施。
几年来,无一起要求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案件;
四是规范自由裁量,不准为追求部门利益搞“执法经济”。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采取“教育从严,处理从宽,整改从严,处罚从轻”,确保处罚度与违法行为实施、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通过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有效地克服行政处罚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五是推行说理式告知,不准简单粗暴耍特权。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为达到教育当事人的目的,我们对立案查处的每一起安全生产违法案件都必须经集体讨论后才做出决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
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律法规的宣讲、教育,既消除了当事人的误解心理,也提高了企业主安全文明生产的意识。
五是狠抓教育培训。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最大隐患。
近年来,针对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现状,我局以全员培训为重点,以提高业务素质为目标,充分利用已建立的省、市、县、乡、企业五级培训网络,按不同层次和对象分期分批对全员进行强制教育培训,并结合国发23号文件、云政发〔2010〕157号文件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情况,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
2010年,我局共送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24期1328人,从业人员强制教育培训10期2200人。
2011年上半年,共送培特种作业人员10期519人,从业人员强制教育培训计划在8月下旬进行。
六是狠抓源头预防。
一方面,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009年1月以来,严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市场准入,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行政许可事项初审工作。
在非煤矿山领域严格坚持“建一关一”的原则,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实行关闭。
2009年以来,全县共关闭非煤矿山企业23家,非煤矿山企业从2009年的179家压缩到现在的156家。
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三项经济政策,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2007年以来,我们把企业落实三项经济政策作为办理有关证照的前置条件,认真督促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为高危从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按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截至目前,全县共收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风险抵押金29414万元,为从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240余万元,提取安全费用5670万元。
七是狠抓基础保障。
在企业层面,我们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安全投入,着力推广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不断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2010年以来,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共投入安全生产改造资金9560万元,潜孔钻、装载机、挖掘机等新装备和中深孔爆破、机械化铲装作业等新工艺得到深入推广运用,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安全保障水平。
在监管层面,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安全监管监察装备保障水平,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一年打牢基础、两年基本完善、三年全部达标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3568安保双基工程,从2010年起由县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购买县乡两级安监机构现场检测检验设备、办公设备、通讯设备和教育培训支出,用3年时间,逐步解决县乡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设备、装备匮乏的现状。
2011年6月12日,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共同出资配备的12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车已配发给各乡(镇)安监所,解决了各乡(镇)安监所无执法交通工具的难题。
(三)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努力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多年来,我局始终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努力办好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今年3月22日,我局接办了张路国、李亚飞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煤炭企业所交的安全保证金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增加透明度的建议》,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我们与联名代表进行了面商,代表们得到了圆满的答复;
8月1日,收到县人大批转的《渴望绿色空间》的信访件后,我局立即从县局和后所安监所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于8月2日下午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实地查看了解和与信访人、被反映人的恳谈,迅速解决了信访件中所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了书面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经常定期不定期向县人大领导和有关委室汇报依法行政、安全生产、议案建议办理等方面工作情况,并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和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特别是每年人代会结束以后,我局都会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认真学习报告精神,努力将各项工作按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四)严格勤政廉政,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是提升业务素质。
针对安监机构设立时间短、监管人员业务知识不熟、执法水平不高的实际,我们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加强监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
我局每年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培训的同时,还积极主动邀请省、市专家到富源开设安全知识讲座,对全县71名安监人员有针对的进行培训。
截至目前,局机关所有人员都取得了安全监察员资格证,11个乡(镇)安监所所有人员全部取得了安全监督员资格证。
二是树立良好学风。
2008年以来,坚持每星期由各科室组织1次业务知识学习、每月召开1次业务知识学习交流会、每半年组织1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同时,为鼓励安监系统干部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对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奖励2000元并在全系统进行表扬。
截至目前,全系统已有8人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三是培养敬业精神。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五种精神”(热爱事业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不计名利公正无私的奉献精神,不怕困难吃苦耐劳的奋斗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团结战斗密切配合的协作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学习杨善洲等活动,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以敬业奉献为主题的学习活动,使全县安监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为民服务的观念,切实做到干一行、爱一行。
四是端正工作作风。
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坚持分片负责、分片检查、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既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又能提高工作效能,扩大监管覆盖面。
同时,我们切实加大建立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作风漂浮、执法监查不到位、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不仅实行行政问责,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严明工作纪律。
安监系统监管干部由多渠道进入,各方面素质参差不齐,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我们逐步建立完善了安全监管工作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存在“吃、拿、卡、要”等现象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查处。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各位代表,尽管我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企业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重经济增长、轻安全稳定的思想,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管理水平不高,员工未全面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等现象仍然存在,给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二)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安监所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上级要求的安全工作贯彻不及时、检查排查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力。
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未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亲自研究部署,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安全标准执行不严、安全检查不细、工作作风不实,导致安全隐患整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
(三)综合协调不到位。
我局负责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除承担着县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外,还直接监管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个行业。
由于安监人员少,工作任务重,与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协调不够。
(四)专业技术人才少,监管监察装备不到位。
安监局成立仅有9年时间,人员多从外单位调入,现有27人中,安全专业1人、采煤专业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2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无法满足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
加之监管监察装备落后,缺乏专业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导致一些特殊部位、特殊区域无法深入检查,安全监管存在疏漏和盲区,开展监管工作难度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本次人大代表评议为契机,认真吸纳每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一研究落实,并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限期整改工作中的不足。
同时,我们将以“3568”安保双基工程为抓手,严格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
进一步加强与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主动深入各乡(镇)、各部门了解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完善齐抓共管、协调统一、联动互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强化监管系统干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忠于职守、公正无私、吃苦耐劳、执法为民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维护富源和谐平安。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国发23号文件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认真抓好全员安全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习惯性违章行为。
(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五个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继续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切实整改安全隐患,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严厉查处三违作业行为,努力实现生产安全。
(五)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摆正位置,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决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
各位代表,富源是安全大县,安全监管工作历来任务重、压力大、困难多。
“事虽难,做则必成;
路虽远,行则必至”。
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支持下,我们一定上下一心、团结一致、义不容辞地肩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光荣使命,为创造和谐平安富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我再次代表县安监局对各位领导、各位代表长期以来的我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表示衷心的感谢。
祝各位领导、各位代表阖家欢乐、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