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证书的真伪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2839427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3.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韩国公证书的真伪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韩国公证书的真伪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韩国公证书的真伪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韩国公证书的真伪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韩国公证书的真伪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韩国公证书的真伪Word文档格式.docx

《韩国公证书的真伪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韩国公证书的真伪Word文档格式.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韩国公证书的真伪Word文档格式.docx

怎样办理公证书的认证怎样办理公证书的认证?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和国际惯例,认证由各国的外交、领事机关负责办理,

  各国驻外使领馆均有这方面的职权。

我国办理认证的机关是外交部领事司和有驻华使领馆的

  省、市外事办公室,在国外为我国驻外使领馆。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42条规定:

“公证书费品、理领事认证的,应由东办公证处

  远有关部门认证,并代收认证费。

”办理公证书认证的一般程序是:

凡发往域外使用的需要办

  理认证的民事类公证书,一律由公证书的公证处直接秘到中国旅行总社签证代办处,由该代

  办处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并送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认证。

对经过“双认证”的公证书,

  由签证代办处寄回原公证处发给当事人。

经济类公证书可由公证处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

  认证。

  公证文书认证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需要认证;

公证书,应接文书使用国的要求陆相

  应的外文译文,并附认证页。

(2)公证机构要代收认证费、认证代办费、邮费等有关费用。

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必须由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的公证员办理并

  盖签名章,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章必须事先报司法部和外交部备案。

香港公证转递书真伪查询哪能查客户提供来一份香港公司给他的授权书,是经过了香港公证律师公证的,但是对于香港

  公证书的真伪该怎么查询呢?

香港公证书只有经过司法部驻港办公室-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之后

  才能有效。

  公证书转递制度是防止伪造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切实保证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的

  公证证明的真实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有效办法之一。

涉外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真伪需要当地公证及中国驻外使馆认证?

随着涉外民事诉讼的增多,那么怎么辨别涉外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真伪就成为案件的一个

  很重要的方面,国内法院在立案受理时一般都会要求提供境外主体资格证明,并经中国驻外

  使领馆认证。

我国法律对于涉外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规定如下:

外国自然人提供的身份证明、外国法

  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等证明均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

  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或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但作为自

  然人的外国当事人直接向法院递交的个人身份证明、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境外当事人提交的

  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除外。

以下是一个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真伪的一个案例。

20XX年2月18日,马来西亚某集团公司在某区法院起诉,其诉状盖红色外文印章,递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诉状一样盖红色外文印

  章,这枚外文印章是签字印章。

为证明其外国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身份,还递交了一份

  1997年11月5日某集团公司在马来西亚企业登记局的批文,批文为翻译件,也递交了陈某

  某的马来西亚身份证和护照。

经查,马来西亚某集团在20XX年8月8日在益阳投资成立一家独资公司,在工商登记时

  存有公司章程,盖有马来西亚外文印章。

被告答辩:

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为假冒,不具备诉讼资格。

  1、原告以马来西亚某集团名义起诉,其诉状盖的马来西亚某集团外文印章为假冒。

被告

  将诉状印章与某集团在工商存有印章相对照,两枚印章存在明显区别,20XX年8月19日,

  被告请律师事务所委托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枚印章不为同一印章,则诉状印章为假

  冒,故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系假冒,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2、原告诉状外文印章如果是真实的,也不发生法律主体资格效应。

其一,根据马来西亚

  公司登记规定,马来西亚公司登记后,公司印章是一套两枚,行政印章是钢印印章,代表公

  司,另一枚是签字印章,是规范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代表签字之用。

签字印章盖后,须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者法人代表签字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原告诉状既不是钢印印章又不是法定代表

  人签字,其诉状不是某集团公司行为,故不具备诉讼资格。

其二,诉状盖的红色印章,不符

  合东南亚国家企业使用印章习惯,因为东南亚国家企业使用印章都是用蓝色或者绿色表示对

  文书和文件的确认,红色印章表示对文书或者文件的否决。

现诉状印章为红色,是告诉代理

  人否决起诉,而代理人

不懂外国企业老板的婉绝。

红色印章诉状说明马来西亚某集团公司是

  不诉,诉状主体资格不存在。

  3、原告递交的资格文书不能证明其诉讼主体资格。

其一,某集团公司的企业登记批文,

  是翻译件不能直接证明某集团公司存在的合法性。

翻译件要作为证明文件须马来西亚文件佐

  证,或者马来西亚文经马来西亚国家公证后经我国使领馆认证,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

  的翻译件,或者由法院指定的翻译的翻译件才

  4、原告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合法,不能证明其诉讼代表人资格。

证明书系中

  文打印件,没有外国合法文件佐证,不合法;

证明书盖的外文印章与诉状雷同,不具有真实

  性;

证明书盖的外文签字印章,没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不产生法律效力;

证明书没有外

  国批件佐证,没有外国公证和我国使领馆认证,是一份无效文书。

  5、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为假冒,递交的资格文书不合法,原告对被告诉讼不能成立,请求

  法院驳回起诉。

该案审理未能开庭,法院根据被告答辩,要求原告方提供合法印章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合

  法证明,案件延期审理。

参与该案审理,使我深刻认识到,渋外民事案件与国内民事纠纷不同。

在渋外纠纷主体

  资格的审查中,第一,外国人的签名是至关重要,这是国际通行的惯例,外国只认可签名,

  印章次之;

第二,外国印章使用较少,英美国家基本不使用印章,只认签字,东南亚国家与

  日本等国家使用印章,印章的盖法是不使用红色,一律使用蓝色或者绿色,红色表示否决,

  蓝色和绿色表示通过。

参与涉外纠纷案,必须了解国际公司印章使用方法,否则会闹出笑话。

  第三,律师应该熟悉国家涉外民事案件关于外国文件以及证明件使用的规定。

我国《民事诉

  讼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都对此进行了规定,律师与法官办

  理涉外事务,不得不学习,而且应该深入研究,马虎不得。

目前,我国涉外交流十分广泛,

  涉外纠纷常常发生,律师和法官办理涉外纠纷将是平常办案,并不稀罕。

篇二:

公证书真假

香港公证转递书真伪查询哪能查客户提供来一份香港公司给他的授权书,是经过了香港公证律师公证的,但是对于香港

商业计划书

  (三方公证平台)

  项目名称:

(扫一扫辨真假).(打假).(防伪)1.理念的由来:

痛点虚拟的网络时代,海量的电子(软硬件)垃圾将是未来人们头痛的问题(如:

XX里n

  多的虚假信息,淘宝或线下的假货。

还有未来物联网应用大量的电子产品等等)。

如:

企业信

  息的真假(找工作面试企业的经营范围,地址,法人等信息的真假),生产企业商品的真伪,

  商标的真假,信息发布的真假等等,人们太需要一个征信体系的三方公证平台(本因是工商

  局,质检局,税务局,等国家部门来做的事。

就像支付宝革新传统的实体银行一样的应用,

  他们不做我们来做)。

  2.市场需求:

受众

  基于物联网应用的智能手机的普及和一些智能软硬件的应用整合,几乎是人手一部检测

  质量的一台设备,只有消费者自己所买的商品,自己才关心是否真伪,发动大众打假,检测

  才能做到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的功效。

(1.质检局过去要消费者送到有关部门去质检,因

  人为因素,复杂繁琐的过程让消费者却步。

2.工商局,也因人为及关系户等因素。

3.税务局,

  避免偷税漏税现象,通过厂商提供信息后,在大数据,云计算存储后,让厂商自行按出厂销售量自动交

  税,让这些部门将是一个质的飞跃。

)任何企业信息,各网站言论发表信息,每一件商品起到防伪,防串货,跟踪,定位及商

  品的一切信息等等,任何生产企业的商品及商超进出货等,智能化的管理。

XX,搜狐

  等信息的真伪辨别。

淘宝,京东,苏宁云商等线上下商品的假货,实体店,厂家商品的真伪

  识别等等

  3.提供的需求:

科技整合1和2已经说明

  3因厂商提供了海量的商品信息,平台里面就能做线上下同步销售也就更加有优势了(货

  真价实的厂消模式形成)。

  4.为传统的产品销售插上腾飞的翅膀!

无假货,防伪,防窜,移动销售等

  4.竞争对手(也可以说是无)没有统一规范化,标准化二维码,rfid都没起到真正的实际意义(现在的二维码,查一

  查辨真伪,扫一扫,真假通等都只是一个应用,没有通过大数据录入,云计算存储和官方认

  可,厂商或方案商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怎么去辨别真伪?

  5.我们的优势:

自己的痛处,想办法去解决基于物联网应用的大数据收录,云计算存储等,软件人员的配备及厂消模式(目前商业

  机密)的智能化系统的营销方案等优势(我们是创造,创新者,不是跟风者)。

注:

每个店铺及会员(24小时自能自动售货系统)都是节点,化整为零,化零为整互用。

  6.盈利模式:

多样,万变

  盈利模式多(每年可以千万上亿的盈利)b.解决了传统的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部门繁琐,人多(减少80-90%的人员)的劳

  动强度及人为因数。

  c.每个企业,商户的信息及产品标签(包括智能化的管理平台等)。

e.电商平台,每个厂商都提供了商品的图片.标签,价格.产地,规格等准确信息,就成了

  一个货真价实的电子商务平台。

以上所写是初步的方案。

应用的领域,革新太多的传统

  行业,技术,盈利模式等太多太多。

革新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部门,能减少传统90%的人员,让这些部门管理更人性化,智能化,规范化,解决这些职能部门的人为

  因素及偷税漏税等问题(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让消费者自行参与商品真伪的验证,所扫的

  商品在大数据的作用下,自动弹出消费者所购买商品的真伪信息)。

20XX年9月8号篇五:

浅析从一则案例看继承权公证中的证据核实浅析从一则案例看继承权公证中的证据核实论文摘要证据核实在继承权公证事项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保证继承权公证证明材

  料真实性合法性的一个重要途径,本文结合一则继承权案例对证据核实的含义和方式作了简

  单论述并结合本案例的办证过程介绍了证据核实的几种方式。

论文关键词继承权公证证据核实案例:

当事人王某前来咨询办理继承其父亲王某某名下的房产事宜,并根据公证事项的

  具体要求提供了以下证明材料:

1.王某某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证明王某

  某因病于20XX年3月2日去世;

2.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由两个单位证明组成,王某

  某原来是外地户口,因20XX年工作变更而把户口迁到本市,本地单位出具的证明上载明王某

  某生前与刘某为夫妻关系,刘某健在,王某某生前与其配偶刘某共生育子女三人,一个儿子

  和两个女儿,王某为其儿子。

外地的单位证明上载明了王某某的父母均已于多年前先于王某

  某去世。

3.房产证明,提供了房产证一本,证明在王某某名下有房产一套。

4.放弃继承权声

  明书公证书,王某某的长女由于在外地上班,不能回来亲自办理该公证事项,所以在其工作

  所在地公证处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并将公证书提交给了本公证处。

另外还提供了

  各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针对上述案例,提出以下问题:

1.继承权核实的概念和法律依据?

2.针对上述继承权案

  例中应该核实的内容有哪些和核实的方式?

  一、继承权公证核实的概念继承权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依据法律规定证明继承人是否有权

  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从而证明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的

  活动。

如果仅靠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正确认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时,公证机构及其公

  证人员就需要运用相应的核实方式,针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认继承人所申

  办公证事项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伪。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按照办证

  规则需要核实的或者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和其出具的证明材料有疑问的都需要

  进行核实。

这是公证法对于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的核实权作出的最明确的规定。

而在日常工

  作的实际操作中,在公证核实这个工作环节上发现或者遇到了一些不大不小的问题。

  二、继承权公证核实的法律依据对于继承权公证中涉及需要核实的部分,《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都明确将对相关

  公证事项进行审核规定为公证员应尽的一项义务。

《公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公证员应尽的

  义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

  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

  当依法予以协助。

”同时《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申办公证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如实说明自

  己所申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义务,并且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

  真实、合法、充分。

而《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七条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公证机构可以

  运用的包括询问当事人和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询问证人及向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了解情况

  或者核实、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等等在内的五种核实方式。

这些规定在继承权公证事项中体现

  的尤为突出。

但是具体到公证员核实的实际情况中,往往遇到有关单位不予配合或者拒绝的

  尴尬情况,因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继承权核实过程中当事人必须配合,所以很多人在怕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不予配合,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员也是毫无办法。

上述只是对核实的法律规定,而对继承权公证中的核实,中国公证协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的《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中第六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公证机构除了需要按照《公证

  程序规则》的规定进行审查以外,还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财产权利证明原件、亲属关系证明

  及死亡证明以向出具该证明材料的单位核实的方式进行重点核实。

该指导意见第十六条第四

  项则从证据核实方面规定了公证机构可以不予办理法定继承公证的一种情形,即如果出具证

  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拒绝协助核实或者法定继承人不能协助公证机构完成核实时,则公证机

  构可以拒绝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三、继承权核实的方式有哪些针对上述继承权案例中需要核实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核实方法,从而确认该

  继承中涉及的法律事实:

  1.通过询问当事人并制作接话笔录。

在办证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现场询问,能对被继承

  人的死亡时间、地点、原因,被继承人生前的婚姻状况和家庭成员情况、当事人与被继承人

  之间的亲属关系,有无遗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被继承人生前有无立遗嘱、有无

  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是否有放弃或接受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等情况有充分的了

  解。

针对本公证事项中涉及的当事人,需要询问的有三个当事人即刘某、王某和王某某的次

  女。

在制作笔录的过程中明确告知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虚假陈

  述或造假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从而确认了相关事实。

  2.对当事人提供的房产证明通过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阅卷宗的方式进行核实。

针对上述案

  例中王某某的房产证是旧的房产证,产权人只记载了王某某一个人的名字,而没有共有人。

  这样的房产证通常对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有房产不作出说明,而通过到房产局查询王某某的

  房产档案,确定了该房产为王某某生前与刘某共同购买,是王某某与刘某的夫妻共有财产,

  其中的二分之一是王某某的个人财产即王某某的遗产。

  4.对当事人提供的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的真假的核实。

对于部分发达

  地区的公证处,可以直接在其公证网站上查询公证书的真伪。

对于没有建立自己网站的公证

  处或者公证处网站不具备公证书查询职能的公证处,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处电话核实公

  证书的真伪,针对继承权案例中笔者通过电话核实证明王某某长女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真

  实、有效的。

  通过以上几种核实方式笔者顺利完成了对该继承权公证事项的证据核实工作,确认了相关法律事实,并按照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

当然对继承权公证事项的

  证据核实方法不仅仅局限于上述几种,还有到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查询其人事档案,收集

  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方式。

总之,公证核实是公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地运用

  各种核实方法,可以保证办证程序的正当合法,同时也可以保证公证质量,减少错假证的发

  生,进而促进公证员自觉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公证的公信力。

篇三:

韩国公司主体资格等工商注册登记文件查询及公证认证

  .51rz.org

  韩国公司主体资格等工商注册登记文件查询及公证

  认证

  之前与韩国一家公司签合同,现在发生诉讼,法院要求提供韩国公司的主体资格,并办理公证认证,手里现在只有一份当时的证书,已过了有效时间,需要重新申请一份新的主体资格,并办理公证认证。

正在跟律师确定是否能申请注册证书,申请及公证认证价格?

  韩国公司可以申请一份滕本,上面显示注册时间、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更改的一些信息。

  申请后对该文件办理公证,之后送韩国外交部认证,及中国驻韩使领馆认证。

  于XX.51rz.org/html/gzrzxgzl/3985.html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职高对口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