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制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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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制作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加强钢结构制作过程的管理,确保钢结构制作的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钢结构制作工程。
3.0制度
3.1钢结构设计
3.1.1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都有部分工程需要钢结构制作,这些钢结构制作由设备部设计,机电部制作。
3.1.2设备部接到钢结构制作申请后,应委派一名技术人员收集图纸和资料,必要时对工程现场进行测绘,按制作要求进行图纸设计,最好用CAD绘制成电子图。
简单的制作也应绘制草图。
3.1.3设计的图纸,须经机电部主任和副总审核通过后才可以使用,必要时应邀请项目部、设备部技术人员审核通过。
3.1.4设计图纸应绘制规范,尺寸标注应有公差,使用的结构材料材质都应标注清楚、准确,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应注释清楚(比如钢结构除锈上漆等)。
3.1.5有了设计图纸,在做材料计划和制作时才不会出错。
3.2制作准备
3.2.1机电部材料员应按设计图纸申报相应的材料,跟追材料按期到厂,并办理好领料手续。
3.2.2对钢结构制作项目,机电部应委派一名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并派相应的技术员做技术指导和检验。
3.2.3钢结构制作负责人应制定《钢结构制作计划》,计划应包含进度、人员、机械、工具、配合部门及人员等。
3.2.4制作负责人应组织参与制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设计意图、制作方法、要求、规范、工期、注意事项等。
3.2.5必要时制作负责人应提前督促项目部按计划打好钢结构安装基础。
3.3钢结构制作
3.3.1放样、号料
1)制作前,先由有经验的师傅放样。
制作的样板和样杆作为下料、弯制、铣、刨、制孔等加工的依据。
2)样板和样杆应妥善保存,直至工程线束以后方可销毁。
3)号料也应由有经验的师傅来做,并依据“先大后小”的原则依次号料。
4)放样和号料应预留收缩量(包括现场焊接收缩量)及切割、铣端等需要的加工余量。
采用气割切割时,割缝宽度可根据材料厚度给出1—4.0mm的割缝宽度余量。
5)号料工作完成后,在零件的加工线和接缝线上,以及孔中心位置,应视具体情况打錾印或样冲;同时根据样板上的加工符号、孔位等,在零件上用白铅油标注清楚,为下道工序提供方便。
3.3.2切割
1)钢材下料的方法有气割、机切、冲模落料和锯切等,施工中应根据各种切割方法的设备能力、切割精度、切割的质量情况以及经济性等因素具体选定。
2)材料切割后的弯曲变形,必须进行矫正。
剪切面粗糙或带有毛刺的,必须修磨光洁。
3)气割中应注意防回火,气瓶与气瓶间距10米以上,气瓶与工作点距离5米以上。
3.3.3组装
1)组装前,制作人员必须熟悉构件施工图及有关的技术要求,并根据施工图要求复核所需组装零件质量。
了解产品的用途结构特点,以便提出装配支承与夹紧等措施;了解各零件的相互配合关系,使用材料及其特性,以便确定装配方法;了解装配工艺规定和技术要求,以便确定控制程序及主要控制数据。
2)选择的场地必须平整,并具有足够的强度。
胎具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并应画出中心线、位置线等基准线,以便于找正和检验。
3)构件的隐藏部位应提前进行涂装。
4)构件在组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规定装配,当有隐藏焊缝时,必须先行施焊,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覆盖。
当有复杂装配部件不易施焊时,亦可采用边装配边施焊的方法来完成其装配工作。
5)为减少变形,尽量采取小件组焊,经矫正后再大件组装。
6)组装出首批构件后,必须由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继续组装。
3.3.4焊接
1)焊接材料的选择应按照施工图的要求选用,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2)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指导施工的焊接工艺。
3)施焊前应复查装配质量和焊区的处理情况,当不符合要求时,应修整合格后方可施焊。
4)多层焊接宜连续施焊,注意多层间清理和检查,有缺陷要及时清除后再焊。
6)焊缝出现裂缝时要查清原因,订出返修工艺后再处理。
7)焊缝的返修应按返修工艺进行,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
8)雨雪天气时不得露天焊接,在四级以上风力下焊接应采取防风措施。
3.3.5矫正
1)成品冷矫正:
一般使用翼缘矫平机、撑直机、油压机、压力机等机械力进行矫正。
2)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和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
3.3.6表面加工
1)表面的加工,可采用喷砂、抛丸、酸洗、砂轮机打磨等方法。
2)砂轮打磨时,注意不应在钢材表面磨出明显的凹坑。
3)经处理的摩擦面严禁有飞边、毛刺、焊疤和污损等。
4)加工后的表面,应按要求刷漆,对于有防腐蚀要求的应特别注意,不能漏掉任何微小的表面,不然腐蚀整个钢结构。
3.3.7钢结构成品检查
1)钢结构成品的检查项目主要内容是外型尺寸、联接的相关位置、变形量及外观质量等,同时也包括各部位的细节及需要时的试拼装结果。
成品检查工作应在材料质量保证书、工艺措施、各道工序的自检、专检记录等前期工作完备无误的情况下进行。
2)钢屋架形式结构的检查要点
a)检查节点处各型钢重心线交战的重合状况;
b)焊缝的检查,尤其检查焊接点缺陷;
c)连接部位孔的配合检查;
d)除锈、涂漆检查;
e)预埋件及基础检查;
3)钢柱结构的检查要点
a)对于悬臂及其部分的焊接质量检查;
b)螺栓连接处配合情况检查;
c)预埋件及基础检查;
d)除锈、涂漆检查;
4)平台、栏杆、扶梯的检查要点
a)构件间连接的牢固性,不能有漏焊、开焊现象;
b)构件不得有尖角外露,转角处要磨光;
c)各构件相互关联的安装孔距,要配合好。
3.3.9对于钢结构制作工艺及要求,请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工艺标准ZJQ00-SG-005-2003》要求严格执行。
3.4进度控制
3.4.1钢结构制作负责人每天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工具、物料和吊装运输设备,保障制作顺利进行。
3.4.2制作负责人工作安装应有条理,须考虑制作的工艺流程和构件制作的先后次序,不然会造成返工。
3.4.3制作负责人每天组织制作人员利用晚会时间对照进度计划检讨施工进度,若有延误现象,应找出原因,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4.4必要时可安排加班,确保制作进度按期完成。
3.4.5安排工作应尽可能采取定额管理的方法,提高工作主动性,减少消极怠工,使进度延误。
3.5质量控制
3.5.1制作时,应配置熟练合格的制作人员,并经过培训,使制作人员熟知制作规范、工艺顺序、制作标准、方法等。
3.5.2制作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制作质量,必要时可安排专门的质检技术人员现场监管制作质量,不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能事后造成返工。
3.5.3制作过程中,如有设计方面的更改,应报总经理审批后做出适当的修改,若改动较大,造成材料浪费金额较大,应以书面的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并备案。
3.5.4制作过程中,都要认真做好《施工日志》以便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3.5.5制作的各阶段,都应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并留下检验记录,尤其是一定隐蔽工程和特殊的项目(如防腐处理)。
3.5.6制作完成后,须由使用部门、技术部门、机电部三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并留下验收报告。
3.6成本控制
3.6.1制作成本控制应重点从物料损耗、工时损耗、返工损耗等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3.6.2在制作过程中,材料成本占整个工程成本的70%--80%,加强材料的成本管理,有较大的节约潜力,制作负责人应做到:
a)根据制作进度,周密安排各阶段的材料计划,这不仅保证工期与作业的连续性,而且用好、用活流动资金,降低库存成本。
b)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和倒运损耗。
c)对各种材料,坚持余料回收,能拼接地尽量拼接。
3.6.3对于人员成本,负责人应从下列几个方面做好控制:
a)按工作量定额合理安排人员,减少怠工和窝工现象。
b)多采用先进的工具和方法代替纯人员操作,提高生产效率。
c)做好材料供应计划,避免缺料停工、误工。
3.6.4对于返工损耗,负责人应从下列几个方面做好控制:
a)监督好制作过程的质量,尽可能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
b)一定要使用检验合格的原材料。
c)做好隐蔽性制作的检验。
3.6.5负责人在现场管理时,注意耗材(如焊条)的节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各个细节节约成本。
3.6.6钢结构制作项目完成后,机电部应安排人员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进行核算,核算书经过审核后送交财务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具体细节参照《工程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执行。
3.7安全控制
3.7.1制作过程中,制作负责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搞好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3.7.2安全员和制作负责人每天都须在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做到“不安全不作业”。
3.7.3各班组长一定要督促各岗位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等必要的防护用具。
3.7.4各班组长一定要监督作业人员按要求操作各种机械和工具,发现隐患立即纠正。
3.8现场管理
3.8.1制作负责人要做好现场5S管理,使安装现场有条不紊,秩序井然。
3.8.2制作负责人应通过看板进行一些目视化管理,明示完成进度情况、材料情况、注意事项等。
3.8.3制作现场物料应按类别、规格堆放,易混淆的物料要标识清楚,以免混用。
3.8.4余料、废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存放、处理,以免妨碍制作。
3.8.5制作现场应设置临时围栏,以免其他人进入造成危险。
3.8.6制作负责人应监管好人员的纪律,避免窝工和消极怠工现象。
3.8.7当天不能完成的工作,现场的物料一定要作专人值班看管或交接给保安人员看管,交接手续要办理清楚,以免出现责任纠纷。
3.8.8制作完毕后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9验收
3.9.1制作完成后,机电部应出具《验收报告》,由使用部门、技术人员、机电部共同签名确认。
3.9.2验收项目须按制作图纸和要求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应进行讨论改进,直到合格为止。
3.9.3验收时还应注重修理方便和美观。
3.9.4验收合格后,应将相关文件和记录整理归档。
3.10协调与沟通
3.10.1制作负责人必须协调好各种资源,通过早会、晚会、周会等形式沟通,检讨进度、质量、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当天的问题当天解决并亲自跟进落实。
3.10.2制作负责人还要协调好各个辅助工程的工程进度,避免进度配合不好,造成中途停工。
3.10.3部门之间的沟通使用《内部沟通单》,即可作为为原始记录,又可备忘。
3.11奖罚
3.11.1不听从指挥,影响制作者,罚款100元。
3.11.2不按规范制作者,罚款100元。
3.11.3不配合工作,造成停工或工期延误者,罚款100元。
3.11.4现场物料乱堆乱放者,罚款100元。
3.11.5违反安全作业规程者罚款100元。
4.0相关文件
4.1《制作设计图》
4.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3《钢结构工程施工工艺标准ZJQ00-SG-005-2003》
4.4《工程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
4.5《来料检验控制程序》
5.0记录
5.1《钢结构制作计划》
5.2《验收报告》
5.3《施工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