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0回风顺槽作业规程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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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岩层倾角约70至80°
,属急倾斜煤层。
井田共划分成四个开采水平,一、二、三、四水平标高分别为1700米、1600米、1400米、1200米。
矿井一水平标高确定为1700米。
开采范围1700米至1780米,开采垂高80米。
划分成两个区段开采。
一区段标高1740米,二区段标高为1700米。
各水平划分成一个采区开采,井田共有四个采区,属单翼采区。
矿井投产时,布置两个回采工作面,首采工作面布置在一采区二号煤层和三号煤层中,工作面编号分别为1201、1301.
第二章巷道布置与支护方式
第一节巷道布置
+1780回风顺槽沿煤层走向掘进,设计长度459米。
(巷道布置图)
第二节支护方式和质量要求
设计为梯形断面,掘进面积6.2㎡,上宽2450㎜,下宽3150㎜,高2150㎜。
棚架规格:
棚梁长2400㎜,棚腿长2300㎜,棚距800㎜,棚间采用φ18㎜的园钢做防倒拉筋;
采用网格为30㎜×
30㎜的钢丝网铺顶铺帮,网与网之间搭接长度不小于100㎜;
使用半园木和木背板刹顶背帮,半园木规格:
1500㎜×
200㎜×
100㎜;
背板规格:
1200㎜×
100㎜×
50㎜;
棚架限位块和马口使用工字钢边角料加工。
棚架前倾、后仰不得大于1°
。
第三章施工工艺
第一节施工方法
采用凿岩机打眼、爆破落煤的方法施工,凿岩机选用YT28型凿岩机。
掘进工艺流程:
检查瓦斯——确定眼位——打眼——检查瓦斯——装药——放炮——检查瓦斯——处理顶板——装煤——架棚——清理巷道。
第二节凿岩方法
一、打眼机具
采用YT28型风钻打眼,风源来自地面空压机。
空压机为开山牌螺杆空压机,型号为LGH-20/8G,容积为20m³
/min,额定排气压力0.8Mpa,最大功率132KW。
二、爆破作业
掏槽方式为斜形掏槽。
使用三級煤矿许用乳化炸药(35×
200)、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爆破说明书
序号
炮眼名称
眼号
眼数(个)
眼深(㎜)
装药量
个/眼
公斤/米
1
掏槽眼
1——5
5
1500
3
2
辅助眼
6——9
4
1400
0.57
周边眼
10——20
11
1.5
底眼
21——27
7
合计
27
41
5.6
炮眼布置图
三、装药结构和起爆方式
正向装药,使用MFd100型发爆器全断面一次起爆,串联方式联线。
施工中,根据煤岩硬度及时调整爆破参数。
第三节装、运煤方式
放炮落下的煤炭,人工用大锹装入矿车,人工推车到车场,用绞车提升到地面。
第四节管线及轨道敷设
施工中所敷设的电缆、风水管路等均应按规定的位置要求吊挂牢固整齐。
电缆钩每隔3米一个,电缆垂度不超过50㎜。
水管要接口严密,不得出现漏水现象,水管距离工作面20米范围内使用一寸胶管。
随工作面的推进及时延长,以备工作面正常用水。
风筒要环环吊挂,风筒口距工作面不大于6米。
工作面掘进临时轨道的敷设必须符合《煤矿质量标准检验标准》中的规定,轨距误差不大于10㎜,不小于5㎜:
轨枕间隙不超过10㎜,内错差不大于5㎜,构件齐全紧固有效。
第四章生产系统
第一节通风系统
一、工作面有效风量计算:
1、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
每个独立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巷道断面、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炸药用量、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风速和人数等规定要求风别进行计算,并必须采取其中最大值。
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掘=100.q掘.K掘通
=100×
0.25×
=30m³
/min
式中:
Q掘——掘进工作面需风量,m³
K掘——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1.5;
Q掘——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0.2m³
按人数计算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的风量
Q掘=4.N
=4×
16
=64m³
式中:
/min;
N掘——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为16人;
按一次爆破最大装药量计算
Q掘=7.8*
Q掘——掘进工作面一次爆破实际需要的风量,m³
/min;
T–爆破后巷道的通风时间一般取20-30min
A–同时爆破的炸药量(12.2kg)
S-巷道的掘进断面(7.1㎡)
L-掘进巷道通风长度(取410米)
K-淋水系数工作面涌水在1m³
/h-15m³
/h间的淋水系数可取0.8-0.15取中间值0.5
按局部通风机吸风量计算:
Q掘=Q扇-(K循×
Q扇)
=200-(1.2*200)=176m³
K循——1.2风筒最大漏风率15%时的系数;
Q扇——掘进工作面所需风量,取
、
所计算出的最大值。
按风速进行验算(Q掘=60VS)
15×
S掘<
Q掘<
240×
S掘
:
S掘——掘进工作面断面积,S掘=6.8㎡
Qmin=60×
S掘=0.25×
60×
6.8=141.6m³
64m³
/min<
141.m³
/min<
=176m³
通过以上计算和验算,取最大值172m³
/min。
+1700集中运输石门现有局扇为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型号为FBDNO5.0/705×
2,功率为2×
7.5kw,额定风量为170-260m³
/min,其风量可满足掘进工作面的风量要求。
为保证迎头正常供风的需要,选择双风机双电源方式供风。
二、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和通风系统
1、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
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1780运输石门中,配备600的阻燃、抗静电胶质风筒。
2、通风系统:
局部通风机+1780运输石门-+1780回风顺槽-工作面-+1780回风顺槽井筒-+1780运输石门-风井-地面。
第二节压风系统
风源来自地面空压机,供风量为20m³
/min,功率为132kw,风管经副斜井井筒接至工作面附近,风管采用4寸钢管。
第三节防尘系统
防尘水源来自地面水池,风别用2寸钢管和1寸胶管接至迎头,每百米设三通一个,工作面外设四道喷雾。
在工作面外6-20米内安设爆破喷雾,扒机上方设一道水幕实现扒装喷雾。
据迎头50米内设一道能封闭全断面的常开水幕。
采用湿式打眼,定炮使用水泥炮,爆破喷雾、扒装洒水,冲刷岩帮,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第四节防灭火
灭火器材置于耙矸机处,应保持完好,并有明显标志,消防供水管路系统使用施工用水管路,主要采取如下防火措施:
1、工作面不准存放易燃如油类、棉纱,坚持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明火入井。
2、耙矸机所用钢丝绳严禁有打结、烫发头现象。
3、加强供电管理,井下机电设备严禁有失爆现象,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4、耙矸机前只能用风泵排水,严禁使用电泵排水。
5、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
6、万一工作面发生瓦斯、火灾事故,要听从跟班干部指挥,按避灾路线,迅速撤退,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7、当不能撤离灾区时,要利用风筒、工作服搭风障,阻止和减少有害气体进入,并用压风管供新鲜空气,并及时发出呼救信号以便与外界联系,耐心等待营救。
第五节安全监测系统
一、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的配备和使用:
1、队长、技术员下井时必需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对其分管范围内的甲烷进行不间断的监测,如有报警现象(甲烷报警点为1%)必需进行处理。
2、爆破工下井担任爆破工作时,必需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在爆破地点每次爆破时进行“一炮三检”工作,并做好记录,上井后由发放人员填制“一炮三检”报表。
3、当班的班组长下井时必需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并把常开的报警仪悬挂在掘进工作面5m范围内无风筒一侧,当报警时,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4、机电流动电钳工下井担负机电维修工作时,必需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在检修工作地点20m范围内检查甲烷气体浓度,有报警现象,不得通电或检修。
二、甲烷传感器及甲烷断电仪的配备和使用:
1、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安设在据工作面不大于5m的巷道内,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2、甲烷传感器应布置在巷道的上方,垂直悬挂,据顶板不得大于300mm,据巷帮不得小于200mm。
第六节供电系统
施工电源来自地面6KV变电所,井下主电缆为3*16+1,电压为660V。
电缆要吊挂整齐,电缆钩每三米一个,电缆的垂度不大于50mm。
配电点设置在据迎头100m以外的安全地点,必须采用风电闭锁检漏继电器等设备。
第七节排水系统
据有关资料,最大涌水量3.5m³
/h,施工中在井下设置1台风动潜水泵,直接将工作面涌水排至地面。
排水管道采用3寸塑料管。
第八节运输系统
空车由地面—副斜井井筒—工作面
重车—工作面—井筒—地面—翻入指定地点。
第九节通风系统
井下掘进工作面附近设有电话,能够直接和地面和风井绞车房联系。
第五章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一通三防”管理
一、通风及瓦斯管理
1、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有兼职人员留名挂牌管理,爆炸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离开。
2、风筒要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风筒吊挂平直,无脱节、无破口,矿车和支架不得磨擦挤压风筒,风筒口距工作面不得大于6m,以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风筒风率不得超过3%。
3、局部通风机要长时运转,无论工作、不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得停止运转。
自动停电时,要撤出人员,待查明原因,确认安全后再启动。
4、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风电闭锁、使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
6、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CO2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项目部汇报。
7、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8、通往掘进工作面的巷道内局部地点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体积大于0.5m³
,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9、建立瓦斯、CO2检查制度;
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检查,设专人随时检查,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记录手册,并在工作面瓦斯牌上填写清楚,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停工、撤人、停电。
二、防尘管理
1、湿式打眼,打眼工佩带防尘口罩。
2、距掘进工作面20m范围内必须安设水针,水针所在地有盛放水炮泥的箱子,箱子有不少于定一次炮所用的已灌好水的水炮泥。
必须使用水炮泥定炮。
3、距工作面50m范围内设一道能封闭全断面的常开水幕,放炮员在联炮后向外敷设母线时开启喷雾,放炮并等炮烟散尽后关闭喷雾。
4、掘进工作面的回风口混合风流处20m内安设一道能封闭全断面的常开净化水幕,并在有效范围内挖出引水沟。
5、工作面安装风动爆破喷雾,爆破时降尘。
6、巷道经常清尘,无粉尘积聚现象。
7、防尘管路必须接至迎头,每100m设三通一个,以便及时降尘。
三、防火管理
灭火器材,应保持完好,并有明显标志,消防供水管路系统使用施工用水管路,主要采取如下防火措施:
1、工作面不准存放易燃物如油类、棉纱,坚持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明火入井。
2、加强供电管理,井下机电设备严禁有失爆现象,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3、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4、万一工作面发生瓦斯、火灾事故,要听从跟班干部指挥,按避灾路线,迅速撤退,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5、当不能撤离灾区时,要利用风筒、工作服搭风障,阻止和减少有害气体进入,并用压风管供新鲜空气,并及时发出呼救信号以便与外界联系,耐心等待营救。
第二节顶板管理
1、掘井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检查。
2、掘进中,施工人员应坚持经常性的敲帮问顶制度,特别是在打眼定炮、过程中应清除危岩、排除隐患。
3、找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找顶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
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把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4、每次爆破后,迎头工作人员要等迎头炮烟被吹散视线清楚后,必须由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拒爆、残爆情况,并有外向里检查顶板等情况,然后进行敲帮问顶,清除顶帮悬矸危岩,然后进行正式架棚支护。
5、巷道当过断层或顶板破碎严重、有冒落险情时,要首先在迎头外顶板完整处支设三架棚,使上前探支护和防倒铁路镢子后,方可采用架棚支护向前掘进,现场要备足不少于5架棚的物料。
6、施工现场应备好测力扳手或测力计,并正确进行拉力试验,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器材。
第三节爆破管理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管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
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和“三人连锁”的放炮制度。
3、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边哨子制”(一响撤人、二响爆破、三向解除)“三保险”(拉线、设置警标、吹哨)和“三人连锁”制度。
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5、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性起爆,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7、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
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不潮湿的地点。
爆破是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9、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炸药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要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0、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连接触。
11、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非发爆器起爆。
12、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炮眼深度不小于0.6m时,得装药、爆破;
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却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
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
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
d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
e、爆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
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13、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支护有损坏。
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忽高忽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14、爆破前,必须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5、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
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线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接头,严禁采用固定母线爆破。
16、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
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
17、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联结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
必须定期效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8、爆破工不需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直线不少于100m,并有掩体,曲线75m。
19、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0、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以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在等5s,方可起爆。
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
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21、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眼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暴等情况。
22、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3、处理拒爆、残暴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
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暴)炮眼。
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
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4、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25、严格执行爆破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
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运送。
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6、每次定药爆破前班组长应指专人到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安全通道站岗,站岗距离直线100m并有掩体,曲线75m。
爆破结束吹哨解放哨后方可撤岗。
27、巷道贯通前20m,每次爆破前必须撤出所有被贯通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