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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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档格式.docx

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二、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四)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范围。

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法律规定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第二类是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第三类是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是这次改革的重点,主要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然后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

集体资源性资产的改革,主要是继续抓好农村承包地等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对集体非经营性资产的改革,主要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探索集体统一经营的运行管护机制,更好地为集体成员和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

(责任单位:

辕门社区、财政局、国土所、计生服务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

(五)组建清产核资工作机构。

成立X安工业区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辕门社区要组成由村两委、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组。

辕门社区、党政办、组织办、财政局)

(六)扎实开展清产核资。

清产核资工作组要对集体所有的全部账内账外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并按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

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

辕门社区、党政办、财政局、国土所、规划建设局)

(七)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

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要严格按照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

﹝责任单位:

辕门社区、党政办、财政局、社会事务局﹞

(八)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督管理。

要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农村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保障和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健全管理制度。

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对集体资产财务的管理监督。

稳定农村财会队伍,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切实维护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继续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健全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侵占集体资产。

辕门社区、组织办、党政办、财政局、社会事务局、纪工委)

三、切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

(九)科学制定成员身份确认办法。

借鉴改革先行地区的试点经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并督促指导辕门社区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

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必须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和与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关系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既要坚持民主协商、让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辕门社区、党政办、财政局、社会事务局、妇联)

(十)规范成员身份确认程序。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应全程张榜公布。

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不受侵害。

对经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准确记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信息,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辕门社区、组织办、党政办、财政局、社会事务局)

四、扎实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十一)明确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内容。

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原则上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的固化管理模式。

(十二)合理设置股权。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以及集体股所占比例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集体股可用于处置遗留问题、补缴税费、社会保障支出和必要的公益性支出。

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新增人口主要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十三)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并出具股权证书。

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

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现阶段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

五、以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十四)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

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可以称为经济合作社,也可以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是特别法人,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

妥善处理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

辕门社区、党政办、组织办、财政局、社会事业局)

(十五)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

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被虚置。

承包农户转让、互换土地承包权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且需发包方同意;

采取出租(转包)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须报发包方书面备案。

集体土地被征收的,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提出意见并依法获得补偿。

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分配关系,注重保护集体经济成员的利益,让农民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

对于经营性资产,要体现集体的维护、管理、运营权利;

对于非经营性资产,不宜折股量化到户,要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

辕门社区、党政办、财政局、国土所、社会事业局)

(十六)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

可以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可以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

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辕门社区、党政办、财政局、国土所)

(十七)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在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方向前提下,鼓励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

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产权交易规则和内部监督工作机制,扶持和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六、强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工业区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党工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班子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工业区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辕门社区要成立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提供保障条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要加强改革的统筹协调,着力落实改革重大事项,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问题。

涉及重大政策调整的,及时请示汇报。

要加强工作经费保障,改革所需工作经费列入预算。

(十九)精心组织实施。

进一步加强领导,梳理细化各项改革任务,明确任务承担单位,制定配套的分工实施方案。

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指导辕门社区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改革实施方案。

村(组)改革实施方案要经村(组)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农村基层党建、脱贫攻坚、选派党员干部驻村等工作要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兼顾,合力推进。

(二十)做好宣传培训。

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墙报、入户走访、召开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发动,编写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解读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让基层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改革精神和政策要求。

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做好基层党政领导和业务骨干培训工作,准确领会中央省市县政策精神,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一)强化政策支持。

统筹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所需用地。

进一步完善财政引导、多元化投入共同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逐步增加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应负担。

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免征因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费。

落实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资、担保等政策,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辕门社区、党政办、财政局、国土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

(二十二)加强督促检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列入X安工业区重点工作和督查内容。

辕门社区要制定详细、符合实际的责任清单、具体措施,抓好各阶段工作计划的推进落实,对工作进度缓慢、成果质量存在问题的地方,要重点督导,限期整改。

要严肃查处和纠正弄虚作假、侵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等行为。

认真做好农村产权纠纷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利。

辕门社区、党政办、纪工委、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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