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新一代银行信息系统上线财务会计业务应急预案+财务会计业务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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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单位(部门)、人员要严格审核贷款资料,杜绝出现多头、超权限、跨区域、顶冒名贷款等违规行为。
2.信贷人员要注意保管相关贷款资料,相关《客户数据信息采集表》、客户电子版照片等信息要完整、准确交信贷管理系统操作员保管,以备补录。
3.各类信贷业务的还款,可在原信贷业务发生机构前台直接办理。
六、其他规定
(一)各办事处、市联社及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领导、处置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及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二)各县级联社要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熟练掌握新系统上线后信贷业务的操作程序和步骤以及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的措施,确保信贷业务正常开展。
(三)各县级联社在新系统上线前,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在营业网点张贴告示等形式,履行告知义务。
(四)因系统突发事件造成信贷业务无法办理时,除按规定及时报告外,必须做到迅速处置,尽量消除不良影响。
(五)对造成系统突发事件的原因,各级信贷人员要认真、深入分析,找准问题,积极配合科技人员尽快解决。
附件1
系统故障期间信贷业务备案登记簿
单位名称:
系统故障起止时间:
序号
借款人
名称
借款人
联系方式
借款申请简况
是否发放
系统恢复后处理情况
注:
对已发放贷款要注明金额、利率、发放日、到期日等信贷要素。
单位负责人:
部门(信用社)负责人:
填表人:
附件2
借款申请书
信用社(支行):
我是,家庭住址是:
,证件(类型)号码:
()。
根据与贵单位签订的编号为《借款合同》,本人本次同意按照的利率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用途:
。
还款来源:
贷转存/扣款账号:
我保证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请贵社(行)予以审批。
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联系方式:
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附件五
省农村信用社新一代银行信息系统上线财务会计业务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新一代银行信息系统上线财务会计业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妥善及时、高效灵活地应对新一代银行信息系统上线、运行过程中的财务会计业务突发事件,保障财务会计业务正常、连续处理,切实维护客户利益和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省农村信用社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省农村信用社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全省农村信用社新一代银行信息系统上线财务会计业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由省联社统一领导,办事处、市联社统筹协调,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具体负责实施。
(二)快速反应,积极应对。
一旦发生新一代银行信息系统财务会计业务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层层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处理,防止产生连带风险。
(三)加强沟通,有效传递。
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各级各部门之间加强共同协作,确保信息畅通,重大问题即时通报,突发事件的处理进程、舆论导向、业务办理等重要信息要及时有效地在省、市、县之间传递;
要加强与政府、新闻媒体等外部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全面争取掌握突发事件的内部处置和外部舆论主动权。
(四)数据保密。
在应急准备和应急预案正式启动期间,各级要做好数据资料的保密工作,明确数据资料保管责任人,资料接触人员要严格保密,决不随意向任何人泄漏客户和内部账务信息,要建立资料回收销毁机制,应急期间结束后,统一销毁备用数据资料。
(五)严格自律,防范风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各级应急处置机构应加强宣传教育和检查监督,引导员工严格自律,遵守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要求,向客户作正面解释、宣传,不得散播影响信用社形象和金融稳定的言论,严密防范内、外部潜在风险。
省联社成立新一代银行信息系统上线财务会计业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省农村信用社新一代银行信息系统上线财务会计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与科技、业务、综合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对应急业务处理情况进行监测、汇总、分析,明确重要问题处理意见,及时通报;
4.负责确定应急处置时间及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各市要成立本市新一代银行信息系统上线财务会计业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新一代银行信息系统上线财务会计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应对新一代银行信息系统上线财务会计业务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及处置工作。
三、适用范围
(一)上线当日,新系统未能正常迁移使用,则切换回老系统,按老系统操作规程办理。
(二)上线当日,新系统未能正常迁移使用,且切换回老系统不成功,及时张贴停业公告,暂停业务办理。
(三)若三日内新(老)系统仍未能正常运行,或新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出现故障,无法切换回老系统时,用手工办理部分业务,系统稳定后补录。
四、应急处置前期准备工作
(一)数据资料准备
科技中心上线前一日及过渡期内每日批量导出文本格式各营业网点未结清存、贷款账户信息资料,留待出现应急事件时下发使用。
同时,通过技术手段,防止修改、拷贝。
存款账户明细表(附件1)。
按科目、储种、存期的分别批量生成,包括以下栏位:
账号、户名、凭证号码、身份证件号码、余额、账户状态,其中:
卡折合一账户包括卡号、账号、折号。
贷款账户明细表(附件2)。
按科目分别批量生成,包括以下栏位:
账号、户名、借据号、合同号、结欠金额、最后一次还本、结息金额时间、应收息额。
(二)资金准备。
一是合理确定留存现金,保证现金供应,预防支付挤兑风险;
二是确定资金汇划代理行,并适当移存资金。
(三)物资保障。
一是营业机构备齐计算机、计息器、算盘、传真机、复印机、计息规定及手工计息方法等辅助设施、资料;
二是新、旧系统使用的空白凭证、手工账表、现金收付登记簿等。
(四)开放刷磁限制。
在补录手工经办业务期间,系统应暂时放开对卡、折支取需刷磁读取的限制。
五、应急处置业务范围
(一)手工状态下可办理业务范围:
1.个人业务
(1)本网点存单销户
(2)本网点存折(含卡折合一户)续存、支取
(3)本网点卡续存、支取
(4)本网点个人结算账户之间的转账业务
(5)挂失、余额查询、冻结、扣划业务
(6)贷款发放(仅限已在本网点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
(7)贷款本息归还
2.对公业务
(1)本网点单位存款现金续存、现金支取
(2)本网点单位存款之间的转账
(3)本网点单位存款资金汇划(通过他行代理)
(4)挂失、余额查询、冻结、扣划业务
(5)贷款发放(仅限已在本网点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
(6)本网点对公客户贷款本息归还
(7)同业存放款项的续存、支取
3.现金调拨
(1)机构间现金调拨
(2)柜员间现金调拨
(二)手工状态下不可办理业务范围:
(1)新开户、销户(不含存单销户)
(2)通存通兑
(3)中间业务
(4)股金业务
(5)国际业务
(6)ATM及POS业务
(7)挂失到期的处理(不含印鉴挂失更换、储蓄存单挂失结清)
(1)新开户、销户
(2)中间业务
(3)股金业务
(4)国际业务
3.内部账务
(1)总账系统
(2)反洗钱系统
(3)事后监督系统
在手工处理业务应急期间,暂不处理账务,均待系统恢复后,集中补录。
六、应急处理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中涉及会计分录采用新会计科目,适用于新系统迁移后再出现问题的情况,若出现新系统未能正常迁移的情况,采用旧会计科目。
(一)个人业务
1.本网点存单销户
柜员接到储户提交的存单要求结清时,首先审查存单真伪及是否本网点签发,并根据下传账户信息、挂失登记簿及手工账页查看账户状态是否正常。
审查无误后,无论存款种类、是否到期、金额大小均要求客户在存单背面填写联系电话、家庭住址、身份证件号码并签字,留存存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为代理支取,一并填明代理人个人信息,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为凭密支取,请客户将密码填写在存单上;
若为凭印鉴支取,要在取款凭证上加盖储户预留印鉴并对照印鉴卡片折角核对。
核对无误后计算存款利息,将支取信息、利息等手工填写在存单及个人存款计息单上,加盖个人名章,将存单、个人存款计息单、取款凭证交复核员。
复核员核对无误后,登记现金付出登记簿,进行配款,在存单、个人存款计息单、取款凭证上加盖个人名章、业务讫章,将个人存款计息单回单联、现金交柜员复核,无误后交客户。
2.本网点个人结算账户现金续存
柜员接到客户提交的现金和存折(一本通、卡)办理续存业务时,首先审查存折(一本通、卡)真伪及是否为本网点签发,确认后验明钞币真伪、清点现金无误后,根据下传客户账信息和手工账页,确定该结算账户状态是否支持续存,及账户余额。
与客户印证余额、存入金额无误后,请客户填写存款凭证并签字,如为代理人代理,签代理人姓名加“代”字。
柜员手工将续存业务填写在客户存折和存款凭证上,并在存折、存款凭证上加盖个人名章后,将现金、存折(一本通、卡)交复核员。
复核员复核无误后,收妥现金,登记现金收入登记簿、手工账页,在存折、存款凭证上加盖名章、业务讫章后,将存折(一本通、卡)及回单退还客户。
3.本网点个人结算账户现金支取
柜员接到客户提交存折(一本通、卡)办理支取业务时,首先审查存折(一本通、卡)真伪及是否为本网点签发。
确认后根据下传客户账信息、挂失登记簿和手工账页,确定该结算账户状态正常,及账户余额、存款人身份信息,与客户印证无误后,请客户填写取款凭证并签字。
无论支取金额大小一律要求客户填明支取金额、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如为代理支取,签代理人姓名加“代”字,一并填明代理人个人信息,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为凭密支取,请客户将密码填写在取款凭证上;
如为凭印鉴支取,要在取款凭证上加盖储户预留印鉴并对照印鉴卡片折角核对。
核对无误后,柜员手工将支取业务填写在客户存折(一本通)、取款凭证上,加盖个人名章后,将存折(一本通、卡)、取款凭证交复核员。
复核员核对无误后,进行配款,登记现金付出登记簿、手工账页,在存折(一本通)、取款凭证上加盖名章、业务讫章后,将现金、存折(一本通、卡)及回单交柜员,经复核现金无误后,退还客户。
4.本网点个人结算账户之间的转账业务
柜员收到客户提交的存折(一本通、卡)等凭证办理转账业务时,首先审查存折(一本通、卡)真伪及是否均为本网点签发。
确认后根据下传客户账信息、挂失登记簿和手工账页,确定该结算账户状态支持所办理的业务,及账户余额、存款人身份信息,与客户印证无误后,请客户填写个人业务转账凭证。
无论转账金额大小一律要求客户填明转账金额、转账支取账户存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如为代理办理支取,签代理人姓名加“代”字,一并填明代理人个人信息,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为凭密支取,请客户将密码填写在个人业务转账凭证上;
若为凭印鉴支取,要在转账凭证上加盖储户预留印鉴并对照印鉴卡片折角核对。
核对无误后,柜员手工将转账支取、转账续存业务分别填写在客户存折(一本通)、转账凭证上,加盖个人名章后,将存折(一本通、卡)、转账凭证交复核员。
复核员核对无误后,分别登记手工账页,在存折(一本通)、转账凭证上加盖名章、业务讫章后,将存折(一本通、卡)及回单退还客户。
5.储蓄存折户现金续存、支取业务参照个人结算账户办理。
6.挂失、余额查询、冻结、扣划业务
(1)挂失业务
①存折(单)挂失
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书面挂失业务,由挂失人填写挂失申请书,写明存款金额、种类、原存款日期及挂失日期,注明挂失人的详细地址和身份证件名称及有关内容。
挂失人在各联签章,挂失存单(折)凭印鉴支取的,还应由储户加盖预留印鉴,凭密码支取的,应由储户填写密码。
柜员审核挂失申请书填写的账号、户名、挂失类型、挂失时间等信息无误后,在挂失申请书上加盖柜员名章和业务公章,业务收费凭证上加盖业务讫章,并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登记《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
连同登记簿交复核员,双人人复核盖章,无误后再交主管审核盖章。
挂失申请书第一联做业务收费凭证记账联附件;
第二联及身份证复印件附挂失登记簿专夹永久保管,待客户办理解挂或挂失补发手续时一并处理,柜员将身份证件、业务收费凭证客户联、挂失申请书回执联交客户。
并向挂失人说明七日后十五日内,本人凭此联申请书及身份证原件,来挂失行办理挂失结清、补发新存单(折/卡)手续。
储户办理了书面正式挂失手续后,自挂失日起,七日后十五日内,被挂失的存款如未出现异议,挂失人提交挂失申请书回执联及本人身份证件,客户审核后,如为存单挂失,为客户办理存单结清,并做销户处理。
如为存折、卡挂失,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继续保持挂失状态,待系统正常后再办理结清补发手续。
②印鉴挂失的操作程序
挂失手续比照存单(折)挂失,并审查有关内容,由储户提供印鉴式样、字体等情况,无误后,填写挂失申请书,登记“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并注明“×
年×
月×
日印鉴挂失”字样。
七日后十五日内,审核挂失人挂失申请书受理证明、存单(折)无误后,在挂失申请书、“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上注明“原印鉴挂失作废”、“新印鉴自×
日启用”字样,原印鉴划交叉红线,另加盖新印鉴。
挂失申请书上加盖新印鉴并交挂失人签章,在挂失申请书、“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上加盖名章交另一柜员换人复核盖章后,审查印章加盖是否齐全,无误后,将挂失申请书第一联附在“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后,存单(折)交储户。
③密码挂失的操作程序
储户忘记密码要求挂失时,储户本人持存单(折)及身份证才能办理密码挂失手续,受理时,经办人员首先审核存单(折)是否为本社签发,存单(折)户名是否与挂失人身份证件相符,挂失申请书有关要素填写是否正确,并确认该笔存款未被支取。
经复核员审核无误后,柜员为储户办理密码挂失手续(挂失手续同印鉴挂失)。
挂失7天后15日内,方可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储户办理了密码挂失手续后,自挂失日起,七日后十五日内,被挂失的存款如未出现异议,挂失人提交挂失申请书回执联及本人身份证件要求办理密码补设业务时,柜员应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继续保持挂失状态,待系统正常后再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④解除挂失的处理
挂失后原存单(折)又找回的,记账员审查客户提交的存单(折)与挂失申请书是否一致,验证与办理挂失时的身份证件,收回挂失申请书受理证明,并与留存的第二联挂失申请书一并附“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处理,同时注明“×
日撤销挂失”字样,加盖名章交复核员,复核员审核无误后加盖个人名章。
经办柜员复审挂失申请书、受理证明、“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印章加盖是否齐全,无误后,存单(折)交储户。
(2)余额查询业务
①按规定审查查询人身份情况。
柜员审核查询人员(2人以上)出示的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并出具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②按要求查询存款账户余额及相关资料,填写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回执)加盖业务公章,退查询人员,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专夹保管。
③登记《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调(查)阅会计档案登记簿及相关凭证封底,并由查询机关执法人员和经办人签字。
(3)冻结业务
①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柜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有权机关执法人员是否为两人以上及其工作证件;
有权机关县团级(含)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应有其签字;
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填写的需被冻结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社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金额应当是确定的,如发现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文书;
有权机关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号的,信用社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②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填写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加盖业务公章,一联退签发单位,一联附“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留存,登记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柜员签字。
③解除冻结的操作
冻结期间的存款,如需解冻,必须有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或部门签发的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柜员核实办理人证件、法律文书及冻结要求。
经复核员复核后,填写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回执),加盖业务公章退签发单位,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与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附“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永久保管,登记“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并由执法人员和柜员签字。
(4)扣划业务
①柜员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首先按规定核实执法人员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
②柜员根据有权机关提供的存单(折)、进账凭证、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经复核员复核后,填写存款没收/上缴凭证。
如为活期存款,柜员填写储蓄存款利息单,在没收上缴凭证、存款利息单上加盖业务讫章,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回执)上注明扣划结果,加盖业务公章,退签发单位。
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作扣划凭证附件。
柜员登记“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签字。
会计分录:
借:
客户账户(本金)
利息支出一一单位存款利息支出一一单位活期存款利息支出
贷:
×
存款科目或相应的内部户
如为定期存单、定期存折、存款证实书的没收上缴,柜员填写没收上缴凭证(记账凭证)、单位账户结清利息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利息清单。
柜员在存款没收上缴凭证、单位账户结清利息记账凭证、利息清单上加盖业务讫章和个人名章,存款没收上缴凭证、单位账户结清利息记账凭证、利息清单入当日传票,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回执)上注明扣划结果,加盖业务公章,退签发单位。
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作记账凭证附件。
柜员登记“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签字确认。
XX存款账户
利息支出—单位存款利息支出一单位活期存款利息支出
XX存款科目或相应的内部户
③有权机关未提供存单(折),凭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扣划存款的,编制特种转账传票,办理款项扣划手续。
柜员应及时登记“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附登记簿后永久保管,复印件做传票附件。
7.贷款发放
(1)贷款证贷款发放(核定额度以内)
①客户持贷款证到柜台办理贷款业务,柜员首先核对客户贷款证与管理卡是否相符,并与信贷部门核对,确定发放金额在信贷部门核定额度内。
②柜员根据合同编号及申请额度进行贷款发放,填写贷款到期日,并核对贷款到期日是否小于贷款证有效期限。
贷款发放完毕后,填写一式四联贷转存凭证(借款借据)、贷款证和贷款证管理卡,由借款人在贷转存凭证“借款人(签章)”处签字盖章后,柜员审核无误后,登记手工分户账,将凭证第一联做记账凭证,第二联交业务部门留存,第三联作为借款人回单,第四联做收款人收账通知,将借款凭证作为贷转存凭证附件,贷款证退还借款人。
以发放短期农户信用贷款为例,会计分录:
短期个人贷款-短期农户贷款-短期农户信用贷款
个人结算存款—个人结算存款
(2)其他个人贷款发放
柜员根据信贷部门提供的贷款发放有关凭证,填写贷转存凭证,分别记载客户存款分户账、贷款分户账,将回单联加盖业务讫章及个人名章后,交客户。
8.贷款本息归还
客户持“借款借据”回单联还款时,柜员应先询问借款人归还贷款明细,与借据、下传的贷款账户信息资料、手工账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通过手工计算利息,填写收回贷款本息凭证,按正常归还贷款手续办理。
(1)如借款人用其个人账户进行还款,柜员先查询是否为本单位账户,然后查询还款资金是否充足,以上信息确认无误后,填写转账凭证、贷款还款通知单、贷款利息通知单,如果涉及表外科目,还需填写表外记账凭证。
如果客户要求仅为提前还本,则只填写贷款还款记账凭证、贷款还款通知单,提前还本只还本金,不还利息。
经复核员复核,登记手工分户账后,贷款还款记账凭证做当日传票,贷款还款通知单、贷款利息通知单盖章后交于客户,作为还款凭证。
(2)如果借款人持现金到柜台还款,柜员在确认还款明细后,为客户清点现金,填写贷款还款记账凭证、贷款还款通知单、贷款利息通知单。
经复核员复核,登记手工分户账后,贷款还款记账凭证做当日传票,柜员将贷款还款通知单、贷款利息通知单连同多余款项交于客户。
以短期农户贷款到期,借款人转账还款为例。
①应计贷款本息收回时会计分录:
借:
个人活期存款—个人结算存款
贷:
短期个人贷款—短期农户贷款-短期农户信用贷款
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应收农户贷款利息(出现应收利息时)
应计收贷款利息
利息收入-非应计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存在复利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