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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工业领域综合性科研机构助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构建工业领域综合性科研机构助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构建思路及路径研究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浙江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李明珍宁建荣贾玉平

建立工业技术研究院,是一些国家和地区致力于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应用技术研发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如德国的弗朗霍夫协会、日本的产业综合技术研究院(AIST)、韩国科学技术院(KIST)以及台湾工研院等。

这些机构在区域科技发展中,都扮演着产业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转移等多重角色,发挥了承上启下、密切产学研合作、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关键核心作用。

因此,加强工业技术研究院的构建思路与路径研究,对于指导我省工研院的实际建设,推动地方科技进步和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内外若干工业领域综合性科研机构建设概况

(一)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

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是隶属于美国商务部的技术服务与研发部门,致力于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服务支撑。

其前身是成立于1901年的美国国家标准局(NBS),随着使命的不断扩大,1988年更名为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NIST)。

NIST主要功能体现两个方面:

一是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开发,这是形成企业专有技术,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一些新技术、新工艺往往始于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突破和创新。

二是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发展。

NIST的4个实验室和2个研究中心,都在自己的专长技术领域里肩负了相关标准制定和技术研发的职责,并用其研究的成果推进了新技术的应用及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

NIST不是一个单纯的独立研发机构,而是一个集管理、组织、研发于一身的公共服务机构。

这种特殊的机构属性,确保了NIST在标准领域和共性技术研发领域的绝对权威,便于有效地推进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力量的有效整合,以及对于国家发展意图的快速响应。

NIST现有科研及管理人员2900多人,客座研究员1600余名。

此外,NIST在全国的附属中心还有2000名制造业专家和工作人员。

经费9O%左右来自于联邦政府,2009年度经费为16亿美元,其中有14.29亿直接由联邦政府拨款。

(二)德国弗朗霍夫协会

弗朗霍夫协会是联邦德国政府在二战结束不久,为加快经济重建和提高应用研究水平而支持建立的一个公共科研机构。

在法律上是以协会身份注册的独立社团法人,通过与政府签订合约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现下设58个研究所,拥有12500名工作人员,分布于德国的40个地区,2010年经费达16.57亿欧元。

弗朗霍夫协会的管理体制主要由会员大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高层管理者会议等机构组成。

其所属研究所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都设立于全国各地的大学之中。

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通常从所在大学的知名教授中选聘。

研究所实行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人事管理,只有在研究所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骨干科研人员才能获得固定岗职位,其余人员按照3-5年的合同聘用;两类人员享受不同的薪酬待遇,前者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标准,而后者则按照合同的规定付酬。

此外,其研究经费来源于多种渠道,通常分为“非竞争性资金”和“竞争性资金”两大类型。

其中三分之二为“竞争性资金”,其余三分之一为“非竞争性资金”。

(三)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AIST)

日本“产综研”的前身是工业技术院,2001年1月,随着日本中央省厅的重组,为推进科研机构重组改制,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产业政策与技术政策的融合,经济产业省对工业技术院进行了重组,将该院所属15个研究所重组为经济产业省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

2001年4月,随着国立研究机构独立行政法人化政策的实施,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也成为独立行政法人。

作为一线研究单位,“产综研”承担国家基础和共性产业技术的研发和扩散,其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工业尖端研究、推进长期性政策的研究以及基础科学研究。

为提高研究人员积极性,“产综研”实行了科研人员任期制、能力薪金制、外界专家评估制、对成绩优异者给予重奖、加强同外部的交流合作等一系列新机制。

研究所四分之三的经费由政府提供,其他来自于企业和其他组织。

此外,AIST内还设有创新中心,享有对AIST专利的“独占实施权”,并负责以技术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共同开发和委托开发等形式,将高新技术出售给有意购买的相关企业。

并结合衍生企业机制,开展技术转移。

(四)台湾工研院

台湾工研院成立于1973年,是由政府设立、非营利、致力于科技服务的应用技术公共研究机构。

其研发注重与学术界、产业界错位进行。

创办初期,由政府提供稳定充足的经费补贴。

后经1O年的探索运作,通过向产业界推广科研成果和提供服务,实现了在没有政府补贴情况下的收支平衡且略有节余,到1984年,政府停止了补贴。

之后,特别是90年代以来,工研院强化产业服务,实现了承接公共部门项目的经费与面向产业服务的企业委托项目经费比例持平,且后者呈增长的趋势。

二、我省工业领域科研机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科研机构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我省已有各类科研机构近8000家,其中省部属科研机构67家。

67家省部属科研机构中,工业领域科研机构共32家,占机构总数的48%左右。

按照机构专注的领域来分,我省省部属工业领域科研机构可分为综合性科研机构、行业性科研机构以及专业性科研机构。

其中,综合性科研机构是指以工业领域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为研究对象,以推进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和提升产业结构层级为目标的综合性研究机构;行业性科研机构是指以特定行业的关键或共性技术研发为对象,旨在促进该产业链整体技术提升的行业性研究机构;专业性科研机构则是以产业链上某一节点的技术研发为对象,专门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技术研发服务的研发机构。

以此为标准,我们对32家省部属工业领域科研院进行细分,结果详见下表:

表1我省科研院所中工业领域科研院所的类别分布

所属

类别

数量

合计

部属工业领域科研院所

综合性

0

8

行业性

4

专业性

4

省属工业领域科研院所

综合性

0

24

行业性

17

专业性

7

数据来源:

根据《浙江省“十一五”科技条件建设进展汇编》整理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省工业领域科研机构基本以行业性科研机构和专业性科研机构为主,综合性科研机构在数量上目前还是空白。

行业性科研机构中,部属院所中规模最大的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52所,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达到1890人,科研总经费达到2.85亿,技工贸总收入达到41.9亿元。

省属院所中,规模较大的为浙江省化工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达到355人,科研总经费达到1.92亿元,技工贸总收入达到16.51亿元;专业性科研院所则整体呈现出规模较小的特点,在职正式职工人数普遍在200人左右,科研总经费普遍低于20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行业共性技术研发机构缺乏

现阶段,在我省技术创新过程中,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缺失已成为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普遍性问题。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科研院所转制后,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主体缺失。

1999年,我国对原行业的国家级科研机构进行了改革,或转制为企业,或进入国资委,进行企业化管理。

这些转制科研院所迫于资产增值保值的压力,忙于生计,无暇顾及行业标准制订、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等公益性工作。

二是缺乏对转制科研院所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长期稳定支持。

重大技术创新需要持续不断的努力和长期的积累。

但目前转制科研院所承担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主要是通过项目竞标参与,项目完成后研究活动就中止了,研究团队也解散;竞标参与新的项目后,研究团队又不得不改变研究方向,没有形成持续稳定的技术创新支持机制。

这种状况使得转制科研院所很难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上取得重大突破。

2.前沿及高风险技术研究薄弱

从技术创新的角度来看,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和国内竞争中,前沿和高风险技术研究是探索核心技术、提倡原始创新的源头所在。

但总体上看,目前我省在前沿及高风险技术方面的研究还较为薄弱。

主要表现为:

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在可能发生重大突破的技术方向上,基本上处于跟踪水平,真正由自己科研人员率先提出和开拓的新问题、新技术、新方向很少;很多关键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许多重要产业技术对外依存度高,先导性战略高技术薄弱,直接影响了产业结构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随着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战略前沿与高风险技术领域研究积累不够、能力不强的问题逐步显现,这些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将成为制约我省经济长远发展的新瓶颈。

3.缺乏吸引留住高层次人才的一流研发载体

高校、大企业和一流的科研院所是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基础条件。

由于历史原因,我省大院名校、大企业相对较少。

虽然经过30多年发展,但仍赶不上上海、广东、江苏、山东等地发展的步伐。

2010年,浙江科研物质条件指数在全国只列第30位,而山东、江苏、广东分别位列第7、8、11位。

全省研究与开发机构数量仅为99个,居全国第21位,远低于北京(370个、第1位)、山东(229个、第2位)、广东(186个、第3位)、江苏(147个,第9位)和上海(136个、第10位)。

此外,全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服务相对滞后,创新资源的分布不均衡,都造成了我省对科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承载和吸纳能力严重不足。

2010年,我省每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在全国仅为9位,研究与开发机构R&D人员数为5251人,排名第20位,远低于北京(91971人,第1位)、上海(26550人,第3位)、江苏(20085人,第5位)、山东(11179人,第9位)和广东(9488人,第10位)。

鉴于此,加快建立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并将其打造成高级别、高规格、高水平的前瞻性、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全省性创新研发服务机构,已成为当前我省科技创新过程中刻不容缓的任务。

三、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的构建思路与路径选择

(一)机构性质与定位

根据国内外类似机构建设与发展的经验,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的主要功能定位是:

根据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和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通过有效重组和新建各类创新资源,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及前瞻性技术开展研发、转化、推广、投资、孵化、培训等服务的综合性科研机构。

其研发定位为:

在研究内容上,以产业前沿、高端、关键或共性技术的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为主。

在技术层次上,较省内现有科研机构及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定位更高。

并与其形成错位、互补,构建和培育较为完整的技术创新链,促进研发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套用台湾工研院现任院长李钟熙的话来说,“业界能做的东西尽量躲避,要做业界不能做的东西,难度更高的东西。

从设立省工研院的目标定位,以及有利于其设立有效的运作机制并实现稳步健康发展的角度考虑,建议省工研院性质定为省政府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性质的综合性科研机构。

下属机构采用混合所有制,既有公益二类、三类事业单位,也有生产经营类(企业类)。

(二)组织形式与架构

通过“整合、改建与新建”的方式,组建实体与虚拟相结合的省工业技术研究院。

整个机构采取“小核心、大网络”的组织架构。

其中,小核心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2类。

机构建设分二期进行:

一期建设通过3年的努力,建成下属科研机构(技术研究所等)5个左右,事业编制达到1000人左右。

其中,包括整合原有事业编制院所约600人,新建领导管理机构50人,新建前沿技术及技术预见等研究机构编制350人左右。

研究网络采取合作共建、特约聘请、研发外包、事务委托等形式,下设分院、技术研究所、实验室、中试基地、孵化器、服务中心等,整体从业人员达到3000人左右。

二期建设计划到2020年,建成下属科研机构10个以上,从业人员规模超5000人。

逐步发展成为集研发、转化、推广、投资、孵化、等服务于一体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工业技术创新研发科研机构,探索并形成一套有助于推动我省技术创新机构发展的独特的管理运行机制。

(三)领导管理体制

省工研院作为服务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的新型研发与创新服务机构,应充分体现“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的特点。

在机构级别上,创新思路,不设行政级别,使机构运行管理上更具灵活性、机动性。

在领导管理体制上,实行“三会一院长”的领导管理体制。

即专家委员会咨询、监督委员会监督,以及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理事会为省工研院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

由政府部门及省内外知名管理专家和学术专家组成。

使重大事项、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等决策实现程序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理事长由分管副省长担任;

专家委员会为省工研院的咨询评议机构。

由省内外著名学术专家、省内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和中小型知名企业代表组成。

使科技发展方向、重大研发专项与产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

监事会为省工研院的监督机构。

由机构及会员单位职工代表构成。

负责监督机构的日常运行及对管理层违反法律、章程的行为予以指正;

院长为省工研院的法人代表。

主要对理事会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

对外行使法人权利,对内负责全院的日常管理运行。

(四)管理运行机制

1.自主高效的管理运作机制

省工研院对各管理部门和合作单位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合同契约制管理”。

全院院长、各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人采取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聘任期为四年。

通过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明确任期内所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并以此作为考核、晋升、调动、淘汰的依据。

逐步在机构内部形成一套择优汰劣、合理流动、优化高效的管理体制。

对全院内设研究及技术服务部门,省工研院实行“预算管理、独立核算、自主运作、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管理模式。

即在院本级事业单位管理的前提上,下属各科研及技术服务机构采取分级管理、分级核算、自负盈亏的运作形式。

即从技术研发、设计、产品试制、推广,一直到产品销售,均由下属各科研机构负责,单独核算,独立经营,充分赋予其自主权,院本级对其只保留人事决策,预算控制和监督大权,并通过目标责任制等指标对其部进行控制。

2.多元化多渠道的经费投入机制

视建设阶段不同,省工研院的经费来源采取不同的投入机制。

从整体上,实现政府有限投资、研发服务创收与社会投资相结合,强化机构的研发服务收入能力建设。

建设初期(前三年),省工研院的经费来源应以政府投入为主。

包括省工研院创办时的初始投资,体现为开办资金,以及土地、场所等便利支持等;以及省工研院作为事业单位运行所需的日常运行经费。

在创办初期,这种非竞争性投入是支撑省工研院稳步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占机构经费来源的比例应保持在70%以上。

同时,还可通过适当承接一些公共部门委托项目以及产业界委托的形式,对整个机构的经费投入予以保障。

在建设拓展期(后五年),随着机构自身研发能力的增强和市场化造血能力的健全,省工研院经费来源中政府投入比例应逐步降低,同时,通过对产业界的技术成果推广和科技服务获取收入,竞争性经费投入的比例相应提高,最终走上自主经营的良性发展轨道。

在这里,竞争性经费来源的主要表现为:

通过竞争方式获得的政府(公共部门)的各类招标项目经费支持,面向产业界提供的企业委托项目研发收入,以及面向新兴产业前沿技术开发所吸引的风险投资等。

其中来自政府和公共部门的资金,被用于支持前瞻性的研究工作,以确保其科研水平处于领先地位。

来自产业界的资金,被用于开展直接面向市场的研究。

这些经费投入将成为省工研院拓展壮大的重要来源,同时,将以效益增值的形式,反哺和回报各类投资主体。

3.灵活高效的内部运营管理机制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任制。

根据省工研院发展、重点领域培育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真正做到“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合同管理”。

坚持分类管理、能力优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机构内各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职数配置,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机制。

在科研人员管理上,实行以项目制、课题组聘用为主的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模式。

在项目启动时组建研发团队,对于采取合同制形式的科研和技术人员,在进入时须与机构签订与项目周期一致的定期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薪酬。

项目结束后团队解散或转移,鼓励和支持研发人员在机构、高校和企业间自由流动;对于符合省工研院重点发展方向的高水平人才,或在研究所连续工作超过10年以上的专业人员,可通过设置长期聘用岗位等方式,培育和形成机构核心研究力量。

4.以市场为导向的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省工研院的根本宗旨在于,将科学技术转化为可市场化的产品。

因此,省工研院应以市场为导向,面向产业界开展研发,直至产品达到最终产业化或商业化。

技术研发一旦结束,成果应尽快转移转化到产业界。

具体的,省工研院推进成果转移转化的模式可以体现为以下几种方式:

定向研发类。

面向企业需求提供定向的技术委托研发及合作研发服务。

通过合同委托研发的形式,面向研发实力较为薄弱的中小企业,解决其提出的技术难题。

通过合作研发的形式,对行业龙头企业所面临的行业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进行联合研发。

自主研发类。

对于影响产业技术提升和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进行主动设计和转移转化。

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入股、专利许可等形式,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将技术成果扩散转移至企业或直接创业;面向未来的前瞻性技术的研发与突破,催生新的产品,创造新的需求,为投资创造机会,衍生出新的产业。

可通过设立“技术转移推广服务公司(中心)”,将技术和人才一起转移到衍生公司,借助衍生公司带动新兴产业发展;此外,通过建立孵化器、产业化基地等,培育可商业化的技术和创业企业。

凡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公司均可申请进入孵化器。

孵化期间,提供场地和部分初始投资,以及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推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5.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与分配激励机制

根据从事业务属性不同,省工研院对下属各核心研究机构、分支机构和推广服务机构采取分类考核评价机制。

研究机构重点考核重点技术项目的研发和实施情况;推广服务机构重点考核技术成果转让的数量和收益等。

考核评价以目标任务考核为主。

下属机构每年提交年度报告,省工研院理事会委托第三方对年度报告进行审查,并给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果经理事会确认后,成为省工研院制定未来事业发展规划、下属机构领导以及确定员工薪酬的重要依据;课题组的考核评价由所属研究机构自行组织。

根据任务的不同,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合同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及前瞻性技术研发等多种考评体系;对于重大项目的评价,由省工研院理事会组织。

此外,项目评价可根据周期长短,安排中期评估等。

对于采取不同用工形式的研究人员,省工研院实行档案工资制,实发工资以岗位确定,按岗计酬、易岗易薪、岗薪对应。

逐步打破用人单位的身份壁垒,实现同工同酬。

此外,在机构内部,试行年薪制、技术期权激励和底薪分红等薪酬制度改革。

对于机构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推行效益分成和奖励政策。

在基本年薪的基础上,根据单位经营业绩获取效益年薪。

对于科研技术人员,采取股(期)权、底薪加提成分红制。

使得劳动报酬按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最大程度的激励科研人员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6.持续长效的发展机制

省工研院需通过有形和无形资本的共同积累,引导和激励机构不断实现自身提高、发展壮大,最终实现自身持续长效发展。

形成以中长期发展目标为引导,以积极和谐的机构文化为凝聚力的动力机制。

省工研院以服务全省工业技术转型升级为长期愿景,通过研究和制定契合我省工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发展重点任务,明确有所为、有所不为,确保和指引整个机构的运行和发展始终朝着既定的方向稳步前进。

此外,通过培育和形成积极向上、能得到广大职工认可的机构文化,使职工将个人发展与机构发展融为一体,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逐步培育自我造血能力。

加强机构高层次人才、资本以及核心技术储备。

通过培育和引进一批在国内甚至国际上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人员,打造我省工业技术研究领域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品牌。

重视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形资产储备,鼓励和引导研究人员申请和转化有应用前景的专利,在相关领域形成领先优势。

吸引金融机构、民间资本、风险投资等各类资本参与技术研发过程,实现资本支持研发、研发回报投资的正向循环。

完善政策与条件建设。

进一步落实已有各项与支持科技研发、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此外,针对机构自身特点,研究和制定一些个性化的政策支持。

例如,将政府的一些科技管理职能向省工研院延伸。

进一步完善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使省工研院在创新环境和创新基础设施条件上成为国内外条件一流的科研机构,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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