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铁六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2842051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36.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铁六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铁六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铁六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铁六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铁六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铁六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铁六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铁六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铁六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四)各级施工技术部门的职责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依据业务繁简程度,按“因事设岗、因岗定责、因责授权”的原则进行定员、定编,明确职责权,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每个项目部均应设施工技术负责人。

领工员、试验员、计量人员、测工等须具备专业技能及要求,按规定持证上岗并受施工技术负责人的领导。

第三条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一)集团公司施工技术部门的职责。

1.负责有关的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程序文件的编制、修改,并指导实施。

2.负责制订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研项目计划和有关劳动安全、工程质量、机械设备、物资供应及节能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组织集团公司中标后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调查,编制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年度施工组织安排要点及季度形象进度。

4.负责组织解决集团公司生产和经营工作中重大技术问题,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5.组织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中标后对分包工程的合同评审和鉴定,做好内部招标议标和工程任务划分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内部预算编制和内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并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集团公司各指挥部和各单位工程概预算、验工计价、调差索赔工作。

8.组织指挥部工程自验,参加建设单位(业主)组织的初验,督促制订对初验、复验提出问题的整改方案,指导指挥部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并完成施工技术总结。

9.承担铁路施工技术规范的编写、修订工作。

负责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管理。

开展专题技术研究和技术攻关,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推动集团公司技术进步。

10.参与编制集团公司生产计划,编制和审核集团公司小型建设项目、大修理、小型设备购置计划。

11.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检测标准、计量的管理。

指导、协调集团公司工程运输、临管运输。

12.协调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的房建、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给排水等站场设备的施工配合和工序衔接,并提供技术服务。

13.负责工程调度工作,督促检查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收集周、月、季、年度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提出施工生产情况分析,及时传达集团公司领导对施工生产指示并收集反馈意见。

14.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伤亡、行车、质量、环境污染、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5.负责集团公司对专业工程承包施工队伍的管理、检查、指导、督促工作。

16.负责集团公司防洪日常业务管理。

17.负责集团公司投资的大型非标设备设计与制造管理;

指导集团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制订临时用电、临时通信方案。

18.负责“工法”管理和开发工作,组织集团公司科技成果鉴定与奖励。

19.组织集团公司创优规划的审批、优质工程的评审,承办推荐、申报省(部)和国家级优质工程有关文件的管理。

20.负责督促集团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科技档案的收集、积累、整理、立卷、归档。

第四条指挥部工程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政策、法规,施工承发包合同对有关技术方案、安全、质量的承诺,落实集团公司技术管理规章。

(二)接受建设单位(业主)相关职能部门、监理部门检查、指导,使指挥部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编制指挥部管内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报建设单位(业主)审批后,作为指挥部安排计划、组织施工的依据,同时抄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对建设单位(业主)或公司确定的重点、控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必要时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施工调查,负责组织管内交接桩及线路复测,督促项目部对重点工程进行精密控制测量,并审核布网和平差资料。

(五)参加建设单位(业主)或设计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和有关鉴定会议。

对重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指挥部对各项要进行专项技术交底。

(六)承办管内开工报告事宜,审核项目部承办的建设单位(业主)、集团公司指定的重点工程开工报告。

(七)负责指导各单位按建设单位(业主)或建设单位(业主)委托单位的要求编制竣工资料,并负责汇总、整理后移交给有关部门。

(八)严格执行“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

提出设计变更理由,技术经济比选资料等。

(九)负责管内工程总结编写规划或提纲,应明确重点工程总结、专题技术总结的编制单位、执笔人、审核人、完成时间。

(十)组织建设单位(业主)、集团公司科研计划在本项目的实施。

(十一)主持或参加本项目工程自验,参加建设单位(业主)组织的初、复验。

(十二)负责与县、市政府土地部门联系,办理管内临时用地、拆迁手续,按规定办理地亩竣工移交手续。

(十三)参加内部预算编制,负责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验工计价,对指挥部所属各单位分批验工计价,按时向集团公司报送有关资料。

第五条项目部技术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指挥部对技术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规范》、验收标准、安全规程。

(二)参加中标工程的施工调查,提出施工技术方面的调查报告和施工部署方案。

(三)根据指挥部指导性施组编制管段实施性施组,编制管内重点、技术复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指挥部审批后实施。

(四)对控制工程、重点工程进行精密控制测量报报指挥部备案。

(五)审核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

(六)参加建设单位(业主)、指挥部组织的技术交底;

负责对班组、领工员、项目部内有关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底和补充交底。

(七)检察管内各工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办理开工竣工报告申请;

建立工程日志并认真填写;

做好隐蔽工程的自检,强化过程控制。

(八)深入工地,指导领工员和班组长掌握工程质量标准和熟悉工艺标准,制止违章作业和错误操作。

(九)配备专职试验人员,做好工地试验工作。

(十)执行集团公司、指挥部下达的冬季施工和防洪抢险措施,及时传达气象和洪水灾害信息,安排和督促做好预防工作,做好灾害损失记录、提供损失清单。

(十一)提出Ⅱ、Ⅲ类变更设计申请,并提报技术经济比选资料。

(十二)各级技术部门对新任用的工程技术人员、实习生都有培训的职责。

新任用的工程技术人员,上岗前应进行职务培训,学习本办法和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施工技术标准、规则及验收标准,并由人事部门对其业务能力、工作态度、思想认识等进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三)新分配的毕业生,应经过试验、调度、定额、施工技术等方面的实习,在生产实际操作中考核其工作态度、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等;

定职应经过考核、考试、答辩,其成绩作为定职定级之依据。

第六条权限与责任

(一)指挥部有以下权限。

1.对技术管理优良单位,提请集团公司给予奖励。

2.对不按《规范》、设计文件施工的单位,给予警告和批评。

3.有权要求各项目部在该项目合理配备资源,对配备技术人员数量有建议权。

对技术人员配备不足,检测、测量仪器配备不足,给予批评。

监督其主管单位上足人员,配足设备。

4.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工序或产品,做出返工、返修处理。

5.有权纠正或制止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生产计划的施工;

有权对使用机具设备、材料、人力中的不合理状况提出改进意见与要求。

6.有权要求各项目部禁用不合格材料和无出厂合格证的成品、半成品,有权要求对这些材料、成品、半成品重新检验。

7.有权拒绝使用未经试验、未经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对于造成质量事故的,按集团公司有关办法办理。

(二)项目部施工技术部门有以下权限:

1.对施工现场不按技术标准施工的,有停工权。

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及无出厂合格证的成品、半成品和与图纸不符的设备器材。

4.有权拒绝使用未经鉴定的工艺技术及未经批准的试验项目在本项目范围内试验施工和应用。

5.有权要求上级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或补充技术交底。

6.有权要求上级单位制发必须的施工设计的图纸和资料。

7.有权要求上级单位提供成本分析需要的数据。

第七条监督责任追究和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集团公司追究指挥部监督责任:

(一)隐瞒重大技术问题不报,给集团公司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二)不履行职责,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

(三)指挥部在技术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团公司给予表扬、嘉奖。

第八条责任追究

项目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指挥部追究责任:

(一)人员未兑现施组承诺,经指挥部批评无效者。

(二)不按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履行职责者。

(三)对分包队伍管理失控、以包代管者或包而不管者。

(四)使用不合格材料和设备,或在施工中不执行工艺要求,偷工减料、伪造纪录的。

(五)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蔽工程有重大缺陷不及时报告的。

第二章设计文件审查

第九条审查设计文件的目的

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设计文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工程质量、工程成本和施工工期等。

因此,审查工程设计文件,全面领会主要设计意图,了解建设规模、设计标准、工程特点,核对实物工作量,及早发现问题,并结合现场施工调查、核对、贯通复测及工程构筑物定位测量和路基横断面实测情况,及时对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意见,避免因设计失误给施工带来损失,以便制定可行的施工组织,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条设计文件分级审查制度

设计文件审查应实行集团公司指挥部、项目部二级审查制度。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审查的组织分工及审查内容

(一)集团公司指挥部审查

1.审查组织

由集团公司指挥部总工程师组织,指挥部工程部、安全质量部、及分管地亩拆迁人员和各项目部技术室专业技术主管参加,分专业进行审查。

2.审查内容

(1)审查设计征用土地界限及拆迁、补偿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2)审查路基土石方调配及取弃土位置选择是否合理,审核特殊路基设计施工方案的可行性;

(3)审查重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的地质资料、工程数量、临时过渡工程及设计施工方案可行性;

(4)审查营业线技改及临时过渡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审核平面布置图尺寸数据、主要工程数量及站区配套设施;

(5)审查“四电”工程配合施工方案。

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及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渠道;

(6)审查大临工程设计数量和费用;

(7)审查设计采用的定型图、通用图、参考图是否配套;

(8)审查预留构件及预留孔、洞、沟槽的作用及位置、标高、数量是否正确。

(二)项目部审查

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参加审查。

(1)审查线路平、纵断面图,长短链、线路坡度、标高等是否正确,实测路基横断面,计算其数量与设计数量是否相符;

(2)审查大、中、小桥、涵洞地质钻探资料、基础类型、孔跨(孔径)式样、结构尺寸、主要工程数量是否准确;

(3)审查各专业工程件名、数量是否清楚、齐全、正确。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申报

集团公司指挥部审查的设计文件,由指挥部工程部负责分类登记;

项目部审查的设计文件,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分类登记,并上报指挥部工程部审核,指挥部工程部应及时将全部设计文件审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审查报告,经指挥部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分别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存在问题应由指挥部总工程师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会上提出,并以会议纪要或设计单位书面资料为准,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指挥部工程部和项目部工程部应保存审查报告。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审核时间

设计文件审核工作一般要求在接到文件后十天到二十天内完成,业主另行要求时,按业主要求进行。

第三章施工调查

第十四条施工调查的目的

主要是核对设计文件,掌握施工条件,全面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工程特点及重点工程施工环境,了解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既有水源、道路、通信、电力分布情况和周边地区“地材”分布及产、运、供情况,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部署施工力量、科学组织施工提供基础资料。

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做好施工调查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调查的组织

施工调查应视工程项目的规模实行分级调查,一般由指挥部负责生产的副指挥长或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和参加施工的项目部派员参加。

第十六条施工调查的依据:

(一)工程中标通知书;

(二)施工合同文本或协议书;

(三)设计文件。

第十七条施工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自然条件调查:

1.地质情况调查,调查施工地段地质构造,了解软土、冻土、地下水及滑坡的特性等。

确定不良地质分布和与工程的关系;

2.气象、水文情况,调查施工地段河流的最高、最低水位、常水位、流速及当地降雨、降雪情况,了解洪水期、枯水期、冰冻期及年气温变化情况。

3.生产、生活用水条件,物资供应能力;

4.地方防疫、民族风俗和环境保护方面应遵守的各项规定;

5.征租用地和建筑物拆迁情况(含通信、电力线路)。

(二)技术经济调查:

1.工程分布,确定本管段工程的重点和难点;

了解工程分布情况,地形和地上地下建筑物、地面附着物情况,重点了解特大桥、大桥、隧道、车站、特殊路基及重点土石方等重点工程地形、地貌、施工条件等情况,研究确定重点工程施工方案,提出施工建议计划。

调查取、弃土场位置、运距、填料情况、提出土石方调配的原则意见,根据现场实际提出工程机械配备和中心试验室设置建议。

2.了解施工区段内材料及地方建筑材料的可利用情况,确定材质及供应能力;

3.对增建第二线或营业线改造工程,应重点调查营业线路现状、标准、运输能力、对施工干扰程度及营业线改造封锁线路或“天窗”施工的条件,调查既有设备状况及设备产权单位。

4.交通运输情况,既有铁路和公路等运输能力;

5.地方电力供应能力,邮电设施情况;

6.调查临时用地、施工便道、便桥、工程用水、用电、通讯、材料厂、轨排场、存梁场等大临工程设置条件、标准、数量及施工队伍的驻地安排。

第十八条施工调查报告内容:

(一)工程概况:

线路的走向、水文地质情况,工程分布及重点工程情况,工程特点和施工难易程度,主要工程数量,工期要求及建设意义,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案等意见和措施。

(二)工程现场地形、地貌、拆迁建筑物情况。

(三)提出以下施工方案意见:

1.全线施工组织原则意见、工期安排和分年度施工进度意见;

2.施工任务划分,施工队伍分布及驻地位置意见,临时工程建设原则;

3.控制工期的工程项目及重点工程施工方案、进度安排意见;

4.施工干线公路修建意见,施工供水工程修建原则,施工供电干线路及变、发电站设置方案,施工通信方案。

5.砖、瓦、石灰、砂、石等地方材料产地及采购供应原则意见。

主要工程材料采购供应原则和设置材料厂、预制厂、轨排场(含存梁场)的地点及规模意见;

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原则意见;

7.营业线改、扩建工程施工调查报告中,除上述内容外,尚应提出改建施工基本方案意见;

8.生活物资供应的安排意见;

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初步意见,对施工生产工作的其他要求等。

(四)有关图表及说明。

第十九条编写调查报告

调查前应做好充分准备,查阅已掌握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制定调查提纲。

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情况编写书面的施工调查报告。

第四章地亩拆迁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十条地亩拆迁工作的依据和原则

(一)地亩拆迁工作主要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复垦法》、《铁路用地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工程建设有关文件等。

(二)地亩拆迁工作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严格程序,依法办理。

2.认真按照设计文件的范围,合理用地、节约用地。

第二十一条地亩拆迁工作的组织及协调

(一)在集团公司指挥部的领导下,各项目部设立相应部门,配备专业性强,熟知法律、法规的人员负责地亩拆迁工作,统筹、组织、协调本项目部的地亩拆迁工作。

(二)积极协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工程建设涉及省(市)国土资源管理单位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地亩拆迁工作。

第二十二条地亩拆迁工作内容

(一)协助建设单位或受建设单位委托办理征地工作。

(二)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征地工作,要做到认真核实设计文件、征地图纸、做好现场调查工作,建立工程征迁台帐,并做好签认工作。

(三)受建设单位委托办理征地工作,要完成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等《土地法》要求的内容,并报送国土资源部批复,按征地批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证》。

(四)地亩拆迁工作涉及文物、环保、规划、水利、林业、地税等行业,要依法办理相关行业的批准文件。

(五)编制地亩拆迁竣工文件并办理竣工移交的有关手续。

第五章开工报告

第二十三条基本建设开工报告制度是加强基本建设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的重要措施之一。

凡属新建、改建、扩建或停建后复工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单项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工或停建后复工之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书面的技术交底资料。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时间。

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施工的时间。

单项工程项目的开工,一般是指工程正式破土,做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开工。

第二十五条工程正式开工前,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工程开工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二)施工测量和技术交底已经完成(测量必须执行复核制度,技术交底必须办理签收手续),施工桩位齐全。

(三)征(租)地、拆迁、临时工程能满足施工需要。

(四)物资、设备、劳动力能满足施工需要。

(五)试验准备工作就绪;

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并获得批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已经确定并已向作业人员交底。

(六)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及临时房屋、运输便道等能满足开工需要。

(七)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符合要求。

(八)合同中的特别要求的内容已经完成。

第二十六条开工报告报送与审批

开工报告的申请、审批按合同约定办法分级办理。

(一)施工各项准备工作经监理检查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开工报告,呈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正式工程方可开工。

(二)集团公司所管项目的开工报告,由集团公司指挥部负责填写,于开工前十五天或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建设单位审批。

(三)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由项目部负责填写,于开工前十天或监理要求时间报监理审批。

(四)建设单位确定的重点工程的开工报告,由项目部填写,于开工前十五天报指挥部审核后,再报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指定单位审批。

第二十八条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度,未经批准的工程不得开工。

开工报告是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填写所用表格必须符合竣工文件规定的要求。

第六章施工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是施工生产中的关键环节。

它直接指导施工生产。

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与技术交底的实施、贯彻、执行有着紧密的联系,各级技术部门必须认真做好相关的技术交底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九条管理职能:

技术交底工作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或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接受交底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并实行签名制。

第三十条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

1.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由集团公司指挥部有关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项目总工等有关人员及业主指定人员参加。

2.指挥部、项目部应要求业主向施工单位提供书面的设计交底资料。

3.将设计文件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交给设计交底会上研究解决。

4.设计交底资料和形成的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依据。

(二)子、分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均应向承揽该工程的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并由子、分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主持。

交底的主要内容:

1.编制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原则;

2.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

3.技术、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等保证措施等总体要求;

4.质量、安全、工期、劳力、机具、材料配置等总体要;

5.节约计划目标措施、成本控制措施;

6.技术攻关课题,“四新”技术推广应用;

7.工程调差索赔。

(三)项目部的技术交底:

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本项目部的全体人员的交底会议。

主要内容是本项目部承担的工程的规模、工期、主要施工方法,安全质量的要求、节约措施,季节性施工的准备措施等。

2.工程技术人员向领工员(或工班长)进行具体的书面交底。

交底后,双方必须互相签认(附表)并且进行现场交底和交桩。

对领工员(或工班长)提出的相关的疑问做出明确答复和详细的解释。

3.工程技术人员依照技术交底的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定,确保施工作业人员按技术交底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4.书面交底的内容包括:

图纸、技术标准、工程量、操作方法、施工顺序、工种间配合、砂浆及砼配合比、测量桩橛、水准点、安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措施要求、关键和特殊过程的施工方案、工艺流程及检验评定标准。

5.对于设计变更的文件,工程技术人员核对确认后,对领工员(或工班长)进行重新交底。

6.交底采用A4纸,并要求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图纸除外)。

详附表1:

技术交底。

7.技术交底要形成记录,予以存档。

第七章施工测量

第三十一条施工交接桩

(一)职责分工:

1.设有集团公司指挥部且有二个及以上单位施工的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指挥部组织并指定项目部的测量队(组)进行全管段桩点,资料交接和施工复测,提交测量成果书,由集团公司指挥部总工程师审查签认后实施或按规定报有关单位审批。

2.未设集团公司指挥部具有两个及以上单位施工的工程项目由总体负责单位的总工程师组织本单位测量队(组)负责全管段的桩点、资料交接和施工复测、提交测量成果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